A.

民政事务局提供的证供/文件

文件內容专责委员会
文件编号
1.香港西九龙填海区综合文娛艺术区发展计划概念规划比赛的《比赛资料文件》 A1
2.比赛小组在征询专业顾问和廉政公署的意见后拟备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2
3.庄诚先生于2002年2月21日致评审团成员的函件,当中要求他们在随附的表格上申报利益,并就如何填写表格提供指引(只备英文本) A3
4.梁振英先生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4
5.技术评估委员会就评审参赛作品进行商议的纪录及/或纪要(只备英文本) A5
6.《技术评估委员会报告》(只备英文本) A6
7.评审员的投票纪录 - 评审团投票摘要(只备英文本) A7
8.梁振英先生于2002年3月11日就与他有关连的公司牵涉西九龙填海区概念规划比赛(下称"规划比赛")有关活动一事致庄诚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8
9.庄诚先生于2002年3月23日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当中提到比赛小组将知会Lord ROTHSCHILD,梁先生已按照2002‍年2月28日讨论有关事宜时的协定提供补充申报资料(只备英文本) A9
10.《评审团报告》 A10
11.在2000年3月6日的非正式简报会上向行政会议成员提供的资料,內容与当局于2000年3月9日向立法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提交的立法会CB(1)1103/99-00(03)号文件相若(只备英文本) A11
12.在2001年4月3日举行的行政会议成员非正式简报会席上放映的投影片资料(只备中文本) A12
13.于行政会议在2003年年中举行的会议席上提交的西九龙文娛艺术区发展计划督导委员会工作进展报告中有关规划比赛的资料,內容与当局于2003‍年7月4日向立法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提交的立法会CB(1)2104/02-03(03)号文件相若(只备英文本) A13
14.民政事务局局长于2012年2月14日、16日及24日就向公众披露资料一事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14
15.梁振英先生于2012年2月15日及20日就向公众披露资料一事致民政事务局局长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15
16.民政事务局局长于2012年2月14日及24日就向公众披露资料一事致T.R. Hamzah & Yeang Sdn Bhd (下称 "Hamzah & Yeang")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16
17.Hamzah & Yeang于2012‍年2月15日及3月5日就民政事务局局长于2012‍年2月14日及24日发出的函件作出的回覆(只备英文本) A17
18.民政事务局局长于2012年2月16日及24日就向公众披露资料一事致梁黃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梁黃顾事务所")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18
19.梁黃顾事务所于2012年2月17日就向公众披露资料一事致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戴家珮女士的电子邮件(只备英文本) A19
20.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戴家珮女士于2012年2‍月20日就向公众披露资料一事致梁黃顾事务所的电子邮件(只备英文本) A20
21.民政事务局于2012年2月24日向內务委员会提交题为"西九龙填海区概念规划比赛"的资料文件 A21
22.民政事务局局长于2012年2月28日致刘健仪议员的函件,当中提供有关规划比赛的资料 A22
23.民政事务局局长于2012年2月28日就向公众披露资料一事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23
24.民政事务局局长于2012年2月28日就向公众披露资料一事致Hamzah & Yeang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24
25.民政事务局局长于2012年2月28日就向公众披露资料一事致梁黃顾事务所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25
26.规划地政局局长于2001年10月18日向廉政专员发出的便笺,就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申报利益事宜征询廉政专员的意见(只备英文本) A26
27.廉政公署的防止贪污处处长于2001年11月6日向规划地政局局长发出的便笺,就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申报利益事宜提供意见(只备英文本) A27
28.规划地政局局长于2001年11月23日向廉政公署的防止贪污处处长发出的便笺,当中夹附申报表定本,并述明拟议申报安排将延展至适用于评审团及专业顾问(只备英文本) A28
29.庄诚先生于2002年5月15日致Lord ROTHSCHILD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29
30.Lord ROTHSCHILD于2002年5月27日致庄诚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30
31.民政事务局局长于2012年3月15日致內务委员会秘书的函件,提供议员在2012年2月24日內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席上要求的额外资料 A31
32.2001年1月至2002年3月期间的行政会议成员名单 A32
33.梁振英先生(唯一一名担任规划比赛评审团成员的行政会议成员)于2000年8月作出的每年须予登记的个人利益申报,以及其后于2001‍年5月提交的变更事项通知 A33
34.梁振英先生(唯一一名担任规划比赛评审团成员的行政会议成员)于2001年8月作出的每年须予登记的个人利益申报,以及于2001‍年12月作出的接受礼物申报 A34
35.时任规划比赛统筹小组主管的蒲沛亮先生于2001‍年3月9日就梁振英先生表示有兴趣担任规划比赛评审团成员一事致梁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35
36.时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董建华先生于2001年3月9日邀请梁振英先生担任评审团成员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36
37.梁振英先生于2001年3月13日就他接受邀请担任评审团成员一事致董建华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37
38.袁立勋先生于2001年3月10日致梁振英先生的传真函件,请梁先生提交履历作宣传规划比赛之用(只备英文本) A38
39.规划比赛统筹小组主管于2001年4月6日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将与规划比赛相关的事宜告知梁先生(只备英文本) A39
40.规划比赛统筹小组主管于2001年8月3日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将与规划比赛相关的事宜告知梁先生(只备英文本) A40
41.蒲沛亮先生于2001年8月6日就庄诚先生接任规划比赛统筹小组主管一事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41
42.邓燕群女士于2002年1月9日就规划比赛所接获的参赛作品及评审团会议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42
43.庄诚先生于2002年2月8日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随函夹附评审团会议的拟议流程表初稿(只备英文本) A43
44.李可坚先生(代规划地政局局长行)于2002年5月30‍日就《评审团报告》拟稿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44
45.李可坚先生于2002年5月30‍日及6月3日就《评审团报告》拟稿致评审团成员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45
46.李可坚先生于2002年5月30‍日致评审团成员(吴良镛教授除外)的电子邮件,夹附《评审团报告》拟稿的英文本(只备英文本) A46
47.李可坚先生于2002年6月3‍日致吴良镛教授的电子邮件,夹附《评审团报告》拟稿的中、英文本 A47
48.周梁淑怡女士于2002年5月30日就其对《评审团报告》拟稿的意见致李可坚先生的电子邮件(只备英文本) A48
49.Peter W ROGERS先生于2002年5月30日就其对《评审团报告》拟稿的意见致李可坚先生的电子邮件(只备英文本) A49
50.蒲祿祺先生于2002年5月31日就其对《评审团报告》拟稿的意见致李可坚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50
51.Peter DROEGE教授于2002年6月3日就其对《评审团报告》拟稿的意见致李可坚先生的电子邮件(只备英文本) A51
52.Peter G ROWE教授于2002年6月4日就其对《评审团报告》拟稿的意见致李可坚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52
53.李可坚先生于2002年6月17日致梁振英先生、张信刚教授、刘秀成教授及吴良镛教授的传真函件,请他们对《评审团报告》拟稿提出意见(只备英文本) A53
54.庄诚先生于2002年7月8日就评审团成员对《评审团报告》拟稿的意见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54
55.庄诚先生于2002年7月23日致吴良镛教授、刘秀成教授及张信刚教授的函件,请他们对《评审团报告》拟稿提出意见(只备英文本) A55
56.张信刚教授于2002年7月23日就其对《评审团报告》拟稿的意见致庄诚先生的电子邮件(只备英文本) A56
57.刘秀成教授于2002年7月26日就其对《评审团报告》拟稿的意见致庄诚先生的电子邮件(只备英文本) A57
58.吴良镛教授于2002年7月29日就其对《评审团报告》拟稿的意见致庄诚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58
59.庄诚先生于2002年8月19日就评审团成员对《评审团报告》拟稿的意见致梁振英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59
60.梁振英先生于2002年8月19日就其对《评审团报告》拟稿的意见致庄诚先生的传真函件(只备英文本) A60
61.庄诚先生于2002年8月27日致Lord ROTHSCHILD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61
62.庄诚先生于2002年8月27日致Lord ROTHSCHILD办公室的电子邮件,夹附经修订的《评审团报告》拟稿(只备英文本) A62
63.Lord ROTHSCHILD于2002年9月10日致庄诚先生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63
64.梁振英先生于2003年6月9日就其申报致行政会议的函件(只备英文本) A64
65.有关2000年5月23日就评审团成员组合一事与当时的行政长官会面的档案纪要(只备英文本) A65
66.当时的政务司司长于2001年1月18日致Lord ROTHSCHILD的函件,当中附有评审员拟议名单及初步行动计划(只备英文本) A66
67.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副局长于2001年2月15日就委任评审员一事向当时的行政长官私人秘书发出的电子邮件(只备英文本) A67
68.规划比赛统筹小组主管于2001年2月16日向当时的行政长官私人秘书发出的便笺,內有评审团主席和成员的邀请函拟稿,并附有截至2001年2月6日的拟议评审团成员名单(只备英文本) A68
69.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局长于2001年3月8日就委任梁振英先生为评审团成员而向当时的行政长官私人秘书发出的电子邮件(只备英文本) A69
70.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局长于2001年3月21日向贝聿铭先生发出的函件,提议他担任荣誉顾问(只备英文本) A70
71.贝聿铭先生于2001年3月22日向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局长发出的函件,答应担任规划比赛的荣誉顾问(只备英文本) A71
72.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局长于2001年3月26日向冯志强先生发出的函件,邀请他担任技术评估委员会主席(只备英文本) A72
73.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局长于2001年3月26日向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发出的函件,邀请他们加入技术评估委员会(只备英文本) A73
74.当时的建筑署署长于2001年3月28日向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局长发出的函件,答应担任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只备英文本) A74
75.叶祖达先生于2001年3月28日向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局长发出的函件,答应担任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只备英文本) A75
76.周子京教授于2001年3月30日向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局长发出的函件,答应担任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只备英文本) A76
77.林健枝教授于2001年4月3日向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局长发出的函件,答应担任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只备英文本) A77
78.梁世华先生于2001年4月6日向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局长发出的函件,答应担任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只备英文本) A78
79.李颂熹先生于2001年4月10日向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局长发出的函件,答应担任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只备英文本) A79
80.陈弘志先生于2001年4月13日向当时的规划地政局局长发出的函件,答应担任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只备英文本) A80
81.行政会议秘书于2003年6月21日向梁振英先生发出的函件,提醒他由于行政会议将于2003年6月24‍日的会议席上讨论题为《西九龙文娛艺术区发展计划进展报告》的资料文件,他可能需要申报利益(只备英文本) A81
82.由Hamzah & Yeang提交日期为2001‍年6月5日的报名表和日期为2001年9月27日的参赛队伍成员唯一名单(只备英文本) A1(C)
83.专业顾问Mr Bill LACY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2(C)
84.技术评估委员会主席冯志强先生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3(C)
85.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鲍绍雄先生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4(C)
86.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蔡淑娟女士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5(C)
87.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陈弘志先生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6(C)
88.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周子京教授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7(C)
89.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林健枝教授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8(C)
90.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李颂熹先生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9(C)
91.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呂震寰教授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10(C)
92.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曹诚渊先生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11(C)
93.技术评估委员会成员叶祖达先生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12(C)
94.评审团主席Lord ROTHSCHILD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13(C)
95.评审团成员蒲祿祺先生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14(C)
96.评审团成员张信刚教授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15(C)
97.评审团成员周梁淑怡女士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16(C)
98.评审团成员Professor Peter F V DROEGE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17(C)
99.评审团成员刘秀成教授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18(C)
100.评审团成员Mr Peter W ROGERS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19(C)
101.评审团成员Professor Peter G ROWE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20(C)
102.评审团成员吴良镛教授的申报表(只备英文本) A21(C)
103.2002年2月26日上午10时的投票纪录(只备英文本) A22(C)
104.2002年2月26日下午2时30分的投票纪录(只备英文本) A23(C)
105.2002年2月26日下午3时40分的投票纪录(只备英文本) A24(C)
106.2002年2月26日下午4时15分的投票纪录(只备英文本) A25(C)
107.2002年2月26日下午4时30分的投票纪录(只备英文本) A26(C)
108.2002年2月27日上午10时50分的投票纪录(只备英文本) A27(C)
109.Hamzah & Yeang就规划比赛提交的概念规划方案(只备英文本) A28(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