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內容 | 专责委员会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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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戴德梁行于2001年9月25日向T.R. Hamzah & Yeang Sdn Bhd发出的电子邮件/传真,当中提供有关戴德梁行的资料,以及赵锦权先生、黃俭邦先生及戴德梁行另外两名人员的简要履历(只备英文本)
| DT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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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关梁振英先生向专责委员会出示的陈述书(W5(C))第19段,于2002年2月28日至2002年3月11日的一段期间,由黃俭邦先生送递至梁振英先生位于中区怡和大厦的办公室的档案资料(只备英文本)
| DT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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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黃俭邦先生于2001年9月18日致梁黃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函件,就零售、住宅、酒店及办公室用途的地价提供意见(只备英文本)
| DTZ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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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黃俭邦先生于2001年9月25日致威宁谢香港有限公司的函件,就他较早时发出的函件所采用的若干假设作出澄清(只备英文本)
| DTZ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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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梁振英先生向专责委员会出示的陈述书(W5(C))第11段所提述的"大簿"(the Book),其中载录戴德梁行于2001年8月至2002年2月期间曾经进行或正在进行的项目及工作的部分(只备英文本)
| DTZ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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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由戴德梁行的赵锦权先生发出日期为2012年4月11日的覆函,以回覆专责委员会秘书于2012年4月5日发出的函件,当中夹附就专责委员会2012年3月31日研讯內容提出的多项问题(只备英文本)
| DTZ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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