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29

立法會

議程

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2013年大老山隧道條例(修訂附表)公告》70/2013

其他文件

1.第94號-回應政府帳目委員會第五十九號(2013年2月)報告書的政府覆文
(由政務司司長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第95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2013/2014財政年度核准收支預算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3.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7/12-13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謝偉銓議員問:


香港房屋委員會在1996年發表的《居者有其屋計劃檢討報告書》指出,推行居者有其屋(下稱"居屋")計劃的其中一個目標,是要"鼓勵經濟條件較佳的公共租住房屋住戶自置居所,以便他們騰空的單位可以編配給其他需要資助房屋的家庭"。關於加快公共租住房屋(下稱"公屋")單位的流轉,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每年公屋住戶交回的公屋單位數目為何,並按交回單位的原因列出分項數字;在該等個案當中,根據居屋計劃及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置業的公屋住戶的數目各有多少;

    (二)"鼓勵公屋住戶自置居所並交回公屋單位"是否現屆政府的政策目標之一;若是,政府就該目標制訂的各項具體指標為何,以及該等指標與過往的指標如何比較;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過去5年,政府推出了哪些具體措施,以鼓勵公屋住戶交回公屋單位;有否全面檢討該等措施的成效;若有,檢討的結果為何;會否在2013-2014年度推出新措施,進一步鼓勵公屋住戶交回公屋單位,以加快公屋單位的流轉;若會,各項新措施的具體內容和推行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 梁君彥議員問: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在本年4月表示,香港經濟的一些深層次矛盾正在顯現,加上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本港的競爭優勢正在弱化,而當前的首要任務是發展經濟,並指出未來3年是走出經濟危機的關鍵期,香港應增強憂患意識,切實把握機遇,爭取創新優勢,實現新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何新政策鞏固"優勢產業"持續發展;及

    (二)在未來一兩年會如何支援香港的工商業及專業服務業界創造新的優勢?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3. 潘兆平議員問:


本年5月1日,已實施兩年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下稱"最低工資")首次上調,由每小時28元調高至30元,幅度為百分之7.1。然而,最低工資的調整幅度低於同期的累積通脹率,以致賺取最低工資的僱員的生活水平不升反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政府有否考慮為賺取最低工資的僱員提供生活補貼,以確保他們的生活水平不會因通脹率高於最低工資調整幅度而下降;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考慮規定最低工資委員會所建議的最低工資調整幅度,不得低於同期的通脹率;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政府會否參考現時公務員薪酬每年調整的做法,再次考慮將最低工資的檢討周期由現時的兩年縮短為一年;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4. 胡志偉議員問:


民政事務局(下稱"民政局")於本年3月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正為在2011和2012年到期的50多份私人遊樂場地契約(下稱"契約")進行續期工作。該等契約是政府多年前以免收或收取象徵式地租的方式,向社會福利機構的體育會及私人體育會(下稱"體育會")批出的。據報,該等契約將可獲續期15年。另一方面,香港申訴專員公署(下稱"公署")曾於2012年發表主動調查報告,並在報告內:(i)批評民政局監管契約條款的執行情況方面,明顯不足、(ii)批評各體育會開放設施的時數嚴重不足、(iii)建議民政局須按體育會的規模盡力增加開放設施的時數,以及(iv)建議民政局應就體育會開放設施的安排訂立妥善的投訴處理機制,並明文規定誰可就爭議事項作最終裁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由於現時大多數體育會的設施只供會員使用及有限度開放予團體申請人,當局是否知悉,該等契約承租人的有關體育會就會員申請所訂的條件為何;如果知悉,按有關體育會名稱提供有關資料;民政局有否檢視該等條件能否配合政府的體育發展方面的政策目標,包括推動精英體育發展,以及令公眾信服該等體育會對社會的回饋,是與其獲得的土地資源資助相稱;當局決定與各承租人續約15年的原因為何;有否考慮縮短續約年期,或者考慮要求部分佔地較廣的契約承租人交還部分用地以供房屋發展之用;

    (二)政府有否政策及措施跟進公署上述的批評及建議;如有,詳情為何;及

    (三)鑒於政府於2011年向本會表示,將在續約時加入新條款,要求有關的體育會進一步開放設施予外界團體,根據該等新訂條款,每個體育會須開放其設施予外界團體使用的時數分別為何,並列出每個契約承租人的名稱、有關設施的地址,以及每項設施(例如游泳池及健身室等)的開放時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5. 李國麟議員問:


有不少長者向本人反映,他們對牙科服務的需求極為殷切,但政府牙科街症服務診所(下稱"政府牙科診所")全港只有11間、服務名額明顯不足,而且服務範圍只限於止痛及脫牙,而不包括鑲牙或補牙。因此,大部分長者唯有向私營牙科診所求診,但一般的長者難以負擔該等診所的高昂收費,而政府提供的醫療券亦幫助不大。不少長者因此延誤治療牙患,他們的生理及心理健康亦受到長遠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各政府牙科診所的服務時數為何;會否重新考慮延長該等診所的服務時間、增加服務名額,以及增加診所的數目;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現時長者在政府牙科診所接受服務的人次當中,涉及止痛及脫牙服務的百分比分別為何;當局有否考慮增設只適用於長者的服務名額;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長者對牙科服務的需求極大,而且經濟負擔能力一般較低,當局有否考慮推出新措施,資助長者接受牙科服務,例如採用共同付款方式,或向長者提供收費低廉的全面牙科服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6. 郭榮鏗議員問:


目前,全港用水量的七至八成來自輸港東江水。有報道指出,隨着內地迅速的經濟發展和城市化,各省市對水資源的需求與日俱增,而水源亦受到廣泛及嚴重的污染,以致可使用的水源日益減少。報道又指出,內地的食水供應存在不明朗情況,可能影響到東江水的供應;因此,政府有必要及早研究開拓新水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政府已在將軍澳第137區預留了一幅土地以供興建海水化淡廠,而預計海水化淡廠在2020年投入運作後,產水量約為每年5千萬立方米,並可增至每年9千萬立方米,政府預計屆時會否調整各供水來源所佔的比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二)鑒於本港設有一定數量的集水設施和蓄洪池(例如已動工的跑馬地集水設施和於去年落成的港島西區雨水排放隧道),以紓緩市區的水浸問題,當局會否考慮把該等集水設施收集到的雨水加以運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何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7. 李慧琼議員問:


政府在2010年就打擊不良營商手法發表諮詢文件,當中包括設立強制性冷靜期的建議。然而,政府因商界表示憂慮而最終沒有把該建議納入《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銷手法)(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局長")在該法案的二讀辯論中表示,會就冷靜期安排與各持份者作更詳細及聚焦地探討和研究。法案於去年7月獲本會通過。另一方面,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於去年4月建議有關業界採用標準格式的消費合約("標準合約"),當中載有冷靜期條款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消委會在過去3年接獲有關預繳式消費的投訴宗數、所涉款項總額及跟進的結果為何,並按行業(包括美容及健身行業)列出分項數字;

    (二)政府是否已與有關業界重新展開有關冷靜期的討論;若是,詳情為何;若否,有何計劃及時間表為何;

    (三)有否具體的措施鼓勵纖體、美容及瑜伽中心的經營者採用消委會建議的標準合約;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是否知悉有多少個商戶已採用包含冷靜期條款的標準合約;及

    (四)會否考慮在部分行業率先推廣採用包含冷靜期條款的標準合約,以加強保障消費者;局長有否計劃在任期內就設立強制性冷靜期立法;若有,詳情如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8. 譚耀宗議員問:


當局在去年6月30日全面展開強制驗樓計劃和強制驗窗計劃(分別適用於樓齡達30年或以上及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並且透過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向破舊私人樓宇的業主提供津貼及技術支援。然而,近日有不少地區人士向本人反映,由於強制驗樓、驗窗,以及連帶的維修及翻新工程("有關工程")涉及巨大商業利益,導致有人透過操控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選舉及運作,從中漁利,但負責協助法團運作的民政事務總署卻無視有關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去年6月30日至今,民政事務總署收到涉及法團運作及選舉糾紛的個案數目,以及該等糾紛的種類為何;民政事務總署有否進行調停;若有,曾調停的個案宗數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去年6月30日至今,警方及廉政公署分別收到多少宗涉及有關工程招標事宜的投訴或舉報,以及對有關人士提出檢控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及

    (三)民政事務總署、廉政公署及負責推行"樓宇更新大行動"的市建局及房協有否制訂完善的監察制度,防止不法份子透過操控法團選舉而從有關工程中漁利;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9. 葉建源議員問:


語文基金("基金")一直資助不同的計劃和活動,以提高港人"兩文三語"(即中文、英文書寫及粵語、英語和普通話口語)的水平,當中包括旨在加強學校提升學生英語水平的能力的"提升英語水平計劃"及"優化提升英語水平計劃"("該兩項提升計劃")。此外,財政司司長在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建議撥款50億元注資語文基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基金現時的結餘有多少;

    (二)擬注入基金的50億元的具體用途及使用計劃為何;

    (三)是否知悉,該兩項提升計劃實施至今每年獲批參與的學校當中,現時(i)仍未開展、(ii)正在進行及(iii)已經完成有關計劃的學校的數目分別為何;

    (四)是否知悉,2011-2012及2012-2013學年,共有多少間參與該兩項提升計劃的學校使用有關的撥款聘用英語教師或英語教學助理,以及他們受聘的人數分別為何;及

    (五)有否評估該兩項提升計劃在支援學校的校本英語教學的成效;若有,評估的結果為何;當局會否考慮延續該兩項提升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當局有否制訂其他政策,使該兩項提升計劃下受聘的英語教師和教學助理在計劃結束後繼續以其他方式提升學生的英語水平?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0. 單仲偕議員問:


本人得悉,隨着近年有關的技術日趨成熟,鄰近不少國家及地區均陸續在公共運輸系統引進液化天然氣車輛(例如液化天然氣巴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沒有探討現時不同國家及地區的液化天然氣車輛及液化石油氣車輛的能源效益,以及就該兩類車輛在廢氣排放、燃料效能及車輛售價等方面進行比較;若有,探討的詳情和比較的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鑒於政府在2007年進行的《引進天然氣/石油氣巴士及重型車輛到香港-可行性研究》的結論是,"引進天然氣/石油氣巴士及重型車輛,並不切實可行",因為引進該等車輛對減少車輛廢氣排放及改善香港空氣質素的額外效益很少,不足以抵銷為一種全新燃料提供基礎設施所帶來的困難,政府會否因應近年的技術發展,重新考慮在香港的公共運輸系統,引入液化天然氣的車輛(例如液化天然氣的士、公共小巴及單層巴士等);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1. 謝偉銓議員問: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正進行以"城中綠洲"為主題的活化前中環街市項目。市建局已批出該項目的總建築設計合約,但其後該項目因一宗涉及《中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下稱"大綱草圖")的司法覆核案件而被凍結。該宗案件在今年年初完結,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亦於4月9日核准大綱草圖,該項目因而可恢復進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該項目的最新落實時間表為何,以及該時間表較原先的延遲了多久;

    (二)市建局有否評估第(一)項的延遲對該項目的影響(包括成本效益);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進行評估;

    (三)針對第(二)項的各項影響,市建局有何應對措施;各項措施的具體內容和涉及的開支分別為何;及

    (四)在活化工程展開之前,市建局有否計劃善用前中環街市;若有,詳情及預期效益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2. 陳家洛議員問:


據報,警方在2013年5月8日拘捕一名曾於2011年7月1日(即22個月前)參與一個公眾集會的女子,並控以《公安條例》("第245章")下的"協助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罪名。鑒於就同一集會提出的其他檢控案件已全部於早前審結,而該女子現時是"佔領中環"運動的秘書處義工,一些公眾人士懷疑警方的拘捕和檢控行動的目的是打擊該運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警方根據《公安條例》提出檢控的個案,按拘捕與檢控相距的時間劃分的分項數字(按下表列出);

    相距時間案件數目
    (i)  不足3個月 
    (ii)  3個月至不足6個月 
    (iii) 6個月至不足12個月 
    (iv) 12個月或以上 

    (二)警方在事發22個月後才對上述女子作出檢控的原因和理據是甚麼;

    (三)上述女子作為"佔領中環"運動的秘書處的義工的身份,對警方拘捕和檢控該女子的決定和時間有否影響;若否,理據是甚麼;及

    (四)當局會否考慮全面檢討《公安條例》(包括執法程序),以確保有關條例不會成為打壓政治活動的工具;若會,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3. 蔣麗芸議員問:


據報,警方去年接獲197宗在港鐵範圍內發生的非禮("港鐵非禮")案舉報,即平均每月有16宗,而當中最年幼的受害人年僅4歲。據瞭解,該等非禮案多發生在擠逼的車廂內,更有部分病態性罪犯在月台尋找"獵物",然後跟蹤他們的目標到車廂內趁機非禮。因此,有意見要求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研究試行設婦孺車廂、特別是在早晚的繁忙時段實施,以保障女乘客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警方在過去3年接獲的港鐵非禮案舉報的趨勢為何,並列出男、女受害人的分項數字;

    (二)是否知悉,港鐵公司會否考慮試行設婦孺車廂;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是否知悉,港鐵公司有何措施進一步打擊港鐵非禮罪行,以及該公司會否考慮加強現時設於車廂內的閉路電視系統;若沒有考慮,原因為何;及

    (四)是否知悉,港鐵公司現時在繁忙時段的乘客/職員比例,以及該公司有否評估此比例能否有效打擊非禮罪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4. 毛孟靜議員問:


政府計劃在將軍澳興建海水化淡廠,預計的單位成本為每立方米12元,是新加坡的有關成本的3倍。政府曾就此解釋,不同的國家採用的能源費用計算方法有所不同,故不能作直接比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用以推算本港的海水化淡成本的公式為何;各項詳細開支(例如建築、管理、維修及更新設備、化學物、電力、滲透薄膜及營運等)佔總成本的百分比為何;

    (二)鑒於水務署於2005年在屯門進行為期一年的海水化淡試驗廠測試工作,當時估算的海水化淡成本為每立方米7.8至8.4元,海水化淡成本將會增至每立方12元的原因為何;

    (三)本港採用的能源費用計算方法,與使用海水化淡技術的國家(例如美國、澳洲和新加坡等)所採用的有何具體差異;有何其他的因素致使本港的海水化淡成本遠高於其他地方;

    (四)根據政府的評估,隨著海水化淡技術不斷改進,海水化淡成本最終能否降低至東江水供水成本的水平;若評估為能夠,達致該情況的具體計劃及時間表為何;若評估為不能,原因為何;及

    (五)鑒於政府預計海水化淡廠的年產量可逐步增加至9 000萬立方米,約佔全港總食水供應量的9%,政府會否重新考慮進一步擴大海水化淡廠的規模,以減少香港對其他水源的依賴;若會,具體的計劃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5. 梁國雄議員問:


本人收到不少業主的投訴,對屋宇署/房屋署就強制驗窗計劃("該計劃")向他們/他們所在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發出"法定通知"表示不滿。有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單位業主指出,房屋署選擇一些樓齡只有10至15年的居屋屋苑進行強制驗窗,卻沒有選擇同區樓齡超過25年或以上的其他居屋屋苑,是無視較高樓齡屋苑的窗戶安全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6個月,(i)屋宇署及(ii)房屋署分別就該計劃向哪些私人樓宇/屋苑以及居屋屋苑的業主/法團發出"預先知會函件",以及有關樓宇的樓齡和涉及的住戶數目(以下列表格列出);

    (i)屋宇署發出預先知會函件

    私人樓宇/屋苑名稱樓齡涉及的住戶數目
       
       

    (ii)房屋署發出預先知會函件

    居屋屋苑名稱樓齡涉及的住戶數目
       
       

    (二)過去6個月,(i)屋宇署及(ii)房屋署分別就該計劃向哪些私人樓宇/屋苑以及居屋屋苑的業主/法團發出法定通知,以及有關樓宇的樓齡和涉及的住戶數目(以下列表格列出);

    (i)屋宇署發出法定通知

    私人樓宇/屋苑名稱樓齡涉及的住戶數目
       
       

    (ii)房屋署發出法定通知

    居屋屋苑名稱樓齡涉及的住戶數目
       
       

    (三)過去6個月,房屋署有否就該計劃向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的業主/法團發出(i)預先知會函件及(ii)法定通知;若有,有關屋邨的名稱、樓齡和涉及的住戶數目(以下列表格列出);

    (i)發出預先知會函件

    屋邨名稱樓齡涉及住戶數目
       
       

    (ii)發出法定通知

    屋邨名稱樓齡涉及住戶數目
       
       

    (四)鑒於政府曾表示在揀選該計劃的目標樓宇時,"會考慮多項相關因素,包括樓齡、樓宇的維修保養狀況、檢驗及修葺記錄,以及地點",當局會否檢討該等準則,並將樓齡較高的樓宇定為最優先揀選的目標樓宇;

    (五)過去6個月,房屋署有否就該計劃向只有11年樓齡的馬鞍山錦泰苑的業主/法團發出預先知會函件;若有,理據為何;有否於同期向該區樓齡超過20年的其他居屋屋苑(包括錦英苑、富安花園、富寶花園、錦龍苑等居屋屋苑)的業主/法團發出預先知會函件;若有,何時發出函件;若房屋署沒有向上述的其他屋苑發出函件,但卻有向錦泰苑發出函件,原因為何;

    (六)屋宇署及房屋署有否派員在目標樓宇的屋苑召開或出席居民大會,向業主(尤其是長者業主)講解有關安排;若有,過去6個月,曾經召開或出席哪些屋苑的居民大會;若否,該兩個部門是否對業主(尤其是長者業主)的需要置之不理;

    (七)被揀選為該計劃的目標樓宇的有關業主/法團有何途徑要求把他們的樓宇從目標樓宇名單中剔除;

    (八)政府有否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派出社工協助有關的長者業主遵從該計劃;若有,詳情(包括合作的機構名稱)為何;若否,政府是否對長者業主的需要置之不理;及

    (九)政府有否就該計劃設專項的財政支援計劃;若有,在向有關業主/法團發出預先知會函件時,有否隨函附上該財政支援計劃的單張及申請表格,以方便業主/法團提出申請;若沒有專項財政支援計劃,有否評估該計劃會否對目標樓宇的業主(尤其長者業主)造成困難?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6. 郭榮鏗議員問:
(譯文)

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第313章)以及《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第313章,附屬法例A),除非獲得海事處處長書面允許及在其給予的允許所指明的地方,否則任何人不得在香港水域內任何地方敷設私人繫泊設備。香港水域內目前有46個指定地區可敷設私人繫泊設備。申請私人繫泊設備須由船東向海事處提出,並在申請表格上按優先次序註明最多4個屬意的地點。如申請地點沒有合適或可供編配的繫泊位,該申請會列入候補名單。成功申請者會獲得書面批准,並須遵守若干標準條件,包括不得在該繫泊設備繫泊超逾指定長度的船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按繫泊設備的指定長度劃分,每個指定地區現時的私人繫泊位數目(按下表列出);

    指定地區名稱繫泊設備的指定長度(米)私人繫泊位數目
     11以下 
    11至30 
    31至50 
    50以上 
    總數: 
     11以下 
    11至30 
    31至50 
    50以上 
    總數: 

    (二)按繫泊設備的指定長度劃分,過去5年,每個指定地區已獲允許敷設私人繫泊設備的相關船隻的數目(按下表列出);

    指定地區名稱繫泊設備的指定長度(米)獲允許敷設
    私人繫泊設備的
    相關船隻數目
     11以下 
    11至30 
    31至50 
    50以上 
    總數: 
     11以下 
    11至30 
    31至50 
    50以上 
    總數: 

    (三)按指定地區名稱劃分,現時在候補名單上申請私人繫泊設備的數目,以及申請在獲允許前於候補名單上的平均輪候時間分別為何(按下表列出);及

    指定地區名稱在候補名單上的申請數目在獲允許前的平均輪候時間
       
       

    (四)政府有否檢討私人繫泊位是否足夠應付需求;如有,檢討的結果為何;以及有否計劃在短期內增加私人繫泊位的數目;如有,詳情為何;如沒有此計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7. 胡志偉議員問:


運輸署的統計數字顯示,登記私家車的數目由2008年的421 062架上升至2012年的494 646架,4年間增加73 584架,佔同期的登記車輛總數增幅的90%。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下表所列的道路/路段的設計容車量;過去3年,該等道路/路段:(i)平日早上繁忙時間(即上午7時30分至9時30分)的平均每小時行車量、(ii)平日晚上繁忙時間(即下午6時正至8時正)的平均每小時行車量、(iii)平日早上繁忙時間的行車量/容車量比率,以及(iv)平日晚上繁忙時間的行車量/容車量比率;過去3年,有沒有推行改善措施紓緩有關道路/路段的擠塞問題,以及有否評估該等措施的成效(按下表列出);

    道路/路段設計容車量
    (架次/每小時)
    2010年2011年 2012年改善措施及其成效
    港島區
    堅拿道天橋(南行) (i)
    (ii)
    (iii)
    (iv)
    (i)
    (ii)
    (iii)
    (iv)
    (i)
    (ii)
    (iii)
    (iv)
     
    堅拿道天橋(北行) (i)
    (ii)
    (iii)
    (iv)
    (i)
    (ii)
    (iii)
    (iv)
    (i)
    (ii)
    (iii)
    (iv)
     
    介乎夏愨道至海底隧道入口的告士打道(東行)     
    介乎夏愨道至海底隧道入口的告士打道(西行)     
    干諾道西(東行)     
    干諾道中(西行)     
    畢打街     
    夏慤道(往中區方向)     
    軒尼詩道(往中區方向)     
    軒尼詩道(往維多利亞公園及東區方向)      
    皇后大道中     
    德輔道中(東行)     
    德輔道中(西行)     
    介乎鴨脷洲橋道至香港仔隧道收費亭的黃竹坑道(往香港仔隧道方向)     
    九龍區
    漆咸道北(南行)     
    漆咸道北(北行)     
    公主道(往尖沙咀及海底隧道方向)     
    公主道(往何文田及窩打老道方向)     
    加士居道(東行)     
    加士居道(西行)     
    觀塘繞道(近鯉魚門道)(東行)     
    觀塘繞道(近鯉魚門道)(西行)     
    介乎塘尾道至染布房街的亞皆老街(西行)     
    介乎彌敦道至窩打老道的太子道西(西行)     
    界限街     
    彌敦道(南行)     
    彌敦道(北行)     
    窩打老道(北行)     
    窩打老道(南行)     
    龍翔道(東行)     
    龍翔道(西行)     
    新界區
    獅子山隧道公路(往九龍方向)     
    獅子山隧道公路(往新界方向)     
    大老山公路(往東九龍方向)     
    大老山公路(往新界各區方向)     
    城門隧道公路(往沙田方向)     
    城門隧道公路(往荃灣方向)     
    吐露港公路(南行)     
    吐露港公路(北行)     
    荃灣路天橋(南行)     
    荃灣路天橋(北行)     
    介乎青朗公路至大欖的屯門公路(往屯門方向)     
    介乎青朗公路至大欖的屯門公路(往荃灣方向)     
    介乎朗天路至博愛交匯處的青山公路元朗段(東行)     
    介乎朗天路至博愛交匯處的青山公路元朗段(西行)     
    粉嶺公路(南行)     
    粉嶺公路(北行)     

    (二)過去5年,每年新登記的私家車當中,以香港永久性居民、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公司名義登記的數目分別為何;及

    (三)有否研究推行任何措施(例如在繁忙路段實施電子道路收費、限制車輛牌照的有效年期,以及推行更多措施善用現時的公共交通網絡),以應付私家車的數目不斷增長所帶來的問題;如有,每項措施的詳情為何(包括有否進行顧問研究、研究的結果,具體措施的預計實施年份和涉及的開支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8. 湯家驊議員問:


據報,一個近日入伙的住宅項目的頂層複式連天台單位的售價每個接近3,000萬元,但佔用人需要拉下裝置在單位內天花的維修摺梯,爬上梯頂推開"天窗"才能到達天台,而且天台四周完全沒有裝設圍欄,佔用人因此難以使用天台。報道又指出,該發展商提交屋宇署審批的建築圖則列明"天台不可進入,只供維修時前往"。然而,該等單位的買賣合約不但沒有提及此限制,反而列明業主有權使用天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發展商是否必須向屋宇署申請修改建築圖則並獲得批准,才可把上述只供維修時前往的天台出售予準買家;若否,原因為何;若是,屋宇署審批該等申請的準則為何,以及地政總署會否要求發展商繳付補價;

    (二)是否知悉,過去10年,有多少個發展商以相同或相近的手法增加可出售的住宅單位面積;政府對此等手法有否施加管制;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發展商向屋宇署提交住宅發展項目的建築圖則時隱瞞項目內某些部分的真正用途的資料是否屬刑事罪行;政府如何跟進該等情況;過去10年,當局發現多少宗該等個案,以及個案的詳情為何;及

    (四)當局會否禁止發展商出售沒有圍欄的天台予準買家,以免發生意外;若會,可根據甚麽規例及理據禁止出售;若否,原因為何;過去10年,當局有否發現類似的個案;若有,該等個案的數目及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9. 葉劉淑儀議員問:


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及附件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國籍法》")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實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解釋》"),並授權特區政府指定其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根據《國籍法》及《解釋》處理特區內與中國國籍有關的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入境處在處理加入中國國籍的申請時,會考慮的因素包括"申請人是否有足夠的中文程度",當局在這方面如何進行評核,當中是否包括考核申請人在聽、講、讀及寫4方面的能力;

    (二)鑒於某些國家在處理入籍申請時,要求申請人熟悉入籍國的情況,甚至以考試方式評估申請人對入籍國的歷史、背景和發源等的認識,當局有否計劃推行類似的措施,以確保獲批准加入中國國籍的人士對中國有一定的認識;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有否政策鼓勵希望或已加入中國國籍的人士認識國家的情況,以協助他們及早融入社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20. 鄧家彪議員問:


據悉,路邊空氣污染問題近年惡化。政府在2007年及2010年推出自願性資助換車計劃,分別鼓勵車主更換其歐盟前期及歐盟一期,以及歐盟二期的柴油商業車輛。鑒於該兩項計劃的參與率偏低,本年的《施政報告》建議預留100億元,適度加大經濟誘因淘汰屬歐盟四期以下的排放標準("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輛,以改善路邊空氣污染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會:
  • (一)有否評估路邊空氣污染問題近年惡化的原因;如有,詳情為何,當中是否包括柴油商業車輛的數目有所增加;如否,原因為何;當局建議預留100億元的資助以淘汰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輛計劃的預計成效為何;

    (二)按車輛用途(例如保姆車)、所符合的廢氣排放標準,以及車輛以個人還是公司名義登記劃分,參與2007年及2010年的自願性資助換車計劃的車輛數目及其佔總數的比例;

    (三)有否統計由2007至2013年,各種類柴油商業車輛的平均車輛售價及按年升幅;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有否定期(例如按季度)統計各種類柴油商業車輛的數目;

    (四)按年、所符合的廢氣排放標準及車輛以個人還是公司名義登記劃分,2007至2013年登記柴油商業車輛的數目(按下表列出);

    車輛類型/
    所符合的排放標準
    登記數目
    以個人名義 以公司名義  
    登記人
    只擁有1輛
    登記人擁有
    2輛同類車輛
    登記人擁有
    3輛同類車輛
    登記人擁有
    4輛同類車輛
    登記公司擁有
    3輛或以下同類車輛
    登記公司擁有
    3輛以上同類車輛
    總數
    輕型貨車 歐盟前期/一期              
    歐盟二期              
    歐盟三期              
    歐盟四期或以後              
    總數              
    中型貨車              
                 
                 
                   

    (五)按目前的自然淘汰率而不提供換車資助的前提下,當局估計到2016年,歐盟前期、一期及二期的柴油商業車輛的數目分別為何;該等車輛屆時的廢氣排放量為何,以及有關的污染物會令空氣質素健康指數(將於2014年推出)上升多少級;

    (六)有否定期統計,在中環、銅鑼灣及旺角區,各種類車輛(包括專營巴士、的士、小巴及柴油商業車輛等)的廢氣排放量及其佔車輛廢氣總排放量的比例;如有,目前的情況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針對其他廢氣排放源頭(包括電廠、船隻、專營巴士、石油氣的士及小巴)的減排措施,每項措施的開支預算及預計可減少的路邊空氣污染物數量佔整體的百分比(按下表列出);及

    排放源頭 措施內容 開支預算 預計可減少的空氣污染物數量
    佔整體的百分比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可吸入懸浮粒子 其他
                 

    (八)當局資助專營巴士公司為歐盟二期及三期的巴士安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以改善路邊空氣污染的計劃,會否延長有關巴士的使用年期及折舊期;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有否評估專營巴士公司從有關裝置所獲得益及需要分擔的費用為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21. 鍾樹根議員問:


關於在供公眾使用的行人天橋設置自動梯及升降機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全港分別由政府及發展商興建的行人天橋的數目,並按下表列出當中設有自動梯及升降機的分項數目;

      行人天橋數目
    總數 自動梯  
    沒有 只設有一條 設有兩條或以上 設有升降機
    由政府興建          
    由發展商興建          

    (二)政府在規劃興建行人天橋時,分別根據甚麼準則來決定(i)是否設置自動梯,以及(ii)設置一條還是兩條(即雙向)自動梯;

    (三)當局有否短期及長期的計劃,在現時未設有或只設有一條自動梯的行人天橋加建自動梯,以方便上落行人天橋的使用者;若有計劃,詳情和涉及的自動梯數目為何;

    (四)政府現時在私人發展項目地契中加入發展商須興建行人天橋的條款時,有否訂明該等行人天橋須設置自動梯;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鑒於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某些位於行人天橋同一位置的兩條自動梯的運行方向相同,對前往相反方向的使用者造成不便及浪費電力,現時哪些政府部門負責管理行人天橋的自動梯,以及有關人員的職責是否包括確保不會出現上述情況;及

    (六)當局有否制訂在全港未設有升降機的行人天橋加建升降機的時間表,以方便長者、殘疾人士及其他有需要人士使用行人天橋;若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會否制訂時間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2. 葛珮帆議員問:


有政黨的調查發現,新界東醫院聯網的威爾斯親王醫院("威院")的急症室候診時間遠高於其他公立醫院急症室的平均候診時間(101分鐘),屬全港最長。過半數受訪者表示曾候診5小時以上,兩成則候診長達8至12小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資料顯示,威院急症室每日平均超過410人求診,去年的求診人次為16萬,較前年上升7.1%,高於醫管局平均4.4%的增幅。與此同時,居民不斷投訴,威院各個專科門診候診時間過長和病床不足。據報,今年一月該院內科病房入住率高達130%,因而需在走廊加設佔病床總數三成的臨時病床。面對沙田區人口老化及馬鞍山多個新落成屋苑帶來急速膨脹的人口壓力,威院的醫療服務需求長期超出負荷能力,令市民擔心防疫及感染控制能力受到影響。另一方面,沙田區議會已於2006年通過支持威院第二期擴建工程("擴建工程"),而威院已於2010年6月完成擴建工程計劃書,但該計劃至今仍未獲撥款進行,落成日遙遙無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擴建工程的進展情況,以及預計工程開展及完工的時間表為何;若沒有時間表,原因為何;

    (二)當局有沒有制訂短、中、長期的措施,解決威院各個專科服務的候診時間過長的問題;若有,詳情為何;若沒有,原因為何;

    (三)擴建工程計劃的詳情為何;擴建工程將會如何加強該院的各個專科服務,特別是候診時間較長的服務(例如為青少年而設的精神健康服務、內科及急症服務),包括各專科服務的候診時間將可縮短多少;

    (四)現時每個醫院聯網的人口與各個專科病床比例分別為何,以及新界東聯網在擴建工程完成後的有關比例;及

    (五)鑒於沙田及馬鞍山區在未來數年的人口將會持續增長,當局有否評估新界東聯網在擴建工程完成後,是否達到《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訂有關的醫療服務的建議水平,以及與其他聯網的有關服務水平比較的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 (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原訂於上次會議處理)


1.《2013年領港(修訂)條例草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201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IV. 議案



(原訂於上次會議處理)

1.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批准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於2013年3月28日訂立的 —

(a)《2013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2號)規例》;及

(b)《2013年毒藥表(修訂)(第2號)規例》。

(該兩項規例載於附錄III,並已於2013年4月11日
隨立法會CB(3) 478/12-13號文件發出)

2.根據《借款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如下 ─

(a)授權政府為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章)第29條提出和通過的決議所設立的債券基金的目的,不時向任何人借入總 額不超過$2000億的款項或等值款項,該總額是根據本段借入的所有款項在任何時間未清償本金的最高限額;

(b)根據(a)段借入的款項,須記入債券基金帳目的貸項下;及

(c)本決議取代本會於2009年7月8日提出和通過,並在憲報以2009年第169號法律公告刊登的決議。

(訂於是次會議處理)

3.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批准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於2013年4月22日訂立的 —

(a)《2013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3號)規例》;及

(b)《2013年毒藥表(修訂)(第3號)規例》。

(該兩項規例載於附錄IIIIV,並已於2013年4月30日
隨立法會CB(3) 533/12-13號文件發出)

V. 議員法案



(原訂於上次會議處理)

首讀


《2013年專業會計師(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2013年專業會計師(修訂)條例草案》梁繼昌議員

出席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VI. 議員議案



(原訂於上次會議處理)

1.《藥物名冊》及藥物資助制度

麥美娟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於2005年7月起實施《藥物名冊》制度,統一醫管局採購及使用藥物的政策;現時,醫管局每年的藥物開支只佔整體開支約百分之十,而把新藥物納入《藥物名冊》及檢討《藥物名冊》的工作分別由醫管局轄下的藥物諮詢委員會及用藥評估委員會負責,但有關工作欠缺透明度,其他持份者的參與度低,使人質疑《藥物名冊》並非以病人的權益為依歸,令不少有重大療效但價錢昂貴的藥物要病人自費購買;雖然政府設有如撒瑪利亞基金等安全網制度,但仍出現病人未能負擔更好但昂貴的藥物而延醫、要'賣樓買藥'或靠次等藥物'續命'等情況,反映現行制度存在很多漏洞及不足之處;就此,本會促請政府檢討現行藥物政策,完善有關機制,為更多有需要人士提供協助;有關措施應包括:

(一)改革醫管局的藥物諮詢委員會及用藥評估委員會,加入更多持份者的代表(包括病人組織代表),並公開該些委員會的會議紀錄,以提高訂定及檢討《藥物名冊》過程的透明度;

(二)更新《藥物名冊》時,同時投入充足資源配合,以確保醫生能因應病人的病情處方最合適的藥物;

(三)把藥物開支從醫管局的整體預算抽出,並以獨立款項形式撥予各醫院聯網,以確保經費全數用於藥物開支,不會被其他開支項目佔用;

(四)擴大《藥物名冊》,把更多有重大療效但昂貴的藥物納入通用藥物及專用藥物,讓更多病人可以標準收費使用;

(五)增加藥物開支的預算,在考慮是否把藥物納入《藥物名冊》及所屬類別時,減少成本及價格的比重,以療效及病人安全為首要原則,令病人不會因經濟能力不足而被迫使用較次等的藥物;

(六)把更多藥物納入撒瑪利亞基金的資助範圍,並進一步放寬撒瑪利亞基金的經濟審查評估準則,以申請者個人的收入和資產為單位,而非以家庭為單位;

(七)提供稅務減免,減輕病人或其家屬因自購藥物而造成的經濟負擔;及

(八)長遠考慮取消《藥物名冊》制度。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梁家騮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醫院管理局"之前加上"鑒於病人對昂貴藥物的需求增加,";在"('醫管局')"之後刪除"於",並以"自"代替;在"開支的預算"之後刪除",在",並以"至醫管局整體開支約百分之十五,以科學客觀的'成本效益'計算方法,"代替;在"所屬類別"之後刪除"時,減少成本及價格的比重,以療效及病人安全為首要原則,令病人不會因經濟能力不足而被迫使用較次等的藥物";在"資助範圍,並"之後刪除"進一步放寬撒瑪利亞基金的",並以"更改有關"代替;及在"經濟審查評估準則"之後刪除",以申請者個人的收入和資產為單位,而非以家庭為單位",並以"及資助方法,容許申請者選擇以'個人'或'家庭'為評估單位;藥物開支超出病人收入的百分之十時,便由該基金支付超出的藥物費用差額,令病人不會因經濟能力不足而被迫使用較次等的藥物"代替。

(ii)李國麟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醫院管理局"之前加上"鑒於";在"實施《藥物名冊》制度,"之後刪除"統一",並以"導致"代替;在"使用藥物的政策"之後加上"過於僵化,未能適切幫助病人";在"負責,但"之後刪除"有關",並以"它們的"代替;在"欠缺透明度,"之後加上"亦過於保守,未能及時回應病患者的需要,加上";在"過程的透明度"之後加上",使有關委員會更公開及適切地回應病患者的醫療護理需求";在"經濟負擔;"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九) 評估新藥物時,應引入客觀及統一的評估工具,以客觀標準評定新藥物的安全性、有效性、成本效益等,決定是否把新藥物納入《藥物名冊》,增加透明度"。

(iii)陳恒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醫院管理局"之前加上"鑒於過往";在"('醫管局')"之後加上"各聯網醫院對藥物管理出現各自為政的情況,醫管局";在"(八)"之後刪除"長遠考慮",並以"盡快全面檢討《藥物名冊》制度,優先將經證實有顯著療效但極昂貴的藥物納入為醫管局一般獲資助的藥物,讓更多病人受惠,並長遠研究"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的可行性"。

(iv)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醫院管理局"之前加上"為確保病人可以公平地獲處方所需藥物,";在"安全網制度,"之後加上"而在民間社會多番爭取下,政府去年注資100億元予該基金,";在"加入更多持份者"之前加上"研究將該等委員會的架構獨立於醫管局,";在"(六)"之後加上"妥善運用撒瑪利亞基金,";在"更多藥物納入"之後刪除"撒瑪利亞",並以"該"代替;在"進一步放寬"之後刪除"撒瑪利亞",並以"該"代替;在"以家庭為單位;"之後刪除"(七) 提供稅務減免,減輕病人或其家屬因自購藥物而造成的經濟負擔;";刪除原有的"(八)",並以"(七)"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考慮取消《藥物名冊》制度",並以"而言,在現有《藥物名冊》制度下,改革藥物津貼制度,所有經主診醫生臨床評估為有需要的藥物均應得到津貼,有關病人只需繳交標準收費,而毋須自費購買"代替。

(v)張超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病人組織"之後加上"及病人家屬組織的";在"擴大《藥物名冊》,把"之後刪除"更多有重大療效",並以"全部具有重大療效及具邊際效益"代替;在"專用藥物,讓"之後加上"醫生有更大的彈性處方藥物及";在"標準收費使用;"之後加上"(五) 當病人需要的藥物在《藥物名冊》以外,應有酌情機制並由醫生作專業判斷,為病人提供該藥物;";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六)"代替;刪除原有的"(六)",並以"(七)"代替;在"以家庭為單位;"之後加上"(八) 考慮於撒瑪利亞基金設置醫療開支佔入息的比例上限,超出上限的醫療費用全數由基金資助;及";刪除原有的"(七)",並以"(九)"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及(八) 長遠考慮取消《藥物名冊》制度"。

出席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維持本港有利營商環境

林健鋒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環球經濟復蘇緩慢,本會促請政府採取積極政策措施,以維持有利本港營商的環境,並投放更多資源扶助中小型企業。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鄧家彪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並以"在經濟全球化的大環境下,"代替;在"緩慢,"之後加上"對本港經濟構成一定影響,香港的失業率也初見回升;就此,";在"政策措施"之後加上"、善用本地人力資源";及在"環境"之後刪除",並",並以";有關措施應包括:(一) 檢討各行業的人力資源供應,並投放資源培訓相關人才,讓本地工人發揮所長、學以致用,避免輸入外地勞工,並鼓勵企業聘用弱勢人士(如南亞裔、中年及殘疾人士),從而善用本地勞動力,令本港僱員在得以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同時,僱主亦能得到充足的勞動力供應,從而締造僱主與勞工的雙贏局面;(二) 改善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例如訂定標準工時、劃一勞工及公眾假期數目,以透過提升員工工作生活的質素,幫助企業挽留人才;(三) 研究減輕跨區工作勞工的交通費負擔,讓企業更易聘用足夠的人手;(四) 降低企業的租金成本,紓解企業的營商困難;及(五) "代替。

(ii)田北辰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環球"之前刪除"鑒於";在"緩慢"之後加上",加上香港人口急劇老化,福利開支勢將大幅增加,本港必須大力加速發展經濟,'把餅做大',而先決條件乃維持一個有利中小型企業('中小企')的營商環境;就此";在"政府"之後加上"除了";在"措施,"之後刪除"以維持有利本港營商的環境,並";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中小型企業",並以"中小企外,亦要着力緩和本港近年不斷升溫的勞資關係,在確保勞方權益得到合理保障之餘,也充分瞭解各種勞工政策和措施(如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研究規管工時及集體談判權等)對中小企營商環境的影響,務求達致兩方互諒和雙贏的局面,而本港經濟也得到持續的高速發展"代替。

(iii)葉建源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前加上"高質素的人力資源一向是香港經濟發展的關鍵;";及在"環境,"之後加上"以及投放資源加強教育和人才培訓,推行15年免費教育和中學小班教學、加強職業教育和訓練、增加資助副學位和大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名額,以及大學研究院研究課程所錄取的本地學生人數,以培育本地人才,為支柱產業的持續發展和經濟的多元發展,提供人力資源;"。

(iv)胡志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並以"本港營商環境與環球經濟息息相關,但"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具體措施包括:(一) 興建十號貨櫃碼頭,將碼頭交由新營辦者承辦,加強貨櫃碼頭間競爭,降低碼頭處理費;(二) 全面而對等地開放第五航權,讓更多海外航班可在本港接載乘客及貨物,降低航運費用;(三) 盡快實施《競爭條例》、取消《競爭條例》對法定團體的豁免、向競爭事務委員會提供足夠資源;定時檢討《競爭條例》,研究應否賦予競爭事務委員會權力,以審查公共政策有否直接或間接製造市場壟斷,在發現有企業佔大比例市場份額時,向政府建議防止市場被壟斷的措施,以維持香港市場的競爭環境,並制止大財團壟斷,改善小商戶的生存空間;及(四) 協助促進本港的品牌和技術向海外銷售"。

(v)姚思榮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之後加上"及各部門主動";在"政策措施,"之後刪除"以",並以"根據不同行業特點,投放更多資源扶助中小型企業,"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並投放更多資源扶助中小型企業",並以";有關措施包括:(一) 資助中小型企業,以推動有關企業運用資訊科技;(二) 增加資助行業從業員的培訓開支,提升業界的專業水平;(三) 定期組織同類行業聯合舉辦對外推廣活動,並適當資助該些活動;及(四) 對經營困難的行業,減免相關企業的牌照收費"代替。

(vi)莫乃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特別就創新及科技產業方面);本會亦促請政府在市場發展、資金和人才三方面推行下列措施:(一) 檢討及改革政府的資訊科技採購政策,改革一直為業界所詬病的'價低者得'主導原則和巨額履約保證金的要求,在採購政策中加強鼓勵創新的'本地科研、原創應用'評核元素,增加中小型企業參與競投政府資訊科技合約的機會,以累積更多資金和經驗,擴充企業規模;(二) 開放更多政府數據,以公眾利益為先,鼓勵開發者自由及無償地使用這些數據,以便促進開發更多有利民生及社會經濟活動的流動及互聯網應用程式,推動中小型企業的創新應用,提升工作效率,並為開發者製造發掘商機的空間;(三) 透過政策支援及有政府參與投資的創業投資基金,鼓勵本地的'天使基金'及創投活動的發展,為本地創業公司提供更有效的早期種子資金;及(四) 注資及重新啟動'中小企業培訓基金',令中小型企業可獲充分資源培訓員工,提升競爭力"。

出席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下列4項議案將於2013年5月29日的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 (請參閱於2013年5月22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615/12-13號文件))

3.六四事件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呼籲:毋忘六四事件,平反八九民運。

4.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的民主程序

梁家傑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於今年3月24日發表談話,表示對於香港特區普選行政長官,'需要共識的主要是提名的民主程序問題';就此,本會促請特區政府,不論各界如何詮釋所謂'提名的民主程序',在制訂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方案時,須確保提名權、參選權及投票權均普及而平等,不會透過提名委員會進行任何'篩選'或'預選'。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葉國謙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之前加上"就本港的政制發展問題,";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之後加上"('全國人大')";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提名權、參選權及投票權均普及而平等,不會透過提名委員會進行任何'篩選'或'預選'",並以"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對普選問題的有關決定"代替。

就葉國謙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之前刪除"符合《基本法》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符合《基本法》的規定,而有關規定的合理解釋為提名權、參選權及投票權須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不會透過提名委員會進行任何'篩選'或'預選'"。

(ii)黃毓民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刪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於今年3月24日發表談話,表示對於香港特區普選行政長官,'需要共識的主要是提名的民主程序問題';就此,";在"特區政府"之後刪除",不論各界如何詮釋所謂'提名的民主程序',在";在"投票權"之後刪除"均",並以"都是"代替;在"平等,"之後加上"提名必須由公民或選民連署,";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最後由一人一票選舉產生行政長官"。

(iii)田北辰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之後加上"('全國人大')";在"普選行政長官,"之後刪除"'需要共識的主要是提名的民主程序問題'",並以"中央政府有3個'堅定不移'的立場:於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行政長官人選不能與中央對抗,以及普選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代替;在"特區政府"之後刪除",不論各界如何詮釋所謂'提名的民主程序',在",並以"在這些前提下"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時,須確保提名權、參選權及投票權均普及而平等,不會透過提名委員會進行任何'篩選'或'預選'",並以",並盡快啟動公眾諮詢,讓各界有充分時間就提名委員會的具體組成、提名的民主程序、行政長官候選人數目等有關問題進行廣泛討論和爭取達致共識"代替。

(iv)何秀蘭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並容許任何合資格參選人士如獲不少於5萬名登記選民聯署,經提名委員會核實,即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5.積極推動家庭友善政策

李慧琼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香港近年發生多宗家庭倫常慘劇,令社會感到十分震驚,亦反映現今社會出現不少歪風並逐漸分化、破壞和扭曲社會和家庭關係,本會促請政府應加大力度推動家庭友善政策,提升家庭凝聚力及個人抗逆力,重建家庭成員互愛關係,建立正面家庭價值,締造和諧社會;建議的措施包括:

(一)有關部門應評估現時香港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加強有關的社會福利服務、檢討處理和支援危機家庭的專業服務模式及跨部門支援服務的相應成效,並加強外展服務,向危機家庭提供高效率、及時和到位的服務;

(二)盡快落實公共政策對家庭影響的評估制度,評估現行社會政策、法例和措施對家庭的影響,從而作出相關的改善;

(三)加強家庭議會職能,並成立'家庭社會基金',資助社福機構舉辦與家庭教育相關的課程及活動;

(四)積極推動親職、子職和倫理等正面家庭教育的宣傳,並透過各社區服務機構、學校及傳媒等推廣家庭教育;

(五)為雙職父母提供更多照顧子女的支援服務(包括擴大社區幼兒託管服務,增加各區幼兒託管名額,提供彈性幼兒託管時間的服務等);發展學校課後補習中心,讓雙職父母的子女在課後獲得適當照顧;

(六)推動公營及私營機構更積極地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政策,創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包括鼓勵機構為員工提供託兒服務及推行'靈活時間,靈活地點'彈性上下班制,以及推出彈性假期政策等;

(七)透過勞資協商、逐步落實的方式,將星期日以外所有公眾假期納入為有薪法定假期;並推動'國際家庭日',呼籲各界重視家庭的價值;

(八)提高子女免稅額、全面資助學前教育,以及研究將現時有薪產假適用於以非按僱傭合約受聘的員工等,以紓緩本港家庭的經濟負擔;及

(九)推動長幼共融的房屋政策,鼓勵公私營房屋設計加入兼容長幼居所配套設施,並改善社區設施,為家庭提供更多親子活動空間。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郭偉強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近年"之前刪除"鑒於";在"上下班制,以及"之後刪除"推出彈性假期政策等",並以"盡快設立7天全薪侍產假、新增照顧假等親職假期,同時按國際勞工組織《2000年保護生育公約》建議增加產假至14周,僱員並應獲發全薪,另應設立產後工作保障期,保障產後婦女免遭無理解僱"代替;在"(七)"之後刪除"透過勞資協商、逐步落實的方式,將星期日以外所有公眾假期納入為有薪法定假期",並以"修訂《僱傭條例》,增加法定假日的日數至與公眾假期的17天看齊,同時規定僱主提高僱員在假日工作的補償"代替;在"家庭的價值;"之後加上"(八) 盡快立法制訂標準工時,確保僱員在工作與家庭生活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以促進家人的互愛關係;";刪除原有的"(八)",並以"(九)"代替;及刪除原有的"(九)",並以"(十)"代替。

(ii)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近年"之前刪除"鑒於";在"嚴重程度"之後加上"(尤其須留意近年男士被虐的個案數目逐漸增加的問題)";在"到位的服務"之後加上",同時增撥資源協助男士解決家庭問題,例如在服務單位設置由男性社工或輔導員接聽的男士專門熱線,為受虐男士提供專門的危機介入及庇護服務等;(二) 針對家庭崗位內男性的角色及問題,制訂完整及長遠的男士政策,並撥出資源予以配合(例如考慮設立男士事務委員會,以及研究就男士健康進行調查並盡早設立男士專科診所,促進男士身體健康)";刪除原有的"(二)",並以"(三)"代替;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四)"代替;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五)"代替;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六)"代替;刪除原有的"(六)",並以"(七)"代替;在"彈性上下班制"之後刪除",以及推出彈性假期政策等";刪除原有的"(七)",並以"(八)"代替;在"將星期日以外"之前刪除"透過勞資協商、逐步落實的方式,";刪除原有的"(八)",並以"(九)"代替;及刪除原有的"(九)",並以"(十)"代替。

(iii)黃碧雲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近年"之前刪除"鑒於",並以"'家庭友善'的政策及僱傭措施,令員工可以兼顧家庭責任與就業,協助員工平衡工作與家庭生活;"代替;在"十分震驚,"之後刪除"亦反映現今社會出現不少歪風並逐漸分化、破壞和扭曲社會和家庭關係,";在"締造"之後刪除"和諧",並以"兩性平等的"代替;在"(三)"之後刪除"加強",並以"釐清"代替;在"家庭議會"之後加上"的";在"職能,"之後刪除"並成立'家庭社會基金',資助社福機構舉辦與家庭教育相關的課程及活動",並以"正視多元化家庭的出現及其需要,以及推動互相尊重、包容差異的文化"代替;在"(五) 為雙職父母"之後加上"及單親家長";在"發展"之後刪除"學校課後補習中心,讓雙職父母的子女在課後獲得適當照顧",並以"學童課後照顧服務,協助家長解決子女放學後或放假期間的照顧問題,以及促進婦女就業"代替;在"彈性假期政策等;"之後加上"推行14周全薪分娩假,以及立法為男士提供有薪侍產假;(七) 立法訂定每周標準工時為44小時,超時工作應有1.5倍補償;";刪除原有的"(七)",並以"(八)"代替;刪除原有的"(八)",並以"(九)"代替;在"經濟負擔;"之後刪除"及";刪除原有的"(九)",並以"(十)"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以及為長者增設更多健體設施;(十一) 立法規定公眾場所須設置哺乳間,推動有利母乳餵哺的社區環境,協助在職母親照顧幼兒;(十二) 推動本港公眾地方(包括醫院)建設家庭友善的中性廁所,方便不同性別的家庭成員互相照顧;(十三) 檢視全港各區安老院舍和日間照顧中心的名額,縮短安老服務的輪候時間,並因應人口老化作出福利服務的長遠規劃;方便家人往院舍探望長者,以及支援居家安老政策,藉此促進家庭融和;及(十四) 設立家庭照顧者津貼制度,讓因需要照顧家庭成員而未能全職投入勞動市場的照顧者,取得合理的收入補貼,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

(iv)張國柱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近年"之前刪除"鑒於";在"十分震驚"之後刪除",亦反映現今社會出現不少歪風並逐漸分化、破壞和扭曲社會和家庭關係";在"加大力度"之後加上"投放資源及制訂政策,包括";在"個人抗逆力,"之後加上"保護及協助經歷家暴的受助人,";在"經濟負擔;"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十) 檢討有條件租約計劃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容許新移民的家庭暴力受害人無須居港滿7年下申請公屋及綜援,使受害人能得到支援,重建健康家庭生活;(十一) 改善司法、法律、醫護人員及社工在處理家暴問題上的性別意識和性傾向的訓練,規定施虐者必須接受輔導服務;(十二) 加強宣傳及協助家暴婦女受害人尋求法律保障,並設立家庭暴力法庭專責處理有關事項,讓司法界能累積經驗,在法律層面幫助施虐者及受害者;(十三) 增加醫務社工及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輔導及支援職系人手以協助處理家暴個案;(十四) 設立過渡期住宿服務中心、增加庇護中心、支援中心及單身宿舍宿位及資源予家暴受害人,解決現時入住該等中心時間短促及無膳食服務的問題,讓受害人能避免再次遭受家暴,重過正常家庭生活;(十五) 立即容許長者及殘疾人士以個人單位申請綜援,免除家人須作出不供養他們的聲明安排,停止分裂長者及殘疾人士的家庭;及(十六) 設立課外活動津貼,以減少低收入家庭因經濟困難而未能允許其子女參與課外活動而產生的家庭摩擦和社會問題"。

(v)毛孟靜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近年"之前刪除"鑒於";在"經濟負擔;"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十) 將政府現有的就業支援計劃、再培訓服務及幼兒託管服務的服務對象擴展至所有單親家庭,協助所有單親照顧者尋找工作,改善家庭收入,令兒童在更好的環境成長;(十一) 為所有低收入單親家庭提供經濟援助,幫助單親家庭兒童健康成長;及(十二) 增撥資源,於服務需求較大的地區加設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以及增加處理個案的專業職系人員及其他支援人員,為有需要家庭提供更多適合的活動及服務"。

出席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6.提升香港整體持續競爭力

林大輝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年發表的《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指出,香港的競爭力正不斷與其他內地城市拉近,綜合增長相對較慢,預計到2015年,香港的經濟規模將落後於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內地城市;就此,本會促請政府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動民主等方面,進行全面的檢討和評估,制訂可行和適時的政策並落實執行,以提升香港的整體持續競爭力。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鄧家彪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中國社會"之前加上"鑒於";在"深圳等內地城市"之後刪除";就此";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有關政策包括:(一) 發展多元化產業,令經濟結構更均衡;(二) 加強人才培訓,善用先聘用、後培訓的方法吸引新人入行,另革新學徒制度,以加強青少年職業培訓,為未來發展人才;(三) 降低整體社會的租金成本;(四) 有系統地吸納有就業困難的羣體,包括中年、傷殘和單親人士等,並加以培訓及提供就業支援;及(五) 透過社會政策,確保社會各階層均可分享經濟成果"。

(ii)張華峰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中國社會"之前加上"隨着內地經濟不斷發展,";及在"評估,"之後加上"並要在繼續促進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等方面,"。

(iii)盧偉國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中國社會"之前加上"鑒於";在"深圳等內地城市"之後刪除";就此";在"評估,"之後刪除"制訂可行和適時的",並以"以及制訂長遠、全面和多元的產業"代替;在"執行,"之後加上"鞏固支柱產業,推動新興產業,活化傳統產業,";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延續本港優勢"。

(iv)陳家洛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中國社會"之前加上"香港廉潔透明、公平開放、着重法治的制度,市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以及社會的適應力和創新精神都是構成香港經濟持續競爭力的重要元素;基於上述的重要元素,香港的競爭力一直處於世界領先地位,但";及在"執行"之後刪除",以提升",並以";並於2017年落實行政長官真普選,廢除立法會功能界別,訂立檔案法及資訊自由法,捍衞香港的人權法治和新聞自由,維護廉潔和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推動環保和可持續發展及提出教育和人才培訓的願景藍圖,藉以發揮"代替。

(v)胡志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中國社會"之前加上"香港是一個國際城市,需要在不同範疇上不斷提升實力,以保持及促進香港的競爭優勢;《經濟學人》在2012年全球城市排名表中指出,香港的經濟實力排第二十位,比新加坡、紐約、東京及多個中國城市遜色,公共機構效率排名比21個國際城市低,'亞洲最具競爭力城市'的排名亦不及新加坡;美世人力資源顧問指香港生活質素只是在二百多個城市中排第七十位,被多個國際城市拋離;此外,監察貪污腐敗的'透明國際'最新貪腐指數顯示,香港的得分首次低於80分,遠低於新加坡及數個北歐城市,而";在"推動民主"之後加上"、改善環境、加強文化創意發展、教育";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具體措施應包括:(一) 推動民主進程,立即就政制發展展開公眾諮詢,並按照《基本法》和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制訂政改方案,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和2020年普選立法會全體議員,實現普及而平等的民主政制;(二) 檢討及維護香港的廉潔,捍衞香港的人權、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及司法獨立;(三) 積極扶貧,收窄貧富懸殊,廣泛諮詢公眾,制訂未來5年及10年香港社會福利政策的發展藍圖,確保合資格人士在合適時間內得到所需服務,配合香港經濟及社會環境的轉變,制訂全面的'消除貧窮政策',減低貧富懸殊對香港社會發展的負面影響;(四) 立法訂定標準工時每周44小時,超時工作工資必須按平時工資1.5倍予以補償,以平衡僱員收入及工作時間,提高生活質素;(五) 盡快批出免費電視牌照,除了讓市民在有選擇的情況下觀看電視節目外,亦有助香港的電視及創意媒體業發展;(六) 提供合理、公平和公正的營商環境,讓中小型企業和大財團有公平競爭的機會;(七) 落實各項改善空氣污染(包括本地及區域性污染源)及減少碳排放的措施;(八) 保護現有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的生態資源,推動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及(九) 落實15年免費教育、實行中學小班教學、增加專上院校資助課程學額、設定大學研究院研究課程外地學生限額,讓本港教育質素得以保障和發展,造就本地人才以提升競爭力"。

(vi)莫乃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深圳等內地城市;"之後加上"除此之外,《2012-2013年全球競爭力報告》的數據顯示,受訪者普遍認為香港正受創新發展空間不足、政府官僚效率下降,以及就業人口的教育水平不足等因素影響,窒礙香港的營商環境;";在"改善民生"之後加上"、完善教育制度、扶助創新行業發展";在"推動民主"之後加上"並落實雙普選";及在"適時的"之後加上"長遠"。

出席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