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室1舉行會議

決定的紀錄

 文件編號事項決定
1.EC(2012-13)20 建議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轄下的經濟分析部開設1個首席經濟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2013年4月1日起,為期3年,領導新的專責小組,以便加強經濟分析部的經濟研究能力,以支援各項新措施

通過

2.EC(2012-13)21 建議由2013年4月1日起,在房屋署開設4個常額職位,即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1個總土力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1個總屋宇保養測量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及1個總結構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並修訂和重新分配房屋署部分其他首長級職位的職務和職責,以應付因推行新居者有其屋計劃及其他相關房屋措施而大幅增加的工作量

通過

3.EC(2012-13)22 建議保留2個編外職位,即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2013年7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及公司註冊處1個副首席律師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2點),由2013年7月1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以提供足夠的首長級人員支援,以便實施新《公司條例》、檢討《破產條例》(第6章)下的潛逃者規管制度,以及協助立法會審議《2013年信託法律(修訂)條例草案》

通過

4.EC(2012-13)23 建議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中央政策組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銜定為策略發展委員會助理秘書,由2013年4月1 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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