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任仲裁員及調解員和決定仲裁員人數)規則》
小組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
時 間:上午10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最新議程
I.

與代表團體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15分)

相關文件

檔案:LP 19/00/4C
(於2013年6月21日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67/12-13號文件
(於2013年7月4日隨立法會CB(2)1535/12-13號文件發出)

-有關2013年6月28日在憲報刊登的附屬法例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4)914/12-13(01)號文件
(於2013年7月18日發出)

-立法會助理法律顧問於2013年6月28日致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下稱"仲裁中心")的函件

立法會CB(4)914/12-13(02)號文件
(於2013年7月18日發出)

-仲裁中心就立法會助理法律顧問於2013年6月28日的函件而於2013年7月18日發出的覆函

立法會CB(4)970/12-13(01)號文件
(於2013年9月5日發出)

-立法會助理法律顧問於2013年7月22日致仲裁中心的函件

立法會CB(4)970/12-13(02)號文件
(於2013年9月5日發出)

-仲裁中心就立法會助理法律顧問於2013年7月22日的函件而於2013年8月19日發出的覆函

立法會CB(4)40/12-13(03)號文件
(於2013年9月12日發出)

-仲裁中心於2012年10月12日的來函,就《仲裁(委任仲裁員及調解員和決定仲裁員人數)規則》的擬稿徵詢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的意見

立法會CB(4)988/12-13(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立法會助理法律顧問於2013年8月21日致仲裁中心的函件

立法會CB(4)988/12-13(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仲裁中心就立法會助理法律顧問於2013年8月21日的函件而於2013年9月16日發出的覆函

與代表團體舉行會議

1.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2.香港大律師公會

3.調解發展研究總會
立法會CB(4)988/12-13(03)號文件(只備中文本)

4.社會發展研究總會
立法會CB(4)988/12-13(04)號文件(只備中文本)
立法會CB(4)990/12-13(01)號文件(只備中文本)

5.香港律師會

已接獲的意見書

-由香港船東會有限公司提交
立法會CB(4)976/12-13(01)號文件(只備英文本)

-由香港建造商會提交
立法會CB(4)976/12-13(02)號文件(只備英文本)

-由香港工程師學會提交
立法會CB(4)976/12-13(03)號文件(只備英文本)

II.

其他事項


(下午12時15分至12時45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4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