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3

立法会

议程

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编号
1.《2012年银行业(资本)(修订)规则》法律公告156/2012
2.《2012年银行业(指明多边发展银行)(修订)公告》法律公告157/2012
3.《2012年〈2012年银行业(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法律公告158/2012
4.《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马来西亚)令》法律公告159/2012
5.《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墨西哥合众国)令》法律公告160/2012
6.《2012年电讯(以拍卖方法厘定频谱使用费)(修订)规例》法律公告161/2012
7.《2012年电讯(指定须缴付频谱使用费的频带)(修订)令》法律公告162/2012
8.《〈升降机及自动梯(一般)规例〉(生效日期)公告》法律公告163/2012
9.《〈升降机及自动梯(费用)规例〉(生效日期)公告》法律公告164/2012
10.《2012年〈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生效日期)(第2号)公告》法律公告165/2012
11.《2012年〈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生效日期)(第3号)公告》法律公告166/2012
12.《〈调解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法律公告167/2012
13.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三份技术备忘录2012年第42期宪报
第5号特别副刊

其他文件

1.第4号-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第一季核准开支预算所作出的修改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2.第5号-香港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2011-12年报
(由发展局局长提交)

3.第6号-香港海关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摘要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4.第7号-香港海关人员子女教育信托基金
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受托人报告书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5.第8号-公司注册处营运基金2011-12年报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6.第9号-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第五十八号(2012年7月)报告书的政府覆文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II. 质询



1. 谢伟俊议员问:


有九龙东、启德发展区及新邮轮码头附近的居民向本人表达关注,在邮轮码头于明年启用后,登岸旅客往返旅游及购物区的交通配套是否足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根据最新的规划,从游轮码头登岸的旅客前往各旅游及购物区的交通配套为何;有否评估,众多旅客同时登岸前往各旅游及购物区,会否导致九龙东交通挤塞;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二)有否研究在邮轮码头与鲤鱼门之间提供较现时便捷的交通安排,以方便旅客、带旺当区的经济,以及增加就业机会;鲤鱼门区內的各项改善及美化工程能否赶及在邮轮码头启用前完成,供旅客享用;及

    (三)有否研究利用水上的士提高维多利亚港的畅达性,连系邮轮码头及维多利亚港两岸的景点和旅游及购物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 张超雄议员问:


早前政府表示,现时在政府土地储备中有2 100多公顷规划作"住宅"或"商业/住宅"用途,当中包括约1 200多公顷属"乡村式发展"用地。政府进行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规划(下称"规划")的目的是增加土地供应。有受规划影响的马屎埔村村民(当中包括3代务农的农夫)反映,政府远于10多年前已表示会发展新界东北,之后他们不断受到地产商收地及逼迁的威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撇除"乡村式发展"用地及不适合发展的土地外,上述2 100多公顷的土地中,预留作公屋、私人发展及已列入勾地表的土地面积分别为何;该等土地的具体地点及预算可兴建的各类房屋的单位数量为何;以及1 200多公顷的"乡村式发展"用地的地点为何;

    (二)根据1996年、2001年、2006年及2011年的人口统计资料,受规划影响的3个地区(古洞北、粉岭北及坪𪨶/打鼓岭)的住戶统计详情(包括住戶数目、住戶人口分布、住戶收入状况、住屋类型及住戶数目),以及现时的估计人口为何;及

    (三)在发展一个新地区时,政府根据甚么原则选择采取"公私营合作"模式,还是"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鉴于上述村民表示,政府最初计划以"公私营合作"模式发展新界东北,受影响的3个地区內有很多耕地因此被收购及破坏,自1996年以来,该3个地区的土地买卖情况(包括地段、面积、收购者、价值及买卖年份)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3. 梁耀忠议员问:


今年8月,警务处处长前往北京进行公事访问而事前沒有公布。在传媒作出报道后,处长公开声称这是一贯做法。有传媒工作者指出,过往政府高级官员外访时,必会预先公布,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及传媒的采访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否评估处长的上述说法是否公然说谎;若评估属实,他会否遭受处分;若会,处分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4. 邓家彪议员问: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下称"强积金")的雇员自选安排(俗称"强积金半自由行")将于今年11月起实施,届时雇员可选择将其强积金供款的累算权益,转移至自选的强积金计划內。然而,有公众人士指出,市场上强积金的计划和组合多不胜数,在雇员自选安排实施后,强积金受托人之销售对象将大幅增加至约300万;虽然强积金半自由行可以增加雇员的选择,但以不良手法销售强积金计划的情况或会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除了设立强积金中介人法定规管制度外,当局还制订了甚么措施,确保强积金受托人在资讯透明的情况下进行销售,以及会因应雇员个别之需要而推销合适的计划;如有,措施的详情及执行细节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会否设立调查队伍,突击抽查各个强积金受托人之销售手法、宣传文件及强积金计划的內容,以及设立专责部门直接接受雇员的查询和投诉;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关于雇员自选安排对降低强积金收费的成效,当局会否在实施前作出估计,以及在实施后进行检讨;如会,详情如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5. 郭伟强议员问:


《最低工资条例》订明,最低工资委员会须最少每两年一次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提出建议。最低工资委员会作出检讨时,会参考过去一年一篮子社会、经济及就业指标的相关数据。因此,最低工资水平的建议可能是按3年前的经济数据订出,与实际的经济情况脫节了3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全面检讨《最低工资条例》;

    (二)会否把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由两年一次缩短为一年一次;及

    (三)会否订出更具体和客观的参考准则,以减少最低工资委员会成员于检讨最低工资水平期间的爭拗及缩短商讨的时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6. 蒋丽芸议员问:


据报,行政长官日前表示,很多人误以为香港生意"唔忧做",但近期零售及旅游业数字有所放缓,本港经济存在隐忧。他期望在任期后半部分扭转本港的经济形势。有业界人士指出,"香港制造"作为国际品牌,很多外国及內地人士对香港制造的产品甚具信心。为更好发挥香港固有的制造业地位,他们建议香港政府应著力发展产业多元化,特别是可以发展香港为"制药中心",透过《內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优惠政策,吸引世界知名药厂来香港生产及制造药物,打进內地庞大市场,而內地药厂亦可在香港生产及检测药物,然后出口至世界各地,从而增加更多就业机会,香港的本地生产总值可以大大增加,政府亦可以因此制订更多利民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香港制药业的生产总值及出口数字为何;

    (二)现时全港共有多少间制药公司;当中有多少间在工业村设有厂房,并按工业村列出分项数字;该等数字占有关工业村內的公司总数的百分比为何;是否知悉制药公司于过去10多年所面对的困难为何;政府在发展六大优势产业中的检测和认证及医疗产业的进度为何;有否进行广泛推广及宣传活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政府会如何深化该等产业的发展;及

    (三)未来有何具体政策协助制药业发展,使香港成为亚太区的制药中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7. 张国柱议员问:


本人的办事处职员于8月17日向社会福利署("社署")查询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综援")的申领资格。社会保障办事处一名主任表示,"只要综援申请人证明借贷是需要在某时期內偿还,则该项借贷不属于收入。"本人获悉,有社署的职员表示,学生资助办事处("学资处")辖下的专上学生资助计划下向学生提供的贷款属资助性质及被视为入息,因而取消学生领取综援的资格。然而,学资处的文件显示,专上学生资助计划的资助包括助学金及/或贷款;该计划下的贷款是一项政府贷款,其提供的生活费贷款必须在毕业后开始偿还及计算利息,而利率为年息一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根据上述社署职员的说法,借贷不被视为收入,为甚么政府的借贷被视为收入;

    (二)根据社署的政策及以往的做法,哪些贷款会被视为贷款、被视为资助,或被视为入息;

    (三)鉴于专上学生资助计划下向学生提供的贷款须在有关学生毕业后分期偿还,社署把有关贷款视为贷款还是资助;

    (四)当局会否继续向综援家庭的大专生成员发放综援,以免他们需借贷度日;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对于属大专生及残疾人士的综援家庭成员,当局会否马上恢复该等成员申领综援的资格;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在综援家庭的大专生于毕业后无力偿还专上学生资助计划的贷款时,当局会否替他们还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有否评估社署取消大专生领取综援的资格,是否违反当局设立综援的目的?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8. 马逢国议员问:


根据申诉专员公署最近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的体育设施的预订和使用情况进行主动调查的报告("调查报告"),该署的场地预订制度存在漏洞,以致出现炒卖场地和预订场地困难等问题。另一方面,据康文署2010至2011年度的年报,大部分体育馆场地的设施使用率接近八成,但部分康体设施,如草地滾球场(使用率30.6%),壁球场(使用率53.7%)以及网球场(使用率56.5%)等设施则使用率较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康文署在过去两年接获有关场地预订及使用的投诉的数目,以及如何处理这些个案;

    (二)鉴于调查报告指出,不少康文署职员在处理场地使用时,沒有认真核实签场者的身份证及很迟才回覆确认团体预订时段,政府除了改善康文署租场的安排外,会否有其他措施改善该署的服务文化,从而有效解决这两个问题;

    (三)鉴于调查报告指出,有体育总会向申诉专员反映,康文署很迟回覆确认团体预订场地时段,为团体筹办活动时造成困难,政府有否计划,在预订场地上为体育总会这类团体提供更多方便,让它们能有较充裕的时间规划不同类型的体育活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有何措施增加使用率较低的康体设施之使用率;及

    (五)有否计划加强区议会在监督康文署体育设施使用情况的角色,以提升低使用率康体设施之使用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9. 莫乃光议员问:


自工商及科技局于2007年被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取代后,资讯科技界多年来爭取设立一个科技局,负责资讯科技、创新科技和广播的政策范畴。上届政府于今年5月应候任行政长官的建议,提出政府总部架构重组方案,当中包含设立科技及通讯局的建议,惟方案未能在上届立法会会期中止前获得处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会采取甚么具体措施,收集和采纳资讯科技界和公众人士的意见,使日后设立的科技及通讯局的工作既能配合业界所需,也可符合公众期望;及

    (二)有否评估上述架构重组方案的各项建议中,设立科技及通讯局的建议是否相对较少爭议;若评估结果如是,当局会否将这部分的建议分开处理,以及向本会先提交这部分的方案;若会,详情为何及有关工作的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0. 谭耀宗议员问:


据不少残疾人士的团体向本人反映,现时残疾人士在寻找工作上遇到很大的困难。就有关残疾人士就业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由2009年至2012年9月,政府部门聘请残疾人士的统计数字(请按下表的残疾类别列出有关数字);

    残疾类别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截至9月)
    (一) 身体活动能力有限制



    (二) 视觉有障碍



    (三) 听觉有障碍



    (四) 言语能力有障碍



    (五) 精神病/情绪病



    (六) 自闭症



    (七) 有特殊学习困难



    (八) 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



    (九) 智障



    总数



    残疾人士占政府整体聘用人数的百分比




    (二)由2009年至2012年9月透过劳工处的就业服务获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士的统计数字(请按下表的残疾类别列出有关数字);

    残疾类别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截至9月)
    (一) 身体活动能力有限制



    (二) 视觉有障碍



    (三) 听觉有障碍



    (四) 言语能力有障碍



    (五) 精神病/情绪病



    (六) 自闭症



    (七) 特殊学习困难



    (八) 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



    (九) 智障



    总数




    (三)现时有否研究采取新措施,协助或推动各政府部门和公私营机构雇用残疾人士;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重新考虑引入"残疾人士就业配额制度",以立法方式规定企业须雇用指定百分比的残疾人士;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1. 林大辉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其竞选政纲中承诺,增加人手全面勘查分间楼宇单位(俗称"劏房")、床位寓所(俗称"笼屋")及板间房等的居住情况,制订合适的安全和卫生标准,并提出长远和全面解决相关问题的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就劏房、笼屋及板间房下定义;如有,该等定义分别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目前全港违例的劏房、笼屋及板间房的数目和住戶人数;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过去5年,每年当局分别对违例的劏房、笼屋及板间房的业主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已完成及未完成的个案)的数字(按不同类别的执法行动包括发出清拆令及提出检控等列出);

    (四)在第(三)项的个案当中,当局给予相关业主修正违例建筑的期限为何(按执法行动类别分项列出),以及有否计划缩短有关期限,以期早日消除有关违例建筑所带来的危险;

    (五)在第(三)项的个案当中,相关业主逾期仍未解决有关的违例问题的个案数字(按不同类别的执法行动包括发出清拆令及提出检控等列出);

    (六)过去5年,每年当局分别将就违例的劏房、笼屋及板间房的物业发出的警告信于土地注册处注册(俗称"钉契")的数字;

    (七)有否计划加重对出租违例的劏房、笼屋及板间房的人士和业主的罚则;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八)当局如何落实全面勘查劏房、笼屋以及板间房等的居住情况;

    (九)当局有何新措施及计划改善劏房、笼屋及板间房的消防、卫生及治安等情况;

    (十)鉴于屋宇署自2011年4月起开展一项针对劏房安全问题的巡查行动,至今共巡查了多少个劏房单位(按地区和楼宇种类列出);

    (十一)过去5年,每年当局分别接获多少宗涉及劏房、笼屋及板间房的意外或事故,当中涉及的人命伤亡或财物损失的数字为何(按意外或事故的分类列出);

    (十二)行政长官所指的合适的安全和卫生标准的內容为何;

    (十三)何时开始及完成制订合适的安全和卫生标准,并提出长远和全面解决相关问题的政策;及

    (十四)有否拟订解决违例的劏房、笼屋及板间房问题的工作指标、目标或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2. 陈伟业议员问: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于10月开始推出的"东涌─香港全月通"月票计划("月票计划"),持有月票的乘客可无限次乘搭列车来往东涌线沿线各站及香港站/中环站,但来往其他铁路站时则须额外支付有关车程的车费。有不少东涌居民向本人反映,他们支付的额外车费加上月票费用的总额,远高于非月票乘客以八达通卡支付的车费,月票计划因此未能减轻他们的车费负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港铁公司自开始推出月票计划至今售出的月票数目;

    (二)非月票乘客由港铁东涌站前往各个非东涌线铁路站须分别支付的车费(以八达通卡支付),与一名每月乘搭东涌线50次的月票乘客同一行程须支付的车费总额如何比较(以表列出);

    (三)东涌居民在区外上班的劳动人口,以及当中受惠于月票计划的估计人数,并按区议会分区以表列出;及

    (四)港铁公司规定使用月票前往非东涌线车站的乘客须支付额外车费的原因;当局会否要求港铁公司取消该规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3. 陈克勤议员问:


据悉,政府已在2010年展开新界单车径网络的相关工程,藉此将新界现有个别路段的单车径(包括由马鞍山至上水、由上水至元朗和屯门)接驳起来,令单车爱好者能更安全地骑单车往来新界东和新界西。另外,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新界区的单车径断断续续,令市民使用时感到十分不便,加上有不少单车径设计不完善,导致有不同程度的意外发生;他们期望上述的单车径网络可以提升该些单车径的安全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上述工程至今的具体进度,以及各路段的工程的预计完工日期;工程有否出现任何延误;若有,延误的情况及原因为何;

    (二)针对现有单车径的设计问题,例如"长命斜"、急弯及路面凹凸不平等,政府会作出甚么改善措施;上述的工程有否包括解决这些问题的工程;若有,详情为何;

    (三)过去3年,各区的单车意外数字及引致的伤亡人数(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会否考虑在单车意外数字较高的单车径路段优先落实第(二)项所述的改善措施;及

    (四)会否参考一些外国城市的做法,在单车径网络中加入租借单车自助服务系统,让单车使用者可以于沿途多个地点借用及归还单车;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4. 冯检基议员问:


《汽车引擎空转(定额罚款)条例》(第611章)("条例")已于去年12月生效。近月有市民向本人投诉,指全港多处地方(例如学校区、游客区及上落客货区)经常有驾驶者停车不熄匙的情况。此外,有环保团体指出当局执法过于宽松,以致条例的阻吓作用有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全港各区停车不熄匙黑点(以表列出);条例生效至今,(i)在这些黑点向驾驶者宣传和执法的次数,(ii)执法人员向停车不熄匙的驾驶者发出口头警告和定额罚款通知书的数目,并按车辆类别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当中有否涉及政府车辆;

    (二)当局有否就条例的执法和成效等进行任何检讨和调查,包括停车熄匙条文的可操作性、执法方式、执法困难、对改善路边空气质素的实际效用,以及驾驶者对该条文的认知和对停车熄匙态度有何转变;若有,结果为何,包括有否任何改善建议;及

    (三)当局会否加强支援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例如发展停车熄匙后仍可运作的汽车空调系统等、推动电动车的普及化,以及加快淘汰旧型号专营巴士或柴油商用车辆,以达至改善路边空气质素,从而与停车熄匙措施相辅相成?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5. 谢伟俊议员问:


政府计划在未来数年每年斥资逾10亿元,落实"人人畅道通行"的新政策("新政策"),在232个地点的行人天桥、隧道及高架行人路加装升降机。有报道指出,至今只有10个地点已落实兴建升降机,其余大部分正在进行研究规划,更有58个(占总数25%)地点尚未展开研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上述分别正在进行及尚未展开研究规划的地点当中,有多少个位于观塘及黃大仙区內依山而建的屋苑的范围;

    (二)在推行新政策前,有否咨询各区议会对区內无障碍设施需求的意见,以制订提供无障碍设施的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可否尽快咨询;

    (三)鉴于很多九龙东居民指出,"起动九龙东"计划除了发展九龙东为核心商业区外,更应聚焦提高各依山而建的屋苑、秀茂坪及发展中的安达臣区等远离港铁站的地区的畅达性,并设法连接各依山而建的屋苑、商业区及观塘海滨长廊,政府会否听取九龙东居民的意见,将新政策的范围扩大,加建接连该等地区与港铁站之间的无障碍通道;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有观塘区的居民指出,区內街道(例如开源道及观塘道)长期有人车爭路的情况,对长者、伤残人士及孕妇非常不便,政府有否研究在新政策下于观塘及全港人车爭路最严重的路段,兴建设有升降机的高架行人路,从而减轻路面人流、疏导交通,以及减少行人吸入车辆排放的废气;如有,研究结果为何;如否,可否尽快研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6. 陈健波议员问:


根据《商船(本地船只)(强制第三者风险保险)规例》(第548章,附属法例H)制订的《商船(本地船只)(投保额)公告》订明,每艘接载超过或不超过12名缴费乘客的本地船只,最低法律责任保额分别为港币500万元及100万元。另一方面,汽车的第三者风险的投保额规定为最少一亿元。本月1日发生39人罹难的海难后,有社会人士关注到当发生巨大海难时,船只的投保额是否足以理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检讨海上交通事故的风险,并把不同类别的船只的最低法律责任保额提高,以期为船只乘客提供较全面保障;如会,会考虑哪些因素,以及预计何时能提出新的最低法律责任保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7. 黃定光议员问:


政府在本年中推出承担额为10亿元的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內销市场的专项基金("基金"),申请期为5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自基金推出以来,基金下设的"企业支援计划"及"机构支援计划"至今分别接获的申请总数和分类数字(请以表列方式列明);

    (二)获批个案平均获得的资助额,并以表列方式列出每宗个案获批的资助额;有多少宗申请不获批及其理由为何;

    (三)鉴于基金已推出数月,当局有否检讨基金的运作及收集业界的意见;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会于何时对基金进行全面性的检讨,以了解其成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8. 张国柱议员问:


按卫生署的推算,2010年全港有6万多名居于社区的长者患有失智症,而该数字有上升趋势。有社福界同工向本人反映,安老院舍及长者日间照顾中心的服务使用者中,失智症患者所占的比例亦不断增加。由于失智症患者需要较高度的照顾,服务单位需要增加人手才能应付服务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患有失智症的长者每年年底的人数;

    (二)过去5年,于资助安老院舍及长者日间照顾中心接受服务的失智症患者的人数分别为何(按下表列出);


    资助安老院舍长者日间照顾中心
    2007-2008

    2008-2009

    2009-2010

    2010-2011

    2011-2012


    (三)过去5年,当局向资助安老院舍及长者日间照顾中心提供用以照顾失智症患者的补助金("补助金")总额,以及受惠的失智症患者总人数分别为何(按下表列出);及


    资助安老院舍长者日间照顾中心
    补助金
    总额
    受惠人数补助金
    总额
    受惠人数
    2007-2008



    2008-2009



    2009-2010



    2010-2011



    2011-2012




    (四)鉴于有业界人士向本人反映,现时的补助金款额不足以支付因照顾失智症患者而额外聘用的人手的薪酬开支,当局会否检讨补助金的安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9. 冯检基议员问:


上届政府提出向65岁或以上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提供以每程2元乘搭车船的优惠计划,已于本年6月28日推出。该计划首先涵盖港铁的本地服务,然后在8月5日扩展至4间专营巴士公司的巴士服务,并预期于明年年初推展至大屿山的巴士及20多条渡轮航线的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计划实施至今,平均每日的受惠人次及向各交通营办商提供的补贴额,并分别按交通工具及星期一至星期日列出平均每日的受惠人次和补贴额;现时预计每年的受惠总人次和公帑开支为何;

    (二)有否就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初步检讨;若有,结果为何;鉴于有报道指出,有长者投诉在计划推行后他们付出的车资较以往为多,当局有否收到有关的投诉和了解该情况;该情况是否涉及计划未有与现有转乘计划配合;有否交通营办商在计划推行后取消原先提供的转乘和其他优惠,令长者多付车资及藉此收取更多政府补贴金;当局如何跟进该情况;及

    (三)当局会否重新考虑扩阔计划的受惠对象(例如包括残疾程度较低的人士和12岁以下的残疾儿童)和涵盖更多交通工具(例如专线小巴);若会,当局预计当中涉及的技术、数据处理和设立结算平台等所需时间为何,以及预计最快可于何时实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0. 马逢国议员问:


据悉,启德发展计划包括兴建一个可容纳5万名观众的多用途体育主场馆、一座副场馆和一座室內体育馆。财政司司长及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分别在今年8月及7月表示,政府已委托顾问就上述场馆的建设及融资方式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去年本会否决政府申办2023年亚运会的拨款申请后,民政事务局局长曾表示,当局会积极推动在地区兴建已规划的场馆,而现有的场馆则会加以提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上述的顾问研究的进展及至今有何结论;按目前的进度,有关体育场馆的规划及兴建时间表为何,以及能否如期于2014年动工,并于2019年落成;若否,原因为何;

    (二)在规划和设计启德的体育场馆的过程中,政府将采取甚么措施咨询体育界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见,以确保有关设施符合体育界及社会所需;及

    (三)当局计划在地区兴建的新场馆和翻新的现有场馆的地点;有关的详细计划和进度,以及相关项目拟提交立法会讨论的时间表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员议案



1.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规划及工程研究

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当局提出的'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规划及工程研究'建议,由于涉及大规模的发展,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及极大爭议;就此,本会促请当局撤回有关建议,并进行广泛咨询,在考虑本港的人口发展、房屋需求、就业、环境保育、重建农业、非原居民安置和港深融合等政策、地产商用不恰当手法收地和受影响人士的处境等问题后,才研究有关规划建议。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当局提出"之前加上"鉴于";在"研究'建议"之后删除",由于";在"爭议"之后删除";就此";及在"问题后,"之后加上"并摒弃以我为尊的态度和肆意激化矛盾的手法,重回虛心聆听民意的正轨,以港人的最大利益为依归,"。

(ii)陈克勤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新界东北"之前删除"当局提出的",并以"政府于1998年开始新界东北规划及发展研究,并于2008年进行"代替;在"工程研究'"之后删除"建议,由于",并以"(俗称'三合一新发展区')及开展3个阶段的公众参与和咨询,第三阶段的公众参与刚于本年9月底结束;由于三合一新发展区"代替;在"爭议"之后删除";就此";在"促请当局"之后删除"撤回有关建议,并进行广泛咨询",并以"积极考虑咨询期间所收取的建议及诉求"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才研究有关规划建议",并以"对三合一新发展区规划作出相应的修定,包括:(一) 采取合适的发展模式,释除公众疑虑及促进发展计划尽早落实,以纾缓房屋用地不足的压力;(二) 将公营房屋比例调整至不少于一半,以增建公屋及资助房屋;(三) 划出一定比例的私人住宅土地作'港人港地',保障港人可优先购买落成后的住宅单位;(四) 为受影响居民提供不下于莲塘/香园围口岸工程的补偿搬迁安排,并划出村落重置区以供村民原村安置;(五) 维持3个发展区同步发展,以发挥区域互补,创造足够职位供居民原区就业;(六) 在3个发展区或周边地区划出足够和合适耕种的土地,并投入资源协助农戶重建农业;(七) 研究伸延北环线接驳3个发展区,以建构环保及便捷的交通接驳;及(八) 搬迁滋扰性社区设施或提供其他纾缓方案,以创造更佳的社区生活环境;同时,当局应继续聆听各持份者的意见,完善三合一新发展区规划及尽快开展有关规划建议"代替。

(iii)陈婉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当局提出"之前加上"香港需要发展,但发展并不代表要破坏原有地方;土地需要规划,但香港并不需要千篇一律倒模式的规划;";在"爭议"之后加上",造成了对立局面;据悉,有关土地不少并非沒有人居住的荒废'空地',有关土地承传着独特的历史和文化,需要得到尊重";在"促请当局"之后删除"撤回有关建议,并进行广泛咨询,在考虑本港的",并以"继续扩大咨询范围,让各持份者,包括原居民、农民、保育人士等都有足够空间表达意见,将计划保持在'模拟规划'的阶段,让各方有足够时间沟通,并就"代替;在"农业、"之后加上"历史文化、";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等问题后,才研究有关规划建议",并以",以至引入新的规划模式等问题详细讨论,令有关发展计划能真正裨益香港"代替。

(iv)田北俊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当局提出"之前加上"鉴于";在"研究'建议"之后删除",由于";在"爭议"之后删除";就此";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撤回有关建议,并进行广泛咨询,在考虑本港的人口发展、房屋需求、就业、环境保育、重建农业、非原居民安置和港深融合等政策、地产商用不恰当手法收地和受影响人士的处境等问题后,才研究有关规划建议",并以"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确保有关的规划会以港人的需要为本,新发展区将作为应付香港未来发展和满足住屋需求的土地储备库,而不会成为特区中的特区,变成內地人自由进出香港的后花园,或出现深港一体化的现象;此外,本会认为新界东北新发展区需备有各项完善配套,包括合适基建、社区设施及就业机会等,好使其发展为真正自给自足的新巿镇"代替。

(v)石礼谦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讨论"之后删除"及极大爭议";在"促请当局"之后删除"撤回有关建议,并进行广泛咨询,在考虑",并以"因应"代替;在"需求、"之后加上"发展特殊工业、";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和港深融合等政策、地产商用不恰当手法收地和受影响人士的处境等问题后,才研究有关规划建议",并以"等政策,在推行有关规划建议时,采取固有容许土地业权人参与发展的模式,以避免因征收土地而可能出现的冲突,从而尽早落实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的计划,加快公私营房屋的供应,以达致社会和谐"代替。

(vi)范国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建议,并"之后加上"以由下而上的民主规划及兼顾不同持份者权益的原则下,"。

出席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2.全民退休保障制度

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香港现时长者贫穷问题严重,根据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的研究,2011年上半年有33.4%的长者属于贫穷住戶,老年贫穷人口达29万人;可是,今天政府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制度及高龄津贴并未能解决长者贫穷问题;现时综援入息审查是以家庭为单位,并要求长者的家人签署俗称'衰仔纸'以示不供养父母,破坏长者与家人的关系,剝夺长者尊严;根据乐施会2010年公布的调查,全港有16万多的长者有资格领取综援但未有领取;另一方面,高龄津贴的金额亦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现时,世界各个先进国家或地区,包括加拿大、新西兰、南韩、台湾,均设有全民退休保障,以社会保险及专款专项形式推行,被证明为有效的退休保障制度;就此,本会促请当局:

(一)交待中央政策组过去就退休保障事宜的研究,提供研究框架、具体数据及结论;

(二)尽快成立全民退休保障专责委员会,职责包括拟订方案內容、向市民作出咨询,以及订立推行时间表;

(三)在落实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前,不应在新建议的'长者生活津贴计划'引入资产及入息审查,以作为过渡至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方案;及

(四)立即容许长者以个人单位申请综援,免除家人须作出不供养他们的声明安排。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谭耀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开首加上"香港已逐渐步入老龄社会,与此同时,";在"长者贫穷问题严重"之前删除"现时";在"未有领取;"之后删除"另一方面,",并以"另外有不少未能符合综援资格的长者,主要靠高龄津贴支撑生活,但"代替;在"高龄津贴的金额"之后删除"亦",并以"并"代替;在"台湾"之后加上"、法国、希腊等";在"专项形式推行"之后删除",被证明为有效的";在"职责包括"之后删除"拟订",并以"研究世界各主要经济地区的全民退休保障推行情况,拟订建议"代替;在"咨询,以及"之后加上"在社会就建议方案达至共识后,";在"(三)"之后删除"在落实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前,不应在",并以"放宽"代替;在"'长者生活津贴计划'"之后删除"引入资产及入息审查,以作为过渡至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方案;及",并以"的资产限额,令更多有经济困难的长者受惠;(四) 改善现行高龄津贴制度,包括撤销现行申领普通高龄津贴的资产及入息审查、让领取伤残津贴的长者可同时领取高龄津贴,以及尽快推行'广东计划'并将计划扩展至福建省;"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六) 全面改革强制性公积金计划,降低收费、增加雇员的投资选择及完善监管制度,从而提高计划的回报率,以加强对雇员的退休保障"。

(i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现时"之前加上"自七十年代起,香港已开始讨论全民退休保障制度,香港工会联合会('工联会')早于1986年倡议设立中央公积金,至1992年工联会再提出退休保障综合方案;然而,至今香港仍未有全民性的综合退休保障计划,因而";在"现时长者贫穷问题"之后加上"依然";在"被证明为有效"之后加上"及可持续";在"尽快成立全民"之后加上"性的综合";在"以及订立"之后删除"推行",并以"于今届政府內落实推行的"代替;在"落实全民"之后加上"性的综合";在"退休保障制度前,"之后删除"不应";及在"'长者生活津贴计划'"之后删除"引入",并以"免去70岁或以上长者的"代替。

(iii)陈健波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开首加上"近年";在"长者贫穷问题严重"之前删除"现时";在"解决长者贫穷问题;"之后删除"现时综援入息审查是以家庭为单位,并要求长者的家人签署俗称'衰仔纸'以示不供养父母,破坏长者与家人的关系,剝夺长者尊严;";在"专项形式推行"之后删除",被证明为有效的退休保障制度",并以";另外,本港的长者数目将不断增加,而本港的老年抚养比率和经济抚养比率也会颷升"代替;在"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前,"之后删除"不应";在"引入"之后加上"较宽松的";在"资产及入息审查,以"之后删除"作为过渡至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方案",并以"保证计划能针对有实质需要的长者,并确保计划可以持续进行"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立即容许长者以个人单位申请综援,免除家人须作出不供养他们的声明安排",并以"同时检讨综援制度下有关长者申领的安排,确保有经济需要的长者得到适当支援"代替。

(iv)田北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就此,本会"之前删除"香港现时长者贫穷问题严重,根据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的研究,2011年上半年有33.4%的长者属于贫穷住戶,老年贫穷人口达29万人;可是,今天政府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制度及高龄津贴并未能解决长者贫穷问题;现时综援入息审查是以家庭为单位,并要求长者的家人签署俗称'衰仔纸'以示不供养父母,破坏长者与家人的关系,剝夺长者尊严;根据乐施会2010年公布的调查,全港有16万多的长者有资格领取综援但未有领取;另一方面,高龄津贴的金额亦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现时,世界各个先进国家或地区,包括加拿大、新西兰、南韩、台湾,均设有全民退休保障,以社会保险及专款专项形式推行,被证明为有效的退休保障制度;",并以"政府统计数字显示,本港未来30年的人口老化日趋严重,总抚养比率将会大幅增加;倘若本港福利政策建基于以当前工作人口所缴纳的稅款来支付日益老化的人口的福利金额,会间接令下一代面对经济困境;平均主义并非促进社会公义的唯一手段,当局应将资源集中投放于最有需要的人士身上,这样既能协助他们改善生活质素,亦能确保公帑用得其所;因此,当局应以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作为退休保障制度的基础,并补助未能受惠于强积金制度的人士;"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二) 尽快成立全民退休保障专责委员会,职责包括拟订方案內容、向市民作出咨询,以及订立推行时间表;(三) 在落实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前,不应在新建议的'长者生活津贴计划'引入资产及入息审查,以作为过渡至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方案;及(四) 立即容许长者以个人单位申请综援,免除家人须作出不供养他们的声明安排",并以"(二) 全面检讨并优化强积金管理制度,令此制度成为退休保障的基础;及(三) 以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周永新教授所提出的'三级制退休保障制度'作为讨论基础,研究一个多级制的长者生活保障制度,建议第一级津贴以敬老为原则,不须作资产审查;在第一级以上,再作资产审查,向有需要人士发放不同金额的援助;最终希望全港每一个长者能凭自己的积蓄及政府的援助,过有尊严的晚年生活"代替。

(v)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落实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前,"之后删除"不应在新建议的'长者生活津贴计划'引入资产及入息审查,",并以"在新建议的'长者生活津贴计划',对70岁或以上长者免资产及入息审查,并视为一个中短期计划,"代替。

(vi)范国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退休保障制度的方案;"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五) 将综援及高龄津贴分拆为两个独立申请项目,并容许长者申请综援同时可申请高龄津贴,让申领综援的长者日后在政府调升高龄津贴时受惠"。

出席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