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6
1. | 第16号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
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 |||
2. | 第17号 | - | 尤德爵士纪念基金
信托委员会报告书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连同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 |||
3. | 第18号 | - | 职业安全健康局
2011/2012年报 |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 |||
4.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2/12-13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
(一) | 鉴于现时两个免费电视台其中一个的电视节目收视率长期处于低水平,当局最近有否评估现时的电视频道有否出现使用效益差劣的情况、这情况对免费电视的持续发展的影响,以及两个持牌机构有否着力推动本土创作和节目多元化;若有,评估的结果为何,当局有何对策提高电视频道的使用效益,以及会否考虑收回有关的牌照或就部分频道作重新招标;若不会重新招标,原因为何;
|
(二) | 鉴于据报有一个免费电视牌照的申请者表示,在民意一面倒支持引入新免费电视的情况下,政府长时间仍未完成审批,而该申请者已等候申请结果超过一千天的时间,当局可否列出过去有何项目的审批时间需时同样长;有否评估如此长的审批时间,对免费电视的未来发展造成甚么影响,以及会否令投资者产生政府处事过份官僚和效率低的印象,以致影响投资者日后对香港的投资意欲及本港的竞爭力;及
|
(三) | 有何机制确保电视牌照申请的审批过程不会涉及政治考虑和不受政治干预、避免审批当局对申请者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以及避免现有的持牌机构透过法律行动拖慢审批过程? |
(一) | 有否对有待提名担任局长的人选及其家属的品格及资产来源进行审查;若有,审查机制的详情为何,该机制有否审查有关人选或其直系家属有否涉及违例改建及经营劏房,以及有此情况时能否通过品格审查;政府有否因应上述事件检讨及改善该机制;若有,详情为何;
|
(二) | 鉴于局长需要处理市区重建及土地供应的政策,而据报他的亲属有进行买卖旧楼的投资活动,当局有否评估防止利益冲突的措施有否漏洞;以及如何确保各政治委任官员及其家属的私人事务不会与有关的公职产生利益冲突;及
|
(三) | 现时的申报制度有否规定各政治委任官员须申报本人及其配偶间接持有的海外注册公司股份,以及有否收取该等公司分发的花红;若有,有关申报的详情为何;以及政府会否主动调查有关的申报內容是否属实;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为落实适度有为的施政理念,政府会否以特事特办的精神及采用政府对政府模式,与內地政府积极协商,设法扫除因遵从"地域来源征稅"及"稅务对称"等原则而造成的障碍,以便重新审视及修订《稅务条例》第39E条及其他相关的稅务政策;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二) | 政府有否具体的措施和计划,将港商在內地进行的创新和科研活动纳入稅务支援政策內,并为港商在內地使用的机器设备提供折旧免稅额,以支援港人港商在內地发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三) | 鉴于有中小型企业(下称"中小企")指出,由于內地的生产成本持续上涨,他们近年绞尽脑汁找寻向外发展的机会,以及降低成本及提升生产力,当局会否考虑向中小企提供更多资助,例如协助他们到缅甸等海外地区投资兴建工业园,务求让本港厂商"走出去",保持国际竞爭力? |
(一) | 会否要求医管局优化现时的夜诊服务,包括把诊症时间延长至凌晨12时,以及增加诊症名额;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二) | 会否要求医管局在个别地区试行提供通宵门诊服务,以纾缓现时急症室的压力;如会,构思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
(三) | 鉴于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部分人口稠密或有较多长者居住的地区(例如天水围)对夜间门诊的需求较大,加上当区沒有公立医院急症室,令市民极度不便,当局会否要求医管局在这些地区延长夜诊服务时间或设立通宵门诊服务,令病人得到及时的诊治? |
(一) | 上述修订法例的工作的最新进展,以及预计于何时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规例;
|
(二) | 鉴于一如上述,现时香港男性厕格(连尿厕)与女性厕格的比例低于其他地区,加上香港人口中女性多于男性,而且女性使用厕所时间一般较男性长,当局会否考虑把男女厕格比例进一步提升至不少于1:2;及
|
(三) | 当局会否考虑立法改善公众场所內男、女厕所的设施,例如增设扶手、挂钩、防滑地板,以及让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均可照顾婴幼儿、长者及儿童如厕的设施,以落实家庭友善政策;会否考虑参考外国例子,研究设立独立的中性卫生设施,方便需要照顾异性家人的使用者;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该行政会议成员的上述文章和言论是否反映政府的立场及对个别社群的态度;如否,行政长官及政务司司长为何沒有尽快澄清,以释除公众的疑虑;
|
(二) | 除了保密规定外,行政会议有沒有订立指引或守则,以规范其成员的公开言论,以及行政长官或行政会议召集人会否公开训诫违反指引或守则的行政会议成员;如沒有指引或守则,原因为何;及
|
(三) | 鉴于有传媒指出,行政会议的地位已经虛化及弱化,政府会否考虑裁撤或重组行政会议,以节省行政资源和提升施政效率? |
(一) | 鉴于有村屋业主向本人表示,屋宇署于2012年4月推行的"新界村屋僭建物申报计划",要求业主在提交申报表格时,同时提交由合资格人士作出的安全证明报告,证明建筑物的安全,而部分业主难以承担该等合资格人士所收取的高昂费用,因此不会主动作出申报,政府会否豁免村屋业主提交安全证明报告、为有经济困难的业主提供资助,或改由政府的专家提供该等报告;如否,原因为何;
|
(二) | 鉴于有村屋业主表示,现行法例规定小型屋宇"不得超过3层或高于8.23米(即27呎),而有盖面积一般不得超过65.03平方米(即700平方呎)",限制了业主加建一些较大型及固定的环保设施(例如有支柱的地下檐篷或由村屋外墙伸建的檐篷有助于隔热,因而可减少使用冷气机),当局会否考虑放宽限制,容许业主加建该等环保设施;如否,原因为何;及
|
(三) | 鉴于规管小型屋宇的《建筑物条例(新界适用)条例》(第121章)已经实行多时,政府会否考虑作出修订;如会,具体的时间及內容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次中期检讨的具体时间表为何;
|
(二) | 有否拟订中期检讨的目标(例如改革电费结构、商议开放电力市场的模式及规管框架、加强电力联网等);若有,中期检讨的目标及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三) | 有否成立负责是次中期检讨的专责团队;若有,该团队的成员有否包括非公务员的专业人士或学者、成员名单,以及各成员的专业背景为何;
|
(四) | 会否就是次中期检讨咨询公众;若会,咨询的安排,包括时间表、方法及范围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五) | 会否公开政府以往与两电磋商《协议》的过程的相关文件和详细会议纪录,以及是次中期检讨的所有相关文件、会议纪录等详情;若会,拟于何时公开;若否,原因为何;
|
(六) | 有否就目前的《协议》进行研究,以评估其利弊;若有,研究的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七) | 有否研究在《协议》范围以外针对电力公司的其他规管框架和监管模式;若有,研究结果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课本评审准则的修订详情为何;
|
(二) | 有何具体措施落实课本循环再用;及
|
(三) | 有否评估修订课本评审准则对降低教科书价格有何作用? |
(一) | 屋宇署就验窗计划进行的宣传的对象为何;有否评估针对长者及沒有浏览互联网习惯的人士的宣传是否足够;
|
(二) | 鉴于验窗计划的第二阶段宣传计划已于2012年5月展开,有否检讨该宣传计划的成效,以及会否再加强宣传;
|
(三) | 除了在屋宇署的网站及其位于旺角的办事处提供验窗计划的合资格人士及注册承建商的名册,政府会否增加摆放名册的地点,以供长者及沒有浏览互联网习惯的人士查阅;
|
(四) | 政府会否考虑设立窗戶检验及修葺工程项目费用的指引,供业主及法团参考;及
|
(五) | 政府会否跟进及调查上述个案,包括监管非合资格人士进行验窗的情况;会否惩处违规人士,以及罚则为何? |
(一) | 政府或港铁公司曾否就兴建小西湾支线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若有,详情及结果为何,以及若研究的结果显示可行性不高,政府会否考虑在小西湾兴建较小型的铁路系统(例如屯门及元朗区的轻便铁路系统,或即将在启德发展区兴建的单轨列车系统),并把该系统接驳现有的港铁港岛线车站;若沒有进行研究,会否考虑进行;
|
(二) | 小西湾区现时的人口,以及估计5年和10年后的人口增长数字为何;及
|
(三) | 鉴于政府在今年4月就《铁路发展策略2000》检讨及修订发表第一阶段公众咨询文件,提出就3条跨区铁路(包括港深西部快速轨道、北环线及屯门至荃湾沿海铁路)进行研究,政府将在何时进行第二阶段公众咨询,以及会否考虑把小西湾支线列为该阶段公众咨询的研究及讨论项目之一? |
(一) | 当局会否跟进上述学院超额收生的事件和进行独立调查;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
(二) |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间自资专上院校每年提供的自资专上课程的总学额及实际总收生人数;
|
(三)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间获公帑资助大专院校营办的自资专上院校的自资专上课程收取的报名费、留位费及其他入学申请费用的金额为何;鉴于最终沒有入读有关专上院校的申请者未必能够全数取回上述款项,当局有否规管该等收费;若有,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
(四) | 过去5年,当局和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接获涉及自资专上院校和课程的投诉数字和性质,并按院校和投诉性质列出分项数字;如何具体跟进有关的投诉;
|
(五) | 当局会否因应上述超额收生事件,全面检讨现行规管自资专上院校和课程的机制;若会,检讨工作的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
(六) | 当局会否考虑检讨现时针对该等课程的学术评审机制,以确保课程的质素以及院校能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学习环境;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
(一) | 目前有多少个法定和咨询组织的主席或委员是由政府作出委任的;
|
(二) | 目前有多少人同时担任4项或以上的法定或咨询组织的非官方成员;及
|
(三) | 鉴于有报道指出,政府曾经委任一些与离任成员属同一党派或商会的人士担任有关公职、在有关成员离任一两年后重新委任他们担任相同公职,甚至有一些人获委担任相同公职超过6年因而违反"六、六指引",当局采取这些做法的原因为何? |
(一) | 学资处有否制订豁免偿还贷款的准则;若有,详情为何,申请人持有残疾人士登记证是否准则之一;若否,原因为何;
|
(二) | 过去5年,学资处接获贷款人以失去工作能力或永久伤残为理由申请豁免偿还贷款的个案的数目;及
|
(三) | 学资处会否检讨现时机制,考虑豁免第(二)项所述的人士偿还贷款;若会,将于何时完成检讨;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发展局在2011年7月向本会提交的《树木管理办事处工作进度报告》中表示:"树木管理部门会先集中在其负责管理地方內人流高或车流高的地点进行树群检查",由树木管理办事处成立至今,当局检查了多少棵位于该类地点的树木;当中有多少棵树木发现有问题及需作详细检查,以及有需要采取风险缓解措施(例如进行修剪、移除枯枝、治理病虫害、以缆索或支柱支撑树木等)的树木总数;
|
(二) | 每个有关的政府部门现时有多少人手负责树木管理工作、相隔多久检查树木一次,以及每次检查所需的时间为何;当局会否规定各部门必须在某个时限內完成检查工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三) | 鉴于公众现时可透过电话、互联网及手机应用程式等途径举报有问题的树木,各部门在收到有关举报后,平均需时多久才派员前往检查该等树木,以及当局会否就这方面制订服务承诺;及
|
(四) | 除了在有关政府部门的网站上发布有问题的树木名单外,当局会否考虑透过其他渠道(例如在有问题树木旁设立警告字句或标示)让公众得悉有关资料;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有否就上述报道进行调查;若有,结果为何,剔除只存放"空凳"的办公室后科学园的实际使用率为何;是否知悉现时科学园的出租率,以及有多少家企业正轮候进驻科学园;及
|
(二) | 是否知悉,香港科技园公司目前审批入园申请的准则为何;该公司如何确保租戶真正进行科技研发工作、有否要求租戶充分利用其租用的办公室,以及有甚么机制处理违反该等要求的个案? |
(一) | 鉴于政府在2007年至2012年9月30日期间曾就41张清拆命令进行检控,当中分别涉及的劏房、笼屋和板间房的数目、涉案人士被定罪的个案数目及判罚为何;
|
(二) | 为何有关的政府部门沒有备存全港违例的劏房、笼屋及板间房的数目和住戶人数;有否计划进行相关统计;如有,何时进行及完成;如否,原因为何;
|
(三) | 鉴于有传媒报道,政府向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长策会")提交的文件显示,截至去年年中,居住于板间房、床位寓所和阁楼的住戶合计约65 000人,商厦及工厦"住戶"则有约6 200人,合计总"劏房及板房戶"或达到71 000人,政府为何答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有关的政府部门并沒有备存全港违例的劏房、笼屋及板间房的数目和住戶人数;政府可否向本会提供该份文件;如否,原因为何;
|
(四) | 鉴于政府表示,板间房及劏房在《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下并沒有定义,执法当局如何对违例的板间房及劏房采取有效的执法行动,以及有否计划修订该条例,以加入有关定义;如否,原因为何;
|
(五) | 鉴于政府表示,屋宇署一直有就涉及分间单位的违例建筑工程发出清拆命令,但沒有就劏房、笼屋及板间房作分类,为何沒有作出分类,以及有否计划作出分类;
|
(六) | 现时全港持牌床位寓所的总数为何,以及估计现时共有多少间无牌经营的床位寓所;
|
(七) | 鉴于政府表示,过去5年,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就怀疑无牌经营床位寓所提出两次检控,涉案人士被法庭定罪并分别被判处罚款3,000元及9,740元,政府有否评估检控数字是否偏低及判罚是否过轻;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八) | 鉴于政府表示,屋宇署一般并不会把在执法行动中就违例的劏房、笼屋及板间房的物业所发出的警告信于土地注册处注册(俗称"钉契"),原因为何;
|
(九) | 鉴于政府表示,如果业主沒有在指定的日期前遵从清拆命令,屋宇署可安排政府承建商进行有关工程,并于其后向业主悉数追讨工程费连监工费及附加费,过去5年,屋宇署每年安排承建商进行有关工程的个案数目、涉及的费用及是否已全数从有关业主收回;
|
(十) | 鉴于由2007年至2012年9月,屋宇署共发出527张清拆命令,已遵从的命令为166张,但仍有361张仍未遵从并正在跟进中,该361宗个案涉及甚么问题、至今未作出检控的原因为何,以及会如何跟进该等个案;
|
(十一) | 鉴于有长策会成员建议将工厂大厦改建成宿舍,变成"合法劏房",政府会否评估该建议的可行性;如否,原因为何;如会,详情为何,政府会否考虑放宽工厂大厦改作该用途时的地积比;如会,具体的建议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十二) | 为何有关的政府部门沒有关于劏房、笼屋及板间房的意外及事故的统计数字,以及会否计划进行相关统计;如否,原因为何;
|
(十三) | 鉴于政府未有答覆行政长官承诺会就劏房、笼屋及板间房制订的合适的安全和卫生标准的內容为何,政府可否直接回答;如否,原因为何;
|
(十四) | 鉴于政府未有答覆何时开始及完成制订合适的安全和卫生标准,以及提出长远和全面解决相关问题的政策,政府可否直接回答;如否,原因为何;及
|
(十五) | 鉴于政府未有答覆有否拟订解决违例的劏房、笼屋及板间房问题的工作指标、目标或时间表,政府可否直接回答;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每年接获多少宗有关保姆车超载的投诉;政府如何处理该等投诉,以及有否加强执法和修订相关法例,以作改善;此外,学童在乘搭保姆车期间受伤的意外数字为何;
|
(二) | 有否评估目前保姆车数目是否不足以应付市场需求,以致保姆车服务短缺;若评估结果显示有此情况,原因为何,以及有否检讨保姆车服务短缺加上上述规定,有否导致保姆车普遍超载;如有检讨,结果为何;如否,会否立即检讨;
|
(三) | 鉴于有教育机构要求学生家长签署"介绍保姆车服务同意书",当中订明为遵从运输署"指引",校巴公司可能安排学生与同伴共用一个座位(即二人用一座位),当局有否评估该做法是否不符合规定;如有,评估的结果为何,以及如何跟进;如否,可否立即跟进;及
|
(四) | 有否研究将保姆车从上述规定所适用的车辆类别中剔除,以规限保姆车必须按一学童一座位方式营运;如有,研究结果为何;如否,有何政策及措施,确保以3名学童算作2名乘客方式运载学童的保姆车,必须依据《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A)第73(1AA)条的规定,装设高椅背、较紧贴小童体形及更有效吸收撞击力的座椅,为乘搭保姆车的学童提供适切保护? |
(一) | 是否已决定于8年后重新启动深井/荃湾填海计划;若是,原因及理据为何;
|
(二) | 作出第(一)项的决定时,有否研究荃湾填海计划是否具凌驾性的公众需要;若研究结果为是,详情为何;若研究结果为否,为何政府可于8年后重新启动该计划;及
|
(三) | 会否承诺贯彻往届政府的政策,永久搁置深井/荃湾填海计划,以确保该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不会恶化;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上述两项服务每年提供的名额、轮候人数及平均轮候时间分别为何;
|
(二) | 过去5年,每年因入读小学而停止轮候上述两项服务的儿童的数目分别为何;
|
(三) | 有否评估及早介入对患有自闭症的儿童的康复进度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过去5年,本港患有自闭症的2至6岁儿童的人数为何;根据现行的政策及服务,当局如何处理正在轮候上述服务的患有自闭症的儿童及其他残疾儿童的复康及训练需要;当局会否增加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的资源以增加对该等残疾儿童的支援,以及会否向他们提供现金津贴,资助他们购买私营机构的复康服务;及
|
(四) | 当局会否在未来5年增加上述服务的名额;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