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7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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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2年陪审员津贴(修订)令》 | 170/2012 |
2. | 《2012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坟场)(修订附表5)令》 | 171/2012 |
1. | 第19号 | - | 香港科技园公司
二零一一/一二年年报 二零一一/一二年董事会报告及财务报表 |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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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20号 | - |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2011-2012年报 |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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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21号 | - | 消费者委员会
2011-2012年报 |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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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22号 | - | 社会福利署署长法团
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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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23号 | - | 审计署署长报告书
二零一一至一二年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审计结果 |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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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24号 | - | 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九号报告书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 - 二零一二年十月 |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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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25号 | - | 二○一一至一二年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 |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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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3/12-13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
(一) | 就落实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政府将如何凝聚社会共识,以及进行公众咨询的具体时间表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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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上述的专责小组将于何时成立及其工作路线图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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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关于优化现行退休保障制度,当局有否考虑推行强积金公共信托人、公共年金及"强积金全自由行"等制度,以及考虑合并发给长者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及高龄津贴等建议,并就这些建议的可持续性进行推算;如有,各项建议的预计开支为何;如沒有,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
(一) | 鉴于政府上次对区议会的角色、职能及组成的检讨已是2006年,以及行政长官提出上述施政方向,当局有否计划重新检视一直把区议员工作的性质视为服务社会的立场,全面检讨区议员的工作性质及待遇,以反映区议员在地区行政方面的角色,以及作为民意代表的地位;若有,该项检讨将于何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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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区议会除了服务市民外,作为培养政治人才的平台的重要性;当局会否提高区议员的酬金,令更多有志服务社会的人才当全职区议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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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区议员的助理对区议员履行职务的重要性;当局会否提高区议员用于聘请助理的营运开支津贴,让他们建立更具质素的团队服务市民? |
(一) | 现在继续维持联系汇率制度的原因为何;有否评估维持该制度对香港经济构成的负面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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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措施减低港元相对人民币不断贬值导致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对香港经济构成的负面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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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港元与美元脫勾对香港经济的影响;若有,详请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当局会否因应香港现时的经济状况,考虑撤销联系汇率制度;若会,详请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有否就"买家印花稅"应否适用于买家以公司名义购入的住宅物业,向政府以外的法律专业人士或专家征询意见;如有,详列该等人士的名单及其法律意见;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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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有多少资金会因政府落实该等措施而流向香港以外的地方作物业投资;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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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该等措施对中小型企业以住宅物业作为抵押向银行寻求融资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
(一) | 过去5年,每年民政事务总署及辖下各民政事务处接获业主或法团成员就遵守上述条例事宜求助的个案总数为何;该署就这些个案所涉及的纠纷进行了甚么调解工作;有多少宗个案涉及违反上述条例;当局就多少宗个案展开法律程序,以及这些个案的內容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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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部分市民指出上述条例的不足之处,政府有否考虑修订有关法例;如有,具体的立法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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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每年投入多少财政及其他资源在土地审裁处的调解服务计划;有否评估该计划至今的成效,以及该等成效与当局的预期如何比较;如两者有落差,当局将如何改善该计划? |
(一) | 有否向上述海难的伤者及死者家属发放紧急经济援助;若有,金额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制订其他较长期的措施,协助有经济困难的意外受害者;若有,措施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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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向社会福利署辖下的"紧急救援基金"申请援助的人士数目,发放款项总额以及所涉及的灾害类别为何;上述海难的受害者是否合资格提出申请;若否,当局会否因应是次海难的伤亡人数众多,考虑酌情处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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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汲取两次花园街摊档大火及上述海难的善后经验,积极考虑成立常设的"紧急灾难应变基金",以便在发生大型的自然或人为灾害(包括空难、海难及特大意外)时,向受害者提供紧急经济援助;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目前海天客运码头每年的最高乘客处理量及实际的乘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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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海天客运码头自该处的永久性码头工程完成以后,每年乘客量的增幅为何;有否评估增幅是否理想及其原因;政府会否就该码头的乘客增长情况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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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重新考虑开放海天客运码头作出入境用途,以加强香港与珠三角地区的联系;若会,会否考虑只提供往返珠海及澳门以外地区的跨境渡轮服务,以免港珠澳大桥在落成后的使用量受到该服务影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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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会否考虑尽快全面检讨大屿山的发展规划,以确保香港的西南地区能配合珠三角地区的迅速发展?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5年,超市每年丟弃仍可食用的食物的数量为何,并按超市名称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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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未有回答上述问题的原因为何;有否参考外地有关食物捐赠的法例,订立载有食物捐赠者免责条款(例如受捐助者食用食物后感到不适,可免除捐赠者的责任)的法例,以鼓励捐赠食物;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何措施推动更多超市实行定期捐赠食物的机制,以及协助受助机构接收及处理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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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现时定期向有需要人士捐赠仍可食用的食物的本港大型连锁超市的详情为何,包括超市名称及数目、受助机构的名称及数目、食物的数量及捐赠计划的运作模式;正与有需要人士商讨捐赠食物事宜的超市的上述详情,以及捐赠计划的落实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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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政府于回答上述质询时曾表示:"环境局近日亦特别联络多家大型连锁式超级巿场......促请他们检视超级市场处理不同类型食物的手法......希望超级市场能够积极考虑在不同的层面与非牟利机构合作,环境局亦提出乐意协助进行联系",当局至今联络了的超巿的名称;是否知悉,这些超巿有否继续丟弃仍可食用的食物;若有,当局的跟进工作为何;当局有否主动接触有需要的非牟利机构,了解它们的运作情况,以促进超市与非牟利机构合作,政府在这方面的联系工作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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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政府有否考虑向食物捐赠者提供稅务优惠、禁止在堆填区弃置仍可食用的食物或实施特别征费;若有,详情及工作进度为何? |
(一) | 上述的跨部门工作小组的运作情况,包括该小组于何时成立、成员的姓名和职称、主席/召集人的姓名、小组的职能、至今举行会议的次数、如何收集各持份者的意见(尤其是申领伤残津贴的人士和家属的意见)、工作时间表、至今未公布检讨结果的原因,以及何时会完成检讨并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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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检视或修改现时的申领准则,包括有否制订"严重伤残"的新定义;有否检讨现行水平的伤残津贴对申领人"应付因严重残疾而引致的额外需要"有多大的帮助,以及能否达致政策目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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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考虑开发一个电子批核平台,取代现时以纸张传递的处理申请模式,让工作人员可藉该电子平台交換资讯和处理申请;如有,时间表及方案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10年,每年私家医院的"病床总数"、"病床住用率"、"住院病人出院人次及死亡人数"和"病人住院日次"为何,并按下表列出该等资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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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届政府对医疗产业及自愿性医疗保障计划的政策有否变更;如有,详情为何;如否,推展该两项政策的最新时间表为何? |
(一) | 鉴于根据已获核准的《大屿山南岸分区计划大纲图》,整个水口湾范围已被纳入"海岸保护区",而在海岸保护区兴建度假营设施及私人发展计划的公用设施装置,须获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批出规划许可,城规会有否收到有关的申请;如有,申请的结果为何;如否,当局会采取甚么跟进行动及其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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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当局得悉违例发展的个案数字为何,并按得悉个案的途径(包括公众投诉、巡查、传媒报道及其他)列出分项数字;当局采取执法行动及涉案人士被定罪的个案数字分别为何;未能还原生态环境的个案数目、所涉土地的地点,以及未能还原旧貎的原因为何;并按下表列出该等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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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会否推出新措施打击违例发展;如会,详情为何? |
(一) | 当局现时如何规管环保斗的放置(包括是否需要预先申请)、由哪个政府部门负责执法,以及如何处理在道上随处放置的环保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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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去年,当局接获多少宗有关环保斗的投诉,以及涉及环保斗的交通意外宗数及造成的伤亡人数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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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A条,如环保斗对在公众地方的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执法当局现时可对放置该等环保斗的人士采取行动,当局在过去3年每年根据此条文作出检控的数字为何? |
(一) | 过去3年,有关的政府部门接获多少宗有关的报告;每宗个案的详情,包括屋苑名称、屋苑类别(即私人或公共房屋)、楼宇的承建商名称、玻璃碎裂及脫落的面积和原因,以及造成的伤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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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计划就住宅单位窗戶玻璃的安全进行评估、提出改善建议,以及推出针对性的措施;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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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除了实施强制验窗计划外,当局如何监管住宅单位窗戶玻璃的用料和安全事宜;有否评估现时规管该等事宜的法例是否足够;若评估结果为是,有哪些条文及它们的制定日期,以及当局有否打算对有关条文进行全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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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考虑立法禁止在指定情况下(例如在某个楼层以上)使用某类型的窗戶玻璃;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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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单位窗戶玻璃的安全,当局有否参考和研究外国经验和做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日后会否投放资源,进行有关研究;若会,时间表为何? |
(一) | 全港目前适龄就学的少数族裔人数为何,并按他们(i)是土生土长或移居香港,以及(ii)正就读于主流或非主流的小学及中学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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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主流学校对少数族裔学生的支援为何;政府会否考虑增拨资源加强对他们在课后学习中文的支援,并重新考虑编订专为少数族裔人士而设计的中文课程,让他们可更容易地学习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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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拨款以供学校增聘合资格的少数族裔教师、教学助理或校工,并兼任翻译工作,以协助在学的少数族裔学生,改善他们的学习条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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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现时有何措施协助少数族裔青年持续进修及就业,特别是那些能够看、说、听及写中文,但未能在学校或公开的中国语文科考试取得及格成绩的青年? |
(一) | 有否调查上述的怀疑僭建事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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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以往3年,当局曾处理涉及戶外帐篷僭建物的个案详情(包括日期、地点、僭建物所在的建筑物的名称、有关人士被裁定违反了哪些法例条文和被施加甚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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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以往3年,当局接获涉及戶外帐篷僭建物的投诉但沒有处理的个案详情(包括日期、地点、僭建物所在的建筑物的名称和不处理的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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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采取了甚么措施防止这类僭建事件再次发生? |
(一) | 每个落成超过30年的公共屋村的详情,包括楼龄、现有楼宇的地积比率及最高高度、有关土地的核准地积比率及法定高度限制,以及平均每个单位的维修成本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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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当局在本年5月表示正就6个高龄屋村的重建事宜进行研究,该6个屋村的名称为何及研究的进度为何;预计何时完成研究及动工;因应土地供应不足,房委会会否尽快就更多重建项目进行研究,或扩阔现有研究的范围;若会,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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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推行大规模整体公屋重建时,以5年为期和每年向前滾动的模式进行重建,让重建计划顺利有序进行,政府会否重新展开类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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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市民指出,白田村刚完成屋村改善工程不久便进行重建属浪费资源,政府会否为"重建高楼龄公共租住屋村优化政策"订立客观的指标(例如楼龄),以决定应否展开个别屋村的重建研究,从而增加决策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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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现时土地供应不足,政府有否新措施增加公屋单位的供应;若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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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过去3年,每年共有多少幅于勾地表內的土地拨作兴建公屋或居屋,并列出每幅土地何时被转拨作该等发展、拨作兴建公屋还是居屋、可兴建楼面面积及单位数目;因应现时公屋用地短缺,政府有否研究将更多勾地表內的土地拨作公屋或居屋发展;若有,研究的进展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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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政府于2011年4月表示,有多个公屋兴建计划因地区人士反对而需再次咨询区议会,现时该等计划的情况为何;根据政府的最新估计,未来5年每年的公屋供应量为何,该等数字与政府于2011年7月向本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数字如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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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鉴于政府于去年表示正就多个中长期房屋用地进行研究,其中"安达臣道石矿场发展计划"及"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计划"已初步定下公屋单位供应目标,该等计划的最新估计公屋单位供应量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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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除了上述拟定的长期计划及已动工的项目外,房委会未来3年会开展多少个已落实的公屋及居屋项目及其详情(包括地点、单位数量及动工日期)为何? |
(一) | 过去5年,环境保护署接获关于有人在大江埔河道非法排污的投诉数目、进行夜间巡查的次数,以及提出检控的数目及详情为何;该署会否加强检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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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渠务署在大江埔河道进行河道清洗工作的次数及日期为何;该署会否更频密地清洗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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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村民指出,渠务署在大江埔河道的底部错误铺设石块,造成污染物容易积聚的问题,同一设计的河道有否类似的污染问题;该署会否考虑为该河道进行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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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关的政府部门有否就大江埔河道的水质订立指标;若有,会采取甚么措施以达标,以及有否订立达标时间表;若沒有订立指标及达标时间表,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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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食环署书面回覆大江埔村村民时表示,该署人员于2011年3月21日到大江埔361号对出河道巡查,"未发现该处有卫生滋扰或蚊虫滋生问题",然而,渠务署在书面回覆中表示,该署人员于同月23日到同一地点巡查,"发现有关河道被禽畜废物污染"的情况,有否研究为何该两个政府部门的人员在相隔两天的时间內巡查同一地点,会有如此分歧的结果,以及是否有政府部门人员失职? |
(一) | 过去3年,当局收到多少宗贩管队成员涉嫌贪污的投诉,当中多少宗已转交廉政公署跟进,以及定罪个案数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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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食环署辖下环境卫生部有否设立监察贩管队成员执法的机制(例如派遣便装管理人员暗中监视有否个别小贩被针对的情况),以确保贩管队成员执法时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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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食环署有否为贩管队成员提供定期培训,以确保他们的服务质素和态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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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食环署早前在一份公众咨询结果的文件中表示,该署已弹性处理小贩在营业时间将货物摆放在核准摊档范围以外摆卖的情况,当局去年有否对将货品放置在摊位界线以外的小贩提出检控;若有,被检控的小贩数目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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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食环署会否改善小贩管理政策,以改善露天摊档小贩的营商环境? |
(一) | 是否多年来一直容忍该避稅安排;若是,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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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在过去5个财政年度,估计因该避稅安排而少收的从价印花稅及额外印花稅的稅款款额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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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有否计划藉修订《印花稅条例》(第117章),以打击该避稅安排;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宠物主人或相关机构(例如宠物诊所或善终服务公司)现时可循甚么渠道处理宠物的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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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食环署的收集站合共收集了多少具动物尸体及其来源为何,并按动物种类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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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公众将宠物遗体送往食环署的收集站前,须采取甚么处理程序及符合甚么卫生要求;沒有遵照该等程序或要求而将宠物遗体弃置在收集站的人士会否遭到任何惩处;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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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过去3年,当局或消费者委员会有否收到涉及宠物善终服务的投诉;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如何作出跟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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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现行有甚么法例规管宠物善终服务;若沒有规管,当局会否考虑制订指引,或透过发牌作出规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