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8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2012年进出口(一般)规例(修订附表7)公告》 | 173/2012 |
1. | 第26号 | - | 在囚人士教育信托基金
受托人报告书 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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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27号 | - | 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第二季核准开支预算所作出的修改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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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4/12-13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
(一) | 除了委聘顾问进行一项有关零售业及饮食业的薪酬阶梯的顾问研究外,政府有否调查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对营商环境的影响;若有,各个行业(特别是饮食及零售业)的工资成本的增幅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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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调查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对劳动市场造成"洗牌效应"的情况,以及该情况对食肆和中小企招聘员工造成甚么困难;若有调查,有多少行业受影响及其受影响的程度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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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调查企业把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所引致的成本上升转嫁给消费者的情况(例如物业管理公司调高管理费),以及该情况对物价所引发的涟漪效应;若有调查,物价的升幅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
(一) | 当局会否全面检讨单车在整个运输系统中应有的角色,并重新考虑把单车列为通用交通工具之一,以切实推动低碳运输的发展;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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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就制订单车友善政策及完善各区的单车配套措施和规划,当局每年投放多少资源(包括投放于宣传教育的资源),以及有何成果(例如增设的单车线长度及单车停放位数目、完善安全设施的工作等),并按年及工作项目列出分项资料;是否知悉,各公共交通工具营办商就乘客携带单车的安排和限制分别为何,以及会否主动要求各营办商制订更方便和友善的安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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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制订客观的准则,用以评估新发展区(例如西九龙填海发展区及启德发展区)是否适合采用单车作为主要的代步工具,并推行相关的试验计划;若否,原因为何;若有制订准则,详情为何,曾采用该等准则评估哪些新发展区,以及有关的规划详情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一) | 当局有否统计全港有多少个类似上述情况的交通噪音黑点,以及涉及的居民人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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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有否定期在相关黑点测量噪音水平,以及评估其对居民健康的影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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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至今沒有为该等行车天桥和快速公路加设隔音屏障的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环境局局长 |
(一) | 按车辆类别(包括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公共小巴、私家小巴、非专营巴士及专营巴士)及所符合的废气排放标准(即欧盟前期、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或以上)分项列出目前的商用车辆数目,以及当中有多少辆车龄达到15年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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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资助柴油商业车辆的车主更換较环保的商业车辆的计划自2007年推出至今,当局共收到多少宗申请,以及批出的资助总额为何;哪些类别车辆的申请数目相对较少,以及有否评估有关的原因为何;当局如何评估该等资助计划的成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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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除了考虑采用上述不予续牌的措施外,当局会否考虑提供更大的诱因(包括延长上述资助计划的推行期、调高资助额、提供低息贷款或豁免车辆首次登记稅等),以鼓励业界更換更环保的商业车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环境局局长 |
(一) | 在行政长官宣布改建计划前,古物咨询委员会是否已对柴湾工厦进行历史建筑物评级或讨论该工厦的保育工作;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在改建计划动工前,就保育柴湾工厦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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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柴湾工厦原先并非设计作住宅用途,有否评估改建计划是否涉及大量內部结构改动(例如加建电梯、窗戶和厕所等)、有关改动会否令工厦外貌丧失原有特色,以及会否因而违反保育该工厦的原意;若有,评估的结果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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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柴湾工厦位处柴湾的中心区及邻近港铁站,有否评估改建计划只提供180个公屋单位,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及对纾缓市民的住屋需求有多大作用、重建该工厦可提供多少个公屋或居屋单位,以及改建计划是否完整保育柴湾工厦的最佳方案;有否研究将该工厦改作其他类型用途,例如文化艺术、资讯科技或青年人的多媒体创业基地等?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一) | 当局就上述25个地点进行的填海技术研究的进展,以及预计何时公布研究结果及可进一步考虑的填海选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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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将最接近民居的乌溪沙海滩优先从填海选址名单中剔除,并把它指定为法定泳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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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曾表示在选址填海时会注重对社区的影响,以及会充分考虑市民的意见,当局会否从选址名单中剔除其余的5个地点,使居民尽早安心?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发展局局长 |
(一) | 屋宇署在接获市民有关违规建筑的投诉后的处理程序为何;该署会如何跟进业主未有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法定命令的情况;当局会否对一直未有履行法定命令的业主提出检控及施加额外罚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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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屋宇署在本年1月10日书面回覆本人时表示,"在命令限期过后,本署会再派员视察,若有关业主仍未有履行命令的要求,本署将采取进一步的执法行动向该业主进行检控",但上述业主直至8月仍未纠正违规情况,当局有否向该业主提出检控;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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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上述个案的最新情况为何;有否评估上述个案的违规行为,有否违反《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的规定;若评估为有违反,当局会如何跟进?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发展局局长 |
(一) | 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报告所提各项建议的落实进度为何;有否任何建议仍未落实;若有,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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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只制订直至2016年的运输策略,当局会否于本年度或明年初展开第四次整体运输研究,为随后10多年的运输系统发展作前瞻性规划,并为各种公共交通工具订立更清晰明确的定位,以促进其健康发展;如会,研究的详情(包括展开日期、內容、方法,以及何时能完成有关研究并向运输业界及公众汇报)为何;如否,当局基于甚么数据或原因决定现阶段不进行该研究,以及当局在何种情况下才会考虑展开该研究?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一) | 本年1月至今的职业伤亡人数及按行业划分的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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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0年至今,当局每年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和《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59章)及其附属法例,对雇主提出的检控数字,以及分别按控罪、雇员伤亡人数及裁决列出分项数字;法庭就各罪行对雇主施加的一般和最高的判罚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
(一) | 鉴于在现行机制下迄今未有一宗成功声请的个案,就识别有遭受酷刑危险的人士及根据《禁止酷刑公约》保护这些人士免于酷刑而言,当局有否检讨现行机制下的评核准则的效用;若有,检讨的结果和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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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为衡量《修订条例》所订的相关考虑因素而将采用的评核准则,与现行机制所采用的评核准则是否不同;若否,原因为何;若是,两者有何分别,有否评估在《修订条例》生效后成功声请的个案数目会否增加,以及就识别有遭受酷刑危险的人士及根据《禁止酷刑公约》保护这些人士免于酷刑而言,当局将如何监察新评核准则的效用?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保安局局长 |
(一) | 当局推行了甚么措施,以推动在职人士申请过往资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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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共有多少个行业成立了"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 ("委员会"),这些行业的就业人数及占本港整体劳动人口的百分比分别为何,以及有哪些委员会已经完成了制订《能力标准说明》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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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市面上累计提供了多少个资历架构相关的培训课程,并按行业及资历级别列出分项数字和其占总课程数目的百分比;请按行业及所取得的资历级别列出完成课程的人数和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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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多少个行业设有"过往资历认可"机制;这些行业分别有多少人透过该机制取得资历认可,以及按所取得的资历级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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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印刷及出版业、钟表业和美发业这3个行业的"过往资历认可"机制的5年过渡期将于2013年5月完结,会否考虑延长过渡期;若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教育局局长 |
(一) | 工作小组会否全面检讨警方现行保障市民私隐的措施是否足够;若会,会否向本会提交详细的检讨报告;若不会进行检讨,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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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作小组的成员名单为何,以及有否包括相关界别(例如资讯科技界)及私隐专员公署的代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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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工作小组研究的改善方法是否包括短、中及长期的措施,以确保研究未完成及长期措施未落实前,有短、中期的措施加强对市民个人资料的保障;若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保安局局长 |
(一) | 是否知悉,未被录取的毕业生的出路,以及当中到外地升学、入读自资学士学位课程以及自资副学士学位课程的人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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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每所专上院校今年和去年的自资学士学位课程的数目和学额分别为何;鉴于今年未被录取的毕业生人数较往年的约5 000人为多,有否评估今年新增的自资学士学位课程的学额是否足以应付需求;会否考虑以学券或买位方式,资助未被录取的毕业生修读学士学位课程;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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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未能入读任何学士学位课程但符合资格入读副学士学位课程的人数为何;有否评估,今年的副学士学位学额是否足以应付需求;哪些院校有超额录取副学士学位学生的情况,以及超收的学生人数分别为何;有否评估,超收情况会使两年后为该等副学士学位课程毕业生而设的衔接学额的需求增加多少,以及当局计划于两年后增加多少衔接学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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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今年和去年各自资学士学位和自资副学士学位课程的教学人员与学生的比例、教学人员当中有博士学位学历的人数的百分比,以及教学人员中兼职人员的百分比;鉴于今年入读该等课程的学生人数较去年大幅增加,当局有否评估,是否有足够具适当学历和经验的教学人员任教该等课程?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教育局局长 |
(一) | 鉴于有市民指出,有"排队党"24小时不停代表不同的殡仪商轮候预订食环署的火化时段,而每人可获发最多5个筹,令贫苦大众无法预订火化时段,当局会否制订措施杜绝"排队党"的活动;若然,何时执行;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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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向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综援")受助人发放的殓葬费津贴金额为何;有否评估该金额是否足以支付为先人在殡仪馆举行基本殡仪或宗教仪式的所需费用;若评估为足够,列出收费不高于此金额的殡仪馆名称;若评估为不足够,会否调整津贴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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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协助全部10间提供殓葬支援服务的非政府机构或慈善组织领取殓葬商牌照,使它们可以专门为依靠社会福利署殓葬费津贴的贫困人士和无亲无故的长者,提供"一条龙式"及非牟利的殓葬服务;若然,何时实行;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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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食环署可否立即展开在辖下8个灵灰安置所每年加建不少于5万个灵灰龛位的计划,以纾缓现时的灵灰龛位不足的情况,以及应付随着人口老化对龛位的需求;若然,何时执行;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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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去年及本年至今,火化申请、使用环保棺木、在纪念花园撒放骨灰及累计轮候公众灵灰龛位的宗数分别为何(按下表列出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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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面对人口老化的趋势及鉴于殡仪馆灵堂经常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政府会否考虑在未来3年兴建新的殡仪馆;若然,何时动工及计划在哪些地区兴建;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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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上届政府已在全港18区物色到24幅土地作研究发展灵灰龛设施用途,现届政府会否落实有关工作;若会,何时展开有关工作,以及每区将提供的灵灰龛位数目;若否,政府如何应付正轮候灵灰龛位的众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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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鉴于有报道指刚于今年4月以每季1,395万元租金的代价投得红磡殡仪馆营运权的福泽殡仪馆,因经营不善而需举债,当局有甚么监管措施确保公众服务不会因一旦该殡仪馆突然停业而受影响;有否评估营运权费用是否导致该殡仪馆经营困难的原因;是否知悉,该殡仪馆自与政府签订合约以来,其股东有否重大变动(如向财务机构出售股份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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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鉴于有市民投诉福泽殡仪馆违反与政府签订的合约,未有为获社会福利署和其他相关机构确认的有需要人士(例如综援受助人)提供廉价的基本殡仪服务,政府如何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以及对违反合约的承办商有甚么罚则?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
(一) | 政府有沒有措施确保外佣遵守终止合约后须返回原居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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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入境事务处有沒有保留外佣获聘及跟雇主解除合约的纪录;如有,该处一般怎样处理有提前解约纪录的外佣再次来港工作的申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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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考虑建立资料库,在不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原则下,让雇主查询拟聘用的外佣在履行合约或出入境方面的纪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保安局局长 |
(一) | 有否统计目前公屋轮候册上,申请人是少数族裔人士的数目及所占百分比为何,并按国籍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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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统计过去5年,有多少宗公屋申请,因申请人不懂中、英语或因其他语言障碍而受到影响(例如因延误回覆房屋署("房署")而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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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房署发布与公屋申请有关的文件及致公屋申请人的书信,是否备有中、英文语言以外的版本;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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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现时房署(包括总部及屋村办事处)有否聘用少数族裔人士;如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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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房署有否就如何处理不懂中、英语的公屋申请人或公屋居民的查询或投诉,向前线员工发出具体指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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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房署为不懂中、英语的公屋申请人提供翻译支援的详情为何;有否考虑参考部分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的做法并制订政策,向少数族裔的公屋申请人提供语言支援;如有,详情为何,包括有关的开支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一) | 当局会否考虑将手语列为法定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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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全港现时有多少个具专业资格的手语翻译员;厘定手语翻译员的专业资格的准则为何;有否计划训练更多手语翻译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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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计划增加资助提供手语翻译的服务,或向听障人士发放聘用手语翻译员的津贴;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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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计划推行手语及口语双语教育模式,供听障学童选择;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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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曾否要求各电视台在其节目中加入手语和字幕,令听障人士也可以欣赏电视节目;会否考虑在电视台的发牌条件中加入规定,某些电视节目须提供手语和字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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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否评估政府协助听障人士克服听障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与其他国际大都会如何比较?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
(一) | 至今分别以全费和半费优惠售出的月票数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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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就月票的使用情况(例如使用次数或在哪些时段使用)进行统计或研究;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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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月票计划有否增加泳池的使用率;若有评估,结果为何;有否泳池因已入场的泳客人数达到最多可容纳的人数而须暂时停止泳客入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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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考虑调低月票的售价以吸引更多市民使用月票;若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 |
(一) | 上述两个项目的宣传短片至今的播放时数分别是多少;该等数字与同期的其他项目的政府宣传短片播放时数如何比较,以及占同期所有政府宣传短片播放总时数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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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政府的一贯做法是只会在政策或措施落实后才播放有关详情的宣传短片,政府是否已改变该做法;若是,改变的详情和原因是甚么;若否,在现阶段播放上述宣传短片的理据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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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考虑在财委会仍正在审议关于长者生活津贴的拨款申请时播放有关的宣传短片,会否令人觉得政府企图借助民意影响立法会,以及会否对行政立法关系造成冲击;若有考虑到该等情况,政府仍然作出该安排的原因是甚么;若沒有考虑,原因是甚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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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政府在报章刊登上述广告的理据是甚么,以及开支是多少;过去5年,政府有否为说明政府政策而在报章刊登广告;若有,详情和开支是甚么?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 |
(一) | 为居屋项目选址的程序为何;除了6个已公布的选址外,政府在觅地兴建居屋项目方面有否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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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宏业西街项目出现上述问题是否由于在选址过程中的地底勘探工作并不仔细;因应该居屋项目的特殊情况,政府会否延长该屋苑的结构保证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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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香港房屋委员会就锦丰苑采取了甚么措施及投放了多少资源,以处理上述的问题?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a) | 《2012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3号)规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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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012年毒药表(修订)(第3号)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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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两项规例载于附录I及II,并已于2012年11月2日
随立法会CB(3) 103/12-13号文件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