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8

立法会

议程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2012年进出口(一般)规例(修订附表7)公告》173/2012

其他文件

1.第26号-在囚人士教育信托基金
受托人报告书
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2.第27号-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第二季核准开支预算所作出的修改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3.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4/12-13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林健锋议员问:


据报,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改变了劳动市场的薪酬结构,引致"洗牌效应",因此有不少食肆和中小型企业(下称"中小企")在招聘员工时遇到很大困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除了委聘顾问进行一项有关零售业及饮食业的薪酬阶梯的顾问研究外,政府有否调查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对营商环境的影响;若有,各个行业(特别是饮食及零售业)的工资成本的增幅是多少;

    (二)有否调查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对劳动市场造成"洗牌效应"的情况,以及该情况对食肆和中小企招聘员工造成甚么困难;若有调查,有多少行业受影响及其受影响的程度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调查企业把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所引致的成本上升转嫁给消费者的情况(例如物业管理公司调高管理费),以及该情况对物价所引发的涟漪效应;若有调查,物价的升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 胡志伟议员问:


政府的政策是不鼓励市民在市区以单车作为交通工具,而只视骑单车为一项休闲及康乐活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会否全面检讨单车在整个运输系统中应有的角色,并重新考虑把单车列为通用交通工具之一,以切实推动低碳运输的发展;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3年,就制订单车友善政策及完善各区的单车配套措施和规划,当局每年投放多少资源(包括投放于宣传教育的资源),以及有何成果(例如增设的单车线长度及单车停放位数目、完善安全设施的工作等),并按年及工作项目列出分项资料;是否知悉,各公共交通工具营办商就乘客携带单车的安排和限制分别为何,以及会否主动要求各营办商制订更方便和友善的安排;及

    (三)有否制订客观的准则,用以评估新发展区(例如西九龙填海发展区及启德发展区)是否适合采用单车作为主要的代步工具,并推行相关的试验计划;若否,原因为何;若有制订准则,详情为何,曾采用该等准则评估哪些新发展区,以及有关的规划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 刘皇发议员问:


本港有为数不少贯穿旧区的行车天桥(例如穿过美孚新村的葵涌道行车天桥、红磡马头围道行车天桥及天后清风街行车天桥)和快速公路,众多居于该等天桥和公路旁的居民向本人表示,他们长久以来饱受交通噪音的影响,但当局至今沒有实施有效的改善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有否统计全港有多少个类似上述情况的交通噪音黑点,以及涉及的居民人数为何;

    (二)当局有否定期在相关黑点测量噪音水平,以及评估其对居民健康的影响;及

    (三)当局至今沒有为该等行车天桥和快速公路加设隔音屏障的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4. 陈克勤议员问:


过去7年,环境保护署辖下路边空气监测站每年录得空气污染指数超过100(即空气污染达到"甚高"水平)的日数持续上升。环境局局长日前表示,为了解决这问题,当局会研究淘汰旧型号的商业柴油货车,包括参考內地及外地的做法,当柴油货车车龄达到15年便不予续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按车辆类别(包括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公共小巴、私家小巴、非专营巴士及专营巴士)及所符合的废气排放标准(即欧盟前期、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或以上)分项列出目前的商用车辆数目,以及当中有多少辆车龄达到15年或以上;

    (二)资助柴油商业车辆的车主更換较环保的商业车辆的计划自2007年推出至今,当局共收到多少宗申请,以及批出的资助总额为何;哪些类别车辆的申请数目相对较少,以及有否评估有关的原因为何;当局如何评估该等资助计划的成效;及

    (三)除了考虑采用上述不予续牌的措施外,当局会否考虑提供更大的诱因(包括延长上述资助计划的推行期、调高资助额、提供低息贷款或豁免车辆首次登记稅等),以鼓励业界更換更环保的商业车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5. 锺树根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今年8月30日提出10项增加房屋供应的措施,包括把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柴湾工厂大厦(下称"柴湾工厦")改建为公屋的计划(下称"改建计划")。改建计划提供约180个一人单位及一睡房单位,并会保留工厦的原有结构和外貌,以回应地区人士对保育全港硕果仅存的一座H型工厂大厦的诉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在行政长官宣布改建计划前,古物咨询委员会是否已对柴湾工厦进行历史建筑物评级或讨论该工厦的保育工作;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在改建计划动工前,就保育柴湾工厦进行研究;

    (二)鉴于柴湾工厦原先并非设计作住宅用途,有否评估改建计划是否涉及大量內部结构改动(例如加建电梯、窗戶和厕所等)、有关改动会否令工厦外貌丧失原有特色,以及会否因而违反保育该工厦的原意;若有,评估的结果为何;及

    (三)鉴于柴湾工厦位处柴湾的中心区及邻近港铁站,有否评估改建计划只提供180个公屋单位,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及对纾缓市民的住屋需求有多大作用、重建该工厦可提供多少个公屋或居屋单位,以及改建计划是否完整保育柴湾工厦的最佳方案;有否研究将该工厦改作其他类型用途,例如文化艺术、资讯科技或青年人的多媒体创业基地等?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6. 田北俊议员问:


政府于本年年初提出在维多利亚港以外的25个可供考虑的填海地点作公众咨询,其中6个地点位于马鞍山、大埔及将军澳区。这些地区的居民向本人指出,该6个地点具有优美的天然景观、重要的生态环境,或设有养鱼场;故此,许多区內外人士反对政府在该等地点填海。有居民进一步指出,目前新界东吐露港一带欠缺公众泳滩,因此当局应将其中一个建议填海地点乌溪沙海滩定为刊宪泳滩(俗称"法定泳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就上述25个地点进行的填海技术研究的进展,以及预计何时公布研究结果及可进一步考虑的填海选址名单;

    (二)会否将最接近民居的乌溪沙海滩优先从填海选址名单中剔除,并把它指定为法定泳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政府曾表示在选址填海时会注重对社区的影响,以及会充分考虑市民的意见,当局会否从选址名单中剔除其余的5个地点,使居民尽早安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7. 梁美芬议员问:


本人在去年初接获黃埔花园居民的投诉,指该屋苑第七期供残疾人士使用的第11号升降机,在地面层的通道被该处一间店铺以铁闸堵塞。此情况对行动有困难的长者和残疾人士构成极大不便。屋宇署就有关投诉回覆本人时表示,该署已于2011年11月23日去信劝喻有关业主纠正上述违规情况;由于情况未有改善,该署于本年1月9日,向有关业主发出法定命令,勒令其在60天內作出纠正。本人联同屋宇署人员于8月到上址视察时,发现该业主仍然未有履行有关的法定命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屋宇署在接获市民有关违规建筑的投诉后的处理程序为何;该署会如何跟进业主未有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法定命令的情况;当局会否对一直未有履行法定命令的业主提出检控及施加额外罚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屋宇署在本年1月10日书面回覆本人时表示,"在命令限期过后,本署会再派员视察,若有关业主仍未有履行命令的要求,本署将采取进一步的执法行动向该业主进行检控",但上述业主直至8月仍未纠正违规情况,当局有否向该业主提出检控;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上述个案的最新情况为何;有否评估上述个案的违规行为,有否违反《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的规定;若评估为有违反,当局会如何跟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8. 易志明议员问:


运输署于1997年8月委托顾问进行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距今已有15年。在此期间,人口、访港旅客人数、跨境人流量及交通流量等均有显著的增长,而随着新巿镇的发展,加上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的实施,市民对公共交通服务的需求有所改变及提升。有些地区的居民经常投诉公共交通服务不足,但亦有公共交通营办商声称乘客量不足导致他们年年亏蚀,因此有调高票价的压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报告所提各项建议的落实进度为何;有否任何建议仍未落实;若有,原因为何;及

    (二)鉴于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只制订直至2016年的运输策略,当局会否于本年度或明年初展开第四次整体运输研究,为随后10多年的运输系统发展作前瞻性规划,并为各种公共交通工具订立更清晰明确的定位,以促进其健康发展;如会,研究的详情(包括展开日期、內容、方法,以及何时能完成有关研究并向运输业界及公众汇报)为何;如否,当局基于甚么数据或原因决定现阶段不进行该研究,以及当局在何种情况下才会考虑展开该研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9. 潘兆平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本年1月至今的职业伤亡人数及按行业划分的分项数字;及

    (二)2010年至今,当局每年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和《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59章)及其附属法例,对雇主提出的检控数字,以及分别按控罪、雇员伤亡人数及裁决列出分项数字;法庭就各罪行对雇主施加的一般和最高的判罚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0. 郭荣铿议员问:
(译文)

自2009年12月起,政府推行"经改进的审核机制"("现行机制"),即一个非法定及行政机制,以处理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禁止酷刑公约》")第三条所提出的酷刑声请。尽管声请人可根据现行机制获得法律代表,但迄今未有一宗成功声请的个案。《2012年入境(修订)条例》("《修订条例》")订明提出和审核声请的法定程序,并将于2012年12月3日生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在现行机制下迄今未有一宗成功声请的个案,就识别有遭受酷刑危险的人士及根据《禁止酷刑公约》保护这些人士免于酷刑而言,当局有否检讨现行机制下的评核准则的效用;若有,检讨的结果和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为衡量《修订条例》所订的相关考虑因素而将采用的评核准则,与现行机制所采用的评核准则是否不同;若否,原因为何;若是,两者有何分别,有否评估在《修订条例》生效后成功声请的个案数目会否增加,以及就识别有遭受酷刑危险的人士及根据《禁止酷刑公约》保护这些人士免于酷刑而言,当局将如何监察新评核准则的效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1. 郭伟强议员问:


为配合在2008年开始推行的资历架构,当局同时实施了一个为期5年的"过往资历认可机制"。在该机制下,雇员只需出示过往年资及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经评估机构确认后,无需通过评估便可取得第一至三级的资历证明书。有关资历架构和"过往资历认可机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截至今年10月:
  • (一)当局推行了甚么措施,以推动在职人士申请过往资历认可;

    (二)共有多少个行业成立了"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 ("委员会"),这些行业的就业人数及占本港整体劳动人口的百分比分别为何,以及有哪些委员会已经完成了制订《能力标准说明》的工作;

    (三)市面上累计提供了多少个资历架构相关的培训课程,并按行业及资历级别列出分项数字和其占总课程数目的百分比;请按行业及所取得的资历级别列出完成课程的人数和百分比;

    (四) 有多少个行业设有"过往资历认可"机制;这些行业分别有多少人透过该机制取得资历认可,以及按所取得的资历级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五)鉴于印刷及出版业、钟表业和美发业这3个行业的"过往资历认可"机制的5年过渡期将于2013年5月完结,会否考虑延长过渡期;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12. 葛珮帆议员问:


近期发生了多宗涉及警务人员而可能引致市民的个人资料外泄的事件,包括有警务人员遗失警察记事册及记忆棒,以及他们使用点对点分享软件引致在互联网上可以搜寻到一些警方的机密文件。因应该等事件,警方已成立一个由警务处副处长领导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研究改善方法及采取措施以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工作小组会否全面检讨警方现行保障市民私隐的措施是否足够;若会,会否向本会提交详细的检讨报告;若不会进行检讨,原因为何;

    (二)工作小组的成员名单为何,以及有否包括相关界别(例如资讯科技界)及私隐专员公署的代表;及

    (三)工作小组研究的改善方法是否包括短、中及长期的措施,以确保研究未完成及长期措施未落实前,有短、中期的措施加强对市民个人资料的保障;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3. 叶建源议员问:


2012年同时有新旧高中学制的毕业生。首届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高考")的日校考生当中,分别有26 431及18 212人考获符合资助专上院校的基本入学要求的成绩。另一方面,资助专上院校提供的四年制及三年制资助学士学额同样是15 150个,而每个学制需预留学额(估计约2 500个)给经非大学联合招生办法录取的学生。根据上述数字,今年分别约有14 000名及5 700名文凭试及高考考生,符合基本入学要求但未能入读资助学士学位课程("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未被录取的毕业生的出路,以及当中到外地升学、入读自资学士学位课程以及自资副学士学位课程的人数分别为何;

    (二)每所专上院校今年和去年的自资学士学位课程的数目和学额分别为何;鉴于今年未被录取的毕业生人数较往年的约5 000人为多,有否评估今年新增的自资学士学位课程的学额是否足以应付需求;会否考虑以学券或买位方式,资助未被录取的毕业生修读学士学位课程;若否,原因为何;

    (三)未能入读任何学士学位课程但符合资格入读副学士学位课程的人数为何;有否评估,今年的副学士学位学额是否足以应付需求;哪些院校有超额录取副学士学位学生的情况,以及超收的学生人数分别为何;有否评估,超收情况会使两年后为该等副学士学位课程毕业生而设的衔接学额的需求增加多少,以及当局计划于两年后增加多少衔接学额;及

    (四) 今年和去年各自资学士学位和自资副学士学位课程的教学人员与学生的比例、教学人员当中有博士学位学历的人数的百分比,以及教学人员中兼职人员的百分比;鉴于今年入读该等课程的学生人数较去年大幅增加,当局有否评估,是否有足够具适当学历和经验的教学人员任教该等课程?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14. 梁国雄议员问:


本人接获不少市民及团体的投诉;他们表示在处理先人的火葬事宜时,包括向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申请火葬许可证、要求使用环保棺木、在纪念花园撒放骨灰及轮候骨灰龛位等安排上,均遇到不少问题。此外,他们亦遇到殡仪馆的灵堂因爆满而无法预约的问题。另一方面,近日有报章报道,刚在今年获政府批出前红磡市立殡仪馆营运权的福泽殡仪馆有经营困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有市民指出,有"排队党"24小时不停代表不同的殡仪商轮候预订食环署的火化时段,而每人可获发最多5个筹,令贫苦大众无法预订火化时段,当局会否制订措施杜绝"排队党"的活动;若然,何时执行;若否,原因为何;

    (二)现时向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综援")受助人发放的殓葬费津贴金额为何;有否评估该金额是否足以支付为先人在殡仪馆举行基本殡仪或宗教仪式的所需费用;若评估为足够,列出收费不高于此金额的殡仪馆名称;若评估为不足够,会否调整津贴的金额;

    (三)会否协助全部10间提供殓葬支援服务的非政府机构或慈善组织领取殓葬商牌照,使它们可以专门为依靠社会福利署殓葬费津贴的贫困人士和无亲无故的长者,提供"一条龙式"及非牟利的殓葬服务;若然,何时实行;若否,原因为何;

    (四) 食环署可否立即展开在辖下8个灵灰安置所每年加建不少于5万个灵灰龛位的计划,以纾缓现时的灵灰龛位不足的情况,以及应付随着人口老化对龛位的需求;若然,何时执行;若否,原因为何;

    (五)去年及本年至今,火化申请、使用环保棺木、在纪念花园撒放骨灰及累计轮候公众灵灰龛位的宗数分别为何(按下表列出数字);


    火化申请
    宗数
    使用环保棺木
    宗数
    在纪念花园
    撒放骨灰
    宗数
    累计轮候
    公众灵灰龛位
    宗数
    2012



    2011




    (六)面对人口老化的趋势及鉴于殡仪馆灵堂经常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政府会否考虑在未来3年兴建新的殡仪馆;若然,何时动工及计划在哪些地区兴建;若否,原因为何;

    (七)鉴于上届政府已在全港18区物色到24幅土地作研究发展灵灰龛设施用途,现届政府会否落实有关工作;若会,何时展开有关工作,以及每区将提供的灵灰龛位数目;若否,政府如何应付正轮候灵灰龛位的众多申请;

    (八)鉴于有报道指刚于今年4月以每季1,395万元租金的代价投得红磡殡仪馆营运权的福泽殡仪馆,因经营不善而需举债,当局有甚么监管措施确保公众服务不会因一旦该殡仪馆突然停业而受影响;有否评估营运权费用是否导致该殡仪馆经营困难的原因;是否知悉,该殡仪馆自与政府签订合约以来,其股东有否重大变动(如向财务机构出售股份等);及

    (九)鉴于有市民投诉福泽殡仪馆违反与政府签订的合约,未有为获社会福利署和其他相关机构确认的有需要人士(例如综援受助人)提供廉价的基本殡仪服务,政府如何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以及对违反合约的承办商有甚么罚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5. 叶刘淑仪议员问:


有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的雇主向本人投诉,他们的外佣到任不久即利用各种手法令雇主跟其解除雇佣合约,以便获发代通知金及返回其原居地的机票;然而,该等外佣并沒有按规定返回原居地,并且在短时间內到另一家庭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政府有沒有措施确保外佣遵守终止合约后须返回原居地的规定;

    (二)入境事务处有沒有保留外佣获聘及跟雇主解除合约的纪录;如有,该处一般怎样处理有提前解约纪录的外佣再次来港工作的申请;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建立资料库,在不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原则下,让雇主查询拟聘用的外佣在履行合约或出入境方面的纪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6. 梁家杰议员问:


根据2011年人口普查,居于香港的少数族裔人士的数目为451 183人,占全港人口5%以上。另一方面,多个关注团体的调查均发现,大部分居于香港的南亚裔人士长期活于贫穷之中。本人近日亦接到少数族裔人士求助,他们表示在申请公屋期间面对极大语言障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统计目前公屋轮候册上,申请人是少数族裔人士的数目及所占百分比为何,并按国籍列出分项数字;

    (二)有否统计过去5年,有多少宗公屋申请,因申请人不懂中、英语或因其他语言障碍而受到影响(例如因延误回覆房屋署("房署")而被取消资格);

    (三)房署发布与公屋申请有关的文件及致公屋申请人的书信,是否备有中、英文语言以外的版本;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 现时房署(包括总部及屋村办事处)有否聘用少数族裔人士;如有,详情为何;

    (五)房署有否就如何处理不懂中、英语的公屋申请人或公屋居民的查询或投诉,向前线员工发出具体指引;及

    (六)房署为不懂中、英语的公屋申请人提供翻译支援的详情为何;有否考虑参考部分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的做法并制订政策,向少数族裔的公屋申请人提供语言支援;如有,详情为何,包括有关的开支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7. 刘慧卿议员问:


数位有听觉障碍("听障")的市民透过本人的办事处促请当局协助听障人士融入社会,令他们享有与其他市民同样的基本权利。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会否考虑将手语列为法定语言;

    (二)是否知悉,全港现时有多少个具专业资格的手语翻译员;厘定手语翻译员的专业资格的准则为何;有否计划训练更多手语翻译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计划增加资助提供手语翻译的服务,或向听障人士发放聘用手语翻译员的津贴;若否,原因为何;

    (四) 有否计划推行手语及口语双语教育模式,供听障学童选择;若否,原因为何;

    (五)曾否要求各电视台在其节目中加入手语和字幕,令听障人士也可以欣赏电视节目;会否考虑在电视台的发牌条件中加入规定,某些电视节目须提供手语和字幕;及

    (六)有否评估政府协助听障人士克服听障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与其他国际大都会如何比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8. 范国威议员问:


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在本年泳季推出的公众游泳池月票计划 ("月票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至今分别以全费和半费优惠售出的月票数目为何;

    (二)有否就月票的使用情况(例如使用次数或在哪些时段使用)进行统计或研究;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评估月票计划有否增加泳池的使用率;若有评估,结果为何;有否泳池因已入场的泳客人数达到最多可容纳的人数而须暂时停止泳客入场;及

    (四) 会否考虑调低月票的售价以吸引更多市民使用月票;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9. 陈家洛议员问:


本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尚未批准有关"长者生活津贴"的拨款申请,但政府最近已于电子媒体播放宣传短片,介绍长者生活津贴的申领资格及查询热线等详情。而政府尚未就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计划作出最后定案,但最近已于电子媒体播放宣传短片,宣传该计划为香港人提供安居乐业的空间。此外,政府亦在报章刊登全版广告,简述当局会以过渡性的措施,纾缓升中学生人口短暂下降再回升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上述两个项目的宣传短片至今的播放时数分别是多少;该等数字与同期的其他项目的政府宣传短片播放时数如何比较,以及占同期所有政府宣传短片播放总时数的百分比;

    (二)鉴于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政府的一贯做法是只会在政策或措施落实后才播放有关详情的宣传短片,政府是否已改变该做法;若是,改变的详情和原因是甚么;若否,在现阶段播放上述宣传短片的理据是甚么;

    (三)有否考虑在财委会仍正在审议关于长者生活津贴的拨款申请时播放有关的宣传短片,会否令人觉得政府企图借助民意影响立法会,以及会否对行政立法关系造成冲击;若有考虑到该等情况,政府仍然作出该安排的原因是甚么;若沒有考虑,原因是甚么;及

    (四) 政府在报章刊登上述广告的理据是甚么,以及开支是多少;过去5年,政府有否为说明政府政策而在报章刊登广告;若有,详情和开支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20. 梁志祥议员问:


近日有报章报道,元朗宏业西街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项目("宏业西街项目")的地基工程受到溶洞问题影响,屋苑规模因此需要缩小,以致可建单位的数目会比最初预计少两成,影响居屋单位的供应量。马鞍山锦丰苑的楼宇在入伙后亦因溶洞问题而出现不正常沉降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为居屋项目选址的程序为何;除了6个已公布的选址外,政府在觅地兴建居屋项目方面有否新进展;

    (二)有否评估宏业西街项目出现上述问题是否由于在选址过程中的地底勘探工作并不仔细;因应该居屋项目的特殊情况,政府会否延长该屋苑的结构保证期;及

    (三)香港房屋委员会就锦丰苑采取了甚么措施及投放了多少资源,以处理上述的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案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12年10月30日订立的 -

(a)《2012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3号)规例》;及

(b)《2012年毒药表(修订)(第3号)规例》。

(该两项规例载于附录III,并已于2012年11月2日
随立法会CB(3) 103/12-13号文件发出)

IV. 议员议案



1.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2年11月21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4/12-13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7)《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三份技术备忘录》
(2012年第42期宪报第5号特别副刊)。

出席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2.回购领汇股份

梁国雄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自2005年11月25日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领汇')上市后,领汇管理有限公司占尽公屋地利,其辖下零售商场和停车场租金不断上升,垄断区內零售设施,令居民别无选择;行政长官梁振英在参选时曾承诺,会与负责房屋事务的局长研究,在公共屋村觅地兴建由政府管理的商业设施,以遏抑过高的物价,也公开表示可以研究回购领汇股份;但行政长官上任已超过百日,却并无跟进;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在公屋商场租金问题上平衡整体社会利益,考虑各种可行途径,回购总数不少于25%的领汇股份,成为主要或单一股东,从而对领汇管理有限公司发挥影响力,令其兼顾企业社会责任。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陈婉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2005年"之前删除"自",并以"鉴于"代替;在"上升,"之后加上"令原有为基层居民提供廉价生活品的小商铺结业,同时大量引入大财团及连锁企业";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而在回购之前,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协助公屋居民及支援小商戶继续经营:(一) 在领汇管理设施集中的地区,例如天水围,增建公共街市、墟市及小贩市集,令公屋居民在购买生活品时有更多选择;(二) 协助因领汇大幅加租而结业的小商戶在房屋委员会辖下的商场重新开业,让他们继续服务公屋居民;及(三) 要求领汇在翻新商场前,先咨询当区居民意见,令商场未来的商铺组合能切合居民所需"。

(ii)梁志祥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自2005年"之前加上"鉴于";在"上升,"之后加上"部分地区更出现";在"零售设施"之后加上"的情况";在"研究回购领汇股份;"之后删除"但行政长官上任已超过百日,却并无跟进;就此,";及在"利益,"之后删除"考虑各种可行途径,回购总数不少于25%的领汇股份,成为主要或单一股东,从而对领汇管理有限公司发挥影响力,令其",并以"尽快兌现行政长官上任前的承诺,落实增建公营商业设施,扩阔小商戶的经营空间及增加市民的选择,并就回购领汇股份的利弊进行研究;同时,继续敦促领汇管理有限公司在租务政策和商场管理上"代替。

(iii)郭家麒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自2005年"之前加上"鉴于";在"上升"之后删除",",并以";领汇刚公布截止2012年9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其收益总额为31.97亿元,物业收益净额按年升10.5%至22.56亿元,但领汇辖下商铺续租租金平均升幅达27.9%,令小商戶饱受加租之苦;领汇亦承认辖下有60%商铺售卖生活品,这反映领汇巨额收入来自"代替;在"途径,"之后加上"兴建由政府管理的商业设施及";及在"令其"之后加上"除了顾及股东利益,亦应考虑公屋居民及小商戶的负担能力,以及"。

出席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缔造伤健共融社会

梁耀忠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自2008年8月31日起,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已在香港生效,本会促请政府尽速成立专责委员会,推动及落实特区政府尚未履行《公约》的有关条文,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残疾定义标准,扩大对残疾人士的保障范围,尤其是12岁以下的残疾人士,让他们可同等享有'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赋予的权利。

(i)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都会,经济发展先进,社会发展却落后,残疾人士的基本权利往往被忽视;";在"尽速成立"之后加上"独立";在",推动"之后删除"及落实",并以"、落实及监察"代替;在"特区政府"之后删除"尚未",并以"全面"代替;在"保障范围,"之后删除"尤其是",并以"检讨伤残津贴'严重残疾'的定义,并让"代替;及在"12岁以下的残疾人士"之后删除",让他们"。

(i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自2008年"之前删除"鉴于";在"生效,"之后加上"而本会于2011年11月9日通过'全面检讨伤残津贴制度'的议案,当天当局回应时表示,期望于2012年年初完成就伤残津贴制度的检讨工作,并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作全面汇报;就此,";在"12岁以下"之后加上"和非百分百失去工作能力";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并尽快向事务委员会汇报政府检讨伤残津贴制度的结果,让本会得以及时跟进讨论,以便向全港伤残人士作出负责任的交代"。

(iii)陈恒镔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自2008年"之前删除"鉴于",并以"虽然"代替;在"生效,"之后加上"但不少与残疾人士相关的政策及措施仍有可改善之处;就此,";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删除"尽速",并以"增拨资源,完善现时各项与残疾人士相关的政策及措施,包括:(一) 研究"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二) 研究将'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扩展至专线小巴及电车等;(三) 增加无障碍运输服务,例如复康巴士、易达巴士的数目等,为残疾人士提供更多的'点到点'服务;(四) 尽快落实推行'人人畅道通行'计划以提供无障碍通道,并就各区市民提出兴建无障碍通道的建议作出积极回应;(五) 积极推广无障碍社区建设,改善社区设施,并为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提供技术及资金支援,改善大厦主要出入口通道;(六) 制订社区照顾5年规划,增建残疾人士院舍及增加宿位,以缩短轮候入住及获得服务的时间;(七) 设立'照顾残疾人士津贴'以协助残疾人士的照顾者纾缓经济负担,减轻他们因未能外出工作而受到的生计影响;(八) 设立残疾人士就业配额制度,并提供稅务优惠,鼓励雇主聘用更多残疾人士;及(九) 积极支援复康团体开办社会企业,从而提供残疾人士就业机会"。

(iv)郭家麒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香港社会对残疾人士的保障仍未完善;";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尤其是12岁以下的残疾人士,让他们可同等享有'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赋予的权利",并以";本会并促请政府承诺落实下列各项措施,并制订时间表,符合《公约》的规定:(一) 加强公众教育方面,政府须履行《公约》第八条,提高社会大众对残疾人士的认识,消除对残疾人的定见、偏见和有害做法,达致伤健人士和谐共融;(二) 创造无障碍环境方面,政府须履行《公约》第九条,审视现时在建筑、道路、交通和其他室內外设施,包括学校、住房、医疗设施和工作场所中的各项无障碍措施;(三) 政府须协助残疾人士融入社区生活,履行《公约》第十九条,确保公众设施和各种社区服务符合残疾人士的需要;因此,政府应扩大现时的'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让12岁以下的残疾人士,与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享有同等的优惠;及(四) 支援有特殊学习障碍的学童上,政府须履行《公约》第二十四条,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特殊教育政策,并制定'特殊教育法',保障有特殊学习障碍的学童的学习需要;政府亦应加强师资培训、创造合适的学习环境及确保有特殊学习障碍的学童融入社区生活"代替。

(v)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有关条文,"之后加上"以及落实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于本年9月在日內瓦召开聆讯,审议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提交有关履行《公约》的报告后关于香港所作的建议,"。

(vi)田北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同时尽快检讨最低工资落实后对残疾人士就业的影响"。

出席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