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10

立法会

议程

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1.第30号-紧急救援基金
基金受托人年报(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2.第31号-入境事务处处长法团根据《入境事务队(福利基金)规例》第12(b)条拟备的入境事务队福利基金管理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3.第32号-香港房屋委员会
2011/12年度年报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4.第33号-香港房屋委员会
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5.第34号-回应二零一二年《香港申诉专员第二十四期年报》的政府覆文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6.第35号-香港海洋公园
2011-2012业绩报告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7.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6/12-13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单仲偕议员问:


近日,职业司机身体不适引致交通意外的问题,引起市民的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各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专营巴士、非专营巴士、渡轮、铁路、山顶缆车及电车)的营办商,对其驾驶员在入职时及在职期间的身体健康状况有何要求,包括他们接受定期体格检验的安排、须通过甚么检验项目,以及他们在甚么情况下须申报健康状况;

    (二)过去3年,各类商用车辆驾驶执照的新申领和续领数目的趋势为何,以及申请被拒的宗数及有关原因为何;商用车辆司机因身体不适引致的交通意外数目,以及造成的伤亡人数为何;及

    (三)鉴于《道路交通(驾驶执照)规例》订明,年满70岁或以上的人士在申领或续领驾驶执照时,须提交由注册医生签发的健康证明书,证明该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宜驾驶其申请类别的车辆,政府会否针对商用车辆的驾驶执照,研究把上述规定的年龄下限降低,以及增加申请人须通过的体格检验项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 梁志祥议员问:


有不少退休长者向本人反映,因他们未达65岁的年龄而未能受惠于现时大部分的长者福利措施。由于他们已无收入,退休后的生活较前困苦。他们当中部分人希望重新就业以改善生活及增加生活的满足感,但政府对长者再就业的支援是零。另一方面,劳工及福利局和安老事务委员会自2007年推行"长者学苑"计划,鼓励长者终身学习及继续贡献社会。关于推动敬老及老有所为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现时各项长者福利措施的受惠对象的年龄下限并不一致(例如,公共游泳池的入场费优惠、长者两元乘车优惠和疫苗资助,以及长者医疗券的合资格年龄分别为60、65及70岁),政府制订各项长者福利措施的受惠对象的年龄下限时,所考虑的因素是甚么;会否检讨该等措施的年龄规定,并划一为60岁;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制订协助60至64岁的退休长者重新就业的政策,例如向聘用长者的私人企业和公营机构提供津贴或稅务优惠;及

    (三)过去5年,参与长者学苑的长者人数为何,以及该数字是否达到当局原定的目标;政府有何措施鼓励长者终身学习和投身义工行列?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3. 葛珮帆议员问:


据报,近期本港接连发生多宗的士司机滥收车资及抢劫乘客行李的案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3年:
  • (一)政府每年分别接获多少宗投诉,涉及的士司机涉嫌滥收车资、干扰的士计程表(俗称"咪表")、使用不符规例咪表、拒载或拣客、不采用最直接的路线前往目的地,以及同时接载互不相识的乘客并向他们个别收取车费(俗称"钓泥鯭");警方每年接获的士司机抢劫乘客行李的案件数目;每年上述个案的乘客中游客所占的比例为何;

    (二)的士司机因涉及上述罪行而被检控及定罪的个案的数目分别为何,法庭就滥收车资、拒载、干扰咪表及使用不符规例咪表罪行施加的最高判罚为何,以及曾否对抢劫乘客行李的的士司机提出检控;若曾提出检控,控罪及审判结果为何;及

    (三)当局曾采取甚么措施遏止的士司机干犯上述罪行,以维护香港旅游业的声誉;未来会否采取更积极的措施,打击该等罪行;若会,措施的具体內容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当局会否考虑提高的士司机滥收车资等罪行的罚则;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4. 黃国健议员问:


随着启德发展区各项目的落成,九龙东人口将会急增,而区內的人口老化问题亦日益严重。根据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的数字,九龙东医院联网(下称"联网")在2011年的人口为990 100,估计在2019年会上升至1 097 000,当中65岁或以上的人士所占比例亦会由百分之13上升至百分之15。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联网的急症室服务的轮候时间中位数和专科门诊诊所的新症轮候时间中位数,以及2011-2012年度普通科门诊求诊人次为何;鉴于有报道指出,联网将于明年起增加普通科门诊名额,有关的详情为何,并按医院列出增加的名额、实施时间及增加的职位数目;

    (二)鉴于联网內的基督教联合医院将会进行大规模扩建工程,政府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制订措施,在该医院扩建期间妥善应付联网內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九龙东的医疗服务需求将会随著人口增长及老化而上升,政府有否计划于启德发展区內预留土地兴建全科医院;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郭荣铿议员问:


今年5月发表的《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独立检讨委员会报告》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将行政长官纳入《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8条的适用范围。当时的候任行政长官曾公开表示会认真考虑报告的各项建议,并会在上任后尽快落实。然而,现届政府上任至今已超过5个月,仍未就修订《防止贿赂条例》提出任何具体方案或条例草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已决定接纳报告所提的建议,将行政长官纳入《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8条的适用范围;如是,将于何时向本会提交条例草案;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6. 廖长江议员问:


根据上月起实施的雇员自选安排(俗称"半自由行"),雇员可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下称"强积金")供款的累算权益转移至合意的受托人所营办的强积金计划。有市民向本人反映,市场上有众多的强积金计划和基金类别可供选择,使人眼花撩乱,无所适从,他们担心误选投资表现差劣的强积金计划。然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下称"积金局")除了提供各强积金计划的基金开支比率的比较表外,一直沒有提供强积金计划的投资表现的比较资料,反而消费者委员会在今年10月发表了一份强积金计划收费和回报率的硏究报告。此外,亦有市民向本人反映,希望强积金计划能提供更多投资选择,以增加回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积金局为甚么一直沒有提供强积金计划的投资表现的比较资料;积金局会否定期发表此类资料,以协助雇员和雇主作出明智的选择;是否知悉积金局会否设立监察机制,推动受托人改善旗下强积金计划的投资表现,例如要求投资表现持续差劣的受托人提交报告及对他们作出警告,如多番警告后仍未有作出改善,则考虑将有关受托人除名;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市民指出,有不少基金投资公司旗下非强积金计划的基金的投资表现良好,但该等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而收费相若的强积金计划的投资表现却差劲,是否知悉积金局有否就上述情况作出研究;若沒有研究,原因为何;若有研究,结果为何,若这情况确实存在,积金局有否要求有关的受托人交代原因;及

    (三)政府会否考虑改革强积金计划,以增加可供市民选择的投资组合和模式,例如让市民以供款作置业首期或购买医疗保险之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7. 田北俊议员问:


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今年11月公布的数据,外汇基金的总资产已由199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的约5,700亿港元,增长至2012年9月底的约26,500亿港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自1997年至今,每年外汇基金的总资产、投资回报和回报率、政府所获的分帐金额、财政储备帐,以及累计盈余(以表列出)为何;自1997年至今,财政储备与外汇基金投资回报的分帐安排和有关改动的详情;

    (二)鉴于外汇基金的法定目的是保持香港货币及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全,当局有否评估现时外汇基金总资产的水平是否已足以应付此法定目的;如评估结果为足够,详情为何;如评估结果为不足够,原因为何;

    (三)是否知悉,海外政府或国际性的金融机构有否就外汇资产的适当水平厘订指标;如有,指标为何及与香港的指标如何比较;如不知悉,会否进行相关研究;

    (四)有否评估,将外汇基金的总资产维持在现时的水平,并将每年的投资回报全数拨归库房作改善民生及发展用途的做法是否可行;如评估结果为可行,当局会如何落实;如评估结果为不可行,原因为何;

    (五)是否知悉,外汇基金的投资表现与海外由官方管理的类似基金的如何比较;当局会否参考海外主权基金管理储备资产的模式,以期在确保有足够流动资金用作维持货币和金融稳定的大前提下,取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及

    (六)鉴于有评论指出,一旦美元利率上升,美国国债的价格将会下跌,外汇基金资产可能因而蒙受投资损失,当局如何应对该项风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政司司长

*8. 吴亮星议员问:


本年9月6日,国务院批准了《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规划》")。南沙新区将会是中国第六个国家级新区,亦是华南第一个,其战略定位是"打造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根据《规划》的目标,到了2025年,南沙新区的营商环境将与国际和港澳全面接轨。此外,广东省省长在10月10日透露,将"建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广东省及广州市等各方面参加的协调机制,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南沙新区的开发对本港的经济、金融及其他方面会带来何种影响;及

    (二)有关的政府部门是否已开始就香港参与上述的协调机制进行前期准备工作;若是,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9. 李国麟议员问:


最近有传媒报道,本港的木虱问题日趋严重,在公众地方、旅馆及住宅都发现有木虱出沒,以二线旅馆及旧型公共屋村集中的地区尤为严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有否法例规定旅馆经营者须确保旅馆的卫生水平良好,使住客不会受到木虱钉咬;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制定相关法例;

    (二)面对木虱问题日趋严重,政府会否于有虱患的公众地方及公共屋村进行灭虱工作,以消除市民的困扰;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订立机制,监察全港虱患的扩散及分布情况、评估木虱传播疾病的风险,以及推行防治虱患的措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0. 石礼谦议员问:


行政长官于本年7月宣布,由2013年初开始,在新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推出前,每年容许5 000名符合居屋白表申请者资格的人士免补地价购买第二市场的("二手")居屋单位。据报,自公布此项措施后,二手居屋单位的价格持续上升。例如,今年8月,青衣一个21年楼龄的居屋单位补地价后的售价比同区一个楼龄只有9年的私人屋苑单位的售价高出接近两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为何二手居屋单位价格持续上升,甚至超过同区二手私人住宅单位的价格;

    (二)有否评估尚未补地价及已补地价的二手居屋单位现时的价格水平,是否已超过市民的负担能力;若评估结果为是,政府如何贯彻居屋作为资助房屋的政策目标;若评估结果为否,有否评估二手居屋单位的价格到达哪个水平才超过市民的负担能力;及

    (三)会否全面检讨现时活化居屋第二市场的措施,包括考虑规定居屋业主只可把其单位出售给现时的公屋租戶或准租戶,以贯彻居屋作为资助房屋及有别于可自由转让的私人住宅楼宇的政策目标;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1. 易志明议员问:


有物流业人士向本人反映,近年业界招聘青年入职货柜车司机遇到困难,即使有商会愿意提供免费训练并协助司机考取中港货柜车驾驶牌照,但仍乏人问津,加上不少现有司机相继退休,以致出现司机短缺的情况。短缺情况自法定最低工资实施后更为严重,因为有司机转职到收入较稳定的行业。据报,现职司机的平均年龄为50多岁,而內地当局规定年龄超过60岁的重型车辆司机不得续牌。因此,如果司机短缺的情况短期內未能改善,本港物流业的发展将会受到严重窒碍,以致货柜运输业务亦将逐步流向邻近的內地港口(例如深圳盐田和蛇口等)。此外,日后港珠澳大桥及莲塘/香园围的新口岸落成启用将会令货源腹地进一步扩展,但香港可能会因缺乏跨境货柜车司机而无法受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当局有否就物流业的人力需求进行研究;如有,研究的详情为何,包括物流业的人力短缺情况及未来5年的人力需求的评估,以及有何措施增加货柜车司机,以满足物流业的需求;如否,当局会否考虑进行研究,为发展物流业的人力资源制订长远策略;

    (二)过去3年,"技能提升计划"下为在职跨境货柜车司机而设的课程的报读人数为何;会否考虑开放有关课程供业外人士报读,以吸引更多人转职为跨境货柜车司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为纾缓跨境货柜车司机不足的问题,当局会否向內地当局提出要求,放宽重型车辆司机续牌的60岁年龄上限规定;如会,有关的详情及进展为何;如不会,原因为何;及

    (四)面对本港物流业对跨境货柜车司机的需求日增,当局有何短、中及长期的措施,解决物流业的人手短缺问题;当局会否再次考虑容许物流业透过"补充劳工计划"输入內地司机,以纾缓人手短缺的问题;如会,详情为何;如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2. 黃毓民议员问:


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主席现时同时兼任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有评论指出,平机会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时曾经与政府对簿公堂,反映上述两个职位有潜在的角色冲突,所以不适宜由同一人出任。另一方面,《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第63(5)条订明,平机会的"主席须为全职成员",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第6条则订明"获委任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的人不得在沒有行政长官明确的批准下,担任其专员职位以外的任何有酬职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就平机会主席和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兼任其他的受薪职位方面,制定不同的法律规定的理据为何;及

    (二)会否修订《性别歧视条例》的相关条文,使平机会主席在兼任其他的受薪职位方面,受到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同样的限制;如会,立法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3. 汤家骅议员问:


行政长官及部分政治委任官员先后被传媒揭发其寓所有僭建物。上月23日,行政长官以书面声明交代其大宅僭建的问题,并透露他于去年10月发现他持有的4号屋的地下低层的洗衣房、部分储物室和工人房在买入前已被扩建,扩建面积约200平方呎。他于去年11月拆除扩建部分并以砖墙密封。另外,去年7月,传媒揭发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局长")持有位于麦当劳道的住宅单位有僭建物。最近,有报道指出,局长得到屋宇署的同意,无须拆卸僭建物及还原单位,而以"补救方案"将部分僭建物保留并建成一个露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屋宇署现时有否采用一套对僭建物一视同仁的"先清拆、后入则"(即规定有关业主须先将僭建物清拆使单位还原,然后才可向该署递交改建工程的申请及图则)的执法政策;若有,为何屋宇署处理上述行政长官及局长的物业內的僭建物的方法与处理其他僭建物有差别;若沒有该执法政策,根据现时的政策,屋宇署应否要求行政长官先将僭建空间拆卸还原,然后再申请将储物室以砖墙密封;屋宇署会否评估行政长官沒有按该程序处理僭建空间有否违反《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的有关规定;

    (二)屋宇署人员于本年6月22日到行政长官的大宅视察时,有否怀疑于4号屋地下低层储物室的砖墙后面有扩建部分;如有,为何沒有跟进;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报道指局长就其麦当劳道的单位的僭建物提出"补救方案"保留僭建物而无须遵守"先清拆、后入则"的规定,此种"补救方案"是否适用于所有人;若是,批准采取"补救方案"的准则为何,包括该等准则适用于哪些类型的僭建物;屋宇署有否公布该等准则的详情;如沒有公布,原因为何;若不是适用于所有人,原因为何;

    (四)屋宇署会否在业主就僭建物提出"补救方案"之前,向其发出清拆令;如否,原因为何;如会,在根据该署批准的"补救方案"完成改建工程后,并因而使有关单位的合法的楼面面积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已发出的清拆令是否仍然有效;如失效,原因为何;及

    (五)局长就上述单位的僭建物向屋宇署提交"补救方案"前,屋宇署是否已向局长发出清拆令;如是,该清拆令的执行情况及屋宇署的跟进行动为何;在局长提出的"补救方案"的工程完成后,该单位增加了多少合法的楼面面积,以及清拆令是否仍然有效;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4. 毛孟靜议员问:


据报,本年9月,西九龙豪宅项目凯旋门一个高层单位的一块巨型窗戶玻璃突然爆裂,从高空掉下的玻璃碎片击伤一名途人。报道指出,自2007年以来共有超过30块窗戶玻璃从该屋苑的单位掉下,威胁到当区居民及途人的安全,情况令人忧虑。报道又指出,屋宇署制定的窗戶玻璃安全标准远低于欧洲一些国家的水平,而且住宅单位窗戶玻璃爆裂及掉下的事故时有发生,显示"玻璃癌症"问题严重,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10年,当局接获大型屋苑或楼龄10年以下的楼宇的窗戶玻璃爆裂或掉下事故报告的宗数和该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并按楼龄及事故原因列出分项数字;有否跟进及提出检控;若有,检控数字及其他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二)有否检讨现行的强制验窗计划每年拣选强制验窗的楼宇数目是否足够;鉴于新建成楼宇的窗戶玻璃爆裂及掉下的事故不时发生,会否考虑把楼龄10年以下的私人楼宇纳入强制验窗计划;及

    (三)有否计划加强监管玻璃幕墙的设计及建造,并立法规定一旦发生意外,相关的承建商须负上责任;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5. 梁君彦议员问:


《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规划及工程研究第三阶段公众参与摘要》提到,新界东北新发展区("新发展区")将会提供约54 000个住宅单位,供152 000人居住,并提供超过52 000个就业机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会如何确保新发展区內的社区设施(例如学校、医院、康乐设施、运动场及图书馆)在首批居民入住时同步投入服务;

    (二)当局会否考虑为新发展区设立独立警区;如会,打算投放多少警力;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推算有多少在新发展区居住或工作的人士会因跨境工作而被双重征稅;政府会如何协助他们减轻稅务负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6. 张超雄议员问:


根据发展局制订的《监察工资发放及发还承建商及分包商为工地人员所作的强制性公积金供款指引》("《指引》"),发展局会向工务工程的承建商发还它们及其分包商为其工地人员所作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供款。本人接获一名市民投诉,指这做法有偏袒该等承建商之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发展局于何时及为何制订《指引》;在制订《指引》期间有否咨询公众;

    (二)鉴于《指引》第3.2.1段订明,3类工地管理或督导人员可获豁免向政府提交雇佣合约和支薪及强积金供款纪录,当局给予该等人员豁免的考虑因素或理据为何;在欠缺该等资料的情况下,当局如何确保不会向承建商发还超出实际所需的款项;

    (三)除了《指引》适用的承建商外,政府现时有否向其他私营机构发还它们为其雇员所作的强积金供款;若有,

    (i)该做法何时开始实施;

    (ii)有关的雇主的类型及数目;及

    (iii)过去3年,每年发还的强积金供款金额及该做法所引致的行政费用;及

    (四)鉴于有市民指出,政府向其工务工程承建商发还强积金供款的做法,对其他雇主不公平,政府会否考虑取消该做法;若会,时间表及计划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7. 涂谨申议员问:


根据律政司的网页的资料,律政司司长是慈善事务的守护人。有市民指出,律政司因此有责任和法定权力保障所有慈善事务的利益。据悉,有一位女士的遗产金额达数百亿港元,而其遗嘱指明:"我所有财产于我离世之后全部拨归'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该笔遗产的具体金额;

    (二)律政司司长在上述个案中扮演甚么角色;

    (三)当局做了甚么工作,以确保该笔遗产得以妥为保存,并拨归"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华懋基金"),作慈善用途,而不会被挪用作其他非慈善用途;有否评估该等工作的成效,以及该笔遗产至今是否得以妥为保存,并将可拨归华懋基金,作慈善用途;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四)有否评估,华懋基金现时的管理和营运能否确保该基金的绝大部分资源会用于推行慈善工作及以符合公众利益的方式运作;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沒有评估,会否进行评估和公布结果;当局会否监管华懋基金的管理和营运,以履行律政司司长是慈善事务的守护人的责任?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律政司司长

*18. 叶建源议员问:


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的大专院校("资助院校")录取非本地学生的政策和数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现行政策规定,各资助院校的学士学位课程可招收的非本地学生人数上限为有关课程的核准学额指标的20%,包括最多4%的教资会资助学额和最多16%的非教资会资助学额,是否知悉教资会如何订定该等百分比,以及各资助院校如何决定每年实际录取的非本地学生的人数及百分比;有否规定各资助院校每年录取的研究硕士和博士课程的本地和非本地学生的比例;

    (二)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所资助院校每年录取本地、內地和其他地区的学生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并按修课程度(即副学位、学士学位、授课硕士学位、研究硕士和博士学位)列出分项数字;

    (三)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所资助院校超额录取非本地学生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各资助院校超额录取非本地学生的原因为何;当局有何机制监察各资助院校超收非本地学生的情况;

    (四)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所资助院校的教师培训课程录取本地、內地和其他地区的学生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并按修课程度列出分项数字;分别有多少內地及其他地区的该等课程毕业生留港居留或工作;及

    (五)每所资助院校的全日制和兼读制的研究硕士和博士课程的学额分别为何;当局有否措施确保报读该等课程的本地学生获优先录取;是否知悉分别有多少內地及其他地区的该等课程毕业生留港居留或工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19. 胡志伟议员问:


据报,本年9月,一名清洁工人于香港国际机场客运大楼地库的行李处理大堂被一辆电动行李车辗过左脚及拖行。报道又指出,当行李处理大堂于繁忙时段挤满行李及行车通道被阻塞时,电动行李车不时需逆线行驶,而该宗意外可能与此情况有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该清洁工人现时的伤势;有关雇主向他提供的协助为何,以及有否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于指定期限內向劳工处呈报意外和向受伤雇员作出赔偿;若有,详情为何;鉴于有报道指出,该名工人需切去左脚小腿保命,政府会否跟进该个案,向伤者和其家属提供协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及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有否就上述事件进行调查;若有,详情及结果为何;

    (三)过去5年,每年于机场范围內发生的交通意外宗数、所造成的伤亡人数、有关人士被定罪的数目,以及是否知悉机管局采取的跟进措施的详情为何,并按机场范围各部分(例如机场客运大楼地库行李处理大堂、禁区及停车场等)分项列出;

    (四)现时哪些政府部门负责监管机场范围各部分的交通秩序及执行有关的法例;过去5年,每年因在机场范围內违反交通规则或规例而被处罚的人数为何;

    (五)是否知悉,过去5年,机管局每年就机场范围各部分的交通秩序及优化行李处理程序采取的改善措施为何;及

    (六)是否知悉,现时机管局为各工种(例如驾驶、行李处理及搬运等)的机场员工就交通秩序及安全,定期进行考核及提供培训和工作指引的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0. 叶刘淑仪议员问:


根据由2011年4月1日起实施的政策,香港居民在內地的合资格"超龄子女"(即在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內地居民),可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来港定居,与亲生父母团聚。內地当局第一批(首阶段)受理的为父或母于1979年12月31日或之前取得香港身份证的超龄子女提出的申请。而由2012年5月15日起,內地当局受理第二批(次阶段)申请,即父或母于1980年12月31日或之前取得香港身份证的內地超龄子女提出的申请。根据这两个阶段的开展时间相隔13.5个月推算,父或母于2000年取得香港身份证的超龄子女,至少要等到20年后即2032年,才可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由于届时部分申请人已超过40岁,他们抵港后将面对较大的适应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內地当局分别于首阶段及次阶段至今接获和批准了多少宗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的申请;

    (二)是否知悉,內地当局平均需要多少时间处理一宗申请,以及预算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完成处理所有上述两批申请;第三阶段预计会在何时展开;

    (三)鉴于保安局早前表示,內地当局正进一步优化该等申请的审批程序,藉此缩短审批时间,是否知悉优化工作的详情为何;及

    (四)鉴于保安局曾于2011年表示,该局和內地机关的共识是把过去剩余的单程证名额,用于处理超龄子女的申请,以缩减他们的轮候时间,本港现时每日150个单程证名额中,平均每日有多少个余额;现时累计的单程证余额共有多少,其中计划用于处理超龄子女的申请的百分比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案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律政司司长动议载于附录的议案。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2年11月30日
随立法会CB(3) 195/12-13号文件发出)

IV. 议员议案



1. 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调查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停止声音广播服务及相关事宜;而该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获授权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2)条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

出席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 港铁票价,行会把关

田北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2011年的纯利达147.16亿元,但按票价调整机制(即可加可减机制)的方程式计算,港铁票价可增加5.4%,令基层市民的铁路交通费负担更加沉重;社会目前普遍认为方程式未尽全面,政府应在现时就港铁公司的票价调整机制进行检讨时,于方程式內加入更能反映市民负担能力、港铁公司的利润水平、租赁收入、服务表现(包括处理事故的水平)等元素;然而,重新订定方程式定必旷日持久、费时失事,因为社会各界就上述元素的定义、量度方式及各元素所占比重都难以达到共识;社会上亦有建议利用港铁公司分派的股息设立票价稳定基金,以抵消票价加幅,但政府及学者均认为这种'专款专用'的做法偏离政府的公共理财原则;就此,本会促请作为港铁公司大股东的政府:

(一)维持现行的方程式,并将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票价调整幅度交由行政会议审批,而行政会议有权作出最后的调整,但调整幅度不能与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调整幅度相差超过三成;这安排除了可让行政会议就港铁票价作最后把关外,亦可让港铁公司和其股东预算港铁公司的盈利时有所依据;

(二)要求港铁公司切实执行'8分钟通报机制',确保港铁公司在遇到事故时能够迅速通知公众,而行政会议在审批港铁公司的票价调整幅度时,应考虑港铁公司在这方面的表现;及

(三)要求港铁公司推出价格合理的'全港通'月票,惠及所有乘客,并藉此作为推动跨区工作的诱因,以减轻劳工的经济负担。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郭家麒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按票价调整机制"之前删除"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2011年的纯利达147.16亿元,但",并以"地铁有限公司及九广铁路公司于2007年12月2日合并为现时的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港铁公司现时市值约1,500亿元,香港政府持有当中76.8%股份,是香港唯一以商业模式运作的公共铁路企业;合并后港铁票价随可加可减机制调整,机制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及运输业名义工资指数自行调节,政府无权审批票价;鉴于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持续上升,而港铁公司连续3年的纯利分别为2009年的96.39亿元、2010年的120.59亿元及2011年的147.16亿元,"代替;在"港铁票价可"之后删除"增加5.4%,",并以"分别增加2.05%、2.2%及5.4%,3年累加接近一成,"代替;在"利润水平、"之后加上"车站商铺";在"(包括处理事故的水平)"之后加上"、发展车站上盖物业、物业管理服务、出租商场设施及铁路沿线广告等收益,以及其他港铁公司持有股权的公司收益(包括八达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香港以外的铁路附属公司的收益)";在"等元素;"之后删除"然而,重新订定方程式定必旷日持久、费时失事,因为社会各界就上述元素的定义、量度方式及各元素所占比重都难以达到共识;";在"票价加幅"之后删除",但政府及学者均认为这种'专款专用'的做法偏离政府的公共理财原则";在"(一)"之后删除"维持现行的方程式,并";在"交由行政会议"之后加上"及立法会";在"审批,而行政会议"之后加上"及立法会";在"最后的调整"之后删除",但调整幅度不能与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调整幅度相差超过三成";在"可让行政会议"之后加上"及立法会";在"有所依据;"之后加上"(二) 应拨出从港铁公司得到的股息收益,成立票价稳定基金,抵消港铁连年票价的加幅,以维持公共交通开支在市民可接受的水平;";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在"这方面的表现;"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五) 全数购回港铁公司余下的23.2%股份,以完全取回港铁公司,令行政会议及立法会可全面监察港铁公司的全盘营运状况及持有控制票价的自主权"。

(ii)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之前删除"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2011年的纯利达147.16亿元,但按票价调整机制(即可加可减机制)的方程式计算,港铁票价可增加5.4%,令基层市民的铁路交通费负担更加沉重;社会目前普遍认为方程式未尽全面,政府应在现时就港铁公司的票价调整机制进行检讨时,于方程式內加入更能反映市民负担能力、港铁公司的利润水平、租赁收入、服务表现(包括处理事故的水平)等元素;然而,重新订定方程式定必旷日持久、费时失事,因为社会各界就上述元素的定义、量度方式及各元素所占比重都难以达到共识;社会上亦有建议利用港铁公司分派的股息设立票价稳定基金,以抵消票价加幅,但政府及学者均认为这种'专款专用'的做法偏离政府的公共理财原则;就此,";在"大股东"之前删除"港铁公司",并以"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代替;在"(一)"之后删除"维持现行的方程式,并将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票价调整幅度交由行政会议审批,而行政会议有权作出最后的调整,但调整幅度不能与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调整幅度相差超过三成;这安排除了可让行政会议就港铁票价作最后把关外,亦可让港铁公司和其股东预算港铁公司的盈利时有所依据;",并以"修改现行票价调整机制的方程式,将'整体票价调整幅度'改为'整体票价调整幅度上限',并加入列车服务受阻事故因素,即方程式改为:'整体票价调整幅度上限 ≦ (0.5 x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变动) + (0.5 x 运输业名义工资指数变动) - 生产力因素 - 列车服务受阻事故因素';其中列车服务受阻事故因素,是指根据过去1年因机件故障或人为因素导致列车服务延误20分钟或以上的个案数目而设定的票价扣减幅度;(二) 修订《香港铁路条例》,规定港铁票价调整须以附属法例形式、按先订立后审议程序,由立法会审议并通过;港铁公司每年向政府提交的票价调整申请必须根据上述方程式,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经考虑港铁公司的票价调整理据、利润水平、列车服务表现和市民负担能力后,可决定票价调整幅度,并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的附属法例;(三) 修订《香港铁路条例》,规定港铁公司须从物业发展收益中拨出若干比例,设立铁路票价稳定基金,用于稳定港铁票价,减轻市民负担;"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四)"代替;在"而行政会议在"之后删除"审批",并以"决定"代替;及删除原有的"(三)",并以"(五)"代替。

(iii)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之前加上"港府占约百分之七十六股权的";在"147.16亿元,"之后加上"港府所收股息达33亿元,";在"增加5.4%,"之后加上"相等于额外约6亿元的票价收入,";在"未尽全面,"之后删除"政府应在现时",并以"故政府应"代替;在"票价调整机制进行"之后删除"检讨时,于方程式內加入更能反映市民负担能力、港铁公司的利润水平、租赁收入、服务表现(包括处理事故的水平)等元素;然而,重新订定方程式定必旷日持久、费时失事,因为社会各界就上述元素的定义、量度方式及各元素所占比重都难以达到共识;社会上亦有建议利用港铁公司分派的股息设立票价稳定基金,以抵消票价加幅,但政府及学者均认为这种'专款专用'的做法偏离政府的公共理财原则",并以"深入和彻底的检讨"代替;在"(一)"之后删除"维持",并以"改变"代替;在"现行的方程式,"之后加上"加入市民负担能力、港铁公司的利润水平、上盖物业、租赁和海外收入、营运效率和服务表现等元素,避免港铁公司在赚取丰厚利润下仍肆意加价;利用政府所得的股息抵销部分票价加幅;成立票价稳定基金,减轻票价飙升对市民的影响,";在"交由行政会议"之后加上"和立法会";在"审批,而行政会议"之后加上"和立法会";在"最后的调整"之后删除",但调整幅度不能与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调整幅度相差超过三成";在"可让行政会议"之后加上"和立法会";在"公众,而行政会议"之后加上"和立法会";在"(三) 要求港铁公司"之后加上"重整铁路票价结构,";及在"'全港通'月票,"之后加上"以及推出更多跨铁路线和在线的月票计划、港铁转乘其他交通工具的优惠和加设更多港铁特惠站等,"。

(iv)胡志伟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之前加上"鉴于";在"等元素;"之后删除"然而,重新订定方程式定必旷日持久、费时失事,因为社会各界就上述元素的定义、量度方式及各元素所占比重都难以达到共识;社会上亦有建议利用港铁公司分派的股息设立票价稳定基金,以抵消票价加幅,但政府及学者均认为这种'专款专用'的做法偏离政府的公共理财原则;";在"(一)"之后删除"维持",并以"完善"代替;在"现行的方程式,并将"之后删除"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并以"市民的接受程度和负担能力、港铁公司的事故数字及其利润水平等重要因素,纳入厘定票价调整幅度的方程式中,使港铁公司的票价维持在合理水平,并反映港铁公司的服务质素;同时,研究把港铁公司的"代替;在"最后的调整"之后删除",但调整幅度不能与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调整幅度相差超过三成;这安排除了可让行政会议就港铁票价作最后把关外,亦可让港铁公司和其股东预算港铁公司的盈利时有所依据",并以"及作最后把关的可行性"代替;在"通知公众,而"之后删除"行政会议在审批港铁公司的",并以"在厘定"代替;在"这方面的表现;"之后删除"及";在"'全港通'月票"之后加上"及适用于全线的周票和日票";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四) 针对政府所收取的港铁公司的股息,或公共交通工具营运者藉其'非交通运输业务'所获取的利益,例如港铁公司每年的物业收益,从中拨出若干百分比,设立票价稳定基金,以稳定票价"。

(v)邓家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之前加上"自地铁有限公司与九广铁路公司合并以来,现时的";在"('港铁公司')"之后删除"2011年的纯利达147.16亿元,但按票价调整机制(即可加可减机制)的方程式计算,港铁票价可增加5.4%",并以"占据垄断性的公共交通运输地位,而凭着车务和物业收益,港铁公司连年赚取巨额利润;然而,现行的票价调整机制(即可加可减机制)严重低估港铁公司在合并后的生产力,并未能顾及其利润水平及市民承担能力,导致港铁公司在赚取巨额利润下年年加票价;过去3年的票价加幅更高于通胀,成为推高通胀的源头之一"代替;在"基层市民"之后加上",特别是偏远地区如东涌、元朗、天水围、屯门和北区居民";在"普遍认为"之后删除"方程式未尽全面,",并以"现行票价调整机制的方程式只顾及港铁公司股东利益,而漠视公众利益,故"代替;在"现时就"之后删除"港铁公司的票价调整";在"等元素"之后删除";然而,重新订定方程式定必旷日持久、费时失事,因为社会各界就上述元素的定义、量度方式及各元素所占比重都难以达到共识;",并以",同时广泛吸纳社会意见,制订以公众利益为优先的票价调整机制,而在未落实新机制前,港铁公司应冻结现时票价及延续票价优惠措施;此外,鉴于"代替;在"票价加幅,"之后删除"但政府及学者均认为这种'专款专用'的做法偏离政府的公共理财原则",并以"政府应该积极考虑及果断落实有关建议"代替;在"大股东的政府:"之后加上"(一) 考虑修订《香港铁路条例》(第556章)第8条,让行政长官可委任超过3人为港铁公司的增补董事,从而监察港铁公司在提出票价调整时的各项考虑及理据,并评估调整幅度能否符合公众利益及为社会所接受等;";删除原有的"(一)",并以"(二)"代替;在"的方程式,并"之前删除"维持现行",并以"尽快研究及落实新票价调整机制"代替;在"最后的调整"之后删除",但调整幅度不能与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调整幅度相差超过三成;这安排除了可让行政会议",并以"及"代替;在"最后把关"之后删除"外,亦可让港铁公司和其股东预算港铁公司的盈利时有所依据";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在"切实执行"之前加上"加强人力资源和深化员工培训,以维持其营运水平及人手的稳定性,从而";在"调整幅度时,"之后加上"亦";在"考虑港铁公司在"之后删除"这方面",并以"处理事故、车务人手是否足够及员工是否具足够经验等多方面"代替;在"的表现;"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在"'全港通'月票"之后删除",",并以"及弹性的分区制月票;检讨'搭十送一'或'搭一百赏一票'优惠模式,无限期落实即日回程优惠;在偏远新市镇铁路站,例如北区及东涌,增设免费转乘的港铁接驳巴士服务;敦促港铁公司在各区广泛兴建'港铁特惠站';让12岁以下的伤残人士和单肢伤残人士同享两元乘车优惠,以及让60岁至64岁的准退休人士享有半价乘车优惠等,以"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经济负担",并以"交通开支;(五) 在5年內完成所有铁路站月台兴建幕门,并立即停止向使用八达通卡乘搭地铁的乘客征收每程额外1毫的费用;(六) 在审批港铁公司的票价调整申请时,将港铁公司改善车站设施的进度,例如洗手间、育婴室、饮水机及其他无障碍设施等列为考虑因素之一,从而促使港铁公司全面改善站內设施,方便乘客;及(七) 关注港铁范围內发生意外的伤者补偿问题,将涉及港铁的意外及伤亡数字用作评估服务水平的指标之一,以此作为调整票价的其中一项考虑因素,藉此推动港铁公司仿效轻铁的做法,向交通意外伤亡援助基金注资,使涉及港铁意外的伤者也得到合理保障"代替。

(vi)易志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之前加上"鉴于";在"增加5.4%,"之后加上"经已是连续3年加价,";在"利用港铁公司"之后删除"分派的股息",并以"的利润"代替;在"抵消票价加幅"之后删除",但政府及学者均认为这种'专款专用'的做法偏离政府的公共理财原则";在"现行的方程式,并"之后删除"将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票价调整幅度交由行政会议审批,而行政会议有权作出最后的调整,但调整幅度不能与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调整幅度相差超过三成;这安排除了可让行政会议就港铁票价作最后把关外,亦可让港铁公司和其股东预算港铁公司的盈利时有所依据",并以"推行'港铁分红计划',将5%来自基本业务的股东应占利润回馈市民,以抵消票价加幅;若分红所得款项在完全抵消票价加幅后仍有余款,则余额将留在该计划內滾存,留待日后再次加价时用作降低加幅,若分红款额未能完全抵消当年票价加幅,余数才按机制作出调整"代替;在"通知公众,"之后删除"而行政会议在审批港铁公司的票价调整幅度时",并以"在计算票价加幅时"代替;在"考虑港铁公司"之后删除"在这方面的表现;及",并以"的服务表现;"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四) 将为所有车站增设月台幕门或自动月台闸门的进度列为调整票价的考虑因素之一,以加强保障乘客安全"。

(vii)陈鉴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之前加上"鉴于";在"等元素;"之后删除"然而,重新订定方程式定必旷日持久、费时失事,因为社会各界就上述元素的定义、量度方式及各元素所占比重都难以达到共识;社会上亦有建议利用港铁公司分派的股息设立票价稳定基金,以抵消票价加幅,但政府及学者均认为这种'专款专用'的做法偏离政府的公共理财原则;";在"(一)"之后删除"维持",并以"研究修订"代替;在"现行的方程式,"之后加上"考虑在方程式加入市民的负担能力、港铁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整体铁路服务表现等因素,";在"最后的调整"之后删除",但调整幅度不能与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调整幅度相差超过三成";在"有所依据;"之后加上"(二) 设立票价稳定基金,以减轻加价压力;";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在"这方面的表现;"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在"推出价格合理"之前加上"调低跨境线票价至合理水平;取消现有'搭十送一'车票优惠计划累积车程的期限;与其他交通机构合作,推出更多转乘优惠;";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五) 改善车站设施,包括全线安装月台幕门、全线提供洗手间、增设更多无障碍设施等,并确保有关设施的费用不会构成增加港铁票价的成因"。

(viii)范国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之前加上"自从地铁有限公司与九广铁路公司合并后,政府改用票价调整机制(即可加可减机制)的方程式厘定现时";在"('港铁公司')"之后删除"2011年的纯利达147.16亿元,但按票价调整机制(即可加可减机制)的方程式计算,港铁票价可增加5.4%,令基层市民的铁路交通费负担更加沉重;",并以"票价调整幅度;然而,改用此机制后,港铁公司已连续3年(即由2010年至2012年)在赚取大量盈利下仍大幅增加票费,令市民交通费负担沉重;过去,港铁公司的发展完全是依赖政府的免补地价发展地铁站上盖物业权优惠政策;政策的原意是作出财务上的安排,以方便港铁公司融资,拓展铁路网络,但现在政策却成就了港铁霸权的出现;因此,"代替;在"利润水平、"之后删除"租赁",并以"地产业务"代替;在"(包括处理事故的水平)"之后加上"、公共资源投放";在"等元素;"之后删除"然而,重新订定方程式定必旷日持久、费时失事,因为社会各界就上述元素的定义、量度方式及各元素所占比重都难以达到共识;社会上亦有建议利用港铁公司分派的股息设立票价稳定基金,以抵消票价加幅,但政府及学者均认为这种'专款专用'的做法偏离政府的公共理财原则",并以"社会亦有强烈声音要求设立港铁票价稳定基金以稳定票价"代替;在"(一)"之后删除"维持",并以"改变"代替;在"交由行政会议"之后加上"及立法会";在"审批,而行政会议"之后加上"及立法会";在"最后的调整"之后删除",但调整幅度不能与按方程式计算所得的调整幅度相差超过三成";在"可让行政会议"之后加上"及立法会";在"把关外,亦可"之后删除"让港铁公司和其股东预算港铁公司的盈利时有所依据",并以"确保港铁公司在赚取合理利润之余,并履行社会责任"代替;在"公众,而行政会议"之后加上"及立法会";在"这方面的表现"之后删除";及",并以",并考虑根据事故数字扣减票价加幅;"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及(四) 设立港铁票价稳定基金,以港铁公司的非铁路收入,例如广告、物业发展、商铺租金等收益抵消票价上调的压力"。

(ix)梁继昌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等元素;"之后删除"然而,重新订定方程式定必旷日持久、费时失事,因为社会各界就上述元素的定义、量度方式及各元素所占比重都难以达到共识;";在"抵消票价加幅"之后删除",但政府及学者均认为这种'专款专用'的做法偏离政府的公共理财原则";及在"(一)"之后删除"维持现行的方程式,并",并以"全面检讨现时港铁公司的票价调整机制,于方程式內加入可量化的数值或指标,以加强通胀幅度、市民负担能力及港铁公司整体业务利润水平等因素的比重;并规定如港铁公司的整体业务利润超出某一上限,则不可上调票价;同时,要求港铁公司"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 支持证券业发展

张华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本地证券行对香港金融市场有重大贡献,在维护香港金融安全和支持香港金融发展方面的重要性无可取代,本会促请政府采取具体措施,支持本地证券业的发展。

(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地证券行"之前删除"鉴于",并以"本港作为全球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代替;在"对香港"之后删除"金融";在"重大贡献,"之后加上"而且";在"无可取代"之后删除",",并以";"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的发展",并以"发展,重视本地中小型证券行及从业员的意见,当中包括:(一) 检讨并完善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的咨询程序及机制,令本地证券商及证券从业员能充分表达其意见,从而令港交所可准确及全面掌握业界对咨询事宜的全面取向;(二) 从速评估港交所延长交易时段计划对业界的影响,尤其是缩短午休时间对本地证券商及从业员所带来的不便,同时就该计划再与业界及从业员磋商更为合宜的安排;及(三) 就港交所拟推行的收市后期货交易时段作全面评估及咨询,包括考虑计划对本地市场带来的潜在风险、向业界所有从业员收集意见等,并且待业界凝聚共识后才推出试行"代替。

(ii)梁继昌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地证券行"之前删除"鉴于";在"金融市场"之后删除"有重大贡献,在维护香港金融安全和支持香港金融发展方面的重要性无可取代",并以"贡献良多,但由于市场环境改变,证券业面对全新挑战,或需考虑改变营运模式,创新求变,以降低整体营运成本,进一步优化服务;有鉴于此"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支持本地证券业的发展",并以"为有需要转型的证券行提供所需协助,例如员工在职培训、技术支援及低息贷款,以协助证券行提升服务质素,并增加本地证券业整体的竞爭力"代替。

(iii)汤家骅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对香港金融市场"之前删除"鉴于本地证券行",并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当中本地证券业"代替;及在"具体措施,"之后加上"包括制订严格的企业管治及资料披露标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以"。

(iv)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地证券行"之前删除"鉴于";在"具体措施"之后加上",确保公平竞爭";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同时,政府亦应维护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各金融监管机构的高度独立性,以香港法律为依据,规管香港的上市公司,加强香港证券交易市场透明、公平、监管有效的形象,吸引各地投资者使用香港证券市场;另外,政府应积极发展香港债券市场,以协助证券业开拓不同业务及为香港市民提供更多投资选择;具体措施应包括:(一) 鼓励各法定机构作融资时,先利用债券优先向港人集资,并扩大债券种类及数量;(二) 扩展债券交易平台及网络,增加交易渠道,普及债券买卖;(三) 认真执行债券市场庄家制度,建立类似保管股票的中央债券交收,方便一般零售债券投资者;及(四) 考虑以香港金融管理局及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港元债券基金,让市民可间接购买外国国债及企业债券,唯管理费须以实际支出厘定,非藉以牟利"。

(v)吴亮星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由于內地与香港金融合作正不断加强,本会亦促请政府在支持本地证券行发展本地业务的同时,亦积极协助他们拓展內地市场"。

(vi)廖长江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具体措施应包括:(一) 与内地合作推出互联制度,积极加强两地资产管理领域的合作;(二) 详细研究发展债券市场;(三) 发展有认受性的评级机构;(四) 增加现有夜间期货合约的种类,并将交易时段全面覆盖美股冬、夏令时间的交易时段;及(五) 推出更多投资产品"。

出席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