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14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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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2年电讯(电讯器具)(豁免领牌)(修订)令》 | 190/2012 |
2. | 《〈2012年陪审员津贴(修订)令〉(生效日期)公告》 | 191/2012 |
3. | 《〈2012年刑事诉讼程序(证人津贴)(修订)规则〉(生效日期)公告》 | 192/2012 |
4. | 《〈2012年死因裁判官(证人津贴)(修订)规则〉(生效日期)公告》 | 193/2012 |
5. | 《2013年图书馆指定(修订)令》 | 1/2013 |
1. | 第57号 | - | 政府飞行服务队总监拟备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年度內的政府飞行服务队福利基金管理报告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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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58号 | - | 农产品奖学基金
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报告 |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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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59号 | - | 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
2011-12年报 |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
(一) | 除了为立法会及区议会換届选举而移除的橫额外,当局在过去3年移除未经批准而在街道上展示的橫额的数目,以及有关人士被判处的罚款总额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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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半年,当局有否接获及批准悬挂上述橫额的申请;如有,详情为何;如沒有批准,为何当局沒有移除橫额及提出检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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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有否措施防止在街道上有大量未经批准的橫额展示的情况出现或恶化? |
(一) | 是否知悉,会展中心在过去3年因场地不足而推掉了多少宗租用场地举行展览和会议的申请,以及因而对香港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何;有否统计2012年有多少天本港的主要展览场地全部饱和;若有统计,数字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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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当局一直表示有鼓励贸发局、会展中心与亚博在展览项目上合作,当局的具体鼓励措施为何,以及过去3年,以"一展两地"模式举办的展览有多少项;鉴于贸发局主席指"一展两地"模式不可行,当局有何措施切实解决两个展览设施的合作问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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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就需否扩充本港的会议展览场地所进行的评估工作进展为何;何时会提出具体的建议;当局有否评估邻近的国家和地区在会议展览业的发展计划对香港的会议展览业有何影响(包括香港因未能增加会议展览场地而蒙受的潜在损失);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政府向受禁拖法例影响的约1 100艘拖网渔船船东发放特惠津贴的最新进度为何;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以何准则处理特惠津贴申请的上诉;政府有否向渔民充分解释,跨部门工作小组采用甚么准则审批申请,以及该上诉委员会采用甚么准则处理上诉;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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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政府就拖网渔民到內地水域作业事宜,与有关的內地当局商讨的进展为何;有何政策及方法协助解决有关问题;若沒有政策及方法,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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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有否实际的援助措施,协助相关行业的从业员维持生计;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有否就2010年9月推出的强化建造业人力训练计划的成效进行检讨;若有,详情为何;会否考虑延长该计划的培训期及增加计划所涵盖的工种至包括焊接工、批荡工、玻璃工、云石工、髹漆及装饰工和水喉工;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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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否考虑将部分训练课程外判予工会及认证机构,以增加培训名额及吸纳新力军加入建造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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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业界人士预计,建造业工人的需求将于本年中进入高峰期,当局有何新的积极措施尽快解决建造业工人短缺的困局? |
(一) | 过去3年,全港的大型旅游巴士的数目为何,大型旅游巴士在市区的夜间、日租和月租泊车位的数目为何,是否知悉日租和月租泊车位的平均租金,以及租金每年的平均增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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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未来3年,市区的旅游巴士泊车位数目的变动幅度为何;若数目会减少,政府有何补救措施;当局有否制订旅游巴士泊车位的长远规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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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随著启德邮轮码头的首个泊位于本年中启用,日后会有数千名旅客同时登岸,当局会否在码头提供足够的大型旅游巴士泊车位;这些泊车位是否属临时性质;若是,会否改为长期泊车位? |
(一) | 就协助本港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来自制造业的)打造"香港品牌"上,政府有否初步构思;若有,详情为何,以及何时会提出具体方案;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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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在打造"香港品牌"的同时,会否配合推动本港产业的发展,包括推出鼓励港商与外国企业交流和合作开拓商机的措施;若会,具体的措施为何,以及会在哪些产业先行实施有关措施;若否,原因为何;当局会否增拨资源,协助港商藉"內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优惠政策,并以"香港品牌"的优质产品,拓展中国內地的內销市场,以及协助港商拓展海外市场;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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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近年不少制衣业厂商有意将內地或东南亚的厂房搬回本港,当局有何政策协助该等厂商回流香港,以及强化"香港制造"的产品属于优质的品牌效应;有何政策鼓励本港厂商研发新的衣服物料及生产技术(例如鼓励厂商与大学及科研机构合作等),以打造及发展"香港品牌"? |
(一) | 过去3年,根据上述条例对管有上述两类之一的保健食品的人士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被定罪人士的数目及判罚为何;按管有该等保健食品的目的(送赠亲友、交付予嘱托他们代购的他人,或转售)列出被定罪人士的分项数字,以及他们平均管有的数量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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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为免市民误堕法网,当局会否加强宣传,包括提醒入境旅客,不得把在海外购买而在香港属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的上述类别的保健食品送赠他人、交付予嘱托他们代购的他人或转售;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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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按甚么准则将含葡萄糖胺并以药剂剂型形式出现的产品列作药剂制品;这做法是否国际的惯常做法? |
(一) | 当局有否采取措施,稳定新鲜牛肉的价格和供应;如有,详情为何;如沒有,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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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当局日前表示会进行市场调查,以掌握和比较邻近的內地城市及本港的鲜牛肉价格、质量、成本等资料,藉此了解鲜牛肉价格上涨的原因,该调查将于何时完成及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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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评论指出,活牛入口目前由单一代理商代理,使鲜牛肉的供应量及批发价容易受到操控,而零售商亦缺乏议价能力,以致鲜牛肉价格不断上升,当局会否考虑开放市场以增加竞爭,从而稳定鲜牛肉的供应及价格;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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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有否调查,现时有否出现不法之徒走私活牛入口,或甚至非法屠宰本地流浪牛冒充进口鲜牛肉出售的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每年本港的职业伤亡意外的数目,并按行业、工种及意外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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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有否发生因雇主违反劳工法例下的安全规定而导致的职业伤亡意外;若有,详情及所涉规定的类别为何;分别有多少人因此被检控及定罪,以及法庭对被定罪人士施加的判罚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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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有否雇主因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向劳工处处长发出工伤意外通知,或因在发出通知时提供虛假或误导性的资料而被检控或定罪;若有,该等个案的数目,以及法庭对被定罪人士施加的最高判罚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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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医护人员指出,公立医院服务的轮候时间偏长,以致有不少因工受伤的雇员错过了康复的"黃金期",直接减低他们重返原有工作岗位的机会,当局有甚么政策及措施,以确保有关雇员于工伤后获得适时的康复照顾,并鼓励企业为未能重返原有工作岗位的雇员作出评估及调派他们到其他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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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就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及独特性,制订针对性的方案,以加强雇员在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面的意识的最新情况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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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当局有否计划就现行的《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作出全面检讨,包括检视条文的內容及调高补偿金等;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由医管局提供的专科门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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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由医管局提供的普通科门诊服务及基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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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由卫生署提供的非普通科的门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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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由卫生署提供的普通科门诊服务及基健服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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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由医管局提供的急症室服务? |
由______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服务 | |||||||
居住地区(区议会分区) | 医院联网 | ||||||
(一) | 当局是否已经在该用地展开兴建公屋的工程计划;若否,现时围封该用地及进行前期工程的目的为何;若是,该工程计划的规模为何(包括有多少座公屋、每座公屋的层数,以及整个工程计划可提供多少个单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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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有否考虑为该工程计划提供完善的交通配套,例如开设足够的专营巴士路线及专线小巴路线,让居民可直接前往东涌市中心及香港其他地区;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当局有否跟进上述的修订法例建议;如有,跟进工作的详情为何;当局会否参考该建议,修订现行法例以成立药剂师管理局,负责药剂师的注册、专业水平及操守,以及专业发展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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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有否计划为药剂师订立操守及实务守则,以进一步改善病人的用药安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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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跟进上述75项建议的最新进展为何;会否一并把该等建议及成立药剂师管理局的建议付诸实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在2012-2013学年,每间大专院校的学生总数及提供的宿位数目,以及分别有多少名学生申请、获分配、未获分配及在获分配后放弃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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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会否就大学生于大学附近地区租住房屋的情况及有关单位的租金趋势进行调查;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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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会否推出进一步的措施,确保大学生可享有足够和质素良好的宿位,以及确保无需再推出上述的临时宿位计划;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
(一) | 警方以何准则界定及由哪些职级的警务人员作出判断,个别案件属"家庭暴力"还是"家庭纠纷";过去5年,警方处理该两类案件的数目分别为何;鉴于上述团体指警方采用的准则模糊,以致错误判断家庭暴力受害者面对的处境,警方会否就此作出检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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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分别有何措施帮助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家庭纠纷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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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上述团体指出,家庭暴力案件在家事法庭排期聆讯的时间太长,令受害者未能尽快得到支援,当局会否增拨资源给家事法庭,让它可以分开处理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的个案,以缩短排期时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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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会否考虑设立"赡养费局",协助家庭暴力受害者向施用暴力的前配偶追讨赡养费;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上述的可行性研究是否已完成;如是,落实该10项建议的进度为何,包括何时向本会申请拨款及兴建该等系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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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如何处理其余8项建议;会否增拨资源,以尽快处理该等建议;如会,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该天桥在上述工程计划获批拨款时的原定启用日期为何;至今已延期多少次及每次延期的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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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该天桥的哪些部分发现有裂纹;出现裂纹的原因为何;是否有裂纹以外的其他问题导致天桥未能通过验收程序;该等裂纹及其他问题会否影响天桥的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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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针对该等裂纹及其他问题进行了甚么补救工程;每项补救工程所需的时间、费用,以及由发现问题至今每月的进度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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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截至原定的启用日期为止,该天桥的工程开支为何,以及该金额与核准预算开支如何比较;至今工程延误所涉的各项额外开支为何;该等开支是由承建商还是以公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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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评估,引致天桥未能通过验收程序的问题(包括裂纹)是否涉及承建商疏忽;若评估结果为是,会否对其作出惩处或将其列入黑名单;在建造工程进行期间,当局曾作出巡查及检验的次数为何,以及当时有否发现问题(包括工序、成品及进度等方面);如有,发现问题的次数及所涉问题为何;如否,为何在建造工程完成后才发现问题,有否评估这情况是否涉及政府部门或官员监管不力;若评估结果为是,涉及哪些政府部门及官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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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该天桥的最新启用日期为何? |
(一) | 朗边村落成至今有多少年;该屋村现时提供多少个租住单位,当中分别有多少个已编配及空置,以及单位的最长空置时间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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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否以恩恤理由,编配较大的单位予上述由长者和残疾人士组成的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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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朗边村的住戶现时轮候编配入住公屋的平均时间为何,以及当中最长的轮候时间为何;当局会否酌情重新编配公屋单位予多年前曾欠租的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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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有何措施保障朗边村居民不受个别居民的无理滋扰;当局有何措施改善村內的蚊患及木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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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朗边村现时设有哪些社区服务和设施;当局有否计划增加有关的服务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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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当局会否考虑更換朗边村所有单位內的天花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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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有评论指中转房屋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少于3.4平方米才被界定为挤迫戶的标准不合理,当局会否立即检讨该标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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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当局有否计划把朗边村改建为公屋屋村,以及在有需要时把其中一幢以混凝土兴建的楼宇拨作中转房屋之用;若有,计划何时进行;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在过去5年,在任何的12个月期间內共放取病假超过两个月的政府雇员人数为何(按政府部门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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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有否机制把政府雇员放取病假的个案,交由其所属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抽样查核是否有可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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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会否检讨政府雇员放取病假的现有制度,以防止滥用病假的情况出现? |
(一) | 自该计划实施至今,平均每年根据该计划提供的职位总数,以及每年接获的申请数目和根据该计划获聘任的人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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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司法机构有否正式检讨该计划的成效,例如检视该计划有何可改善之处,以期提高为个别法官提供的法律协助的水平和质素,及评估该计划有否提高法院处理案件的效率、是否有助减轻法官的工作,以及有否缩短法院案件的轮候时间;如有,检讨的结果及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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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司法机构会否考虑扩大该计划的范围,仿效美国及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实行的司法书记制度,委派这些年轻律师在指定期间內专责为个别法官工作,以便为各级法院的个别法官提供更有效支援,以及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好的培训和工作机会;如会,计划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在何时拒绝上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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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拒绝的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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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明白及如何回应该等居民的诉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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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重新考虑该等居民对设置行人天桥的诉求? |
1. | 《2012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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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2年稅务及印花稅法例(另类债券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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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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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2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 :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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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2年稅务及印花稅法例(另类债券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
1.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12年12月1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3年2月6日的会议。 | ||||||||||||||||||||||||||||||||
2. |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九)条动议的议案
由何俊仁议员、李卓人议员、涂谨申议员、梁耀忠议员、刘慧卿议员、冯检基议员、李国麟议员、汤家骅议员、何秀兰议员、张国柱议员、梁家杰议员、梁国雄议员、陈伟业议员、黃毓民议员、毛孟靜议员、胡志伟议员、范国威议员、莫乃光议员、陈志全议员、陈家洛议员、梁继昌议员、郭家麒议员、郭荣铿议员、张超雄议员、单仲偕议员、黃碧云议员及叶建源议员(27名议员)联合动议,并由梁国雄议员作为议案动议人 议案措辞载于附件。 出席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 ||||||||||||||||||||||||||||||||
3. | 全面检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邓家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自2000年12月实施至今已12年,其成效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统计,现时全港的雇员供款帐戶逾300万个,而保留帐戶约有400万个;截至2012年9月,强积金计划的核准成分基金净资产值达4,124亿港元;不过,强积金行政费用高昂,基金表现欠缺监管,供款被中介人和保荐人蚕食,加上雇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权益可以对沖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成为强积金计划的最大漏洞,直接影响雇员的退休保障;就此,本会促请政府:
出席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 ||||||||||||||||||||||||||||||||
4. | 捍卫法治和司法独立
郭荣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维护'一国两制',捍卫香港的法治精神、法律制度和司法独立。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出席的政府官员: 律政司司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