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21

立法会

议程

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3年电子交易(费用)(修订)规例》16/2013
2.《2013年吸烟(公众卫生)(指定禁止吸烟区)(修订)公告》17/2013
3.《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25/2013

其他文件

1.第69号

-教育奖学基金
截至2012年8月31日止年度受托人就基金管理作出的报告及财务报表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2.第70号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截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及2011年9月-2012年8月工作报告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3.第71号

-惩教署福利基金
香港惩教署署长法团就基金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一年內的管理情况提交的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4.第72号

-李宝椿慈善信托基金
截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受托人基金管理报告书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5.第73号

-预算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的财政年度
卷一 - 政府一般收入帐目(第1至490页)
卷一 - 政府一般收入帐目(第491至910页)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6.第74号

-预算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的财政年度
卷二 - 基金帐目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7.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1/12-13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II.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1. 田北辰议员问: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兴建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屋苑天颂苑于1999年落成,其中的K座及L座("两座楼宇")其后曾被发现有短桩问题,现已完成修复工程,而房委会亦即将出售天颂苑(包括该两座楼宇)的剩余单位。然而,有市民对该两座楼宇的质素存疑,而该屋苑的业主立案法团与房委会就1999至2008年间该两座楼宇的管理费由谁负责支付现时仍有爭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该屋苑的部分业主声称屋苑公契列明发展商须负担屋苑內未入伙部分的管理费用,但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局长在去年8月30日表示房委会有充分理据不接受业主立案法团所提出的申索,局长所持的理据为何;

    (二)据悉房委会为该两座楼宇提供20年结构安全保证,并在回覆该屋苑的业主的查询时表示房委会不会延长该保证期,有关的理据为何;房委会可否公开该两座楼宇的测量数据,以证明楼宇经复修后已符合有关的安全要求;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运房局局长曾经表示,"[我们]在买卖协议中会加入条文,订明假如有人就现时的管理费爭议向买方提出任何申索、索求或诉讼,房委会有权以买家名义处理......房委会负上有关法律责任和后果",房委会会以甚么形式负上法律责任;会否考虑向新业主发放资助、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以及向有需要自聘律师的新业主发还所需费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 林健锋议员问:


禁止在香港水域进行拖网捕鱼("禁拖")的法例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生效。受影响的拖网渔船船东及所雇用的本地渔工,可获发放特惠津贴及一笔过补助金。有受禁拖影响的渔民向本人投诉,指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审批特惠津贴期间,评估渔民是否属于"非主要依赖香港水域为其拖网捕鱼作业的区域"类别时所采用的准则并不清晰,而政府委任处理申请上诉个案的"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 的成员组合亦不合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上诉委员会由3名律师、1名会计师及1名生态保育教授组成,但沒有渔民代表,当局沒有委任渔民代表加入上诉委员会的原因为何;

    (二)鉴于当局曾表示会透过"合适渠道"收集资料,以供上诉委员会评估受影响的渔民是否属于"非主要依赖香港水域为其拖网捕鱼作业的区域"类别,"合适渠道"的详情为何;及

    (三) 渔护署有否考虑公开用以评估特惠津贴金额的巡查纪录(包括巡查时间、次数、频密程度及区域等资料);如有,內容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3. 廖长江议员问:


据报,有医疗界人士指出,由于医务委员会("医委会")举办的非本地医科毕业生的执业资格试的门槛过高,多年来在执业资格试合格并注册为医生的人数甚少,以致无法透过非本地医生来港执业协助纾缓本港的医生短缺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每年医委会举办的执业资格试各部分考试分别的报考人数和合格率为何;

    (二)鉴于有报道指出,现时非本地医科毕业生面对较本地医科学生不利的执业资格试制度(例如,已取得医学专科资格的非本地医生须应考与其专科无关的试卷),当局会否促请医委会研究改善执业资格试的制度,以及批准已通过执业资格试的第一部分(即"专业知识考试")的非本地医生在本港注册为"有限度注册的医生";及

    (三) 政府会否促请医委会考虑效法新加坡,准许获政府认可的海外医学院的毕业生免试在港注册为医生,以提高本港的医学水平,以及纾缓医生人手短缺的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4. 吴亮星议员问:


据报,广州市规划局于上月公布的《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透露了內地当局拟于南沙区万顷沙镇西南部兴建广州第二机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上述的兴建机场计划对香港会带来甚么挑战和粵港合作机会;及

    (二)上述的兴建机场计划对香港国际机场兴建第三条跑道的计划有何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5. 黃毓民议员问:


有一些只能操外省方言的市民向某政府部门求助时,因该部门未能提供传译支援而难以与该部门的人员沟通,他们因而感到困扰并向本人求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政府部门在与市民接触时可提供哪些中国方言的传译支援;及

    (二)对于那些只能操第(一)项以外方言的市民,政府部门会作甚么安排以确保与他们有效地沟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6. 陈健波议员问:


根据卫生署学生健康服务的最新统计数字,2011-2012学年的小学生肥胖比率为20.9%。该比率虽然较2010-2011学年的21.4%略低,但较1997-1998学年的16.4%高出4.5个百分点,反映本港儿童的肥胖问题近年有恶化趋势。鉴于肥胖的儿童长大后有较大机会有与肥胖相关的健康问题,卫生署联同教育局自2009-2010学年推出"至营学校认证计划"("认证计划"),协助推动校园健康饮食文化。参与认证计划的小学在行政措施、提供健康午膳和小食,以及教学宣传4方面达到指定的客观指标可获发认证资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年参与认证计划的小学数目及其占全港小学总数的百分比,以及当中正进行审核、已获取"基本认证"及已获嘉许为"至营学校"的小学数目分别为何;有否参与该计划的小学未能取得基本认证;若有,原因为何;

    (二)除评估儿童的肥胖问题外,有否对儿童肥胖问题进行前瞻性的研究,例如评估该问题对成年人口的健康状况,以及对社会的医疗开支、劳动力和生产力等的延后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 有否检讨现时针对儿童肥胖问题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的成效,包括认证计划、推广儿童养成"三低一高"(即低脂、低盐、低糖及高纤)健康饮食和多做运动的生活习惯等措施;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计划优化该等措施(例如,加强在学校推广健康饮食和教育肥胖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加强为学童检查"体质指数"等);及

    (四) 会否检讨现时学校须分配不少于总课时的5%予体育课的政策,以增加体育课的时数,藉此增加学童的运动量和培养他们做运动的习惯,从而纾缓儿童肥胖问题;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7. 郭荣铿议员问:
(译文)

现时,法律援助服务的提供是由民政事务局辖下的法律援助署("法援署")负责管理。一直以来,本会议员及两个法律专业团体(即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均要求当局成立一个独立的法律援助管理局("独立法援局"),取代法援署负责管理法律援助服务的提供。此外,法律援助服务局("法援局")在它于1998年就设立一个独立法援局的可行性及可取性发表的报告中,建议设立一个独立法援局。此后,法援局继续履行就此事项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的职责。为此,法援局于2011年10月委托一间顾问公司就同一事项进行研究,而有关的中期报告已于2012年3月提交法援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法援局预期上述研究的报告拟稿将于何时向其提交;

    (二)法援局有否计划在接获该份报告拟稿后尽快将其公布;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法援局有否实施报告所提建议的计划及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8. 何俊仁议员问:


运输及房屋局在2013年1月向本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表示:"房委会[香港房屋委员会]亦会认真检视旧公屋[公共租住房屋]屋村的重建潜力,以善用现有土地"。目前,有不少公屋屋村的楼龄高达30至40年。房屋署在2010年年底完成勘察14个接近或超过40年楼龄的公屋屋村,并表示会陆续在其余接近40年楼龄的公屋屋村进行勘察。当时的结果是,除了苏屋村及东头(一)村需要清拆外,其余12个完成勘察工作的公屋屋村被指"结构良好",在进行"恰当的改善工程"后可以保存楼宇15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重新审视当局在2010年决定以进行改善工程方式保存的上述公屋屋村当中,哪些屋村具重建潜力,以便尽快进行重建,以善用土地;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会否将楼龄40年以上的公屋屋村纳入优先重建计划;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9. 邓家彪议员问:


去年订立的新《公司条例》(现时尚未实施)的第49条订明,已交付公司注册处登记的文件若载有某人(例如董事或公司秘书)的通常住址和完整身份识别号码,该等资料可在相关人士提出申请后,不再提供予公众查阅。第54条又订明,在新《公司条例》生效后交付公司注册处登记的文件所载的该等资料,亦将不会提供予公众查阅。该两项条文最近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包括有意见认为它们会削弱公众的知情权,亦有劳工界人士担心该两项条文妨碍雇员向雇主追讨欠薪。另一方面,政府计划于今年內向本会提交修订法例建议,对公众人士查阅车辆登记册所载的车主个人资料施加若干新限制。关于限制公众查阅政府档案中的个人资料,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搁置为实施该两项条文而拟备有关的附属法例的工作,并重新咨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如会重新咨询,将于何时进行;如不会,原因为何;

    (二)鉴于该两项条文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当局会否就应否修订法例以对公众人士查阅车主个人资料施加新限制的事宜,重新咨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及

    (三) 有否计划修订《土地注册条例》(第128章),对公众人士查阅《土地登记册》上的业主个人资料施加新的限制;如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0. 林大辉议员问:


本人于本月6日就香港浸会大学("浸大")爭取政府批出整幅九龙塘联福道前香港专业学院李惠利分校校舍用地("该用地")作兴建学生宿舍和中医教学医院之用,提出一项口头质询。对于政府回答该项质询时所作的解释和说法,浸大公开表示不认同。关于政府向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的专上院校("资助院校")批拨土地,以支援资助院校发展中医教学医院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行政长官于上月17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政府与浸大已有协议,该用地的一半会用作兴建该校的学生宿舍,而政府会保留另一半作兴建住宅之用,但浸大其后却发出声明指出沒有与政府达成该协议,行政长官提及的"协议"是否存在;如是,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浸大指出,过去5年来一直爭取政府批出"整幅"用地,当局可否全面交代过去政府与浸大就该用地的用途进行的磋商的具体內容(包括会议的日期、出席者及纪录,以及所有书面通讯);

    (三) 鉴于发展局局长表示,浸大师生就反对该用地的南面部分改作兴建住宅用途而刊登的全版广告所述的,不能视为正确或事实,该广告的哪些內容不能视为"正确"或"事实";

    (四) 鉴于发展局局长指出,当局现时并无政策支持资助院校设立中医教学医院,原因为何;

    (五)是否知悉,教资会既然资助3所大学(包括浸大)开办中医药课程,为何不资助该等大学发展中医教学医院供教学及学生临床实习之用;

    (六)鉴于食物及卫生局("食卫局")会考虑任何有兴趣团体提出在香港开发中医院的建议,该局会考虑其建议的"团体"是否包括资助院校;如否,原因为何;

    (七)鉴于本月10日有报章报道教育局发言人指出,浸大可向教资会申请兴建中医教学医院,教育局会否重新考虑把该用地的南面部分拨供该校兴建中医教学医院之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八)鉴于发展局局长指出食卫局一直支持本港的中医药和中医院的发展,食卫局有何具体的政策和措施支持有关的发展;

    (九)鉴于发展局局长表示,浸大于上月14日向教育局表明打算研究在该用地发展中医院的可行性,浸大其后亦表明会自行筹措该医院逾10亿元的兴建费用,当局会否就此主动与浸大展开讨论和研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在当局最终不批准浸大在该用地的南面部分兴建中医院的情况下,当局会否考虑把该部分的用地批予其他资助院校作兴建宿舍或教学用途;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一)鉴于发展局局长指出,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同意把该用地的南面部分改划为"住宅(乙类)"地带,并会将有关的分区计划大纲图的修订展示两个月,以便公众人士提交申述,当局会否要求城规会延长展示期;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二)在第(十一)项所述的展示期完结后,当局在甚么情况下会把该用地定为教育用途;及

    (十三)除了该用地外,目前已留作高等教育相关用途的土地的详情为何,以及当局计划把当中多少幅转作非教育用途?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1. 陈伟业议员问:


近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由于葵青区欠缺公众暖水游泳池,该区的居民如欲在冬季游泳,唯有使用荃湾城门谷游泳池的公众暖水游泳池,但该游泳池经常十分挤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在全港18个区议会分区中,哪些分区沒有设置公众暖水游泳池及其原因为何;

    (二)有否制订规例或标准,订明人口与公众暖水游泳池的比例;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考虑兴建更多公众暖水游泳池,以确保每个区议会分区均设有公众暖水游泳池;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2. 冯检基议员问:


根据政府最新公布的数字,本年度首9个月(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为400亿港元的盈余。据报,本年度的财政盈余保守估计会超过250亿元。该数目与财政司司长去年发表财政预算案时估计的34亿元赤字大相径庭。根据《基本法》第一百零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并与本地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再者,香港的公共财政体制一直采用审慎理财的原则,政府把公共开支维持于生产总值的20%以下。此外,前任行政长官更在其任內最后一份《施政报告》內明言,香港应该维持公共开支不超过本地生产总值的20%的"财政纪律"。然而,现任行政长官在竞选时曾表示,坚守公共开支在一定界线內(即限制公共开支占本地生产总值的20%),不是实事求是的做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根据当局最新的估计,2012-2013年度的公共收入和支出为何;该等估计收支的差额与34亿元的预算赤字如何比较;如两者有巨大差距,原因为何,当中有否刻意低估收入或涉及收支结构的因素;当局会否检讨为何多年来公共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数字与实际数字均出现巨大差距;

    (二)面对多年来财政预算与实际收支出现差距,当局有否评估过去有否出现因低估收入而未能有效运用多出的资源的情况,以及会否由于过去是根据被低估的收入来预算开支,因而错误地削减支出或拒绝新增应有的开支项目,以致未能提供足够的资源应付市民的需要;有否研究上述以低估收入去制订支出的安排,是否违反《基本法》所载"量入为出"的原则;若有,研究的结果为何;及

    (三) 现届政府是否恪守上届政府把公共开支维持于生产总值的20%左右,以及财政储备不设上限的理财原则;若是,有否评估这做法是否有违行政长官在选举时提出的上述倡议;若不是恪守该原则,政府现时的理财原则和政策为何;当局如何在财政政策的制订和财政储备的使用上,体现行政长官所提政府要适度有为以发展经济的施政理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3. 梁继昌议员问:
(译文)

财务汇报局于2006年成立,而该局的其中一项职能是就上市公司可能在审计或汇报方面的不当行为展开独立调查。财务汇报局找到的任何不当行为会转交香港会计师公会跟进。至于监督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审计工作,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负责。有执业会计师向本人反映,他们现正面对严峻的经营环境,而且许多为上市及非上市客戶进行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面对双重规管的制度(即同时受财务汇报局和香港会计师公会规管),令这些事务所在这方面所花的时间及行政成本大幅飈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已采取或将会采取甚么措施理顺这个双重规管制度,使会计师事务所的负担得以纾缓?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4. 胡志伟议员问:


有关注团体向本人表示,现时政府分别为长者及残疾人士提供的资助院舍宿位严重不足,以致轮候时间极长。该等团体亦指出,此情况不单严重影响未获安排入住院舍的长者及残疾人士的健康及生活质素,亦令负责照顾他们的家人身心疲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现时在每个区议会分区正轮候资助院舍宿位的长者及残疾人士的人数,以及他们的平均轮候时间分别为何;最近入住院舍的人士平均曾轮候多久;

    (二)有否统计过去5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长者及残疾人士停止轮候资助院舍宿位,以及有否调查有关的原因为何;若有调查,按原因以表格列出分项人数;

    (三) 在现时的"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当中,有多少幅已规划作兴建长者或残疾人士资助院舍,以及预计可提供的宿位总数分别为何;及

    (四) 面对现时资助院舍宿位严重短缺而轮候人数不断增加的问题,当局除了增加宿位的供应外,有否具体措施缩短轮候时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5. 刘慧卿议员问:


政府在1995年把入职公务员的中文语文能力要求提升至与英文语文能力要求看齐,又在2003年把该等语文能力要求提高。然而,有少数族裔人士向本人反映,他们在香港的教育制度下未能有系统地学习中文,但在投考公务员职位时却要与以中文为母语的其他人竞爭,以致他们难以获聘。另一方面,民政事务局局长于2012年7月8日在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中指出:"政府理解到少数族裔人士会因为中文语文能力而较难投考成为公务员,已想办法处理。政府现除接受申请人的香港中学会考、香港中学文凭试成绩外,还接受以中文为第二语言[的]学生较多应考[考获]的其他文凭。个别部门例如[香港]警务处并已修订投考资格,而掌握外语包括印度语、巴基斯坦人常用的乌尔都语等的投考者,可获加分"。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 (一)在1997-1998至2002-2003年度和2003-2004至2010-2011年度两段期间,分别平均每年有多少名少数族裔人士获聘为公务员;

    (二)现时属少数族裔的公务员人数及其占公务员总数的百分比为何;及

    (三) 有否要求其他政府部门效法香港警务处,在招聘公务员时给予操少数族裔语言的投考者额外分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6. 莫乃光议员问:


创新科技署辖下创新及科技基金("基金")的公营机构试用计划("试用计划"),资助基金下的合资格完成项目制作工具/原型/样板,以及在公营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商会等)內进行试用,以促进和推动基金项目的研发成果实践化和商品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自试用计划于2011年推行以来,创新科技署接获及批准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以及每宗获批申请的下述资料;

    提出申请的公司/机构 该公司/机构的性质 透过基金下哪项资助计划取得申请资格 项目所属的研发范畴 获资助金额(港元) 资助额占研发项目的原来开支百分比(%) 试用研发成果的公营机构









    (二)有否申请不获批准;如有,不获批准的申请数目,以及每宗申请的下述资料;

    提出申请的公司/机构 该公司/机构的性质 透过基金下哪项资助计划取得申请资格 项目所属的研发范畴 申请不获批准的原因







    (三) 有否计划放宽试用计划的申请资格(例如容许并非受基金资助的本地研发项目申请参加);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有否计划容许试用研发成果的工作在更多机构(例如私营机构)內进行;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7. 锺树根议员问:


本人经常收到本港司机的投诉,指他们遇到一些內地司机在港驾驶时的驾驶态度恶劣,以及罔顾交通规则,危及本港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此外,近日有报章报道,某內地城市有大批驾驶执照考生被揭发透过违法手段在內地的驾驶考试中取得合格并获发驾驶执照。另一方面,內地驾驶执照持有人如欲在本港驾驶,可申请免试签发香港驾驶执照("免试签发执照");至于属访港旅客(即在港居住不超过12个月的人士)的內地人士,则可凭所持的內地驾驶执照在香港驾驶。有本港司机对內地驾驶执照持有人的驾驶态度及能力存疑,因此忧虑上述的安排危害道路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运输署每年接获多少宗內地司机提出的免试签发执照申请,当中获批及不获批的数目和百分比分别为何,以及部分申请不获批的主要原因为何;

    (二)过去5年,每年有多少宗交通意外涉及內地司机;当局有否评估,向內地人士免试签发执照,以及访港的內地人士可凭所持有的內地驾驶执照在港驾驶,对本港道路安全的影响;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当局会否研究修订法例,取消所有內地人士的免试签发本港驾驶执照的安排,并规定他们必须通过本港的驾驶考试才可获发本港驾驶执照,以及访港內地旅客在他们考获內地驾驶执照的首年內也不得在港驾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汤家骅议员问:


2010年发表的《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五号报告书》揭发个别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直资学校")在管治及行政方面的违规及处理不当的情况。例如有一间学校违反指引把7,000多万元剩余款项投资于金融工具;另一间学校动用1,000万元非政府资金购置3项物业。亦有14间学校预测在2008-2009年度的累积营运储备不足以应付两个月的营运开支,因而获准于该年度调高学费,但其中11间学校其后的实际累积营运储备远超预测的数目 (有8间超额一倍)。事隔两年,最近有报道指出,直资学校帐目的混乱情况未有改善。此外,虽然教育局规定直资学校须在本年11月底前,将各项主要开支和营运储备的资料("财务资料")上载至学校的网站,但据报至今只得半数直资学校照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10年,教育局每年向多少间直资学校发放拨款,以及拨款总额为何;

    (二)教育局会否对逾期仍未按规定将财务资料上载至学校网站的直资学校施加惩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教育局如何确保该项措施不会形同虛设;

    (三) 教育局会否考虑规定直资学校在把财务资料上载到其网站时,详细列明各收支项目的实际金额而非其占总额的百分比,以增加透明度并让公众监察;如否,原因为何;

    (四) 鉴于审计署发现曾有直资学校违反指引把营运储备作投机性投资,过去10年,教育局有否发现类似个案;如有,个案的数目和涉及的学校名称、金额,以及投资的项目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审计署发现曾有直资学校违反指引购置物业,过去10年,教育局有否发现类似个案;如有,个案的数目和涉及的学校名称、金额,以及有关物业的类型和用途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鉴于审计署发现曾有直资学校申请调高学费时,低估了累积营运储备数目,过去10年,教育局有否发现类似个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鉴于教育局于本月14日公布新规定,直资学校于2013-2014学年的累积营运储备数目如超过12个月的营运开支,须于2015年3月底前,在其送交教育局的2013-2014学年经审核帐目內,述明处理超额储备的方案(例如减收学费),教育局在过去两年有否发现直资学校的累积营运储备数目超过12个月的营运开支的情况;若有,该等学校的数目,以及当中有多少间学校其后削减学费?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9. 郭家麒议员问:


政府早自1998年已推动废物回收,并在各区设置三色废物分类回收桶("三色回收桶"),分类及收集废纸、塑胶及金属。较早前有环保团体指出,三色回收桶的数量太少、放置地点不当和设计不佳,以致影响废物回收的成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每年全港共放置多少套三色回收桶;

    (二)过去5年,每年经三色回收桶收集的废纸、塑胶及金属分别的数量及其占该3类废物的总数量的百分比分别为何,以及该3类废物分别被弃置于堆填区的数量(按表一列出);

    (表一)


    废纸(公吨)塑胶(公吨)金属(公吨)
    年份 经三色回收桶收集的数量
    (百分比)
    弃置在堆填区数量 经三色回收桶收集的数量
    (百分比)
    弃置在堆填区数量 经三色回收桶收集的数量
    (百分比)
    弃置在堆填区数量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三)政府现时向公众推广使用三色回收桶的渠道和详情,以及过去5年,每年的有关宣传开支(按表二列出);

    (表二)
    年份 各种公共宣传渠道
    不收费电视
    宣传短片
    (播放次数)
    电台
    宣传录音
    (播放次数)
    巴士站
    海报
    (展示日数)
    港铁站
    海报
    (展示日数)
    社区讲座
    (举办次数)
    2012
         次数/日数





         开支总额($)




    2011
         次数/日数





         开支总额($)




    2010
         次数/日数





         开支总额($)




    2009
         次数/日数





         开支总额($)




    2008
         次数/日数





         开支总额($)






    (四) 当局有否定期检讨三色回收桶回收废物的成效,包括它们的设计、放置地点、收集废物的数量,以及相关宣传渠道及费用是否足够等方面;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政府有否计划加强三色回收桶回收废物的成效,以减少及循环再用废物;如有,详情如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20. 谢伟俊议员问:


据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第11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有委员表示:"如果沒有共产党,香港[人]连水都沒得喝"。该言论引起不少反响。就东江水供港及本港的食水供应,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针对上述政协委员的言论,政府有否研究提高本港食水供应自主程度的政策及措施;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可否立即进行研究;

    (二)未来5年,东江水占本港总供水量的百分比为何;鉴于有报道指出,东江水水质近年转差及水价每年有约5.8%的升幅,有否研究长期依赖东江水作为主要食水来源是否符合成本效益,以及寻找其他食水来源的最新进展为何;

    (三) 有否研究新加坡的海水化淡设施的成本效益(包括食水生产成本);如有,详情为何;

    (四) 计划于将军澳兴建的海水化淡厂的预计年产量和每立方米淡水的生产成本为何,以及该成本与东江水的水价如何比较;

    (五)有否评估,随着海水化淡技术不断改良,以海水化淡方式生产的食水的成本与东江水水价的差距是否正在收窄,以及有否可能甚至低于后者;如有评估,两者的每立方米的水价/成本分别为何;如沒有评估,会否立即进行评估;

    (六)过往3年,输入香港的东江水供水量是否高于香港的用水量;估计未来3年的情况为何,以及有沒有减少购买东江水及节省购水开支的空间;当局如何爭取降低供水量及水价;及

    (七)过去5年,每年因水管损耗渗漏而流失/浪费多少食水;按现时的供水成本计算,该等流失/浪费的食水量相当于多少公帑开支?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III. 法案



首读

《2013年拨款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2013年拨款条例草案》 : 财政司司长

IV. 议员议案



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3年2月27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11/12-13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2012年电讯(电讯器具)(豁免领牌)(修订)令》(2012年第190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