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23

立法会

议程

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及报告)规例》34/2013
2.《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35/2013
3.《2013年娛乐特别效果(费用)(修订)规例》36/2013
4.《2013年图书馆指定(修订)(第3号)令》37/2013
5.《2013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文娛中心)(修订附表13)令》38/2013
6.《2013年商品说明条例(修订附表1)公告》39/2013
7.《2013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指定禁区及限制区)(修订)公告》40/2013

其他文件

1.第84号-语文基金
截至2012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2.第85号-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第三季
核准开支预算所作出的修改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3.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3/12-13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涂谨申议员问:


据报,最近有內地高层官员表示,期待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行政长官、要确保"爱国爱港力量"在香港长期执政,以及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一定有筛选;这些言论引起香港社会广泛关注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会设有预选机制,阻挠与中央当局持不同政见的人士成为候选人。另一方面,《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订明:"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研究(i)提名委员会如何产生和如何组合才算是"具有广泛代表性"、(ii)按照提名须"按民主程序"作出的规定,提名是否必须经表决方式作出,还是只须采取类似过往的做法,任何人只要获得提名委员会某个百分比的委员提名便可成为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iii)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是否指由香港市民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以及(iv)香港市民对《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的理解,与內地官员的理解是否有差距;

    (二)当局在制订2017年的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程序时,会否加入"筛选"机制,令不同政见的人士不能成为候选人;如会,理据为何;如不会,有何准则确保提名程序不会阻挠不同政见人士成为候选人;及

    (三)当局将于何时就2017年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展开公众咨询;会否咨询市民提名程序应否包含"筛选"机制,以及《基本法》第四十五条中"有广泛代表性"、"按民主程序"和"普选产生"的规定,是否需要符合国际人权公约所载的普及而平等原则?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2. 梁志祥议员问:


有新界西的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向本人反映,现时跨境学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入境后可乘搭持有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下称"许可证")的本地校巴上学,但当局沒有向本地校巴签发进入深圳湾管制站的许可证。现时每日有不少內地学童经由深圳湾管制站入境后到新界西的学校上学,他们在入境后只能等候乘搭从內地开出的跨境校巴上学,以致该等学童需花上更多时间上学,而且跨境校巴的车费较本地校巴为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上学年分别有多少名学童每日跨境到香港就读幼稚园、小学及中学,并按他们所经的出入境管制站,列出分项人数及他们获发的禁区通行证的数目;

    (二)现时途经深圳湾管制站的跨境校巴服务的详情(包括路线及每日的架次)为何;有否评估该项服务是否足够;若有,结果为何;及

    (三)政府会否考虑采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的同一安排,向本地校巴签发进入深圳湾管制站的许可证以便接送跨境学童上学,以减少在內地轮候过境的跨境校巴数目,以及为学生家长提供多一项选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3. 黃毓民议员问:


本人接到不少市民的求助个案。他们指出,在目前的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下称"评估机制")下,一些健康状况欠佳并需要接受护理服务的长者,被评定为沒有急切需要入住资助安老院舍,因此需长时间轮候该类院舍的宿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社会福利署在评估机制下根据甚么准则,评估长者是否有急切需要入住资助安老院舍;及

    (二)鉴于上述类别的长者在轮候入住资助安老院舍期间需入住私人安老院舍,而私人安老院舍往往向该类长者收取较高的住宿费用,但他们获发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却不足以支付有关费用,政府会否考虑向该类长者提供特别的经济援助;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4. 何秀兰议员问:


《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七号报告书》第10章就政府档案处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的报告显示,廉政公署(下称"廉署")已参考政府的做法、有关的法例规定及廉署的独特运作需要,自行制订其档案管理政策及程序,并会自行批核档案存废期限表及销毀档案的程序。然而,有市民指出,肃贪倡廉和成立廉署是香港历史中傲视华人社会的部分,因此廉署的档案有珍贵的历史价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在1974年2月15日廉署成立之前,开立有关成立廉署事宜的档案数目,以及廉署由成立至1997年6月30日及由1997年7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两段期间,开立的档案数目分别为何;在上述3段期间,在每段期间交由政府档案处进行鉴定、移交政府档案处作保存,以及由廉署自行保存及自行销毀的档案数目分别为何;若沒有任何档案交由政府档案处处理,原因为何;

    (二)廉署现时的档案管理政策和程序,以及负责批核档案存废期限和销毀档案的人员的职级为何;有关人员在档案管理方面曾接受甚么训练及具备甚么学历;及

    (三)廉署的档案管理政策有否包括保存历史这项元素;若有,以何措施及方针予以落实,以及有何程序让公众索阅已结案及已开立超过30年的档案;廉署是否一直以保密作为档案管理的政策目标,并定期销毀有关的档案,以达致此目标?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5. 王国兴议员问:


就船舶的安全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船舶的內部如设有水密分舱布置,船体一旦破裂时,水不会由已损毀的舱室涌入未受损的舱室,因而可避免或减慢船舶下沉,现行法例有否就本港注册的客船必须设有水密舱及水密门装置,以及就该等装置的设计及建造标准,作出规定;若有规定,详情为何;非本港注册的客船须符合甚么相关的规定,才可在香港水域內航行;

    (二)过去3年,海事处曾否全面进行例行及突击巡查,以查证在本地注册的客船设有水密舱及水密门而该等装置可正常操作;若有,详情为何,查获多少艘船只不符合规定,以及政府如何跟进该等个案;及

    (三)过去半年,海事处有否全面检讨监管船舶安全的法例,以及执法程序和工作;若有,详情为何,以及有何改善措施;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6. 郭家麒议员问:


根据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下称"领汇")的2012年年报,领汇辖下商场的平均每月租金由2008年3月的每平方呎25.4元升至2012年3月的35.8元,增幅达百分之41。据报,领汇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裁曾表示,领汇辖下商场商戶的营业额截至去年9月按年增长超过一成,并预计未来两年可加租百分之7至8。另一方面,有居于偏远地区(特别是天水围及东涌)的公屋居民表示,由于对外交通费高昂,所以他们非常依赖屋村內领汇商场及街市的店铺提供生活所需的货品和服务。他们又指出,食物、教育及交通等开支已非常沉重(尤其是正接受社会保障援助的住戶),而领汇加租会引致店铺出售的货品和服务加价,会进一步加重他们的生活负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在过去5年,每年领汇辖下商场及街市铺位的小商戶总数,以及该等商戶和领汇"十大租戶"租用的楼面面积分别占总数的百分比为何;

    (二)过去5年,每年公屋租戶的个人及家庭入息的中位数分别为何;天水围及东涌两区的公屋租戶当中,现时正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及伤残津贴的租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何,以及现时该两区的公屋租戶的家庭收入用于支付租金、食物、教育及交通开支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及

    (三)是否知悉领汇辖下街市在过去5年,每年的平均每月每平方呎租金,以及与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公众街市的租金如何比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7. 卢伟国议员问:


鉴于近年电讯沙井內气体爆炸的事故偶有发生,前电讯管理局于2010年3月委托顾问研究此问题,并于同年6月公布一套自愿性的《纾减电讯沙井气体爆炸风险的实施指引》("《指引》")。《指引》包含3项措施:(i)密封连接至沙井的管道,以防止易燃气体进入沙井并在该处积聚、(ii)在沙井盖加设疏气孔,以防止易燃气体在沙井內积聚,以及(iii)采用三合土保护塑胶管道,以防止管道损坏和防止易燃气体进入沙井。然而,最近本人得悉,此等措施未被全面落实,而且经常有人为了防止污水积聚和蚊患而把沙井盖的疏气孔以胶贴密封,亦有沙井盖的疏气孔经常被泥尘堵塞,以致疏气孔未能发挥作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是否全港的电讯沙井已落实上述措施的至少一项;若是,该3项措施分别在多少百分比的电讯沙井中得到落实;若否,已落实其中一项措施的电讯沙井的数量及其占总数的百分比为何,以及当局估计全港的电讯沙井将于何时完成落实至少一项措施;

    (二)对于沙井盖疏气孔被人密封或被泥尘堵塞的问题,当局有否解决方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当局如何纾缓有关的沙井的爆炸风险;及

    (三)当局会否重新考虑参考国家标准《GB50373-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及《GB50374-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立法规定电讯业人士密封电讯沙井內的连接管道,以防止发生沙井內气体连环爆炸的事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8. 单仲偕议员问:


截至去年6月底,在政府以免收或收取象征式地租的方式,向社会福利机构的体育会及私人体育会("体育会")批出的73份私人游乐场地契约("契约")中,55份已到期。该等体育会在契约土地上提供的康乐及体育设施主要供会员使用,而它们按契约只须有限度对外开放设施。有市民指出,本港的土地是珍贵的公共资源,政府应在续约时加入条款,以确保体育会有效运用政府土地及增加开放设施予非会员使用的时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每份契约现时每年的市值地租及政府实际收取的地租分别为何;政府会否考虑向续约的体育会收取市值地租;若否,原因为何;政府有何政策确保不会间接或直接补贴体育会的营运开支;有关的体育会有否在续约时要求政府批出更多土地;若有,详情为何;

    (二)鉴于政府表示会在新契约要求体育会加强开放有关体育设施,该等体育会是否接纳要求;若否,政府如何处理有关的续约申请及详情为何;政府会如何监察体育会在续约后有否切实履行开放设施的条件及有否订定合理的非会员使用条款;及

    (三)鉴于政府表示会在新契约规定各体育会的设施须每月开放不少于50小时(即体育会只要把会所內其中5项设施,每月开放各10小时便符合规定),政府如何确保公众有合理和充足的时间使用有关设施;政府有否评估在新契约生效后,使用各体育会的设施的公众人士数目将会增加多少,以及是否值得继续以远低于市值的地租水平出租珍贵的土地予体育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9. 马逢国议员问:


土木工程拓展署预算在2013-2014年度平整的土地面积仅为16.5公顷,比上一年度的34.6公顷减少逾半。由2003-2004至2006-2007年度,该署每年实际平整的土地面积,分别为134、91、87及74公顷。然而,在2007-2008年度平整的土地面积急跌至只有5公顷,而之后维持在相当低的水平,以致由2007-2008至2012-2013年度6年平整的土地面积合共只有82.7公顷,该数字比之前4年平均每年的数字还要低。关于平整更多土地以落实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多项短中期增加土地供应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在2013-2014年度的预算平整土地面积比上一年度减少逾半的原因为何;

    (二)在2007-2008至2012-2013年度內平整的土地的用途为何,并按土地用途列出土地面积的分项数字;

    (三)平整的土地面积自2007-2008年度起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何;

    (四)当局如何评估,平整的土地面积大幅减少对香港的土地供应及土地储备带来甚么影响,以及平整的土地面积是否足以落实本年的《施政报告》所提增加土地供应的措施;及

    (五)有否计划将未来数年平整的土地面积增加,并回复至2005-2006年度或之前的水平;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在发展局局长缺席期间)


*10. 葛珮帆议员问:


有9名参加一个外游旅行团的香港市民于上月26日埃及乐蜀的一宗热气球爆炸意外中死亡。据报,6名死者在出发前不经旅行社购买的旅游保险的承保范围不包括"航空活动",而有关的保险公司表示,乘坐热气球属航空活动,因此不会作出赔偿。死者家属怀疑在旅游保险的销售过程中沒有人向投保人详细解释保单的不承保项目;此事引起部分市民关注旅游保险的销售事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统计现时经旅行社、银行、保险公司及其他渠道销售的旅游保险的百分比分别为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建议香港保险业联会及香港旅游业议会,向旅行社发出指引,要求当他们向参加旅行团的团友销售旅游保险时,须提供承保范围包括行程表所载的所有活动(包括自费项目)的旅游保险以供团友选择,但不得与旅行团捆绑一起销售;若否,原因为何;

    (三)当局会否加强监管旅游保险的销售,以确保旅游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详细说明他们拟购买的旅游保险所不承保的项目;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当局会否考虑制订指引,要求旅行社在旅行团出发前提醒团友考虑购买旅游保险,而如果行程表包括高风险活动,更须向团友提供承保范围包括该等高风险活动的旅游保险以供他们选择购买;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当局有何措施加强消费者教育,使他们知道购买旅游保险时须注意的事项,保障自己的权益?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1. 叶刘淑仪议员问:
(译文)

板球自2010年起已成为亚洲运动会的奖牌项目,而香港六人板球赛这项国际体育及康乐盛事,是香港旅游发展局向游客推介的主要盛事之一。然而,除私人会所提供的设施外,本港仅有两个划有合规格的比赛界线的公共板球场地。有市民投诉,虽然板球活动日渐普及,但设施并不足够,本地年轻球员只能在街上进行练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政府划定可供进行板球练习的球场总数(请按下表胪列详情);

    球场名称地区划有板球界线
    (是/否)
    2012年上半年度每月供进行板球练习的平均时间
    (按小时计)
    七人硬地足球场







    人造草地球场







    天然草地球场




    (二)政府有否就物色适当场地设置板球场订定客观准则;若有,准则为何;

    (三)政府会否兴建专供进行板球活动的新体育场地;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计划在不同地区划定更多地点(例如硬地足球场或草地球场),供板球球员使用;及

    (四)鉴于较早前有报章报道指板球尤其受本港少数族裔人士欢迎,政府有否足够宣传和指引,利便不谙中文的人士预订板球场;若有,该些宣传和指引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政府会否考虑于日后加强宣传?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2. 陈克勤议员问:


根据环境保护署发表的《2010香港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民用航空在2010年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一氧化碳3类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高于2008年。民航处发表的《环保报告2010》指出,从西面及北面抵港航道自2009年10月作出调整以缩短航程后,民用航空在2010年排放二氧化碳估计减少约35万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航机在2011及2012年的各种空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何;有何具体措施减低航机在香港国际机场升降及停泊时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现时的香港飞行情报区內有多少条航道;当局有否评估使用各航道的航机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及其对本港空气质素的影响;若有,评估的结果为何;

    (三)目前航机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对哪些地区的地面空气质素有较大影响;有否评估航机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对市民健康带来的风险;若有,评估的结果为何;

    (四)是否知悉,哪些型号或来自哪个地区的航机造成的空气污染较严重,以及当局有何相应的措施;

    (五)有否评估,过去3年,香港国际机场一带的能见度有否受飞机升降及停泊所造成的空气污染影响;若有受到影响,详情为何,以及当局有何相应的措施,以确保航空安全;及

    (六)鉴于现时珠江三角洲地区內有多个机场,广东省、香港和澳门当局有否共同制订机制,减少在这些机场升降及停泊的航机所造成的空气污染?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3. 陈家洛议员问:


本月8日,有数名香港记者在北京采访期间遭一群身份不明的人士殴打,同日一名香港居民在北京遭人在街上强行带走。该名本港居民在本月10日返港后表示,他被內地当局以触犯寻衅滋事罪为理由驱逐出境,而在他被拘押期间,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京办")的人员沒有与他接触或向他提供支援。关于特区政府驻內地办事处("驻內办")的工作,特别是支援在內地遇事的港人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个驻內办接获多少名香港居民求助,以及该等个案的数目(并按求助的事项列出分项数字);驻內办跟进该等个案的程序和结果是甚么;

    (二)就该名香港居民遭拘押及驱逐出境的事件,政府(包括驻京办)有沒有采取任何行动协助他;若有,详情是甚么;若沒有,原因是甚么;

    (三)就香港记者遭殴打的事件,驻京办有沒有采取任何行动支援该等记者;若有,详情是甚么;若沒有,原因是甚么;

    (四)当局会不会就驻內办的人手编制和职能进行检讨,以加强向在內地遇事的港人提供的支援;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五)鉴于本港居民前往內地日益频繁,当局会不会考虑采取更多措施和加强宣传,让市民了解在內地遭遇紧急情况时,可循甚么途径寻求政府的协助,以及让市民了解驻內办的职能;若会,有关措施的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4. 李国麟议员问:


专职医疗人员包括医务化验师、放射技师、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视光师、牙齿卫生员、听力学家、足病诊疗师、营养师、视觉矫正师、临床心理学家、义肢矫形师、言语治疗师、药剂师及配药员等。有不少专职医疗人员指出,随著本港医疗服务的发展,专职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上升,而他们的工作性质、工作要求及资历水平亦有显著的改变;此外,各专职医疗服务亦面对人手短缺及招聘困难等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公营医疗系统(包括医院管理局及卫生署)內的各专职医疗职系的入职资历要求为何;

    (二)当局会否全面检视第(一)项所述的专职医疗人员的资历要求,并按各专职医疗职系的资历要求及工作性质重新厘定该等职系的薪酬水平;及

    (三)鉴于有专职医疗人员指出,现时有部分专职医疗专业未纳入法定的规管制度,以致市面上有越来越多人声称是该等专业的医疗人员,并向市民提供未达相关专业水平的服务,此情况可能会危害市民健康,当局会否再次考虑把该等专业纳入法定的规管制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5. 蒋丽芸议员问:


据报,台湾一名权威眼科医生去年公开表示,不少早年接受激光矫视手术的人士,十多年后陆续出现视力明显下降的情况,更有一位患者在手术20年后,视力出现严重衰退而无法矫正的问题,怀疑与他当年接受手术后角膜瓣发炎有关。另外,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于2008年指出,约5%接受激光手术的人士有眼干、夜间视力下降及看到眩光等后遗症,因此会进行全国性研究,以重新评估就该类手术发出的风险警告是否足够。有市民对激光矫视手术的风险表示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香港现时有多少人曾接受激光矫视手术,并按他们所属的年龄组别(以5岁为一组)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10年,当局收到关于激光矫视手术的投诉总数为何,并按投诉內容列出分项数字;

    (三)现时有否掌握足够的资料,显示部分曾接受激光矫视手术的人士的视力衰退是与该手术有关;

    (四)鉴于有报道指出,根据英国及美国的标准,激光矫视手术后的2至3年甚至更长时间出现老花或圆锥角膜炎等情况,都会被界定是手术失败,是否知悉香港的医疗机构现时是否采取该标准;若是采取该标准,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有否了解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上述研究的结果为何;会否考虑在香港进行一次全港性追踪研究,以评估激光矫视手术的潜在风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鉴于有医学界人士指出,激光矫视手术面世不足30年,利弊一直有爭议,而多国的医疗监管机构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必须确保拟接受该等手术的人士充分了解手术的潜在风险,香港在这方面有何指引(包括会否要求医疗机构每年为已接受激光手术的人士进行一次免费的视力评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6. 邓家彪议员问:


当局于2003年11月发表一套有关管理空调巴士和铁路设施內空气质素的专业守则("专业守则"),以便就如何确保在这些设施和车厢內维持较佳空气质素提供指引。此外,审计署于2011年就专业守则提出建议,以改善公共运输设施的室內空气质素,建议包括:(i)在环境保护署的网页公布公共运输设施营办商("营办商")遵从专业守则的程度,以供公众参考;(ii)向采用专业守则的营办商给予嘉奖;及(iii)为其他公共运输设施发布室內空气质素专业守则。当局其后表示会探讨该等建议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2003年11月至今,当局有否就专业守则进行检讨;如有,检讨的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设立机制,定期监察营办商有否遵从专业守则;如有,机制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有否要求营办商就遵从专业守则的程度定期提交报告;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建议营办商改良列车/巴士的机件设计或加设装置,以改善车厢內的空气质素并符合专业守则订下的指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对于营办商沒有遵从专业守则的情况,当局有何跟进行动;会否考虑对持续未作改善的营办商作出惩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当局探讨上述建议的可行性的结果为何;有否计划实施该等建议;如有,计划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鉴于根据卫生防护中心的资料,保持室內空气流通有助于预防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在保障公众健康的大前提下,当局会否考虑以法定的规管制度取代专业守则;如会,立法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鉴于有报道指出,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在未得到运输署的准许下,擅自取消巴士的抽鲜风功能,以致巴士车厢內的二氧化碳浓度高于专业守则所定的指标,

    (i)当局对此有何跟进行动;

    (ii)过去5年,当局收到涉及专营巴士公司违反专业守则的投诉宗数为何,以及当局就该等投诉作出调查的详情、进度及结果为何;

    (iii)现时有否法例禁止专营巴士公司擅自更改有关装置,并对违法者施加处分;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iv)当局有否就车厢內的二氧化碳浓度超标,对巴士司机的职业安全和行车安全的影响,以及乘客感染传染病的风险作出评估;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7. 何俊仁议员问:
(译文)

有屋宇装备业人士告知本人,氚气出路指示牌("氚气指示牌"),即采用放射性气态氚光源的自发光指示牌,在先进国家例如英国、加拿大及美国等已使用了数十年,从沒收到健康事故的报告。在荷兰,当局基于氚气属环保产品,透过提供退稅鼓励使用该类指示牌。在新加坡,当局准许在无须领牌下使用氚气活度不超过70吉贝可的氚气指示牌。然而,香港对氚气指示牌的售卖和分销、装设、保养、备存纪录及弃置作出的规管却严格得多。举例而言,氚气指示牌须在沒有电力可供使用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有业內人士认为,此项规定与完全禁止使用氚气指示牌无异,因为须设置出路指示牌以协助疏散楼宇內的人士的楼宇,几乎都必然有电力供应。该等业內人士又指出,香港辐射管理局("辐射管理局")除了在2011年就对含有氚气的钟表给予豁免刊登宪报公告外,该局从未根据《辐射条例》(第303章)就对其他放射性物质或辐照仪器给予的豁免刊登任何其他宪报公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为何沒有跟随先进国家的做法,对氚气指示牌采取较宽松的管制;

    (二)是否知悉在过去5年,除含有氚气的钟表外,辐射管理局有否根据《辐射条例》对其他放射性物质或辐照仪器给予豁免;若有,为何沒有就豁免刊登宪报公告;及

    (三)辐射管理局在制订及落实氚气指示牌的政策时向何人负责;因辐射管理局就氚气指示牌所作决定而感到受屈的一方可循甚么渠道提出申诉或寻求补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8. 梁家杰议员问:


最近有多名政党成员因曾于接近一年前参与公众游行及公众集会而被警方拘捕并控以非法集结罪。据报,警方表示于收到律政司的指示后已经尽快联络相关人士协助调查。关于当局调查与公众游行及公众集会相关的罪行和提出起诉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2004至2012年及本年首两个月,警方以涉嫌触犯未经批准集结、非法集结、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及公众妨扰等罪行拘捕参与公众游行、示威及公众集会人士的数目为何(按表一列出);

    (表一)

    年份涉嫌触犯的罪行
    未经批准集结非法集结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公众妨扰罪其他相关罪行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截至2月)





    (二)第(一)项所述的人士当中,

    (i)被警方即场拘捕的人数为何(使用与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按年列出);

    (ii)就非即场拘捕的个案而言,被捕人士参与有关的游行、示威或集会的日期与拘捕日期相距的平均日数、中位日数及最长日数分别为何(使用与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按年列出);及

    (表二)

    年份:_________
    涉嫌触犯的罪行平均日数中位日数最长日数
    未经批准集结


    非法集结


    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


    公众妨扰罪


    其他相关罪行



    (iii)最终被律政司起诉的人数为何(使用与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按年列出);起诉日期与拘捕日期相距的平均日数、中位日数及最长日数分别为何(使用与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及

    (三)鉴于律政司刑事检控科的服务承诺中列明,在接获执法机关提供法律指引的要求,或关于检控决定的查询时,会于14个工作天內作覆,如问题较为复杂,亦会在这限期內给予初步回覆,律政司每年处理涉及第(一)项所述人士的个案中,达到该等服务承诺的百分比为何;如该比率并非百分之一百,原因为何;有否个案延误提出检控;若有,有否研究是否警方的责任?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9.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近日接获不少市民投诉,指有人经常在乡郊土地上非法焚烧废物,释出的大量浓烟对附近的居民造成极大滋扰,部分居民更忧虑该等浓烟会损害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当局每年接获关于有人在乡郊土地非法焚烧废物的投诉数目为何;

    (二)在第(一)项的个案中,涉案人士被检控及定罪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改善现时的政策及加强执法行动,以杜绝非法焚烧废物的行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20. 林大辉议员问: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虽然內地人士个人游计划(俗称"自由行计划")的实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本地的设施未能承受旅客人数急增所带来的压力,加上政府近日限制婴幼儿配方奶粉出口的措施("限制措施")被批评造成"中港矛盾",政府有必要全面检讨香港的旅游及民生等各方面的资源的承受能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考虑成立跨政府部门的专责委员会,统筹及处理自由行计划所引起的相关问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旅游业人士指出,自由行旅客"迫爆"香港,反映香港的旅游配套设施滞后和追不上需求,在自由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政府会否就香港的旅游和社区资源的整体承受能力,进行全面的检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评估,酒店房间的供应及住宿服务质素、旅游相关的服务、旅游巴司机及导游的数目,以至旅游景点的泊车位等等,是否足以应付未来的旅客增长;如评估结果为不足够,有何改善措施;

    (四)鉴于有市民指出,海洋公园和香港迪士尼乐园已成为內地游客的主要旅游目的地,本地居民进场的比例日渐减少,政府会否确保该两个主题公园增建旅游设施时,考虑本地居民的需要,例如增建符合港人喜好的休闲设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当局推出限制措施前,有否评估內地当局和民众的反应;如有,详请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当局在落实限制措施前,有否与內地海关研究该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双方对打击水货客是否有共识;如有共识,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七)当局有否制订指标,以评估限制措施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八)政府有否评估限制措施对婴儿奶粉的进口商、批发商及零售商的营业额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九)政府有否研究如何协助进口商、批发商及零售商增加奶粉供应;

    (十)现时本地婴儿奶粉的供应情况(包括供应商数目,以及各品牌的婴儿奶粉的入口数目及最近6个月的销量)为何;及

    (十一)鉴于政府决定在"五一黃金周"、"十一黃金周"及农历新年假期3个內地长假期实施预订贝澳营地的新安排,让香港居民预订营位,当局会否加强向內地民众宣传该新安排,以免两地居民因"爭营地"而发生磨擦?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2013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2013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教育局局长

IV. 议案



1.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I的议案。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3年3月25日
随立法会CB(3) 463/12-13号文件发出)

2.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II的议案。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3年3月25日
随立法会CB(3) 463/12-13号文件发出)

V. 议员议案



1.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3年3月27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13/12-13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6)《2013年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修订)规则》(2013年第13号法律公告)

(7)《〈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生效日期)公告》(2013年第14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项目编号(6))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项目编号(7))

2.促请政府杜绝'地沟油',并牵头支持生化柴油

谢伟俊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特区政府促使各耗用大量柴油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牵头使用经由本地回收食肆废食油提炼而成的生化柴油(B5),以有效杜绝'地沟油'原料,并藉此鼓励及以实际行动支持本地生化柴油环保工业。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之前加上"去年年底,香港发生怀疑'地沟油'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在"生化柴油(B5),"之后加上"并设立规管制度,监察本地废食油回收商的运作、收集及定期公布本地废食油回收的相关资料及数字,以便发生事故时可追溯源头及作出跟进,";及在"'地沟油'原料,"之后加上"保障食用油的安全,"。

就王国兴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易志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地沟油'事件,"之后加上"虽然经查证后只是虛惊一场,但已";及在"并设立"之后删除"规管制度,",并以"追踪机制,规管及"代替。

(ii)张宇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之前加上"鉴于废食油回收业务越趋普遍,";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另外,为防止废食油经不正当回收途径回到食物链,被翻用为食用油,危害公众健康,特区政府应尽快研究和设立追踪机制,确保食肆废食油经回收后最终用作提炼生化柴油"。

(iii)何俊贤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之前加上"废食油可循环再造为生化柴油;由于香港仍未有完善的废食油回收系统及健全的生化柴油销售渠道,以致生化柴油市场未能真正建立起来,令大量废食油被不恰当处理或运往其他地方;就此,";在"特区政府"之后加上"协助有关的循环再造业建立完善的回收系统,确保本地产生的废食油尽量用于本地循环再造业上,并";及在"生化柴油(B5),"之后加上"以及鼓励建造及工商业采用生化柴油,"。

出席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

3.改善物业管理及业主立案法团运作

梁美芬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长久以来,不少住宅屋苑就物业管理问题出现连串纷爭,当中有些是因为小业主无法成立业主立案法团,有些则是由于业主立案法团运作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官司不断,甚至贪腐违法的情况丛生,本会促请当局检讨现行《建筑物管理条例》,务求令涉及物业管理的纷爭,可以更合理、更有效地解决。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长久以来",并以"私人多层大厦管理长久以来都是社区內其中一个最复杂的议题"代替;在"屋苑就"之后加上"因";在"有些是"之后删除"因为";在"甚至"之后加上"有";在"情况"之后删除"丛生",并以"出现;就此"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具体措施应包括:(一) 加快发牌规管物业管理公司的立法进度,尽快将条例草案呈交立法会审议;(二) 于民政事务总署下就物业管理纠纷个案提供早期及专门的大厦管理调解服务,以及早解决纠纷,同时研究建议成立专责处理所有涉及建筑物管理诉讼的审裁处;(三) 检视新批住宅用地的卖地条款标准或准则,限制发展商在计算屋苑的商场、停车场等设施及私家道路后的总业权不可超过50%,从而令小业主可成立业主立案法团,减少发展商在物业管理上的独裁或控制;(四) 尽快就《竞爭条例》落实工作,并加强业主立案法团对涉及物业管理的反竞爭行为的意识,如合谋定价或围标等,使《竞爭条例》正式生效时可杜绝相关行为;及(五) 大幅增加民政事务总署处理大厦管理的前线人手,而该等人手应与各区民政事务处所服务的多层私人楼宇数目相配合,包括增加各区大厦管理的联络主任数目及资源,从而为业主立案法团提供更深入和仔细的专业支援"。

(ii)毛孟靜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长久以来"之前删除"鉴于";在"因为"之后加上"大地产商以第一手业主身份,透过控制屋苑公共地方业权,欺压";在"小业主"之后加上",令其";及在"丛生,"之后加上"部分屋苑即使成立了业主立案法团,但由于大地产商以第一手业主身份,控制屋苑主要业权,令居民无法更換大地产商拥有的管理公司;就此,"。

(iii)锺树根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良好的大厦管理有赖政府的有效支援;";在"成立业主立案法团,"之后加上"有些是因为大厦公契的不合理安排,";在"缺乏有效"之后加上"支援及";在"导致"之后加上"爭拗或";在"丛生"之后加上";为加强保障小业主及租客权益、提高楼宇管理效率,以及解决'一厦多法团'及'多厦一法团'衍生的楼宇管理问题等";在"当局"之后加上"增拨资源,设立一站式平台,协助小业主及租客获得不同部门提供的支援;以及";及在"《建筑物管理条例》,"之后加上"以改善修订公契的机制,并"。

(iv)胡志伟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长久以来",并以"自《2005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生效以来"代替;在"问题"之后加上"仍";在"丛生,"之后加上"反映该条例无助解决业主与业主立案法团之间或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纷爭,同时民政事务总署亦未能提供所需的帮助;就此,";及在"当局"之后加上"采取以下措施:(一) 设立大厦管理审裁处,将现时土地审裁处处理与《建筑物管理条例》有关的案件转至大厦管理审裁处处理;(二) 检讨民政事务总署辖下地区大厦管理联络小组联络主任的角色、人手及工作量;(三) 确保民政事务总署妥善履行《建筑物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力;(四) 设立修改不合理公契条款的机制,以协助业主更有效管理楼宇;(五) 积极研究设立审批机制,让小业主在分公契的情况下有权处理涉及分公契的楼宇管理问题;及(六) 全面"。

出席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