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25

立法会

议程

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3年路线表(城巴有限公司)令》55/2013
2.《2013年路线表(城巴有限公司)(大屿山北部及赤𫚭角机场)令》56/2013
3.《2013年路线表(九龙巴士(1933)有限公司)令》57/2013
4.《2013年路线表(新大屿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令》58/2013
5.《2013年路线表(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令》59/2013
6.《2013年〈1993年空气污染管制(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60/2013
7.《〈2011年空运(航空服务牌照)(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61/2013

其他文件

1.第91号-离职公务员就业申请咨询委员会第24号工作报告书
(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由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提交)

2.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5/12-13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II.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1. 陈志全议员问:


有任教新高中学制下通识教育科("通识科")的教师指出,该科目自2009年推行以来,在课程內容、教学支援和公开考试的评核三方面均有待改进,而通识科教师在教授该科目时亦面对沉重的压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有批评指通识科的课程內容零碎及定位欠清晰,当局会否全面检讨该科目的课程设计(例如删减部分內容,或重新分配核心单元的比例,并参考伦理及宗教科的课程,加入与批判思考相关的理论知识);如会,检讨的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当局在2010-2011学年向每间受政府资助的中学提供的一笔过为数32万元的通识教育科课程支援津贴("通识津贴")的年期将于本年8月31日结束,当局会否重新考虑提供经常性通识津贴,以协助学校调配更多人手和资源在教授通识科时实行分组小班教学,从而促进通识科的健康发展,同时减轻任教教师的工作量和压力;及

    (三)既然2012年首届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通识科的合格率高达90.8%,为何香港考试及评核局仍以让学生有更充裕的时间作答及更易掌握问题为理由,删减2013年文凭试通识科其中一份试卷的试题数目和所占的分数;当局会否分析,通识科考试在去年有高合格率,是否反映公开考试的评核过于宽松,以致未能准确评核学生的学习成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2. 王国兴议员问:


自2011年4月1日起,香港居民在內地的合资格"超龄子女"(即在其亲生父或母于2001年11月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內地居民)可分阶段向內地当局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来港与亲生父母团聚。第一至第三阶段分别受理父或母在1980、1981及1982年之前取得香港身份证的超龄子女所提出的申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截至目前为止,內地当局于第一和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展开至今,分别接获多少宗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的申请;当中获初步审核、完成审核并获批准及被拒绝的申请分别有多少,以及各占申请总数的百分比为何;部分申请人未获发或不获发单程证的原因是甚么;

    (二)2011年4月1日至今,本港当局有否接获有关超龄子女申请来港定居的求助、投诉及举报个案;若有,详情为何;

    (三)是否知悉,內地当局需再展开多少个审批阶段,才能受理所有合资格的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的申请;及

    (四)有否统计,成功申请并已持单程证入境的超龄子女,平均每年逗留在港的时间为多久,以及当中有多少人以本港为通常居住地;当局有否就超龄子女在港的生活、求职及就业等情况进行调查,以探讨他们需要甚么协助及其对本港劳工市场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考虑尽快进行有关调查?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3. 谭耀宗议员问:


近日,有一些专线小巴的经营者向我反映,在最低工资的涟漪效应的影响下,他们难以聘请到司机,导致不少专线小巴路线脫班甚至被迫暂停服务。他们因此促请当局研究放宽申领有关的驾驶执照的资格,让更多人可以成为专线小巴司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全港的专线小巴司机短缺情况为何,以及有多少条专线小巴路线因司机不足而脫班或被迫暂停服务;当局有否研究采取措施,以增加专线小巴司机的数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当局会否研究在不影响道路安全的大前提下,放宽申领私家/公共小型巴士驾驶执照的投考资格(例如,将现时要求申请人在投考有关的驾驶考试前须持有私家车或轻型货车驾驶执照的年期,由"3年或以上"降低为"1年或以上");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4. 谢伟铨议员问:


为推动本港空间数据的发展和应用,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总监办公室")于2007年完成了一项有关建立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需要及可行性的研究。其后,总监办公室与地政总署合作,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设立一个地理空间信息枢纽,为大众提供地理空间资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上述的研究报告所提的建议当中,已经推行和将会推行的项目,以及各个项目的详情、开支、推行时间表和进度分别为何;

    (二)按负责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划分,已建立及将会建立的空间数据基础设施,以及该等设施的內容、每年的开支和推行时间表分别为何;当局会否整合由不同决策局和政府部门各自建立的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运作及管理;若会,详情和实施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可供市民免费使用及需收费的空间数据分别为何;当局会否考虑将所有空间数据数码化及免费供市民使用;若会,详情和实施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有否制订建立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具体政策;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总监办公室有否为政府部门提供发展和应用空间数据的指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5. 梁耀忠议员问:


有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于卫生署的健康监察助理向本人表示,他们负责在出入境管制站("管制站")进行旅客健康监察工作,但各管制站沒有制服消毒设施供他们使用。他们担心,一旦爆发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或其他疫症,他们会首当其冲受到感染,而阻止疫症传入香港的工作亦会因而受到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卫生署有否考虑在管制站为健康监察助理等前线防疫人员提供沐浴及制服消毒设施,以免他们感染细菌后将其散播,以及保障他们的健康;如否,原因为何;及

    (二)鉴于健康监察助理在管制站为旅客检查体溫,是按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而采取的措施,因此该项工作并不符合"有时限、属季节性或受市场波动"的条件(政府部门拟聘请非公务员合约雇员须符合的条件之一),政府有否考虑把健康监察助理的岗位转为公务员职位,以便推行稳定而有效的防疫工作;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6. 梁国雄议员问:


有不少市民及劳工处展翅青见计划("青见计划")的学员向本人反映,劳工处对承办青见计划培训课程("培训课程")的机构("培训机构")的监管不足,令公帑未能用得其所。然而,当培训课程出现问题时,担任个案经理的前线社工往往成为代罪羔羊,而学员则成为牺牲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2009年至今,获政府委聘的培训机构,以及按下表列出每间机构提供的课程的详情和所获拨款金额;

    培训机构 培训课程
    名称 日期 计划的
    总时数
    实际
    总时数
    计划的
    总节数
    实际
    总节数
    计划
    合作的
    学校
    名称
    (如有)
    计划
    包含的
    督导
    社工或
    主管
    人数
    计划
    包含的
    前线
    社工
    人数
    拨款金额
               
               
               
               

    (二)政府在委聘培训机构时,有否严格规定:(i)培训课程须包含的督导社工或主管("督导人员")人数;若有,详情为何;及(ii)督导人员须定期视察培训课程;若有,规定视察课程的频密程度和每次视察的时数为何,以及督导人员须否就每次视察以日志方式作记录,以便政府作出审查;若沒有定期视察的规定,督导人员是否只依靠在办公室阅读前线社工提交的报告以监督课程;

    (三)政府在委聘培训机构后,有否派员定期视察每个培训课程;若有,视察课程的频密程度和每次视察的时数为何;若否,政府是否只依靠在办公室阅读培训机构提交的报告,以监管课程的实际情况及成果;

    (四)2009年至今,政府有否发现培训课程出现问题(例如未能按照计划完成)的个案;若有,涉及的课程数目及培训机构的名称为何,政府有否调查每宗个案出现问题的原因,有否要求有关的培训机构或督导人员负上监管失当的责任,以及作出惩处,还是只要求或任由该等机构交出一个前线社工作为代罪羔羊,而未有追究相关机构或督导人员监管失当的责任;

    (五)根据政府委聘培训机构的合约规定,培训机构须于何时向政府呈交培训课程的报告;及

    (六)在2013-2014年度,政府将会委聘多少个培训机构开办培训课程,并按下表列出有关课程的详情?

    培训机构
    (若已委聘)
    培训课程
    名称 日期 计划
    总时数
    计划
    总节数
    计划內
    合作的
    学校
    名称
    (如有)
    计划
    包含的
    督导
    社工或
    主管
    人数
    计划
    包含的
    前线
    社工
    人数
    拨款金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7. 麦美娟议员问:


现正领取或曾经领取普通高龄津贴的长者均合资格领取本月起增设的长者生活津贴("长津")。社会福利署("社署")在2月底向他们寄出绿色通知书,安排他们在第一阶段下"自动转換"领取长津。本人近日接获不少该等长者的投诉,指等候多时仍未收到绿色通知书。社署解释,这情况是由于一些旧数据未有输入现时的电脑系统內。此外,有长者表示,他们致电长津热线或向社署前线员工查询时遇到困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正领取高龄津贴的长者之中,未能透过"自动转換"程序领取长津的人数为何;当中(i)现正领取普通高龄津贴(供65至69岁长者申领)、(ii)从未领取普通高龄津贴但现正领取高额高龄津贴(供年满70岁长者申领)、以及(iii)现正领取高额高龄津贴并曾领取普通高龄津贴的长者人数分别为何;

    (二)社署预计透过第二阶段"邮递提交申请"程序申领长津的长者,会较第一阶段的长者迟多久才获发津贴;

    (三)自长津热线于去年10月开始运作至今,当局共收到多少宗查询及求助的个案;平均每日收到多少个查询电话;当中涉及未收到绿色通知书的求助个案共有多少,以及社署如何跟进该等个案;

    (四)自去年7月宣布设立长津至今,社署就长津计划为前线员工进行培训或讲解的次数和时数,以及参与的员工数目分别为何;社署是否已完成招聘为推行长津计划而需增加的人手;该等员工是否已投入工作;

    (五)社署如何处理长者因该署引致的各种延误而未获发放长津,并在等候期间去世的个案;及

    (六)社署会否尽快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例如检讨电脑系统的资料管理,增加前线员工的人手、加强培训,以及增加对长者的宣传等),以减低发放长津时出错的机会;如会,措施的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8. 郭伟强议员问:


近年公共租住屋村("公共屋村")屡次发生高空掷物/堕物事件,故此房屋署("房署")于多个屋村的高空掷物黑点装设闭路电视监察系统("监察系统"),以阻吓高空掷物行为,以及搜集证据供房署对掷物者执行屋村管理扣分制("扣分制")或供警方提出检控之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按区议会分区分别列出现时已安装监察系统的公共屋村、监察系统的数目,以及各监察系统的型号、性能和成本为何;

    (二)2009年至今年3月底,在公共屋村发生的高空掷物事件的有关资料(按下表列出):

    年份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截至
    3月底)
    总数
    高空掷物
    报告数目
          
    公共屋村住戶
    ("公屋住戶")
    被扣分的
    个案数目
          
    公屋住戶
    被定罪的
    个案数目
          

    (三)过去3年,就公屋住戶高空掷物提出的刑事检控数字为何;在该等个案当中,有多少宗曾使用监察系统所收录的资料作为证据;有否个案因监察系统有"盲点"而未能拍摄到有关的掷物情况,以致最终未能提出检控;若有,个案的数字及详情为何;

    (四)过去3年,因被裁定高空掷物而被扣分的公屋住戶向房署提出上诉及上诉得直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现行上诉机制的详情为何;有否定期检讨上诉机制对上诉人是否公平;若否,原因为何;

    (五)扣分制自2003年实施至今,公屋住戶因高空掷物被扣满16分而被终止租约的数目为何;及

    (六)现时房署的侦查屋村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的编制为何;过去3年,该等队伍进行监察及提出检控的次数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9. 葛珮帆议员问:


有政党进行的调查发现,近七成的受访妇女愿意出外工作以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但由于托儿服务不足,为免触犯独留儿童在家的法例,不少妇女被迫留在家中照顾12岁以下的幼童。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单亲母亲反映,原本希望透过自力更新计划从事兼职工作帮补家计,却碍于社区保姆的服务时间未能配合(大部分保姆每日下午6时下班),而服务又不可靠,以致她们经常要临时请假留在家中照顾小孩。此外,社会福利署在计算综援受助人可获发的援助金额时,会扣除部分的兼职收入,剩下的收入甚至不足以支付聘请社区保姆的费用,得不偿失,她们最终唯有放弃从事兼职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有家长表示,区內的独立幼儿中心、附设于幼稚园的幼儿中心、暂托幼儿服务及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照顾计划")的服务名额已满,而该等服务又不设轮候名单,他们因此未能登记轮候该等服务,当局会否统计现时有多少家庭因额满而未获得该等服务,以及会否增加服务名额和设立轮候名单以评估服务需求;

    (二)现时各照顾计划营办机构提供的托儿服务的详情,包括每个区议会分区("分区")分别有多少名社区保姆(i)在其家中提供托儿服务、(ii)前往委托者家中提供托儿服务,以及(iii)在营办机构內提供托儿服务;

    (三)现时各分区的社区保姆提供托儿服务的实际情况,包括(i)有否接受职前培训、(ii)最高及最低的服务收费,以及(iii)在早上8时至晚上6时以外时间提供服务的人数的百分比;

    (四)现时自力更新计划的推行详情为何,并举例说明综援计划的豁免计算入息安排和计算方法;

    (五)鉴于有兼职工作的综援受助人未必获得豁免支付社区保姆或托管费用,他们同时又因其兼职收入而遭扣减综援金,七除八扣后的兼职收入甚至不足以支付托儿费用,当局有否评估自力更新计划在这情况下能否达到其目标;

    (六)鉴于有意见指出,由于(i)社区保姆领取的是津贴而非工资,因此不受最低工资法例保障,而且(ii)市场上又有不少待遇较佳的职位,所以社区保姆流失率偏高,当局有否统计社区保姆在法定最低工资实施前后的流失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为何沒有研究最低工资对社区保姆人手供应稳定性的影响;

    (七)鉴于警方在2012年接获61宗独留儿童在家的举报个案,按年上升逾四成,当局会否检讨现行的社区保姆托儿服务,并重新考虑要求服务营办者增加社区保姆的津贴至合理水平,以吸引更多有经验的妇女担任社区保姆,让在职母亲安心工作,从而释放更多妇女的劳动力;及

    (八)针对目前社区保姆的服务未能满足实际需求,特别是6至12岁的幼童托管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当局有否评估6至12岁的托管服务需求,并研究及考虑任何政策及措施协助有需要的家庭解决困难;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0. 梁继昌议员问: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委员会")上月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透过中央人民政府向其提交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三次报告后,作出审议结论。委员会对于有报道指警方处理示威时过量使用武力,特别是不恰当地使用胡椒喷雾的做法表示关注。此外,委员会亦认为特区政府应就警方在示威中进行摄录及就进行摄录的纪录制订清晰的指引并使公众可取览该等指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警方对委员会的审议结论有何回应,包括会否按委员会的建议制订及公开使用摄录器材的指引及进行摄录的纪录;如否,原因为何;

    (二)警方何时引入大支装胡椒喷雾;警方在已配备小支装胡椒喷雾的情况下引入大支装胡椒喷雾的理据为何;大小支装胡椒喷雾的用途有何不同,以及大支装胡椒喷雾的用途是否包括驱散人群或控制示威活动的范围;

    (三)大支装胡椒喷雾是否前线警员的常规装备之一;如是,警方何时及因何作此安排;如否,哪些职级及部队的警员获配备大支装胡椒喷雾,以及警员在获得哪个职级的警务人员批准及在何种情况下,可获准配备及使用大支装的胡椒喷雾;

    (四)警员是否必须曾接受额外及专门的训练,才可施放大支装胡椒喷雾;如是,现时有多少名警员曾接受该项训练,以及该项训练是否包括掌握施放胡椒喷雾时不会对目标人士造成伤害的最短安全距离;胡椒喷雾的供应商有否说明大小支装胡椒喷雾的建议最短安全施放距离,以及不遵从建议可能会对目标人士造成的伤害;如供应商有说明,详情为何;如否,警方有否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制订胡椒喷雾最短安全施放距离;如沒有咨询,原因为何及会否尽快进行咨询;

    (五)胡椒喷雾是否被界定为有关法例下的"火器";现时警员在施放胡椒喷雾后,须否记录在记事簿上,以及须否向上司汇报;如须记录,须记录的详情是否包括施放胡椒喷雾的情况、原因及次数;如无须记录,原因为何,以及日后会否作出规定;及

    (六)过去1年,警方有否检讨现时的胡椒喷雾使用指引;如有,检讨的结论,包括有何建议及其落实情况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1. 冯检基议员问:


现时,广华医院、伊利沙伯医院、玛嘉烈医院及明爱医院为九龙西居民提供全日急症服务。广华医院重建工程("重建工程")的筹备工作已于本年3月展开。有居民关注该项工程可能会严重影响该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令各种服务的轮候时间增加,病人因而延误接受治疗,亦会为九龙西联网的其他医院及附近的伊利沙伯医院的急症服务带来明显的压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重建工程的筹备工作现时的进度及施工时间表为何;

    (二)根据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最新评估,广华医院在重建期间的急症、手术及身体检查等医疗服务会否受到影响;若评估的结果为会,应对的措施和计划的详情为何;医管局有否计划在不影响轮候时间及医疗质素的原则下,安排市民到邻近的医院接受已编排的手术、身体检查及其他医疗服务;若有计划,详情为何;

    (三)广华医院有否与其他医院(特别是九龙西及九龙中联网的医院)就以下事宜进行协调,避免居民过分集中使用某一间医院的急症服务:评估该等医院在重建工程施工期间面对的医疗压力、订立应对措施、设立各医院的急症服务定时沟通及向公众提供相关的资讯的机制,以及调节求诊人数和流量;及

    (四)医管局会否定期公布重建工程的施工进度,以增加透明度;若会;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2. 张国柱议员问:


就长者的照顾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跟进安老事务委员会的长者住宿照顾服务顾问研究报告所提下述3项建议的工作进度为何:(i)为长期护理服务制订可行及可持续的融资模式、(ii)重新考虑服务配对机制(包括对适合住宿或社区照顾服务的"双重选择"的长者的服务安排)及(iii)进一步发展社区照顾服务;

    (二)现时由参与"离院长者综合支援计划"的医院和非政府机构辖下"家居支援队伍"所提供的服务的详情为何(包括支援队伍的数目、受惠的长者和护老者的人数,以及该计划的平均轮候时间);当局有否为参与该计划的15间医院分别定下处理个案数目的指标;参加该计划的长者使用医院服务的频率与之前有何分别;参加该计划的护老者的压力水平与之前有何分别;当局采用甚么准则和方法,以评估该计划的成效;

    (三)鉴于为期5年的"长者家居环境改善计划"已于今年3月结束,过去5年,按社会福利署分区划分,每年申请和受惠于该计划的长者人数分别为何;当局会否重新推出该计划;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过去5年,政府每年为体弱长者提供到戶形式的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和综合家居照顾服务的资助名额分别为何(按服务类别列出分项数字);政府在未来5年会否增加该等服务的资助名额;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3. 锺树根议员问:


本人近日接获市民投诉,指卫生署辖下的控烟办公室("控烟办")执行控烟法例不力。就控烟法例的执行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每年对违例吸烟人士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传票的数字,并按执法部门在下表列出分项数字;

      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传票的数字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控烟办      
    香港警务处     
    食物环境卫生署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房屋署     
    总计:     

    (二)控烟办处理在办公时间和非办公时间內收到的违例吸烟投诉的程序有否分别;若有,详情为何;控烟办以何准则决定是否派员前赴投诉相关现场了解情况;

    (三)控烟办人员巡查违例吸烟黑点及其他的禁烟区的模式(突击或定期)及频率为何;

    (四)过去3年,当局接到多少宗市民的投诉,指控烟办执法不力,以及首5个最多人投诉执法不力的情况;有否评估控烟办执法的工作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进行该项评估;

    (五)控烟办如何跟进附有违例吸烟的证据(例如照片及时间和地点的资料)及投诉人联络方法的投诉;

    (六)对于场所管理人纵容他人在其场所內违例吸烟及不理会有关投诉的情况,当局有何对策;

    (七)现时控烟办的执法人员数目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评估是否足够;若评估为不足够,当局有否计划在短期內增加人手;及

    (八)在禁烟区內吸食电子烟是否违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4. 莫乃光议员问:


当局在1993年藉《1992年电脑罪行条例草案》修订《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以增补第161条,订明"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的罪行("第161条")。当时的保安司在该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时指出,"把怀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进入电脑的行为订为新罪项",旨在惩处"进入电脑以进行犯罪前准备工作,但又不足以构成诈骗罪的行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自第161条于1993年生效至今:
  • (一)每年根据第161条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以及当中该控罪列为交替控罪的个案数目);当中定罪及控罪不成立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在下表列出);

    年份 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
    (当中该控罪列为交替
    罪行的个案数目)
    定罪的
    个案数目
    控罪不成立的
    个案数目
    1993(         )  
        
        

    (二)每年根据第161条提出检控的个案中,有多少宗涉及"进入电脑以进行诈骗前的准备工作";当中定罪及控罪不成立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在下表列出);及

    年份 提出检控的
    个案数目
    定罪的
    个案数目
    控罪不成立的个案数目
        
        
        

    (三)每年根据第161条提出检控而不属第(二)项的个案的数目,以及当中定罪及控罪不成立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在下表及该等个案涉及的罪行类别分项列出)?

    年份 提出检控的
    个案数目
    按罪行类别划分的
    个案数目
    定罪的
    个案数目
    控罪
    不成立的
    个案数目
    罪行类别个案数目
    1993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5. 邓家彪议员问: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的规定,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的成员("成员")必须年届65岁才可提取其强积金戶口內的累算权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2001至2012年期间,每年年届65岁的成员的人数、该等成员的雇员供款总额、他们提取的累算权益总额,以及该等成员的戶口当中最高及最低的累算权益提取额分别为何(按表一列出);

    (表一)

    年份 年届65岁的
    成员人数
    雇员
    供款
    总额
    提取
    累算权益
    的总额
    最高的
    累算权益
    提取额
    最低的
    累算权益
    提取额
    2001     
    2002     
          
    总数     

    (二)就2001至2012年期间每年年届65岁并提取累算权益的成员分别而言,他们的强积金戶口过去平均每年的投资回报率的分布情况为何(按表二列出);

    (表二)

    年份 强积金戶口的投资回报率
    (四舍五入至最近的整数百分率)
    -10%
    以上
    -6%

    -10%
    -5% -1%

    -4%
      0   +1%

    +4%
    +5% +6%

    +10%
    +10%
    以上
    2001         
    2002         
              
              

    (三)现时55至65岁的成员的强积金戶口累算权益的最低、最高及平均金额,以及在该等成员当中,受雇超过5年的人数为何(按年龄分别在表三及表四列出);及

    (表三)

    戶口累算权益 以下年龄的成员的强积金戶口的累算权益金额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最低金额           
    最高金额           
    平均金额           

    (表四)

    以下年龄的成员受雇超过5年的人数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四)过去10年,已提取累算权益的戶口的投资回报率能否达到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曾假设的5%的回报率;当局有否检讨接近退休年龄的成员的强积金戶口的投资盈亏状况;如否,当局会否考虑定期进行该等检讨;如不考虑,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6. 李国麟议员问: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随著社会转变,市民对卫生署辖下诊所及健康中心("诊所及中心")提供的基层健康和医疗服务(尤其是母婴健康院及皮肤科专科门诊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而提供该等服务的护士人手需求亦不断上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各诊所及中心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在去年的服务人次、现时新症的平均轮候时间及护士的编制分别为何,并按诊所及中心列出分项数字;

    (二)当局决定开设诊所及中心时考虑的因素为何,以及有否评估护士人手是否足够;如有,有何准则计算所需的护士人手;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市民反映,他们对诊所及中心提供的服务需求殷切,但轮候时间甚长,当局有否定期评估诊所及中心的各项服务的护士人手是否足够;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人口结构改变(例如人口老化,以及配偶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孕妇在香港所生的子女来港居住),基层健康和医疗服务(包括卫生署提供的各项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当局有否全面的计划,增设诊所及中心以应付需求;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7. 何俊仁议员问:


立法会于2012年6月15日制定《调解条例》(第620章),而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调评会")在律政司的支持及推动下,于同年8月以非牟利担保有限公司的形式成立。调评会将会履行调解资格评审和纪律审裁的职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认可调解员及调解员课程导师的专业资历要求分别为何;

    (二)当局会否建议调评会直接提供调解员培训课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当局有何政策推动市民更多以调解方式解决纷爭;

    (四)鉴于调评会理事会的成员机构当中,有3个为法律专业团体,当局有否评估调解服务的专业发展会否被法律专业所主导;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当局如何确保调解员来自不同专业;及

    (五)鉴于现时有调解资格评审机构采用学员轮流扮演调解员及爭议各方的方式评审学员,以至学员的成绩可能受其他学员的表现所影响,当局是否知悉调评会将于何时设立一个统一的评审制度,以加强公众对调解服务的信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律政司司长

18. 陈克勤议员问:


政府的资料显示,香港每年产生超过7万公吨的废电器电子产品,而且数量正持续上升。据悉,流动电话、手提电脑及平板电脑的功能和款式日新月异令用家频频地更換新产品,是该等产品的废物不断增加的原因之一。关于政府部门采购及弃置该3种电子产品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每年各政府部门采购及弃置上述3种电子产品的总数分别为何、采购该等电子产品所涉及的开支,以及该等电子产品被弃置时的分别的平均已使用年期为何;

    (二)现时各政府部门是否采用相同的准则决定是否更換该等电子产品;若是,准则为何,以及有否定期检讨该等准则;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各部门所采用的准则分别为何;

    (三)各政府部门如何弃置该等电子产品(包括确保产品內储存的资料不会外泄的程序);及

    (四)当局有何具体措施,减少更換及增加回收再造该等电子产品?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19. 陈家洛议员问:


政府已同意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分阶段重建玛丽医院的计划,但医管局至今仍未公布具体的重建安排和重建后的服务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重建计划的最新进展;可否提供整个重建计划的详情和时间表;若否,原因是甚么;

    (二)是否知悉,玛丽医院重建后可提供的病床数目和新增服务,以及医护人手需求的详情;医管局有否采取具体的措施,确保重建计划完成后玛丽医院有足够的医护人员提供服务;若有,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三)重建计划的最新开支预算是多少;鉴于有玛丽医院的医护人员表示,较早前估计的70亿元未必足够,当局是否有空间增加有关预算;若有,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四)鉴于有病人指出,现时玛丽医院的专科门诊、使用先进医疗仪器进行的检查和手术的轮候时间很长,是否知悉在重建计划完成后,该等服务的轮候时间会否缩短;若会,按专科、检查项目和手术的类别列出分项预计数字;

    (五)是否知悉,重建工程进行期间,玛丽医院提供的服务会否缩减,而其他的公立医院会否分担部分的服务需求;若会,详情是甚么;政府和医管局将会采取甚么措施,减轻重建计划对该院病人以至港岛区居民的影响;

    (六)鉴于有关注妇女事务的团体一直希望当局设立一所一站式的性暴力受害人支援中心,当局会否考虑藉重建玛丽医院的机会,在该院设立该中心,以加强支援性暴力受害人;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及

    (七)是否知悉,医管局会否在规划重建计划和进行楼宇设计时,进行公众参与活动,收集病人、医护人员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见;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0. 蒋丽芸议员问:


现时,公立医院会以超声波检查及验血等方法,为所有接受产前检查的孕妇筛查胎儿是否有唐氏综合症,并会为有怀疑的个案的孕妇进一步进行羊膜穿剌测试("抽羊水")。由于抽羊水是入侵式的诊断测试,有0.5%至1%的流产机会率。另一方面,有本地大学成功研发了一项属无创产前诊断技术的T21测试,透过检验孕妇血浆內的21号染色体,可安全及准确地测试胎儿是否有唐氏综合症。据悉,T21测试已在全球多国使用,但在香港尚未普及,而测试费用亦较传统测试为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接受抽羊水及T21测试的孕妇的数目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当中有否抽羊水导致流产的个案;若有,个案的数目为何;过去3年,接受T21测试的孕妇的平均年龄及家庭入息为何,以及该项测试是否全属自费;

    (二)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用于抽羊水的总开支及接受该项检查的孕妇人数;有否由医管局支付T21测试的费用的个案;若有,原因为何;估计公立医院全数支付T21测试的费用每年需动用多少公帑,该金额与政府每年为唐氏综合症患者提供的直接及间接资助的公帑开支如何比较;

    (三)过去3年,每年有唐氏综合症的新生婴儿的数目,以及该数目占该年活产婴儿总数的百分比为何;目前全港有唐氏综合症的人士的总数为何;及

    (四)政府会否考虑在下个财政年度在公营医疗服务中全面引入T21测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1. 毛孟靜议员问:


有基层单亲妈妈指出,她们身兼家庭照顾者及经济支柱的双重角色,生活非常艰苦,而当中新来港定居的更因未在港住满7年而不得申请入住公共租住房屋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为了生活,大部分基层单亲妈妈从事待遇较低而工时甚长的低技术工作,因而无法享受正常的家庭生活和社交生活,以及缺乏发展潜能的机会。她们希望政府增加资助托儿服务,以及向她们提供托儿津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除了提供低技术工作的培训外,会否考虑资助基层单亲妈妈学习她们感兴趣而就业前景较佳的技能,以助她们脫贫;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考虑向基层单亲妈妈发放特别为她们而设的生活津贴及托儿津贴,让她们无需终日为口奔驰,以便可以享受较平衡的家庭和工作生活,以及获得发展潜能的机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何措施支援新来港定居的基层单亲妈妈;会否考虑为她们提供经济及社区等方面的支援,以满足她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协助她们融入香港及了解自身的权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不少新来港定居妇女因在內地取得的学历在港不获认可而只能从事低技术工作,政府会否考虑资助该等有较高学历的妇女进修,以考取由本地认可机构颁发的学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在2013-2014财政年度,政府在托儿服务方面的总预算开支及详细项目为何,以及估计新来港定居的妇女占受惠妇女的百分比为何;

    (六)在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照顾计划")下批核减免收费的入息审查制度的详情为何,以及照顾计划及课余托管服务("托管服务")自推出至今获费用减免的服务使用者人数和涉及的减免金额分别为何;

    (七)会否考虑放宽该两项托儿服务的入息审查规定,让更多清贫的单亲妈妈得以受惠;

    (八)会否考虑让单亲家庭优先享用该两项托儿服务及获优先考虑减免费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九)会否考虑调整该两项托儿服务的服务时间,以确保基层单亲妈妈在周末、学校假期及公众假期亦能得到服务;

    (十)会否考虑在计算综援受助人可获发的援助金额时,豁免计算任职照顾计划下的社区保姆所得的收入,以鼓励更多领取综援的妇女担任社区保姆,使更多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单亲家庭)可以得到托儿服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一)鉴于援助未有政府或其他慈善基金资助的清贫人士是关爱基金的运作原则之一,但由关爱基金推行的课余托管试验计划("试验计划")所津助的学生只限于来自领取综援的家庭或获学生资助计划全额资助("全津"),并就读公营学校及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的小一至中三的学生,而学校虽然可酌情豁免其他清贫学生的费用,但数目上限为参与学生总数的25%,政府会否建议关爱基金考虑将未合资格领取综援或获全津的学生纳入试验计划的受惠对象范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十二)试验计划推行至今的成效为何;按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划分的受惠学生人数、来自综援家庭的受惠学生人数、获全额及半额资助的学生人数,以及其他相关数字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2. 胡志伟议员问:


有关针对非法砍伐树木和弃置废物或占用政府土地,以及在政府及私人土地上进行违例发展的执法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个财政年度,每年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用于巡逻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以防止非法砍伐树木及非法弃置废物的人手,及巡逻的次数(按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3个财政年度,涉及在郊野公园范围內非法砍伐树木的19宗定罪个案中,每宗的罚款金额和涉及被砍伐的树木的数量为何,以及当局有沒有就其中定罪太轻的个案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及考虑提出上诉;如有,详情为何;

    (三)过去3个财政年度,每年涉及有人在非郊野公园范围內非法砍伐树木的投诉数目;有关的检控及定罪个案数目分别为何,以及每宗的详情(包括罚款额);

    (四)渔护署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內发现非法弃置废物时的执法程序为何;鉴于当局曾表示,过去两个财政年度,由于缺乏足够证据而未能完成任何检控个案,有关的详情为何;

    (五)就渔护署于过去两个财政年度转介予地政总署跟进、涉及非法占用郊野公园土地的17宗个案中,检控及定罪的个案数目及每宗个案的详情为何;

    (六)鉴于有报道指出,元朗山背村的一个鱼塘被非法填平后,地政总署批准在该处兴建两幢新界小型屋宇(俗称"丁屋"),但规划署却指出,在该处兴建丁屋属违例发展,并要求业主将该处恢复原状,为何规划署指明该处兴建丁屋属违例发展,但地政总署仍批准在该处兴建丁屋;当局有否评估此个案会否鼓励更多人进行非法土地发展;过去3个财政年度,每年当局接获多少类似的个案(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及

    (七)当局除了就修订《废物弃置条例》(第354章)第16A条展开立法工作以遏止非法弃置废物外,有沒有计划就遏止非法砍伐树木和非法土地发展,检讨及修订相关的法例,以加强对该等非法活动的阻吓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III. 法案



首读

1.《2013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

2.《2013年商船(海员)(修订)条例草案》

3.《2013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

4.《2013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2013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律政司司长

2.《2013年商船(海员)(修订)条例草案》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2013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民政事务局局长

4.《2013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3年拨款条例草案》 财政司司长

出席二读辩论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全体委员会处理
《2013年拨款条例草案》预算总目的修正案

梁国雄议员、陈伟业议员、范国威议员、黃毓民议员及陈志全议员动议载于附录I的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该等修正案并已于2013年4月22日随立法会CB(3) 502/12-13号文件发出)

出席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
其他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律政司司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环境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教育局副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


IV. 议案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13年3月28日订立的 -

(a)《2013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2号)规例》;及

(b)《2013年毒药表(修订)(第2号)规例》。

(该两项规例载于附录IIIII,并已于2013年4月11日
随立法会CB(3) 478/12-13号文件发出)

V. 议员议案



(原订于上次会议处理)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黃定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3年3月27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a)《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及报告)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3年第34号法律公告);及

(b)《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3年第35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3年5月15日的会议。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