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30

立法会

议程

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商品说明(通讯事务管理局不可行使的权力)公告》71/2013
2.《〈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72/2013
3.《2013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73/2013
4.《〈2012年建筑物法例(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74/2013
5.《2013年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及报告)(修订)规例》75/2013
6.《2013年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修订)规例》76/2013
7.《公司(章程细则范本)公告》77/2013
8.《公司纪录(查阅及提供文本)规例》78/2013
9.《公司(非香港公司)规例》79/2013
10.《公司(费用)规例》80/2013
11.《2013年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康乐设施) (修订)规例》81/2013
12.《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游乐场所牌照)规例》82/2013
13.《公众娛乐场所(牌照)(费用)规例》83/2013
14.《2013年公众卫生及市政(费用)(修订)规例》84/2013
15.《2013年食物业(修订)规例》85/2013
16.《2013年冰冻甜点(修订)规例》86/2013
17.《2013年奶业(修订)规例》87/2013
18.《应课稅品(酒牌)(费用)规例》88/2013
19.《2013年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修订附表1)令》89/2013
20.《2013年进出口(一般)规例(修订附表7)公告》90/2013
21.《2013年商业登记条例(修订附表2)令》91/2013
22.《2013年道路交通(呼气分析仪器、检查设备及预检设备)(修订)公告》92/2013

其他文件

第96号-雇员再培训局
2011-12年度年报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II. 质询



1. 范国威议员问:


在2013-2014学年,北区小一学位将会短缺约1 400个,而该学年的小一统一派位结果将于本年6月1日公布。教育局局长曾在本年初表示,届时获派大埔区小一学位的北区学童,可申请重新派往北区的学校就读(下称"返回机制")。当局会透过增加北区学位,以照顾他们原区就读的意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所有在小一统一派位时被派到区外学校的北区学童,均可循上述的返回机制获安排北区的小一学位;若否,教育局有否其他措施协助该等学童入读北区的学校;教育局有甚么措施,确保该等学童在返回机制下获安排入读其心仪的学校;

    (二)在本学年的统一派位阶段,跨境学童申请北区、大埔、沙田、元朗及屯门的小一学位的人数分别为何,并列出每区有多少名该等学童因学额不足而被派到其他地区的学校;及

    (三)过去3个学年及本学年,大埔及沙田区学校借调学位以供其他地区的学童入读的数字分别为何;有关的学校原本有否剩余的学位;借调学位的措施会否影响该两区的学童获派其心仪的区內学位的机会;教育局将如何协助该两区的学童入读其心仪的区內学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2. 何俊仁议员问: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自去年6月即将就任的行政长官位于贝璐道的大宅(下称"贝璐道大宅")被揭发有僭建物后,行政长官一直沒有正面交代事件始末;而屋宇署处理这个案的手法,亦与其处理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的另一位候选人位于约道的大宅(下称"约道大宅")的僭建物的手法不同,令市民质疑当局选择性执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有报道指出,屋宇署署长于本年5月7日表示,贝璐道大宅的僭建物已经清拆、地下的空间亦已经处理,停车位之下的空间也回填了,但行政长官办公室翌日回应报章查询时表示,行政长官仍就贝璐道大宅地下低层约二百呎的僭建密室,跟屋宇署商讨补救方案,署长的说法是否现时的实况;现时贝璐道大宅內有哪些僭建物仍未拆卸还原;

    (二)鉴于行政长官于去年11月底已表示,会就第(一)项所述的贝璐道大宅的僭建密室的处理方法,与屋宇署商讨,至今屋宇署与行政长官是否已就该僭建物的补救方案达成共识;若否,有否评估出现该情况的原因为何,是否因为屋宇署人员失职还是业主在事件中不合作;屋宇署过去曾有多少次就该僭建物联络业主,讨论补救方案;以及业主的答覆为何;及

    (三)鉴于屋宇署于本年2月发出传票,就进行僭建工程检控约道大宅的业主代理人及其委任的认可人士,以及检控该等认可人士作出失实陈述,当局是否采用同一标准处理涉及贝璐道大宅的僭建物的个案;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3. 梁家杰议员问:


《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订明,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而第六十八条则订明,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就担任行政长官的条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于本年3月24日会见部分立法会议员时,提出不能允许与中央对抗的人担任行政长官,以及行政长官须"爱国爱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官员及多名建制派人士多番引述该主任委员的言论,并指不符上述条件的,都不能成为行政长官。另一方面,有市民要求2017年由全港选民一人一票选出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于2016年的立法会选举,取消分组点票的表决方式及减少功能组别议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政府有否研究上述担任行政长官的条件是否载于《基本法》,或凌驾于《基本法》之上;如研究结果为是,法律理据为何;如研究结果为否,政府如何确保关于上述条件的言论,不会影响政府依据《基本法》的规定提出关于普选行政长官的政改方案;

    (二)上述有关担任行政长官的条件,是否代表政府的立场;若是,法律理据为何;若否,政府会否按《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所订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在启动有关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的政改方案的咨询时,提出一人一票选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方案;及

    (三)以取消分组点票的表决方式及减少功能组别议席作为目标来制定2016年立法会的选举方法,是否代表政府的立场;如是,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4. 田北辰议员问:


冰鲜禽畜业在香港经营已有十多年,而冰鲜禽畜的需求近年持续上升。例如,冰鲜鸡的每天进口量由2008年的80公吨,上升至2012年的104公吨,去年的数量占鸡只进口量的四成;而冰鲜鸭及鹅更分别占同类家禽进口量的九成及九成九。另一方面,按照《食物卫生守则》,冰鲜食品必须保持于摄氏4度或以下冷藏,而经营食品冷藏业务则须按法例申领牌照。由于本港现时沒有为冰鲜禽畜批发业务而设的配套设施,批发商只能把冰鲜禽畜暂时贮存在冷藏货车和冰柜,以便进行分拆和分发冰鲜禽畜的工作。据报,食物环境卫生署针对这种"先贮存后分发"的经营模式,以经营无牌冻房罪行检控批发商。冰鲜禽畜业人士曾多次去信食物及卫生局,要求政府设立一个认可的冰鲜禽畜分发和贮存中心,以统一管理有关业务,从而减低食品风险,但未获回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会否考虑制定及更新有关的法例及规则,以确保冰鲜禽畜的进口及批发的整个过程符合卫生标准,以提高食品安全,并让业界有例可循,免遭检控;及

    (二)当局会否考虑冰鲜禽畜业提出设立一个认可的分发和贮存中心的要求,并就选址进行研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张华峰议员问: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于本年5月18日公布,接获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商交所")的通知,表示鉴于其交易所带来的收入不足以应付营运开支,决定交回它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的认可(下称"认可")。鉴于认可自动化交易服务提供者必须具备充足财政资源,证监会因此按规定撤回商交所的认可,并即时生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证监会于何时获悉商交所并未具备充足财政资源;及

    (二)过往有否其他的金融机构,因未符合有关的要求而自行放弃从事证券或期货业务的认可或牌照;如有,详情为何;鉴于据报商交所主席曾表示,商交所会于6月底前完成配股集资1亿美元以继续经营,已被证监会撤回认可的金融机构是否可以自动复牌而无须重新申请牌照;如可,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6. 郭伟强议员问:


由2013年5月1日起,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每小时28元调高至30元。以每名家庭成员每天工作9小时和每月工作26天计算,一个赚取最低工资的双职二人家庭的每月入息为14,040元,已超过2013-2014年度公屋轮候册(下称"轮候册")就二人家庭所定的入息限额(即13,75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个家庭,由于所有家庭成员均赚取最低工资以致家庭入息超出轮候册所定入息限额,因而其编配公屋申请被拒绝;

    (二)香港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有沒有收集以下资料:现时轮候册上的家庭当中,有多少个家庭的全部成员均赚取最低工资,以及该等成员的人均每月入息为何;如果有,详情为何;如果沒有,政府会否建议房委会收集该等资料;及

    (三)鉴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下称"积金局"),已因应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调整,建议将强制性公积金供款的最低有关入息水平,提升至7,100元,当局会不会建议房委会参考积金局的做法,把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列为订定轮候册入息限额的准则之一;如果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7. 陈婉娴议员问:


据报,当局曾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要求市民将其停泊在供公众使用的指定单车泊车位("单车泊位")(该处竖有"P"字及单车图形的交通标志牌)的单车于限期前移走,否则予以沒收。有市民指出,当局沒有就单车泊位的使用规定提供明确指引,令人无所适从;他们亦认为现时各区的单车泊位数目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当局沒收了多少部非法停泊的单车,以及其中有多少部停泊在单车泊位內;

    (二)按照现行法例,合法停泊单车所须符合的规定为何,以及当局为何沒收停泊在单车泊位內的单车;

    (三)政府现时有否向公众宣传合法停泊单车所须符合的规定;如否,原因为何;如有,详情及每年的有关支出为何,以及会否加大进行公众教育的力度;

    (四)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现时全港有多少个单车泊位;过去3年,每个区议会要求当局增加多少个单车泊位,以及当局在每个区议会分区增设单车泊位的数目为何;

    (五)有否计划在短期內与18个区议会合作,就单车泊位不足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咨询及检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运输署于粉岭及大埔试行新的"双层单车泊架"系统的进展为何;会否在全港安装该等系统,以增加单车泊位的数目;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张国柱议员问:


当局在回覆本会议员就2013-2014年度开支预算提出的问题时表示,经检讨在西九龙推行的边缘社群支援计划("支援计划")后认为,支援计划的服务表现令人满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上述的检讨所包含的项目及采用的准则分别为何;

    (二)按第(一)项所述的准则划分,支援计划在上述检讨的实际表现及有关的数字分别为何;

    (三)鉴于支援计划的服务合约已由2012年7月1日起延长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每年的拨款及人手编制分别为何;及

    (四)当局有否计划在其他地区推行支援计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9. 林健锋议员问:


运输及房屋局早前表示,政府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保持紧密联系,一直以来以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高铁")工程项目能够如期建成及建造成本不超出预算,作为他们很重要的目标。截至目前为止,按照港铁公司的评估,这些目标是可以达到的。然而,最近有报道指出,高铁工程项目承建商的內部文件显示,由于成本上升及更改设计等原因,部分工程未能按照原定计划于2015年完成,预计西九龙总站的竣工日期要押后562日,有关承建商已向港铁公司索偿15.5亿元,以补偿工程延误引致的开支。关于高铁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展及有关的出入境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港铁公司每隔半年向政府提交高铁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及财务状况报告,港铁公司最近一次提交报告的日期及报告的內容为何;

    (二)根据港铁公司向政府提交的最新资料,高铁工程项目的造价及完工日期与原定计划如何比较;及

    (三)鉴于当局曾表示,已成立一个跨界别的专责小组,深入研究在西九龙总站设立"一地两检"口岸的有关安排,现时研究的进度及结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0. 梁家骝议员问:


就2012-2013年度(若未有2012-2013年度数字,请提供2012年1至12月的数字)公立医院急症室服务的统计数字,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按医院、急症分流类别及下列6个时段(每个时段使用与表1相同格式的单一表格),列出病人平均轮候时间的分项数字:

    (i)平日午夜12时至上午8时、

    (ii)平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

    (iii)平日下午4时至午夜12时、

    (iv)公众假期午夜12时至上午8时、

    (v)公众假期上午8时至下午4时,及

    (vi)公众假期下午4时至午夜12时;

    表1

    联网 公立医院 第I类
    (危殆)
    第II类
    (危急)
    第III类
    (紧急)
    第IV类
    (次紧急)
    第V类
    (非紧急)
    港岛东 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         
    律敦治医院         
    长洲医院         
    港岛西 玛丽医院          
    九龙中 伊利沙伯医院         
    九龙东 将军澳医院         
    基督教联合医院         
    九龙西 明爱医院          
    广华医院          
    玛嘉烈医院         
    仁济医院         
    新界东 雅丽氏何妙龄那打素医院         
    北区医院         
    威尔斯亲王医院         
    新界西 博爱医院          


    (二)按医院、急症分流类别及第(一)项所述时段(每个时段使用与表1相同格式的单一表格),列出求诊人次的分项数字;

    (三)按医院及第(一)项所述时段(每个时段使用与表2相同格式的单一表格),列出在急症室工作的医生(按表2所列医生类别细分)及护士的平均人数的分项数字;

    表2

    时段: _______ 医生的平均人数 护士的平均人数
    联网 公立医院 急症专科医生 正在接受急症专科训练的驻院医生 其他部门的医生
    港岛东 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        
    律敦治医院        
    长洲医院        
    ...... ......        


    (四)按医院在表3列出在急症室工作的兼职医生及兼职护士的人数、总工作时数及薪酬总额的分项数字;及

    表3

    联网 公立医院 医生 护士
    人数 总工作时数 薪酬总额 人数 总工作时数 薪酬总额
    港岛东 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            
    律敦治医院            
    长洲医院            
    ...... ......            


    (五)按医院列出在急症室工作的医生及护士当中,曾超时工作的人数、超时工作总时数及超时薪酬总额的分项数字(使用与表3相同格式的表格)?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1. 陈健波议员问:


在现行的新退休金计划或公务员公积金计划("公积金计划")下,纪律部队职系公务员("纪律部队人员")的订明退休年龄为55或57岁(视乎职级而定),较文职职系公务员的正常退休年龄60岁为低。据悉,除特别情况外,政府一般不会考虑继续聘用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而不少纪律部队人员退休后会在私营机构继续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每年退休的纪律部队人员数目为何,并按他们退休时的职级和年龄,以及属新退休金计划抑或是公积金计划列出分项数字;预计未来5年內退休的纪律部队人员数目为何;

    (二)鉴于公务员在放取离职前休假期间,或退休公务员在退休后的管制期內从事外间工作,须事先申请并获得批准,过去5年,当局接获退休纪律部队人员提出该等申请的数目,以及该等申请一般涉及的外间工作职位为何;

    (三)鉴于有部分纪律部队人员在退休后获所属的纪律部队以合约形式重新雇用,现时该等合约雇员的人数;有关的政策详情为何,包括当局决定重新雇用该等人员的准则;及

    (四)有否评估纪律部队人员退休年龄的规定,有否导致纪律部队出现青黃不接或经验丰富的人员流失的情况;当局有否考虑设立机制,准许符合要求的纪律部队人员申请把退休年龄延至60岁;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2. 谭耀宗议员问:


本年1月,灭火轮于接获屯门三圣村对开避风塘发生渔船连环火警的报告40分钟后才到达现场。本年5月2日,大屿山大澳的棚屋发生三级火警,多间棚屋被焚毀,而有居民质疑该处消防设施不足以致灭火工作受阻。另外,驻守中区的灭火轮"精英号"于较早前在执勤期间发生机件故障。鉴于上述事件,有不少地区人士向本人表示,现时新界西的离岛、偏远地区及避风塘的消防设施不足、路边消防栓老化、灭火轮数目不足等。他们忧虑该等地区发生火警时难以迅速扑灭,因此希望当局改善该等地区的消防设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有否定期(i)检讨大澳、塘福、坪洲等离岛和偏远地区的消防设施是否足够,以及(ii)检查该等设施有否出现老化的问题;若有检讨及检查,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现时的七号灭火轮会于2014年底由一艘新的灭火轮取代,而其驻守地点会由香港国际机场改为屯门,当局会否考虑增设一艘灭火轮并派驻机场,服务机场及北大屿山一带水域;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全面检讨现时本港的海上消防设施是否足够,并增拨资源添置消防设施(例如灭火轮),以确保有充足的消防设施应付岸边或海上的火警;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3. 单仲偕议员问:


现时70个立法会议席中,有一半属功能界别议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由2008至2012年的每年:
  • (一)各功能界别的相关行业的增加价值占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比(按表1列出);

    (二)各功能界别的相关行业的从业员人数占劳动人口的百分比(按表2列出);及

    (三)在《正式选民登记册》发表时,各功能界别的(i)合资格选民数目及(ii)已登记选民数目(按表3列出)?

    表1

    功能界别
    (不包括劳工界、区议会及乡议局)
    相关行业的增加价值
    占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会计界          
    渔农界          
    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          
    饮食界          
    商界(第一)
    商界(第二)
             
    教育界          
    工程界          
    金融界          
    金融服务界          
    卫生服务界          
    进出口界          
    工业界(第一)
    工业界(第二)
             
    资讯科技界          
    保险界          
    法律界          
    医学界          
    地产及建造界          
    社会福利界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          
    纺织及制衣界          
    旅游界          
    航运交通界          
    批发及零售界          


    表2

    功能界别
    (不包括劳工界、区议会及乡议局)
    相关行业的从业员人数
    占劳动人口的百分比
    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会计界          
    渔农界          
    ...          


    表3

    功能界别
    (不包括区议会(第二))
    (i)合资格选民数目
    (ii)已登记选民数目
    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会计界(i)
    (ii)
    (i)
    (ii)
    (i)
    (ii)
    (i)
    (ii)
    (i)
    (ii)
    渔农界(i)
    (ii)
    (i)
    (ii)
    (i)
    (ii)
    (i)
    (ii)
    (i)
    (ii)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4. 吴亮星议员问:


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统计数字,近年的私人贷款增长速度持续高于整体经济增长速度,而在2012年下半年,家庭债务(包括住宅按揭、信用卡垫款及私人贷款)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例升至61%的新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3年:
  • (一)本港家庭债务的各组成部分每年所占的比例分别为何,以及撇除住宅按揭后的家庭债务每年的增长率为何;

    (二)香港的家庭债务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例与其他地区的有关比例比较的结果为何;及

    (三)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佣工的私人贷款总额每年的增长率及其占本港私人贷款总额的百分比?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5. 黃毓民议员问:


有一些长者在申请长者生活津贴("长津")时遇到困难,包括无法填妥长津的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社会福利署("社署")如何协助读写能力不足的市民填写申请表格;

    (二)鉴于申请表格须有见证人的签署方会被接纳,但部分独居长者无法找到亲友作见证人,社署如何处理此情况;

    (三)鉴于有市民表示,申请表格的设计极为复杂,印刷字体太小和供填写的空位太细,但要求填报的资料甚多和重复,社署会否改善该表格的设计;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有市民反映,长津热线长期无法接通,社署会否进一步改善热线服务;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6. 冯检基议员问:


过去数年,本人在本会财务委员会审核政府的开支预算的特别会议上,多番提问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高铁")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展、有否出现延误,或在工程设计时遇到无法预计的困难等。政府回覆时表示,一直密切监督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进行的工程,确保项目的施工质素优良、如期完成和不会超出核准工程预算。政府又表示,高铁工程项目"沒有超支或出现重要延期的征象"。然而,最近有报章报道,高铁工程项目的一些工程出现严重延误,完工日期需延迟一年半,而承建商亦就延误导致的额外开支提出逾15.5亿元的索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上述报道所指的情况与当局向本人提供的答覆是否一致;若评估为一致,理据为何;若评估为不一致,原因为何,当中是否涉及港铁公司知情不报,以及由路政署署长担任主席负责监察高铁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督委员会监管不力;及

    (二)会否要求港铁公司如实和全面地公布高铁工程项目的最新进展(包括有否出现延误和/或超支的情况及其原因);按照最新的施工进度,预计高铁工程项目的完成日期和总开支为何;如完工日期预计会有延误,当局有否评估该情况对本港经济和有关地区的交通带来的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7. 涂谨申议员问:


根据政府在本年5月15日就本人的质询所作答覆,香港警务处("警务处")、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消防处、香港海关("海关")及惩教署这5个纪律部队于过去5个财政年度在酬酢和外访方面的开支均录得显著升幅。例如,警务处的外访开支上升64%至1,100多万元,海关和惩教署的外访开支分别上升66%和64%,而入境处的酬酢开支则上升67%。就该等纪律部队于过去5个财政年度进行的外访、酬酢活动和送赠礼物,以及部队人员收受礼物的详情,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每个纪律部队每年进行了多少次外访,当中分别有多少次(i)部队首长有参与(并列出涉及的外访)、(ii)目的地包括內地城市(并列出该等城市和访问的內地机构名称),以及(iii)出现超支的情况(并列出超支的原因);依次列出开支金额最高的20次外访的详情,包括开支金额、日期、目的、目的地和访问的机构名称;

    (二)每个纪律部队每年进行了多少次酬酢活动,当中分别有多少次(i)部队首长有出席(并列出涉及的酬酢活动)、(ii)內地/中央驻港机构有派员出席(并列出涉及的內地/中央驻港机构),以及(iii)出现超支的情况,以及超支的原因为何;依次列出开支金额最高的20次酬酢活动的详情,包括活动名称、开支金额、日期、场所和款待的机构名称;

    (三)每个纪律部队每年用于购买作送赠用途的礼物(包括木盾牌、水晶摆设及文仪用品)的开支金额为何,以及该金额占其"一般部门开支"的百分比;依次列出首10种单位价格最高的礼物的详情,包括其类别、单位价格和数量;

    (四)每个纪律部队的人员每年收到多少份礼物(包括纪念品)、礼物的种类和处理方式,以及哪些类别的礼物可由有关人员保留和批核程序为何;依次列出首10种价值最高的礼物的详情,包括其类别、价值和数量;及

    (五)每个纪律部队分别处理多少宗部队人员涉嫌违反《公务员事务规例》或其他的政府规定、并与申领外访津贴、作出酬酢开支、送赠礼物及收受礼物有关的个案,以及当中有多少宗调查属实而有关的部队人员被纪律处分?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8. 谢伟铨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13年《施政报告》中,就短、中期增加房屋土地供应提出多项措施,其中一项是他"已要求决策局果断决策,善用土地,将原来用途未能落实的土地,尽快改作房屋和其他社会有更逼切需要的用途"。此外,财政司司长正领导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全面统筹全港所有不同用途土地的开发和供应计划。另一方面,据渔农自然护理署的资料,现时全港规划为"农业用途"的土地约有3 278公顷。然而,有评论指出,该等农地当中不少已荒废或非法改作其他用途(例如兴建房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行政长官有否就如何善用新界(包括大屿山)的土地,向各个有关的决策局和部门发出指示,将不再适合进行耕作活动的农地改划作其他用途,以增加可供发展的土地;若有,指示的內容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的职责是否包括讨论如何善用新界的土地和落实有关措施;若是,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计划成立一个由相关的决策局和部门的首长或代表组成的跨部门委员会,专责协调和统筹解决在落实善用新界土地的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例如规划、建屋、搬迁、赔偿、交通、配套设施等)的工作;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会否全面检讨新界农地的使用情况,以释放更多土地用作兴建住宅;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9. 林大辉议员问:


本会于2013年4月24日通过二读《2013年拨款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后,随即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主要由4名议员提交的710项修正案。该4名议员明确表示,他们提出大量修正案,目的是就条例草案进行"拉布",迫使政府答应他们的要求。该4名议员在5月10日下午与财政司司长会面后,决意继续拉布。条例草案的所有程序最终在5月21日完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是次拉布对政府带来的额外开支;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评估是次拉布对各政府部门的运作有何具体影响;如有,详列受影响的部门、所受到的影响(包括提供服务及招致额外开支等方面的影响);如否,原因为何;

    (三)在拉布展开后直至财政司司长于5月10日与该4名议员会面的16日期间,政府有否向该等议员进行游说工作,直接向他们解释条例草案不能在限期前通过的后果和影响;如有,详列进行该项工作的官员、会面日期及时间、地点和形式;如否,原因为何;

    (四)有否评估拉布对行政与立法机关之间的关系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行政长官有否亲自游说进行拉布的议员,促请他们撤销部分或所有修正案;如否,原因为何;

    (六)有否评估社会各界人士对是次拉布的支持度,以及各政党对是次拉布的反应;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七)鉴于行政长官于本年5月9日出席本会答问会时曾表示,拉布尤其是对社会有需要的人士造成负面影响,亦会阻碍政府落实《2013-2014财政预算案》中提出的纾困措施,当局可否详列有关的纾困措施和所涉款额;

    (八) 鉴于行政长官于上述答问会上曾表示,若条例草案不能及时通过,在财政、民生和整个社会的运作上,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政府在该等议员展开拉布前,有否向公众和本会议员说明拉布会带来甚么"不可估量"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九) 鉴于行政长官于上述答问会上曾表示,若本会未能于5月15日前通过条例草案,后果将十分严重,有如面临"财政悬崖",而本会通过条例草案的时间已较政府所指的时间迟了数天,行政长官所指的严重后果是甚么,以及"财政悬崖"有否出现;

    (十)有否就该4名议员的拉布接触立法会主席并要求"剪布";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十一)事前是否知悉立法会主席会于5月13日早上宣布剪布的安排;如是,详情如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0. 谢伟俊议员问:


据报,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实"),基于"以和为贵"理由,在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达成协议后,决定取消销售"雍澄轩"所有酒店房间单位("该销售"),以避免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该《条例》"),就该销售是否涉及集体投资计划展开调查。此外,有评论指出,导致长实取消该销售,有赖本会议员致函证监会,要求就该销售有否构成集体投资计划展开调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长实曾为出售酒店房间单位而向地政总署申请分拆"雍澄轩"地契并获批准,而行政长官、政务司司长、发展局局长,以至地政总署及屋宇署官员均沒有阻止该销售,亦沒有表示有关交易可能抵触该《条例》,出现这些情况是否因为政府从未意识该销售可能涉及集体投资计划;若是,原因为何;若否,何时开始硏究该销售有否违反该《条例》;

    (二)会否检讨政府的管治班子和官员,在理解及落实执行规管发展商各适用法例方面的能力,避免日后出现类似涉嫌违例销售;及

    (三)是否知悉证监会会否厘清该销售或类似销售方式有否违规,并硏究须否就该销售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及修订有关法例,以免被指责不恰当地"以和为贵"及"与发展商私下解决问题",以及避免日后再出现类似爭拗?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21. 陈伟业议员问:


政府在2012年4月18日立法会会议答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为减低飞机噪音对航道附近社区的影响,民航处自1998年10月起实行多项飞机噪音消减的措施。该等措施包括:(i)尽量安排在晚上11时至翌日早上7时离港的航机使用西博寮海峡的南行航道,而在凌晨至翌日早上7时抵港的航机则从机场西南面海面进场降落,以避免航机在深夜时分飞越人口稠密的地区、(ii)规定从东北方进场的飞机采用持续降落模式、(iii)规定向东北方起飞的航机则必须采用噪音消减起飞离场程序,在较短距离內爬升至较高的飞行高度、(iv)只容许噪音较低并属于国际民航公约所界定的飞机在香港升降,以及(v)规定所有可使用卫星导航的飞机向东北起飞南转入西博寮海峡时依照一套"固定半径转弯"程序飞行,以减低飞机噪音对马湾居民的影响等。然而,本人得悉,至今上述时段的飞机噪音仍经常对不少屋苑的居民造成滋扰,令他们难以入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2012年及2013年期间,每月各飞机噪音监察站在上述时段录得飞机噪音水平达70至74分贝、75至79分贝,以及80分贝或以上的数据;

    (二)去年飞机噪音水平达80分贝或以上的航班机种及所属航空公司的名称;及

    (三)会否进一步加强现行消减飞机噪音的措施,以减低对有关地区的居民的滋扰;若会,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2. 郭家麒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2013年《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将检讨巴士服务、优化路线、加强接驳功能及改善转乘安排。此外,运输及房屋局在本年1月18日提交本会的文件提及,运输署及专营巴士公司将尝试以"区域性模式"来检视及重组巴士服务,以及设立类似在屯门小榄的新转乘设施的巴士转乘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就应用区域性模式以制订重组巴士路线计划事宜,拟定与3间专营巴士公司及各区议会展开磋商及落实有关安排的详细时间表;如有,时间表及有关工作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制订新巴士转乘站的可行选址名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会否考虑把某些大型巴士总站(例如青衣长安村巴士总站)改为区域性巴士转乘站;如会,有关的计划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有否计划参照其他地区(例如台湾)的做法,规定专营巴士公司设立巴士到站时间预报系统,让乘客透过设于巴士转乘站的报站装置或手机程式,查询巴士抵站时间,并考虑在日后与巴士公司签订的专营权协议加入该规定;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案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及《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的议案。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3年5月14日
随立法会CB(3) 584/12-13号文件发出)

IV. 议员议案



(原订于上次会议处理)

1.六四事件

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呼吁:毋忘六四事件,平反八九民运。

2.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的民主程序

梁家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于今年3月24日发表谈话,表示对于香港特区普选行政长官,'需要共识的主要是提名的民主程序问题';就此,本会促请特区政府,不论各界如何诠释所谓'提名的民主程序',在制订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方案时,须确保提名权、参选权及投票权均普及而平等,不会透过提名委员会进行任何'筛选'或'预选'。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叶国谦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前加上"就本港的政制发展问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加上"('全国人大')";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提名权、参选权及投票权均普及而平等,不会透过提名委员会进行任何'筛选'或'预选'",并以"符合《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普选问题的有关决定"代替。

就叶国谦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之前删除"符合《基本法》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符合《基本法》的规定,而有关规定的合理解释为提名权、参选权及投票权须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则,不会透过提名委员会进行任何'筛选'或'预选'"。

(ii)黃毓民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删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于今年3月24日发表谈话,表示对于香港特区普选行政长官,'需要共识的主要是提名的民主程序问题';就此,";在"特区政府"之后删除",不论各界如何诠释所谓'提名的民主程序',在";在"投票权"之后删除"均",并以"都是"代替;在"平等,"之后加上"提名必须由公民或选民连署,";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最后由一人一票选举产生行政长官"。

(iii)田北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加上"('全国人大')";在"普选行政长官,"之后删除"'需要共识的主要是提名的民主程序问题'",并以"中央政府有3个'坚定不移'的立场:于2017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行政长官人选不能与中央对抗,以及普选必须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代替;在"特区政府"之后删除",不论各界如何诠释所谓'提名的民主程序',在",并以"在这些前提下"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时,须确保提名权、参选权及投票权均普及而平等,不会透过提名委员会进行任何'筛选'或'预选'",并以",并尽快启动公众咨询,让各界有充分时间就提名委员会的具体组成、提名的民主程序、行政长官候选人数目等有关问题进行广泛讨论和爭取达致共识"代替。

(iv)何秀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并容许任何合资格参选人士如获不少于5万名登记选民联署,经提名委员会核实,即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

出席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3.提升香港整体持续竞爭力

林大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年发表的《中国城市竞爭力报告》指出,香港的竞爭力正不断与其他內地城市拉近,综合增长相对较慢,预计到2015年,香港的经济规模将落后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內地城市;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动民主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讨和评估,制订可行和适时的政策并落实执行,以提升香港的整体持续竞爭力。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邓家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中国社会"之前加上"鉴于";在"深圳等內地城市"之后删除";就此";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有关政策包括:(一) 发展多元化产业,令经济结构更均衡;(二) 加强人才培训,善用先聘用、后培训的方法吸引新人入行,另革新学徒制度,以加强青少年职业培训,为未来发展人才;(三) 降低整体社会的租金成本;(四) 有系统地吸纳有就业困难的群体,包括中年、伤残和单亲人士等,并加以培训及提供就业支援;及(五) 透过社会政策,确保社会各阶层均可分享经济成果"。

(ii)张华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中国社会"之前加上"随着內地经济不断发展,";及在"评估,"之后加上"并要在继续促进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等方面,"。

(iii)卢伟国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中国社会"之前加上"鉴于";在"深圳等內地城市"之后删除";就此";在"评估,"之后删除"制订可行和适时的",并以"以及制订长远、全面和多元的产业"代替;在"执行,"之后加上"巩固支柱产业,推动新兴产业,活化传统产业,";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延续本港优势"。

(iv)陈家洛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中国社会"之前加上"香港廉洁透明、公平开放、着重法治的制度,市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以及社会的适应力和创新精神都是构成香港经济持续竞爭力的重要元素;基于上述的重要元素,香港的竞爭力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及在"执行"之后删除",以提升",并以";并于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真普选,废除立法会功能界别,订立档案法及资讯自由法,捍卫香港的人权法治和新闻自由,维护廉洁和公平竞爭的营商环境,推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及提出教育和人才培训的愿景蓝图,藉以发挥"代替。

(v)胡志伟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中国社会"之前加上"香港是一个国际城市,需要在不同范畴上不断提升实力,以保持及促进香港的竞爭优势;《经济学人》在2012年全球城市排名表中指出,香港的经济实力排第二十位,比新加坡、纽约、东京及多个中国城市逊色,公共机构效率排名比21个国际城市低,'亚洲最具竞爭力城市'的排名亦不及新加坡;美世人力资源顾问指香港生活质素只是在二百多个城市中排第七十位,被多个国际城市拋离;此外,监察贪污腐败的'透明国际'最新贪腐指数显示,香港的得分首次低于80分,远低于新加坡及数个北欧城市,而";在"推动民主"之后加上"、改善环境、加强文化创意发展、教育";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具体措施应包括:(一) 推动民主进程,立即就政制发展展开公众咨询,并按照《基本法》和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制订政改方案,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和2020年普选立法会全体议员,实现普及而平等的民主政制;(二) 检讨及维护香港的廉洁,捍卫香港的人权、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及司法独立;(三) 积极扶贫,收窄贫富悬殊,广泛咨询公众,制订未来5年及10年香港社会福利政策的发展蓝图,确保合资格人士在合适时间內得到所需服务,配合香港经济及社会环境的转变,制订全面的'消除贫穷政策',减低贫富悬殊对香港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四) 立法订定标准工时每周44小时,超时工作工资必须按平时工资1.5倍予以补偿,以平衡雇员收入及工作时间,提高生活质素;(五) 尽快批出免费电视牌照,除了让市民在有选择的情况下观看电视节目外,亦有助香港的电视及创意媒体业发展;(六) 提供合理、公平和公正的营商环境,让中小型企业和大财团有公平竞爭的机会;(七) 落实各项改善空气污染(包括本地及区域性污染源)及减少碳排放的措施;(八) 保护现有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的生态资源,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及(九) 落实15年免费教育、实行中学小班教学、增加专上院校资助课程学额、设定大学研究院研究课程外地学生限额,让本港教育质素得以保障和发展,造就本地人才以提升竞爭力"。

(vi)莫乃光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深圳等內地城市;"之后加上"除此之外,《2012-2013年全球竞爭力报告》的数据显示,受访者普遍认为香港正受创新发展空间不足、政府官僚效率下降,以及就业人口的教育水平不足等因素影响,窒碍香港的营商环境;";在"改善民生"之后加上"、完善教育制度、扶助创新行业发展";在"推动民主"之后加上"并落实双普选";及在"适时的"之后加上"长远"。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在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缺席期间)


(下列3项议案将于2013年6月5日的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请参阅于2013年5月2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624/12-13号文件))

4.积极推动家庭友善政策

李慧琼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香港近年发生多宗家庭伦常惨剧,令社会感到十分震惊,亦反映现今社会出现不少歪风并逐渐分化、破坏和扭曲社会和家庭关系,本会促请政府应加大力度推动家庭友善政策,提升家庭凝聚力及个人抗逆力,重建家庭成员互爱关系,建立正面家庭价值,缔造和谐社会;建议的措施包括:

(一)有关部门应评估现时香港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加强有关的社会福利服务、检讨处理和支援危机家庭的专业服务模式及跨部门支援服务的相应成效,并加强外展服务,向危机家庭提供高效率、及时和到位的服务;

(二)尽快落实公共政策对家庭影响的评估制度,评估现行社会政策、法例和措施对家庭的影响,从而作出相关的改善;

(三)加强家庭议会职能,并成立'家庭社会基金',资助社福机构举办与家庭教育相关的课程及活动;

(四)积极推动亲职、子职和伦理等正面家庭教育的宣传,并透过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及传媒等推广家庭教育;

(五)为双职父母提供更多照顾子女的支援服务(包括扩大社区幼儿托管服务,增加各区幼儿托管名额,提供弹性幼儿托管时间的服务等);发展学校课后补习中心,让双职父母的子女在课后获得适当照顾;

(六)推动公营及私营机构更积极地推行家庭友善雇佣政策,创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环境,包括鼓励机构为员工提供托儿服务及推行'灵活时间,灵活地点'弹性上下班制,以及推出弹性假期政策等;

(七)透过劳资协商、逐步落实的方式,将星期日以外所有公众假期纳入为有薪法定假期;并推动'国际家庭日',呼吁各界重视家庭的价值;

(八) 提高子女免稅额、全面资助学前教育,以及研究将现时有薪产假适用于以非按雇佣合约受聘的员工等,以纾缓本港家庭的经济负担;及

(九) 推动长幼共融的房屋政策,鼓励公私营房屋设计加入兼容长幼居所配套设施,并改善社区设施,为家庭提供更多亲子活动空间。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郭伟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近年"之前删除"鉴于";在"上下班制,以及"之后删除"推出弹性假期政策等",并以"尽快设立7天全薪侍产假、新增照顾假等亲职假期,同时按国际劳工组织《2000年保护生育公约》建议增加产假至14周,雇员并应获发全薪,另应设立产后工作保障期,保障产后妇女免遭无理解雇"代替;在"(七)"之后删除"透过劳资协商、逐步落实的方式,将星期日以外所有公众假期纳入为有薪法定假期",并以"修订《雇佣条例》,增加法定假日的日数至与公众假期的17天看齐,同时规定雇主提高雇员在假日工作的补偿"代替;在"家庭的价值;"之后加上"(八) 尽快立法制订标准工时,确保雇员在工作与家庭生活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以促进家人的互爱关系;";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代替;及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代替。

(i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近年"之前删除"鉴于";在"严重程度"之后加上"(尤其须留意近年男士被虐的个案数目逐渐增加的问题)";在"到位的服务"之后加上",同时增拨资源协助男士解决家庭问题,例如在服务单位设置由男性社工或辅导员接听的男士专门热线,为受虐男士提供专门的危机介入及庇护服务等;(二) 针对家庭岗位內男性的角色及问题,制订完整及长远的男士政策,并拨出资源予以配合(例如考虑设立男士事务委员会,以及研究就男士健康进行调查并尽早设立男士专科诊所,促进男士身体健康)";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代替;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代替;在"弹性上下班制"之后删除",以及推出弹性假期政策等";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在"将星期日以外"之前删除"透过劳资协商、逐步落实的方式,";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代替;及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代替。

(iii)黃碧云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近年"之前删除"鉴于",并以"'家庭友善'的政策及雇佣措施,令员工可以兼顾家庭责任与就业,协助员工平衡工作与家庭生活;"代替;在"十分震惊,"之后删除"亦反映现今社会出现不少歪风并逐渐分化、破坏和扭曲社会和家庭关系,";在"缔造"之后删除"和谐",并以"两性平等的"代替;在"(三)"之后删除"加强",并以"厘清"代替;在"家庭议会"之后加上"的";在"职能,"之后删除"并成立'家庭社会基金',资助社福机构举办与家庭教育相关的课程及活动",并以"正视多元化家庭的出现及其需要,以及推动互相尊重、包容差异的文化"代替;在"(五) 为双职父母"之后加上"及单亲家长";在"发展"之后删除"学校课后补习中心,让双职父母的子女在课后获得适当照顾",并以"学童课后照顾服务,协助家长解决子女放学后或放假期间的照顾问题,以及促进妇女就业"代替;在"弹性假期政策等;"之后加上"推行14周全薪分娩假,以及立法为男士提供有薪侍产假;(七) 立法订定每周标准工时为44小时,超时工作应有1.5倍补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代替;在"经济负担;"之后删除"及";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以及为长者增设更多健体设施;(十一) 立法规定公众场所须设置哺乳间,推动有利母乳喂哺的社区环境,协助在职母亲照顾幼儿;(十二) 推动本港公众地方(包括医院)建设家庭友善的中性厕所,方便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互相照顾;(十三) 检视全港各区安老院舍和日间照顾中心的名额,缩短安老服务的轮候时间,并因应人口老化作出福利服务的长远规划;方便家人往院舍探望长者,以及支援居家安老政策,藉此促进家庭融和;及(十四) 设立家庭照顾者津贴制度,让因需要照顾家庭成员而未能全职投入劳动市场的照顾者,取得合理的收入补贴,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iv)张国柱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近年"之前删除"鉴于";在"十分震惊"之后删除",亦反映现今社会出现不少歪风并逐渐分化、破坏和扭曲社会和家庭关系";在"加大力度"之后加上"投放资源及制订政策,包括";在"个人抗逆力,"之后加上"保护及协助经历家暴的受助人,";在"经济负担;"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十) 检讨有条件租约计划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容许新移民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无须居港满7年下申请公屋及综援,使受害人能得到支援,重建健康家庭生活;(十一) 改善司法、法律、医护人员及社工在处理家暴问题上的性别意识和性倾向的训练,规定施虐者必须接受辅导服务;(十二) 加强宣传及协助家暴妇女受害人寻求法律保障,并设立家庭暴力法庭专责处理有关事项,让司法界能累积经验,在法律层面帮助施虐者及受害者;(十三) 增加医务社工及社会福利署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的辅导及支援职系人手以协助处理家暴个案;(十四) 设立过渡期住宿服务中心、增加庇护中心、支援中心及单身宿舍宿位及资源予家暴受害人,解决现时入住该等中心时间短促及无膳食服务的问题,让受害人能避免再次遭受家暴,重过正常家庭生活;(十五) 立即容许长者及残疾人士以个人单位申请综援,免除家人须作出不供养他们的声明安排,停止分裂长者及残疾人士的家庭;及(十六) 设立课外活动津贴,以减少低收入家庭因经济困难而未能允许其子女参与课外活动而产生的家庭摩擦和社会问题"。

(v)毛孟靜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近年"之前删除"鉴于";在"经济负担;"之后删除"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十) 将政府现有的就业支援计划、再培训服务及幼儿托管服务的服务对象扩展至所有单亲家庭,协助所有单亲照顾者寻找工作,改善家庭收入,令儿童在更好的环境成长;(十一) 为所有低收入单亲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帮助单亲家庭儿童健康成长;及(十二) 增拨资源,于服务需求较大的地区加设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以及增加处理个案的专业职系人员及其他支援人员,为有需要家庭提供更多适合的活动及服务"。

出席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5.立法确立集体谈判权

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国际劳工组织在1998年裁定,香港有关当局废除《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例》违反国际劳工公约,并建议政府制订法律条文,为集体谈判的目的订定客观程序,以确定职工会的代表地位,但政府当局至今仍未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本会对此深表遗憾,并促请政府尽快立法确立工人的集体谈判权;有关法例须包括:

(一)就确定谈判单位和职工会谈判地位订定客观准则和程序;

(二)规定劳资双方须本着诚意就雇用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涉及劳资关系的事宜进行谈判;

(三)厘清劳资双方达成的集体协议的法律效力;及

(四)就违反集体谈判规定和集体协议条款的情况订立补救措施。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邓家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建议政府"之前删除"国际劳工组织在1998年裁定,香港有关当局废除《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例》违反国际劳工公约,并",并以"面对本港现时'强资本、弱劳工'的情况,劳工欠缺议价能力,而多年来本港各职工会一直爭取立法制订工人的集体谈判权,"代替;在"仍未落实"之后删除"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本会对此深表遗憾,并",并以"有关建议;就此,本会"代替;在"须包括:"之后加上"(一) 订定中央、行业及企业三个层面的集体谈判权制度,确保员工与雇主均享有平等的谈判地位;";删除原有的"(一)",并以"(二)"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在"劳资双方达成"之前删除"厘清";在"的集体协议"之后删除"的",并以"必须具备"代替;及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

(ii)锺树根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促请"之前删除"国际劳工组织在1998年裁定,香港有关当局废除《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例》违反国际劳工公约,并建议政府制订法律条文,为集体谈判的目的订定客观程序,以确定职工会的代表地位,但政府当局至今仍未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本会对此深表遗憾,并",并以"本会"代替;在"政府尽快"之后删除"立法确立工人的",并以"就"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有关法例须包括:(一) 就确定谈判单位和职工会谈判地位订定客观准则和程序;(二) 规定劳资双方须本着诚意就雇用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涉及劳资关系的事宜进行谈判;(三) 厘清劳资双方达成的集体协议的法律效力;及(四) 就违反集体谈判规定和集体协议条款的情况订立补救措施",并以"事宜进行详细研究及广泛咨询,在取得社会共识后,逐步建立适合香港社会环境的集体谈判制度"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6.捍卫资讯、新闻及网络自由

莫乃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资讯自由流通是香港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本会促请政府捍卫资讯自由、新闻自由及网络自由,以维护市民重视的核心价值和香港的经济发展优势。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陈家洛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香港在新闻自由方面的国际排名最近下跌,本会对此表示极度关注;";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具体的措施包括:(一) 敦促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尽快完成订立档案法及资讯自由法的研究,并公开有关报告和展开相关的公众咨询与立法工作;及(二) 全面检讨并完善《公开资料守则》及其执行"。

(ii)毛孟靜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香港新闻自由现时岌岌可危,记者的采访工作不时受到阻碍;";在"新闻自由"之后加上"、言论自由";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并要求有关当局采取以下措施:(一) 一年之內就资讯自由法及档案法的立法定出意向;及(二) 立即取消订立缠扰法的意向,以保障新闻自由,并接纳新闻业界的意见,将有关缠扰行为的条文纳入《家庭及同居关系暴力条例》"。

(iii)范国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近年香港资讯自由有倒退趋势,'无国界记者'调查更显示本港新闻自由全球排名,由2002年的第十八位下跌至2013年的第五十八位;";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有关措施应包括:(一) 放弃任何削弱资讯自由、言论自由及网络自由的立法构思,确保香港市民'二次创作'的权利;(二) 放弃任何秘密监察及控制网上舆论的行为;(三) 尽快发出额外免费电视牌照,以促进免费电视台之间的良性竞爭,防止个别电视台垄断大气电波及资讯发布权,增加市民的选择权利;(四) 确保香港电台编辑独立自主,不受任何政治影响;(五) 尽快制定资讯自由法,保障传媒获得新闻资讯的权利;及(六) 保障记者的采访权,确保记者合法采访时不受任何手段阻碍"。

(iv)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梁振英于2012年3月参加行政长官选举时曾经签署新闻自由约章,承诺会身体力行,重视及维护新闻自由;近年,新闻自由有恶化的迹象;'无国界记者'最近公布'2013年全球新闻自由指数',香港排名第五十八位,比2012年下降4位,比2002年更急跌40位,排名亦反映新闻自由的情况比台湾、南韩及日本为差;";在"促请"之后删除"政府",并以"当局"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并促请行政长官遵守于2012年签署的新闻自由约章,确保当局的政策和各部门的运作尊重和保障新闻自由,并尽力方便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活动"。

(v)葛珮帆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资讯自由流通"之前删除"鉴于";在"基石,"之后加上"为社会带来益处,但亦导致各种良莠不齐的资讯充斥眼前,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容易受到不良资讯影响,身心受损;就此,";在"政府"之后加上"继续";在"网络自由,"之后删除"以",并以"同时加强教育青少年正确使用互联网等媒体,明辨资讯性质及用途,让青少年免受不良资讯荼毒,藉此继续"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之余,减少不良资讯对社会的损害"。

就葛珮帆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导致"之后删除"各种良莠不齐的资讯充斥眼前,",并以"管治者往往以保护"代替;在"未成熟的青少年"之后删除"容易受到不良资讯影响,身心受损",并以"为藉口而加以监控"代替;在"政府"之后删除"继续";在"维护"之前删除"同时加强教育青少年正确使用互联网等媒体,明辨资讯性质及用途,让青少年免受不良资讯荼毒,藉此继续",并以"并承诺不会引入妨碍资讯自由流通的防火墙过滤系统,"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之余,减少不良资讯对社会的损害"。

(vi)何秀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后加上"现有的《公开资料守则》无助传媒和公众索取足够资讯以监察政府及公营机构,亦未有保障举报者免遭报复的法例,而";在"基石,"之后删除"本会促请";在"政府"之后加上"应";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本会促请政府:(一) 制定资讯自由法,以取代现时的《公开资料守则》,确保公众知情权及行政机关履行向公众披露资讯的法律责任;(二) 制定档案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公营机构记录和保存决策及施政过程的资料,确立便利公众查阅档案的制度;及(三) 研究制定举报者保护法,保障为公众利益揭发行政机关或公营机构不当行为的人士,免其遭受报复"。

出席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