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32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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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3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2)令》 | 101/2013 |
2. | 《2013年医院管理局条例(修订附表1)令》 | 102/2013 |
3. | 《2013年预防及控制疾病(修订)规例》 | 103/2013 |
4. | 《2013年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 | 104/2013 |
5. | 《2013年街市宣布(修订)公告》 | 105/2013 |
6. | 《2013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公众街市)(修订附表10)令》 | 106/2013 |
7. | 《2013年宣布增加退休金公告》 | 107/2013 |
8. | 《2013年孤寡抚恤金(增加)公告》 | 10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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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97号 | - | 惩教署人员子女教育信托基金
受托人报告书 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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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3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何秀兰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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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自报章作出上述报道后,当局有否采取即时的有效措施,确保香港整体的网络和电脑系统不会被入侵;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当局如何确保香港的资讯保安不会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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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有否就上述报道即时与美国有关当局作出跟进,即时采取所需的资讯保安方面的补救和预防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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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报道指出,上述人士目前身在香港,而他表示接获可靠消息,美国政府正要求引渡他回国,因此担心人身安全,当局有否接获美国政府的任何有关诉求,以及有否评估该人士的人身安全有否受到威胁;若有接获诉求或评估结果为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当局会采取甚么即时的跟进措施?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保安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
(一) | 过去3年,涉及美容程序或外科整形手术的严重事故有多少宗,当中分别有多少宗的程序或手术由美容师、注册西医或停牌期间的医生施行,以及他们有否受到惩罚;该等事故分别导致多少人入院接受治疗、永久伤残或死亡,涉及甚么程序或手术,以及在甚么种类的处所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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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有多少名私人执业医生因违反专业操守规定而被香港医务委员会处分(包括停牌),当中因涉及第(一)项的事故而被处分的人数;作出处分的原因及处分的内容为何;当局有否监察被停牌的医生在停牌期间有否继续行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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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现时有否规定医生在进行注射减肥药物、隆胸、除眼袋、面部激光除斑或磨皮等程序或手术前,必须曾接受专门的培训;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有否统计目前无牌宾馆的数目;如有,数目为何;如否,原因为何;过去3年,当局每年就打击经营无牌宾馆而进行了多少次执法行动,以及提出检控和经营者被定罪的个案数字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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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就持牌宾馆的保安安排有否作出规定;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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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去年平均入住率低于6成的青年旅舍的名称,以及每间的有关入住率为何;针对那些入住率偏低的青年旅舍,当局会否促请有关的营办机构提高该等旅舍的入住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何时开始在月台幕门及闸门上展示广告、目前涉及多少个月台幕门及闸门,以及去年的有关广告收入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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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港铁公司和乘客各出资一半加装月台幕门及闸门,政府会否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港铁公司把月台幕门及闸门的广告收入按出资比例直接回馈乘客;若会,落实时间表及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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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截至2013年4月底,港铁公司收取了多少附加费;预计何时停收附加费;港铁公司日后会否把在东铁线和马铁线加装月台闸门的成本转嫁到乘客身上? |
(一) | 当局每隔多久检讨发展人力资源的策略一次;曾否公开有关检讨的详情;如有,公开的日期和详情为何;过去的检讨有否预计到上述的人力资源短缺状况;如有,当局制订了甚么措施解决短缺状况;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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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制订人力发展策略的流程为何;当中人力发展委员会与职业训练局、雇员再培训局及推行资历架构的机构等相关人力资源培训机构的合作关系和分工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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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设立一个高层次及跨政策范畴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委员会,以统合人力资源发展策略涉及的经济、民生、以至文化产业等政策层面? |
(一) | 当局将于何时申请改变上述22幅用地的规划用途、将于何时征询当区区议会,以及预计何时完成有关的规划程序(以表列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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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上述22幅用地并非规划作住宅用途,而当局又未申请改变该等用地的规划用途,当局把它们列入卖地计划的原因为何;以及当局将于何时出售该等用地?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本地医科毕业生的人数,以及公立医院每年新入职的专科医生人数;目前的专科医生空缺有多少;哪些专科的人手最短缺;以及每个专科的门诊服务在去年的平均轮候时间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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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医管局在过去3年,每年收到多少份非本地医生的求职申请、当中获医委会批准有限度注册的人数,以及他们主要在哪些专科工作;医管局估计未来需增聘多少名非本地医生,以及会否特别增加人手最为短缺的专科的招聘名额;鉴于现时非本地医生的合约年期只得一年,医管局会否考虑将合约年期延长,以吸引更多非本地医生申请来港工作;及 |
(三) | 会否考虑促请医委会放寛非本地医生的有限度注册的审批条件、延长有限度注册的有效期、优化非本地医科毕业生的执业资格试制度,以及把专科医生的注册程序简化,以纾缓医生人手不足的情况和提升医疗服务的质素? |
(一) | 衙前围村重建计划的最新进展为何;当局现时仍未收回的私人土地业权涉及多少住戶和商戶,收回业权的过程遇到甚么困难,以及该等困难是否与拥有村內大部分业权的发展商有关;当局对受影响的人士提供的最新安置及补偿方案的详情及时间表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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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衙前围村內的楼宇已有多年历史,加上有报道指出,近日当局在村內进行的考古工程破坏了村屋的橫梁,因而影响村屋的结构安全,当局有否评估,现时村內各幢楼宇的主体结构是否符合现行有关楼宇安全的法定要求;若有评估,不符合要求的楼宇的数目及百分比为何;当局有否既定的方案确保村內楼宇的结构安全,以保障居于恶劣环境下的村民的安全;若有,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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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现时当局正在衙前围村进行考古工程,当局会否因应在村內发现的文物的历史价值,重新为整条围村的文物及建筑物进行评级;当局有否计划与第(一)项提及的发展商重新检视村內土地的用途,包括考虑以其他地区的土地,与该名发展商交換其拥有的村內土地,以保留整条围村的原貌;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医疗及护理服务机构每年分别弃置的药物及针药的数量和弃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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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沒有评估,每年由家居弃置的医疗废物数量(包括药物及针药的分项数字)、其弃置的方式,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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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有沒有计划就规定家居医疗废物的弃置方式进行研究、制订指引禁止胡乱弃置,以及设立回收站方便市民交出药物及针药;若有,详情及推行时间表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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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沒有计划透过教育宣传,推动市民适当处理家居医疗废物,以减低对环境的污染;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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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沒有就清除都市污水中的药物残余及具抗药性的细菌进行研究;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会否采取措施,以减低家居医疗废物及经人体排出的药物残余及具抗药性细菌造成的污染;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 |
(一) | 前运输局跟现时运房局就上述的设计方案先后得出截然不同的评估结果的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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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上述以钻爆方法建造隧道的施工详情为何,以及选用这种方法建造干线隧道的原因;鉴于该段隧道经过人口稠密的市区地带,与过去本港隧道大多开山而建的情况不同,当局有否评估过往经验是否适用于是次工程;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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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当局提交的环境评估报告指出,在干线工程进行期间,有多幢住宅、屋苑及学校(主要集中在干线西段的油麻地甘肃街、中段的何文田忠孝街及东段的九龙城新码头街)将受噪音影响,当局除了采用低噪音建筑机械及隔音设置外,有否制订其他措施缓解日后工程产生的噪音问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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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现时干线隧道的走线方案,将会经过多少个九龙西屋苑的地底,以及该等屋苑的名称为何;鉴于干线隧道将会经过的土瓜湾美善同道一带,在本年5月中有多幢靠近动工中的港铁沙田至中环线地盘的楼宇同时出现不明原因的震动,当局会否重新评估日后干线隧道工程会否对沿线楼宇的结构造成影响;若不会,原因为何? |
(一) | 政府与两电进行中期检讨期间,就社会人士的诉求(包括设立强制节能目标等)达成共识方面有否遇到困难,因而影响中期检讨的进度;若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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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会否在本立法年度內(i)完成中期检讨及向本会汇报结果,以及(ii)展开发电能源组合的检讨;若否,有关的日期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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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有否向內地当局了解內地的核电发展规划和建设的最新进展,包括广东省区內各核电项目的落成日期、选用的发电机组型号,以及发电机组的规模与从前相比有沒有改变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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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评估,內地的核电发展规划和建设对本港日后的电力供应有何影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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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计划何时就发电能源组合的检讨进行公众咨询,以及有关的公众咨询文件会否载列內地核电项目的参考资料,包括香港政府评估该等项目(例如广东省陆丰核电厂)落成启用后对香港的安全风险及电力价格等的影响? |
(一) | 过去3年,共有多少宗租援计划的申请被拒绝及其原因为何;当中因人均居住面积超标而被拒绝的申请数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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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适用于不同家庭人数的最高编配标准为何;该等标准于何时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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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把人均居住面积不可超标列为租援计划的申请资格之一的理据为何;有否计划撤销该项申请资格;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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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公屋及中转房屋申请人获编配人均居住面积超标的单位时,当局会否提醒他们日后将因此不合资格申请租援计划;若否,当局会否制订工作指引,规定职员须提醒该等申请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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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过去3年,共有多少名公屋申请人获编配人均居住面积超标的单位? |
(一) | 现时有多少个屋村/屋苑及多少幢有关的大厦装置了发射器,并按屋村/屋苑名称列出有关的大厦的名称及已安装的发射器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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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有否把安装该等发射器的决定知会有关的屋村/屋苑的居民,尤其是有可能受发射器产生的辐射影响的高层居民;如有,居民有何反应;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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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在安装发射器前,有否咨询有关的屋村/屋苑管理咨询委员会/业主代表会;如有,该等委员会有何反应;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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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房屋署就该等发射器向营办商收取的租金的计算方式为何,以及每年有关的收入占其每年全港屋村/屋苑的总收入的百分比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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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该类发射器产生的幅射水平是多少,以及现时的法定辐射水平上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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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否研究长期暴露于该等发射器产生的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若有研究而结论是沒有影响,该结论是否百分百可信,以及有关的科学证据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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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居住在有关的屋村大厦高层的租戶可否以忧虑身体健康受发射器的辐射影响为理由申请调迁? |
(一) | 过去3年,每年该等组织的女性成员的人数及比例分别为何(以表格逐一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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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女性成员比例低于30%的该等组织的数目及其占总数的百分比,以及它们在过去3年,有否男性成员的任期届满;若有,政府有沒有藉此机会增加女性成员的比例;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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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有否采取措施以确保每一个该等组织的女性成员比例不低于30%;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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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民政事务局曾表示,鼓励女性提供履历以供存入《中央名册资料库》,至今该资料库已纳入多少名女性的履历;政府有否采取进一步措施,以促进更多女性的履历被纳入该资料库;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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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检讨自2010年6月把女性成员比例的目标提升以来,在推动女性参与该等组织方面的工作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鉴于2012年的女性成员比例已达33%,政府会否考虑将该比例的目标再提升,令政府作出决策时更能确保两性的观点和关注得到充分的反映? |
(一) | 过去3年,每年每个专职医疗职系的下列统计数字(以4个表格分别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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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新入职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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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离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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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平均每人每日处理的个案数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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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平均处理每宗个案所需的时间; | |||||||||||||
(二) | 各专职医疗职系现时欠缺的人手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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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医管局计划在未来3年,每年为每个专职医疗职系增聘的人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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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医管局估计在3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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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平均每人每日将会分别处理的新症及旧症数目(以下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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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平均处理每宗新症及旧症将会分别所需的时间(以下表列出),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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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各项专职医疗服务的轮候时间会否缩短;如会缩短,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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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有否全面检讨计划的成效、资助范围和金额、审批机制,以及为社会带来的相关效益等;若有,受计划资助的建筑物在节省能源方面的表现及计划的其他成效为何,以及当局有否就计划提出建议及改善措施;若沒有检讨,原因为何及会否进行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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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关的申请获得批准及不获批准的一般原因分别为何;获批个案的最高及最低资助额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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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计划的受惠建筑物数目和批出的资助金额,与当局原来的目标有何差别;当局如何处理剩余的约1亿元拨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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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重新考虑再次推行计划;若会,详情及推行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考虑推行其他资助计划,以配合能源效益及源头减废的政策,以及进一步鼓励业主提升其建筑物的能源效益及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的表现,并为物业管理和工程等相关业界创造更多商机? |
(一) | 过去5年,每年消防处的炊事员人数、他们的薪酬总额,以及删减的职位数目及其原因为何,并按消防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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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消防处将膳食服务外判的情况为何,包括每年提供该服务的承办商雇员人数、外判服务的开支,以及把服务外判的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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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各政府部门近年增聘公务员,以应付增加的工作量,而为消防处提供的膳食服务并不属季节性需求,消防处有何理据推行以服务外判取代炊事员职位的政策? |
(一) | 按区议会分区划分,2013-2014至2016-2017年度已/将落成的每个公屋及居屋项目的有关资料(在表1及表2列出);
(表1)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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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政府今年4月回覆本会就2013-2014年度开支预算的问题时表示,"房委会[香港房屋委员会]已成功物色足够的土地,以确保可由2016-2017年起的4年內落成共17 000个居屋单位",有关的土地的有关资料(在表3列出);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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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有沒有已落实将于2018-2019及2019-2020年度可供兴建公屋的土地的资料;如有,所有有关的土地的位置、地盘面积,以及预计可提供的单位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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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在2010、2011及2012年每年的12月31日,公屋单位的总数、空置单位的数目及其占单位总数的百分比,以及空置单位当中分别属翻新及新建的单位的数目及比例(在表4列出);
(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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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在2011及2012年每年的12月31日,每个区议会分区的公屋单位的总数、空置的数目及空置率;有否个别地区的公屋单位空置率较高;如有,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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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当局在来年会否采取措施加快将空置的公屋单位编配予申请人;如会,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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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过去5个财政年度,每年首次获编配公屋单位的申请人数目、涉及的公屋单位数目、获他们接受的单位数目(以及当中属新建及翻新的数目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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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按区域(即巿区、扩展巿区、新界及离岛)划分,过去5个财政年度,每年获申请人接受的公屋单位之中,编配予首次获编配的申请人的数目及百分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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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过去3个财政年度,每年的一般公屋申请人由提交申请至接受所获编配的公屋单位平均相距多久? |
(一) | 按僭建物的类别划分,屋宇署接获根据申报计划提交的申报的分项数字,以及涉及的僭建物获准保留的申报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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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有否统计或估计,现时新界村屋(包括丁屋及祖屋)的僭建物的情况;如有,各区有多少幢村屋有属首轮取缔目标的僭建物,并按僭建物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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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如何处理属首轮取缔目标的僭建物;自2011年6月28日至今,屋宇署就该等僭建物发出了多少张清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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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屋宇署的村屋组自成立至今的工作进展为何,包括勘察了哪些地区的村屋、发出了多少张清拆令,以及该等清拆令涉及哪些地区及哪些类别的僭建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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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当局曾表示,会以一视同仁的原则处理市区及新界的僭建物,而屋宇署于去年12月底就贝璐道4号屋一个属"须优先取缔"的僭建物向有关业主发出劝谕信后,容许屋主及他委任的认可人士先后就该僭建物提交6次补救方案,至今尚未拆除该僭建物,屋宇署是否已放弃规定有关业主须先将僭建物清拆,然后才可向屋宇署递交改建工程的申请及图则的执法政策;若是,改变政策的原因及详情为何,以及新政策于何时实施;屋宇署会否同样容许未有申报及属首轮取缔目标的新界村屋僭建物的业主先提交补救方案,而无需先拆除该等僭建物;若否,屋宇署是否有两种不同的执法政策;若是,原因和准则为何;若否,为何两者处理有所不同? |
(一) | 过去5年,各决策局/部门为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向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支付的雇主供款总额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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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雇主可使用其为雇员向强积金计划支付的雇主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抵销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须向有关雇员支付的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过去5年,每个决策局/部门向非公务员合约雇员(i)支付的长期服务金总额,以及在抵销前须支付的长期服务金总额;(ii)支付的遣散费总额,以及在抵销前须支付的遣散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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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部分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职位招聘广告订明,约满酬金连同政府向有关雇员的强积金计划供款的金额相等于其底薪总额的15%或10%,过去5年,每个决策局/部门向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发放约满酬金总额,以及加上有关的强积金供款后的款项总额为多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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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政府会否考虑带头取消第(三)项提及的以强积金计划供款减少其需支付的约满酬金款额的安排,让其他雇主效法;如否,会否考虑在招聘广告所载的聘用条款中,将约满酬金及强积金供款的计算方式分开列明,让申请者更为清晰有关职位的聘用条款? |
(一) | 全港所有公共屋村(包括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屋村)所在土地的准许地积比率,以及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实际地积比率、总楼面面积及村內公用设施的楼面面积分别为何(按下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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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按照屋村类型(即(i)由房屋署管辖的公共租住屋村、(ii)租置屋村及(iii)村內有属于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资产的公共屋村)划分,改建屋村內的公用设施分别涉及哪些程序(包括需否补地价)及审批准则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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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申请在公共屋村范围內增建公用设施而被有关当局否决的每宗个案的详情(包括公共屋村名称、涉及的设施及其面积,以及申请被否决的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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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现时,公共屋村的公众地方的上盖面积是否限于有关的土地面积的某个百分比之內;如是,详情为何,有盖的行人道及休憩处是否计算入上盖面积? |
首读
《追加拨款(2012-2013年度)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 ||
《追加拨款(2012-2013年度)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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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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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 | : | 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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