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文件编号
事项
1.
EC(2012-13)9
建议在廉政公署执行处开设1个廉政公署助理处长编外职位(廉政公署人员薪级第46点),由2012年12月12日起,至2015年6月11日止,为期30个月,以便继续处理有关的调查和相关刑事程序准备工作。
(出席人员:廉政专员/廉政公署执行处首长/廉政公署执行处处长(私营机构)/廉政公署助理处长(行政))
2.
EC(2012-13)10
建议在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开设1个副首席政府律师编外职位(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2点),由2012年12月18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以便处理一宗重大贪污案件。
(出席人员:刑事检控专员/律政司政务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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