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快速連結

政府帐目委员会





政府帐目委员会



审计署署长

第六十号衡工量值式

审计结果报告书

提交的补充报告书



2013年11月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六十A号报告书






目录


段落

页数

第1部引言

政府帐目委员会的成立

1

1

委员会的成员

2

1

第2部程序

委员会的程序

1

2

委员会委员的保密承诺书

2 - 3

3

委员会的报告书

4

3

政府的回应

5

3

第3部委员会的研究工作

会议

1

4

报告书的编排

2 - 3

4

鸣谢

4

4

第4部倡廉教育和爭取公众支持肃贪倡廉

A.引言

1 - 14

5 - 10

B.传召上一任廉政专员汤显明先生到委员会席前作证

15 - 17

11 - 11

C.社区关系处的工作

18 - 37

11 - 18

D.廉署的开支

38 - 139

18 - 54

E.控制公务酬酢开支

140 - 162

55 – 62

F.廉署可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公约》")第六条第三款协助其他《公约》缔约国制订和实施具体预防腐败措施的法律依据

163 - 168

62 – 65

G.结论及建议

169 - 215

65 – 80

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各委员署名

 
81

审计署署长第六十号报告书內经政府帐目委员会在报告书研议的章节

 
82

有关第1部:"引言"的附录

附录1《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

 
83 - 84

有关第2部:"程序"的附录

附录21998年2月11日临时立法会会议上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提交临时立法会的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审计工作的范围 - "衡工量值式审计"》

 
85 – 87

有关第3部:"委员会的研究工作"的附录

附录3出席委员会聆讯的证人

 
88

附录4政府帐目委员会副主席谢伟俊议员, JP 在委员会于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就审计署署长第六十号报告书举行首次公开聆讯中的序辞全文

 
89 – 90

有关第4部:"倡廉教育和爭取公众支持肃贪倡廉"的附录

附录5关于"酬酢开支"的《廉政公署常规》("《廉署常规》")

 
91 – 93

附录6律政司在2013年5月14日发出的新闻公报

 
94 – 95

附录7廉政专员2013年5月16日的函件

 
96 – 97

附录8廉政专员2013年10月28日的函件

 
98

附录9政府帐目委员会秘书2013年11月15日致廉政专员的函件

 
99

附录10廉政专员在2013年5月18日公开聆讯中的序辞

 
100 - 104

附录11审计署署长在2013年5月18日公开聆讯中的发言

 
105 - 106

附录12刑事检控专员2013年5月24日的函件

 
107 - 108

附录13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社关处")的组织架构图

 
109

附录14社区关系处处长在2013年6月4日公开聆讯中的发言

 
110 - 114

附录15由廉署向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社关市民咨委会")提交的文件,该文件确认社关处2003-2004年度至2012-2013年度经调整的工作策略

 
115 - 188

附录16社关市民咨委会就题为"廉政公署內地联络工作 - 检视与前瞻"的社关市民咨委会文件11/2009进行商议的会议纪录摘要

 
189 - 190

附录17社关处2003-2004年度至2012-2013年度的职位编制及实际员额

 
191

附录18廉署设立7间分区办事处的理据

 
192 - 195

附录19廉署7间分区办事处于2007-2008年度至2011-2012年度每间分区办事处每年的运作开支

 
196 - 202

附录20廉署于2003-2004年度至2012-2013年度每年的拨款和开支

 
203

附录21社关处于2003-2004年度至2012-2013年度每年的拨款和开支

 
204 - 207

附录22社关处于2003年至2007年期间透过讲座、探访╱会晤和研讨会╱工作坊接触到的业主立案法团、组织及人士数目

 
208 - 209

附录23社关处于2003年至2007年期间举办的多元化活动接触的组织数目和人数

 
210

附录24社关处于2003年至2007年期间举办的会晤市民茶叙接触的人数

 
211

附录25社关处于2003年至2007年期间每年获赞助支持的地区活动的数目

 
212 - 213

附录26廉署于2003-2004年度至2012-2013年度的一般部门开支细目

 
214 - 216

附录27社关处于2003-2004年度至2012-2013年度以社关处酬酢费用入帐的公务酬酢开支

 
217 - 248

附录28社关处于2003-2004年度至2012-2013年度以社关处宣传费用入帐的公务酬酢开支

 
249 - 257

附录292006-2007年度至2012-2013年度廉署的公务酬酢(共用服务)拨款下的支出金额

 
258

附录302006-2007年度至2012-2013年度与社关处工作有关并以公务酬酢(共用服务)入帐的公务酬酢开支

 
259 - 262

附录31社关处于2003-2004年度至2012-2013年度的餐酒及烈酒存货的详细资料

 
263

附录32廉署行政总部于2007-2008年度至2012-2013年度的餐酒及烈酒存货的详细资料

 
264

附录33社关处于2003-2004年度至2012-2013年度烈酒存货按品种分类的分项数字

 
265

附录34行政总部于2007-2008年度至2012-2013年度烈酒存货按品种分类的分项数字

 
266

附录35于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先生任內分别由社关处和行政总部采购的餐酒和烈酒的开支

 
267

附录36廉政专员于2013年5月27日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序辞

 
268 - 271

附录372006-2007年度至2012-2013年度的离港外访开支

 
272

附录382011年8月19日由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先生率领前往深圳外访的详情

 
273

附录39廉署于2003-2004年度至2012-2013年度每年总开支的分项(以部门计)

 
274

附录40成立策略研究组的理据

 
275

附录41行政总部于2003-2004年度至2012-2013年度每年开支的详细分项数字

 
276 - 277

附录42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研究中心")于2009-2010年度至2012-2013年度的周年预算和开支

 
278

附录43研究中心由行政总部转由防止贪污处管辖,其后于2012年9月再次拨归行政总部的原因

 
279

附录44有关成立研究中心的会议纪录摘要

 
280 - 281

附录45研究中心于2008-2009年度至2012-2013年度的人员数目

 
282

附录46有关聘请袁柏顺教授担任研究中心高级顾问的资料

 
283 - 284

附录47袁柏顺教授在研究中心任职期间进行╱完成的工作类别

 
285

附录48研究中心于2008-2009年度至2012-2013年度的活动摘要

 
286 - 288

附录49于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先生在任期间由社关处和行政总部采购的餐酒和烈酒的开支记入的拨款项目

 
289

附录50有关廉署于2003-2004年度至2012-2013年度分别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和总领事筹办官式的午膳及晚膳的资料

 
290 - 291

附录512007-2008年度至2012年6月30日由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先生率领的35次离港外访的详情

 
292 - 302

附录52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先生就离港外访提交的35份申请

 
303 - 337

附录53北京—云南—丽江的外访行程(2009年1月11日至17日)

 
338 - 339

附录54有关廉署的香港內地联络组的资料

 
340

附录55北京—云南—丽江外访安排的时序表(2009年1月11日至17日)

 
341

附录56在北京—云南—丽江的外访中,前往丽江一程的机票采购和住宿安排(2009年1月11日至17日)

 
342

附录57一名前任廉政专员向行政长官提交的离港外访申请样本

 
343 - 345

附录58北京—成都—乐山的外访行程(2010年5月16日至23日)

 
346 - 347

附录59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先生就前往杭州外访向行政长官提交的申请(2008年11月14日至17日)

 
348

附录60杭州的外访行程(2008年11月14日至17日)

 
349

附录61北京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外访行程(2008年5月25日至29日)

 
350 - 351

附录62巴西萨尔瓦多及英国伦敦的外访行程(2010年4月8日至14日)

 
352 - 353

附录63廉署与国家监察部及澳门廉政公署于2008年1月21日至23日在深圳合办的专题研讨会的支出

 
354

附录64廉政专员白韫六先生于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率领的6次离港外访详情

 
355

附录65廉政专员白韫六先生向行政长官提交的6份离港外访申请

 
356 - 361

附录66关于"接受利益"的《廉署常规》

 
362 - 377

附录67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先生于任內送赠予各地官员并以公帑支付的礼物清单

 
378 - 397

附录682011年12月6日晚宴出席者的姓名及职位名称

 
398 - 399

附录692011年12月8日晚宴出席者的姓名及职位名称

 
400 - 405

附录70分开购买酒品费用沒有包括在宴请总开支內的宴请数目资料

 
406 - 407

附录71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先生于2009年7月放取的假期

 
408

附录72廉署的确认文件,表明沒有把分开购买酒品的费用包括在宴请的总开支內,是社关处于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先生任期前的一贯安排

 
409

附录73社关处就2007年9月18日晚宴作出安排的时序表

 
410 - 411

附录74授权就《廉政公署条例》(第204章)第11条所载的《廉署常规》作出规定和修订

 
412

附录75联合国保存通知的副本,当中公布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公约》的规定,指定廉署为在香港特区协助其他缔约国推行预防腐败工作的机关

 
413 - 415

附录76相关政策局/部门(包括廉署)就修订《廉政公署条例》进行检讨的详情

 
416 - 440

附录77廉署于2006-2007年度至2012-2013年度就履行协助其他《公约》的缔约国的责任而进行的活动支出,以及该等活动对人力资源的影响

 
441 - 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