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最新议程
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0分至4时31分)

沒有发出资料文件

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1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4)500/12-13(01)号文件
(于2013年3月19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4)500/12-13(02)号文件
(于2013年3月19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III.

香港法律专业界在前海经济区的发展所担当的角色


(下午4时35分至5时45分)

立法会CB(4)500/12-13(03)号文件
(于2013年3月19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题为"《粵港合作框架协议》下的法律事务合作"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4)512/12-13(01)号文件
(于2013年3月21日发出)

-政府当局题为"有关香港法律专业在深圳前海发展的角色"的文件

IV.

设立覆检申诉专员公署所作决定的独立机制


(下午5时45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4)496/12-13(01)号文件
(于2013年3月15日发出)

-范国威议员于2013年3月11日就设立覆检申诉专员公署所作决定的独立机制的来函(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4)513/12-13(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题为"设立覆检申诉专员公署所作决定的独立机制"的文件

V.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