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期: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
時間:下午4時30分
地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修訂議程
(截至2015年11月26日)
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4時30分至6時25分)

上次會議席上提出的事項

立法會CB(2)350/15-16(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因應2015年11月10日會議席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2)350/15-16(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政府當局就2015年11月10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擬稿

立法會CB(2)245/15-16(01)號文件
(於2015年11月11日發出)

-胡志偉議員提出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討論擬稿

立法會CB(2)86/15-16(03)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27日發出)

-政府當局提出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擬稿

立法會CB(2)86/15-16(04)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23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題為"曾討論的主要關注事項及政府當局所作回應的摘要"的文件

立法會CB(2)86/15-16(05)號文件
(於2015年10月27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題為"有關在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擬發出的附屬法例/操守守則/行政指引內將予處理的事項的摘要"的文件

其他相關文件

立法會CB(3)583/13-14號文件
(於2014年4月25日發出)

-條例草案文本

立法會CB(2)1761/13-14(02)號文件
(於2014年6月10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擬予修訂的相關條例條文擬備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立法會CB(2)1761/13-14(03)號文件
(於2014年6月10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4年5月21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2)1761/13-14(04)號文件
(英文本於2014年6月10日發出;中文本於2014年6月11日發出)

-政府當局於2014年6月6日就助理法律顧問2014年5月21日函件作出的回覆

立法會CB(2)2014/13-14(01)號文件
(於2014年7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於2014年7月8日就助理法律顧問2014年5月21日的函件提供的補充回應

立法會CB(2)221/15-16(01)號文件
(於2015年11月6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2015年10月28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可於立法會網站取覽:http://www.legco.gov.hk/yr13-14/chinese/bc/bc57/papers/bc57_ppr.htm)

II.

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