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文件編號
事項
1.
EC(2013-14)22
建議在環境保護署開設1個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3年,以領導新設立的減廢及回收科。
(出席人員:環境保護署副署長/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跨境及國際事務))
2.
EC(2013-14)23
建議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保留2個編外職位,即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及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直至2016年12月31日止,以處理有關公司破產、核數師監管制度改革及《破產條例》(第6章)下「潛逃者」規管制度的立法工作,以及其他事宜。
(出席人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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