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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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4-15)1 | 建議由2014年5月27日起,保留香港電台1 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編外職位,為期5年,以領導及統籌規劃及落實港台各項新計劃及服務。 |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副廣播處長(節目)/副廣播處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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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C(2014-15)2 | 建議提升康復專員這個常額職位的職級,由目前的高級首席行政主任(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級,提升至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職級,並在勞工及福利局開設1個首席行政主任(首長級薪級第1點)常額職位,以加強康復組的首長級人手。 |
(出席人員: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康復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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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C(2014-15)3 | 建議由2014年6月1日起,在勞工及福利局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編外職位,為期2年,以協助安老事務委員會制訂「安老服務計劃方案」,以及探討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計劃的可行性。 |
(出席人員: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勞工及福利局副秘書長(福利)2/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福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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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C(2014-15)4 | 建議在發展局(規劃地政科)開設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常額職位,以及3個編外職位,即發展局(工務科)1個政府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位及土木工程拓展署2個總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職位,直至2019年3月31日,以提供額外的首長級人員支援,以領導團隊推展政府的多管齊下策略,通過土地開發和用地監察工作,增加土地供應。 |
(出席人員: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1/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2/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署任)/土木工程拓展署助理署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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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C(2014-15)5 | 建議由2015年1月1日起,保留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旅遊事務署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編外職位,為期3年,以便就推動香港郵輪旅遊業發展以及監察香港迪士尼樂園的發展和營運提供政策支援和統籌。 |
(出席人員:旅遊事務專員/旅遊事務副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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