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在立法會會議室1舉行會議
決定的紀錄
文件編號
事項
決定
1.
EC(2013-14)17
建議保留民政事務局轄下關愛基金(下稱「基金」)秘書處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由2014年5月6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以便繼續為基金提供專職首長級人員的支援,以確保基金暢順運作
通過
2.
EC(2013-14)18
建議由2014年3月17日起,在香港警務處開設1個總警司常額職位(警務人員薪級第55點),擔任新設將軍澳警區的指揮官
通過
3.
EC(2013-14)19
建議由2014年4月1日起,在知識產權署開設1個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編外職位(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2點),為期3年,以處理有關推行「原授專利」制度,以及加強推廣香港作為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工作
通過
4.
EC(2013-14)20
建議由2014年4月1日起,在房屋署開設1 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2年,以應付因推行長遠房屋策略檢討所提出的建議而增加的工作
尚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