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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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下午4時30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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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 ||
立法會CB(4)567/13-14(01)號文件
(於2014年4月14日發出) | - | 兩名公眾人士對一位終審法院司法常務官的委任表達不滿的意見書(只備英文本)
(只限委員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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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579/13-14(01)號文件
(於2014年4月17日發出) | - | 愛護家庭家長協會就法院審判案件事宜提交的意見書(只備中文本) (只限委員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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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下午4時35分至4時45分) | ||
立法會CB(4)569/13-14(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待議事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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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569/13-14(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跟進行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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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參與討論的事項。III. | 家事訴訟程序規則檢討(下午4時45分至5時40分) | ||
立法會CB(4)569/13-14(03)號文件
(於2014年4月16日發出) | - | 司法機構政務處提供有關"家事訴訟程序規則檢討 - 中期報告及諮詢文件"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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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轄下的家事訴訟程序規則工作小組於2014年2月17日發表的其他相關文件
- 《家事訴訟程序規則檢討中期報告及諮詢文件》 - 摘要 | |||
IV. | 改革現行決定某項罪行應由法官連同陪審團審訊還是只由法官單獨審訊的制度(下午5時40分至6時25分) | ||
立法會CB(4)921/12-13(01)號文件
(於2013年7月23日發出) | - | 郭榮鏗議員於2013年7月18日要求討論"改革現行決定某項罪行應由法官連同陪審團審訊還是只由法官單獨審訊的制度"的來函(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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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569/13-14(04)號文件
(於2014年4月16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改革現行決定某項罪行應由法官連同陪審團審訊還是只由法官單獨審訊的制度"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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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其他事項(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