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3/14-4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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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电子交易(豁免)(修订)令》 | 156/2013 |
1. | 第10号 | - | 香港海关人员子女教育信托基金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的受托人报告书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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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11号 | - |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基金
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年报 |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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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12号 | - | 香港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
2012-13年报 |
(由发展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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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13号 | - | 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六十号(2013年7月)报告书的政府覆文 |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3年,该3所大学各有多少名法学士或法律博士课程毕业生、分别有多少名来自本地及海外大学的法学士及法律博士课程毕业生申请入读该3所大学开办的法律专业证书课程、他们分别有多少人获录取及不被录取,其成功率、以及该等课程的收生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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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基于甚么理据及权力,授权均属提供大专教育的院校的该3所大学,藉开办法律专业证书课程决定谁人有资格成为律师,因为完成该等课程是法律学位持有人成为律师的先决条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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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该3所大学开办的法律专业证书课程的课程內容及考试各异,政府会否考虑参考美国和澳洲的做法,为法律学士引入一项联合的资格考试,以维护公平及公开的原则,并确保法律专业的新入职者均水平超卓;政府会否积极考虑藉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以取消所有法律专业证书课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采取措施增加香港的法律执业者人数及提升其专业水平? |
(一) | 哪些特区政府官员曾处理上述事件,以及上述的会面有否进行;若有会面,详情为何,包括会面的日期,以及是否官式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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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根据现行规定,行政长官是否有权指示官员为其办理私人事务;若然,有关的准则为何,以及有何监察机制防止滥用;该等私人事务的范围是否包括涉及个人信仰的事务;若不包括,政府会否调查在上述事件中,是否有任何人以权谋私或行为不当;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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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根据现行规定,行政长官是否有权指示律政司及司法机关拒绝移交刑事案件的证据予海外检察部门;若有,权力的法律基础及来源为何;政府会否调查在上述事件中,是否有任何人曾作出不当的行为,或作出妨碍司法公正等违法行为;若会调查,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考评局每年获得的公帑资助总额、从各类公开考试获得的考试费收入,以及举办公开考试的开支总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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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考虑检讨现时向考评局提供资助的机制和资助的水平;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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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考虑由公帑支付所有公开考试的开支,以免除考生缴交考试费,从而纾缓他们的经济负担;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
(一) | 过去5年,每年本地及国际学校的幼稚园分别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的数目,该等幼稚园分别提供的幼儿班、低班及高班的学额,以及申请入读及获录取的跨境学童人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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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推算未来5年全港的幼稚园学额需求,以及当中跨境学童所占的数目;如有,有关的数字和推算方法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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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教育局局长于本年10月7日曾公开表示,幼稚园可以运用空置的课室灵活提供各级的学额,政府估计在2014-2015学年,北区、屯门、元朗及大埔区分别有多少间幼稚园可透过此方式提供额外的学额,以及每区运用空置的课室灵活提供的学额;当局预计在2014-2015学年该等地区分别会录取的跨境学童人数为何? |
(一) | 作出上述安排的原因,以及该等公职人员的具体职责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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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上述安排每次涉及的公职人员数目、他们的职级,以及该等人员在执行该项职务期间的薪酬开支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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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检讨作出该项安排是否有实际需要;如有检讨,所采用准则为何;如检讨结果为有需要,哪个部门及职级的人员就该项安排作决定;会否考虑不再作出该项安排? |
(一) | 鉴于香港机场的飞机升降量持续上升,并预计会在2015年上升到每小时68架次的跑道最高升降容量,但第三条跑道的兴建工程仍动工无期,当局有何措施解决航机升降量饱和的问题;有否评估该问题会否造成航班延误和影响航空安全;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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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第三条跑道的环评最快本年底或明年初才完成,而有关的兴建工程据悉需时至少10年,但邻近地区的机场正不断扩建和增添国际航线,当局有否评估香港机场的航机升降量饱和,会导致香港多少经济损失和对竞爭力的影响;当局如何努力保持香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和优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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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民航处官员向报章表示,正与內地及澳门的民航当局协商,放宽珠江三角洲空域的高度限制,并预计届时区內每日航班流量将可由现时3 000班增至5 000班,有关计划可否于2020年或之前落实;计划的详情为何;有关计划会对香港机场的升降容量造成甚么影响? |
(一) | 竞委会就全面实施《条例》而进行的筹备工作进展为何(包括将会聘请多少名员工和涉及的薪酬开支);司法机构就审裁处的运作而进行的筹备工作进展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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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条例》各部分的实施时间表为何,以及将于何时完成草拟有关的规管指引和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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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大部分中小型企业("中小企")的东主对《条例》的认识不多,当局将进行甚么宣传工作,以及有关工作的时间表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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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会如何协助商界(尤其是中小企),为《条例》的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
(一) | 有关工程由开始至今,粉岭公路发生了多少宗交通意外及所引致的伤亡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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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在每次粉岭公路发生交通意外后,检讨各项临时道路设施(例如检讨摆放水马的位置),以期减低意外再次发生的机会;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前线警务人员在执行人流管制任务期间,可否拒绝向遇到紧急事故(例如遭到袭击)的市民提供协助;如可,理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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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有否向前线警务人员发出清晰指引,说明在执行人流管制任务期间,如何处理遇到紧急事故的市民的求助;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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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前线警务人员在执勤期间直接收到市民有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例如遭到袭击)的求助个案数目;当中有多少宗的前线警务人员指示求助市民自行致电999报案中心报案,以及警务人员从接报至到达事发现场平均所需的时间,并按事发地区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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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至今收到多少宗市民针对上述集会中执勤的警务人员的投诉、投诉的內容及调查进展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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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有否就处理上述集会期间发生的冲突(包括集会人士之间和警民之间的冲突)进行检讨,并向前线警员发出新指引,以期更有效处理该等活动及冲突;如有检讨,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使用储稅券缴交薪俸稅的纳稅人数目及稅收总额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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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以现时政府丰厚的财政储备,把暂缴稅在第一期稅款中缴交的比例调低甚至降至零,分别会对公共财政(例如现金流量、利息收入等)有何影响;有否了解市民及商界对于将上述比例调低或降至零的安排的意见;若有,透过甚么途径进行了解及所得意见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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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现时的薪俸稅缴稅安排有何优点及可改善之处;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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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研究采用其他缴交薪俸稅的安排(例如分3期或以上缴交稅款),供纳稅人选择;若有,政府曾考虑过甚么安排,以及未有采用有关安排的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6年,有否就新移民的就业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若有,有关的数据和分析结果为何;若否,有否计划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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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除了大部分新移民为主妇和学生的原因外,当局有否分析还有甚么其他原因,导致新移民的劳动人口参与率偏低;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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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目前有哪些支援新移民就业的政策;有否检讨该等政策的成效? |
(一) | 优惠计划由实施至今,平均每月的受惠人次及其占乘客总人次的百分比(按公共交通工具分项列出);至今发还予各公共交通营办商的票价差额及相关的行政费用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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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有哪些专线小巴路线直接往返公共屋村和公立医院,以及有关的屋村及医院名称和所在地区;当中有多少条路线沒有替代的专营巴士可供乘搭;研究将优惠计划扩展至专线小巴的可行性和技术细节的工作小组,由去年成立至今举行了多少次会议,以及工作有何进展和预计何时完成;当局会否鼓励及协助营办商改良小巴的收费系统,以便与优惠计划的中央结算平台接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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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尽管政府曾表示会在优惠计划全面实施3年后进行全面评估,但鉴于当局正全面检讨伤残津贴,当局会否尽快对优惠计划进行检讨,并就相关改善建议(例如降低优惠计划受惠对象的个人八达通的按金及最低增值金额、扩大受惠对象至12岁以下残疾程度达百分百的儿童、以及涵盖更多公共交通工具等)尽快作出具体回应;如会,有关的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考评局的人手编制及员工薪级表为何;过去5年,每年考评局向员工发放的奖励金数额占当年开支总额的百分比,以及获发奖励金的员工人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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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考评局以何准则决定向员工发放奖励金;考评局的人力资源委员会有否就发放奖励金进行讨论及提出建议;当局会否考虑要求考评局减免本地考生的考试费,或减少政府向考评局的拨款资助,使考评局的盈余更用得其所;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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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目前设有员工奖励金制度的政府部门和半政府机构的数目及名称为何? |
(一) | 为何当局一直未有清晰交代缸河及附近河流和地下水受污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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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环境保护署副署长于上述会议后向传媒表示,当局凭目测判断污水池再沒有污水流出,当局有否评估目测可否代替取样化验作为判断有否污水流出的依据,以及有否评估采取目测方法是否草率和有欠专业;如有,评估的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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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分别根据甚么数据或方法判断新界东北堆填区污水池的渗漏问题已获解决,以及判断本港另外两个堆填区有否污水渗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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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环境局局长曾表示,就传媒抽取的水样本所进行的化验采用堆填区办商合约中较严格的水质指标,而有关水平较法例要求严格10倍,故此样本显示水质受污染程度超标,为何当局采用较低的水质指标评估缸河的污染情况,而该指标与其他先进城市所采用的指标有否不同;如有,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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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会否作出进一步的研究,以更有效监察并防止3个堆填区出现污水渗漏的问题? |
(一) | 现时已全面实施五天工作周的政府部门名称及其雇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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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并非按五天工作周模式在决策局/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务员、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外判服务合约办商聘用的雇员及中介公司聘用的雇员)的数目,以及该数目占整体有关的雇员总数的百分比为何,并按分属总薪级表的高层、中层及低层薪金级别或相若薪金级别列出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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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有否搜集公营机构实施五天工作周的数据;如有,公营机构的雇员当中,按五天工作周及其他模式工作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并按职级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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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政府有否搜集私营机构实施五天工作周的数据;如有,私营机构的雇员当中,按五天工作周及其他模式工作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并按行业列出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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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政府实施五天工作周至今已近7年,会否制订政府部门全面实施五天工作周的时间表,并就公营机构及私营机构实施五天工作周的比例制订目标,并推动更多机构实施五天工作周? |
(一) | 过去5年,资助学校学生按综保计划索偿的个案数目,以及获得赔偿的个案数目和所涉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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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综保计划只会就学生因参加学校活动而导致永久伤残或死亡的意外作出赔偿,政府会否检讨应否扩阔综保计划的保障范围,以涵盖学生因参加学校活动而受伤的意外;如会,何时检讨;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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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就未成年人意外受伤索偿所提诉讼,必须由其诉讼监护人(例如他们的父母亲)代表提出,并须由律师代表该未成年人在诉讼中行事,因此有经济困难但不合资格申请法律援助的家庭,可能基于巨额讼费开支而放弃索偿,政府有否评估此情况对该等家庭是否公平? |
(一) | 拟于启德发展区兴建的医院的筹划进展为何,以及预计何时落实有关的规划及向本会申请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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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检讨圣母医院的定位的工作是否已展开,以及预计何时落实该院的重建计划;当局有何计划改善该院在重建完成前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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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10年,有多少幅预留作兴建公立医院或诊所的土地,以及当中有多少幅土地上已兴建有关的医疗设施,并按(i)土地的位置、(ii)被划作医疗设施用地的日期、(iii)设施的类型、(iv)土地面积、(v)土地的现况(例如是否已被更改土地用途,或土地上已发展医院/诊所等)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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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现时是否已展开有关在安达臣道兴建诊所的筹划工作;若是,详情为何,以及预计何时动工;若否,预计何时展开相关的筹划工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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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九龙东及启德发展区的人口正不断增加,当局明年有何措施以改善区內的门诊及其他医疗服务?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3年,(i)每年须缴付附加费的轻铁乘客人数、(ii)在一年內须缴付附加费多于一次的人数、(iii)有多少名乘客作出申诉要求港铁公司酌情处理,以及(iv)当中有多少人获豁免缴付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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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轻铁的逃票率,以及因拒绝缴付附加费而被检控的乘客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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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港铁公司有否计划改善轻铁的收费系统(例如在月台设置屏幕较大的出、入站机以方便长者,以及开发可缴付车费的手机应用程式);如有,落实时间表及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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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会否考虑改善轻铁车站的有关设施(例如在月台或入站机附近加装闭路电视系统),以便验证被指逃票的乘客是否在不知情下沒有缴付车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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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有地区人士指出,多年以来,轻铁的开放式收费系统容易令乘客忘记缴付车资而须缴付附加费,对乘客构成心理压力,当局及港铁公司会否再次就该收费系统的设计进行检讨? |
(一) | 可否交代,2009年至今,考评局每次向员工发放奖励金的日期、原因和所涉的开支金额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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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可否交代,考评局有否就发放奖励金的次数及金额设定上限;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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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可否交代,自2009年至今,考评局每年的员工流失数目、比率及所涉的职位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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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考评局曾于2010年认为举办2011年香港中学会考和2013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将会引致亏损,要求政府提供合共9,065万元的一次过拨款资助,但之后考评局却在2011及2012年录得数千万元的盈余,而累计盈余则高达1.69亿元,当局可否解释在有关年度预期与实际收支出现巨大差距的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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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可否交代考评局在2011及2012年各项开支的比例及缓急次序,以说明考评局半年內发放两次合共700万元的奖励金的安排是否合适? |
(一) | 鉴于当局曾表示,已成立专责小组研究在高铁西九龙总站实施"一地两检",专责小组的最新研究进度,以及完成研究和公布建议的时间表为何;现时探讨中的各个可行方案的详情和涉及的技术或法律问题为何;研究范围是否包括容许內地执法机关在香港境內执法;若是,有否了解港人对此是否存有极大忧虑,以及有关建议是否涉及修改基本法;有否考虑在高铁列车上为旅客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建议;若有,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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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在"一地两检"未能实施的情况下,高铁在营运、开通路线数目和载客量等方面受到的影响,以及实际经济效益与当初估算的落差为何;当局有否制订应变和补救措施,以减少错估客流量和营运规模而导致的损失;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深港创新圈"科技项目的最新进展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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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本港太阳能发电的增长率,以及两间电力公司("两电")每年使用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产生的电量为何;该等电量占整体发电量的百分比,以及对电费造成的影响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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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现时本港的太阳能发电量,以及该数字占全港整体发电量的百分比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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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目前两电有哪些太阳能发电项目及该等项目的详情(包括发电量、发电时间、维修成本及电力的用途等)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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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现时太阳能发电的成本,以及该成本与其他发电方式的成本如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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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政府有否就太阳能发电的增长定下目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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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除了提供财政援助外,政府还会以甚么形式,协助两电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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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现时有哪些政府建筑物及公共设施使用太阳能发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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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政府有否研究在不适宜兴建大型楼宇的平整土地、空置的政府土地(例如已关闭的堆填区)、或政府建筑物的天台,安装太阳能设施;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首读
《2013年空气污染管制(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 ||
《2013年空气污染管制(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 : | 环境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