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3/14-5

立法会

议程

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空气污染管制(空气污染物排放)(受管制车辆)规例》160/2013
2.《2013年公司条例(修订附表7)公告》161/2013
3.《2013年公司条例(修订附表10)公告》162/2013
4.《2013年〈公司条例〉(生效日期)公告》163/2013
5.《2013年〈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生效日期)公告》164/2013

其他文件

1.第14号-平等机会委员会
2012/13年报
(由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提交)

2.第15号-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
2012-2013年度受托人报告书
(由环境局局长提交)

3.第16号-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2/13年营运基金报告书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4.第17号-机电工程营运基金
二零一二至一三年报告
(由发展局局长提交)

5.第18号-香港邮政
2012/13年报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6.第19号-公司注册处营运基金
2012-13年报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7.《2013年专业会计师(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莫乃光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涂谨申议员问:


威尔斯亲王医院(下称"威院")心臟內科部门主管,于本年2月1日被勒令即时停止处理所有心臟介入手术(下称"封刀"),几个月后,威院在其行政总监遭投诉行政失当后,才成立两个临床审核委员会(下称"调查小组")调查该事件。据悉,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亦有病人、市民和医护人员在报章刊登联署声明,促请当局解散调查小组,重新委任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封刀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为何威院在未有进行正式调查前及沒有充分证据下,便即时停止该医生的手术职务,此举是否惯常做法,以及现时停止医生手术职务的机制为何;

    (二)由本年2月1日至今,该部门进行了多少宗导管換心瓣手术、所涉病人数目,以及当中有多少人出现并发症;该部门有否调查并发症的出现原因及对病人的影响;该等出现并发症的手术是否由医生按国际标准及指引进行,以及每宗手术由多少名合资格及未获相关资格的医生合作进行及详情为何;及

    (三)鉴于上述两个调查小组是在威院行政总监遭投诉后由他本人设立,其中有三分之二的成员为其下属,当局有否评估这调查会否欠缺独立和违反程序公义;负责调查病例的调查小组有多少名医生,以及他们分别在导管換心瓣和左心耳封闭手术的实际经验为何;当局有否评估调查小组是否具足够的专业水平进行病例调查;鉴于医院管理局其后成立的独立检讨委员会,主要负责考虑调查小组的调查报告而不会自行调查,当局会否委任一个真正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彻查整个事件,向市民公开交代?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蒋丽芸议员问:


当局去年回应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食物环境卫生署(下称"食环署")如有需要会在公众地方进行灭虫工作,以及会加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合作。然而,最近有报道指出,食环署及房屋署(下称"房署")收到有关木虱的投诉及求助的个案数目有上升趋势,反映虱患扰民。本人单单从深水埗的大坑东村、南山村及元州村已收到过百宗的有关投诉。受影响的居民指出,房署表示虱患问题属个别零星个案,房署不会介入及提供协助,而私人公司的除虱服务动辄收费数以千元至万多元计,公共屋村的居民难以负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由2009年1月至本年8月,各政府部门每年分别收到有关木虱的投诉及求助的个案数目,以及因应该等个案而进行的公众地方灭虱工作的次数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提供分项数字;

    (二)去年进行的跨部门灭蚊、灭虫或灭虱行动的名称、性质和成效分别为何;若未有备存该等资料,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近期有关木虱的投诉及求助个案数目急升,当局会否再次考虑设立机制监察全港虱患的扩散及分布情况、推行防治及协助住戶灭绝虱患的措施,以及进行一次全港性灭虱大行动,以保障市民健康及环境整洁;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3. 梁继昌议员问:


据报,警务人员每年在街道上进行截停搜查及查核身份证的次数合共多达两百万次。有评论指,警务人员进行截停搜查及查核身份证的做法涉及侵犯个人私隐及限制人身自由。关于警方进行该等执法行动的必要性、搜查次数与罪案率是否合乎比例和相称等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由2008至2012年,警务人员每年在巡逻时查核市民身份证的次数、即场进行人身搜查的次数,以及随后拘捕了多少名疑犯(并按他们所涉罪行的类别提供每季的分项数字);

    (二)对于警务人员查核其身份证后认为沒有犯罪嫌疑的市民,警方会否保留查核该等市民身份证所得的个人资料;如会,该等个人资料的用途和处理方式为何(包括会否储存在资料库內),以及保留该等资料的原因及法律基础为何;警方有否规定须在一段时间后销毀有关资料;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及法律基础为何;及

    (三)由2008至2012年,投诉警察课每年共接获多少宗关于警务人员在街道上查核身份证或进行人身搜查的投诉,并按投诉的调查结果分别列出每季的分项数字;警方有否定期检讨有关做法是否合适及其成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4. 梁志祥议员问:


较早前,经营愉景湾往返梅窝渡轮服务的营办商表示,由于经营困难,将于本年11月起停止营运该航线。在该航线停办后,将会有约40名每天由梅窝乘搭渡轮到愉景湾上学的小学生,以及假日逾千名游客受到影响。该等学生改乘巴士上学每程约需一个半小时,较乘搭渡轮多花两倍时间。近日该营办商宣布,为体恤受影响的学童及居民,会继续营运该航线至明年2月9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政府有何方案,在现有营办商停止提供愉景湾往返梅窝渡轮服务,而沒有其他营办商接办的情况下,协助受影响的学童无需每天花上3小时的交通时间上下课;

    (二)鉴于有报道指出,上述航线的现有营办商停办的原因,是海事处建议推行提升船舶及航行安全的措施,以致成本大增,但部分措施无助于提升航行安全,而只是在发生意外后方便执法当局搜证及追究责任,政府就该等安全措施咨询业界所获意见为何,以及政府会如何回应该等意见,包括会否按业界的要求修订有关措施;及

    (三)鉴于有报道指出,由于离岛的人口少,渡轮服务营办商即使收取高昂票价仍有经营困难,而政府曾多次补贴离岛至市区的渡轮服务,为何政府从来沒有补贴营办商同样有经营困难的其他渡轮服务;会否考虑提供有关补贴;以及会否考虑在向渡轮营办商提供补贴时,规定他们须接办其他不获补贴并因经营困难而停办的航线;若不考虑,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5. 张国柱议员问: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下称"教资会")在2009至2012的三年期,首次推行"优配学额"机制。在该机制下,各资助院校(下称"院校")需预留某个百分比的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学额(下称"学士学额"),由教资会按院校的学术发展建议书(下称"建议书")的评核结果,重新调拨该等学额给各院校。此外,行政长官曾在其竞选政纲中承诺,检讨教资会和研究资助局(下称"研资局")的职能及资源分配准则,并增加资助专上学额。该等承诺至今尚未兌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教资会和各院校进行2015至2018的三年期学术发展规划的工作时间表及详情;教资会何时会以书面通知各院校呈交建议书,以及各院校须预留的学士学额的百分比为何;当局有否检讨分别在2009至2012和2012至2015两个三年期,优配学额机制的成效及对院校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进行检讨,以及检讨的具体时间表为何;当局是否已作出评估并得出,现时院校沒有能力自行检讨教学实力及发展策略的结果,因此继续实施优配学额机制;政府是否以提升院校的国际竞爭力作为主要的资源分配准则;若是,原因为何;若否,主要的准则为何;

    (二)去年,政府有否具体地检讨教资会和研资局的职能,以及资源分配的工作和准则;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进行检讨,以及具体时间表为何;及

    (三)鉴于有不少社会人士要求政府增加公帑资助的第一年学士学额,现届政府有否计划增加该等学额,以兌现行政长官的竞选承诺;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6. 梁美芬议员问:


据悉,屋宇署于2009年10月向土瓜湾启明街51号一幢唐楼的业主发出修葺令,着令他们修葺该楼宇的外墙、公用地方及喉管。屋宇署于2010年初又发现该楼宇的悬臂式平板露台出现问题,因此向业主发出法定命令,着令他们安排详细勘测。屋宇署其后将该楼宇纳入"楼宇更新大行动"计划,而有关业主每戶支付了约1万7,000元费用进行修葺工程。工程在2011年10月完成。然而,今年8月(即工程完成后不足两年),屋宇署却基于该楼宇的露台构成即时危险,向法庭申请并获批封闭令,把该楼宇封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自上述封闭令作出至今,当局对受影响的居民和地铺商戶所作的具体调迁安排,以及屋宇署所进行勘测工程的进度和估计何时完成;当局有否制订计划,以应付该楼宇一旦被确定为不再适宜居住的情况,包括拆卸该楼宇及妥善安置居民等事宜;

    (二)鉴于屋宇署早于2010年年初已发现上述楼宇结构有问题,并紧急竖设金属支架作为保护设施,可见该楼宇随时有倒塌危险,为何该署其后沒有将露台的进一步加固工程,纳入楼宇更新大行动计划下所进行的修葺工程內一并进行,以及当局有否评估当中是否涉及处理不当;及

    (三)是否知悉,市区重建局会否考虑主动提出收购上述楼宇和附近一带的旧楼,以进行重建计划;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7. 梁耀忠议员问:


近日有报章报道,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的清洁外判服务承办商("承办商")沒有提供更衣设施供清洁工人更換制服,清洁女工因而需在戶外地方更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食环署有否跟进上述报道;如有,进展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现时的清洁服务合约有否订明承办商须为员工提供更衣设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提供足够的地方供承办商设置更衣设施,以免再出现上述问题;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政府有否解决该问题的其他措施;如有,措施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8. 石礼谦议员问:


据报,今年首8个月港岛区录得的扒窃案宗数较去年同期上升26.5%。据悉,部分扒手是专程来港犯案的內地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全港各区今年首8个月的扒窃案数目分别为何;

    (二)有否评估港岛区今年的扒窃案宗数上升的原因;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去年本港扒窃案的破案率为何;有否评估警方现时打击该类罪行的工作的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有报道指来自內地的扒手多以两至3人的小组形式在港犯案,警方有何相应的打击措施;警方会否加强宣传,呼吁市民守望相助扑灭有关罪行;及

    (五)有否评估本港法庭一般对扒手判处的刑罚是否足以阻吓內地扒手来港犯案;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9. 黃定光议员问:


据报,市民可轻易从內地网站购买到"墨西哥鼠尾草" (《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列为危险药物之一),以及多款吸食毒品工具。另外,针对利用互联网作为售卖毒品的平台,警方组织了一队网上毒物情报组("情报组"),由4名警务人员负责进行网上巡逻,搜集有关情报及证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有否跟进上述报道;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据情报组了解,目前网上售卖毒品的情况是否猖獗;有否评估是否有足够人手搜集情报;当局在打击涉及境外网站的毒品贩卖活动时有否遇到困难;若有,困难为何;

    (三)自2008年至今,警方破获多少宗网上贩毒的案件、案件的详情,以及被定罪人士的判罚为何,并以表列出该等资料;及

    (四)针对网上购买毒品的问题,当局有否制订措施遏止有关活动,以及加强宣传有关法例;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0. 李慧琼议员问:


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与屋宇署于2006年成立联合办事处("联办处"),统一处理大厦渗水的投诉及查询。申诉专员2010-2011年报指出,所涉部门未能通力合作处理渗水问题十分常见,已敦促政府最高当局关注,并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改善措施。去年发表的《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九号报告书》亦指出,在审查的10宗较近期渗水个案中,有8宗食环署长期沒有采取行动,个别个案沒有行动的期间更长达5年,平均亦达44个月,审计署建议食环署改善调查效率。此外,亦有专业人士指出,政府现时采用的测试技术极为落后,必须进入投诉单位及怀疑引致渗水的单位进行测试,令调查时间拖长,而且最终能确证渗水源头的成功率偏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联办处每年接获的渗水投诉数目,并按有关所在的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该等个案当中,最终未能确证渗水源头并已终止调查的个案数目;联办处成立至今,调查超过1年而仍未终结的个案数目;

    (二)有关部门将会采取甚么措施,提高确证渗水源头的成功率及缩短调查所需的时间;会否考虑改变所采用的测试技术,并使用更先进的仪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对于调查超过1年而仍未终结的个案,有关部门会否考虑一次性增拨人手,优先处理该等个案;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1. 李国麟议员问:


有药剂业人士向本人反映,新药物在香港注册的程序需时甚久(最长可达数年),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撒玛利亚基金及关爱基金评估应否将某药物纳入《医管局药物名册》("药物名册")或基金的资助范围的准则及程序亦欠缺透明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有多少种药物申请在本港注册;现时审批药物注册申请平均、最长及最短需时多久,并按各审批程序列出分项数字;当局会否检讨现时的审批程序、订立清晰的申请指引,以及设定合理的审批时限,使药物能尽快完成在香港注册,以惠及有需要的病患者;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现时各医院联网/医院设有委员会决定是否在有关联网/医院使用已纳入药物名册的药物,以及负责检视及管理药物名册,并可向医管局的药物咨询委员会提交评估新药物的申请,由后者决定应否将某新药物纳入药物名册,是否知悉该等委员会进行有关评估的程序分别为何;该等程序分别平均、最长及最短需时多久;当局会否检讨现时的评估程序,以期简化及缩短评估药物所需的时间,尽快将合适的药物纳入药物名册,从而惠及有需要的病患者;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长远而言,当局会否考虑设立独立委员会,以更有效及公正地评估某药物应否纳入药物名册;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是否知悉,撒玛利亚基金及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在2012年9月1日被纳入撒玛利亚基金前)采用甚么程序及准则,评估应否将某药物纳入获其资助的药物名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2. 陈伟业议员问:


据本人了解,现时不少市民经常受到牙患困扰,当中有不少人属低收入人士,但不合资格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的牙科费用津贴、关爱基金辖下的长者牙科服务资助,或长者医疗券等计划。由于公营牙科服务不足,他们只能到私营牙科诊所求诊,经济负担沉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需要接受牙科治疗服务的成年人数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评估未能负担私营牙科治疗服务的市民数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评估现时公营牙科服务是否足以应付市民的需求;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考虑加强公营牙科服务,包括设立长者牙科医疗特惠津贴及增加公立牙科诊所的数目,使更多市民可获价廉物美的牙科服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3. 葛珮帆议员问:


有不少新界东的居民向我投诉,多条铁路线的列车车厢在上下班繁忙时段及晚上非繁忙时段均十分挤迫,以致候车乘客经常需要等候多时才能上车。他们认为现有铁路的载客量已经饱和,并担心车厢的挤迫情况在西港岛线及南港岛线(东段)分别于2014及2015年通车后会更严重。关于尽快落实铁路发展计划,发展新铁路线以纾缓列车车厢的挤迫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铁路发展策略2000》之检讨和修订的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公众参与活动已于2012年7月及2013年5月结束,有关的跟进工作的时间表及详情为何;

    (二)鉴于政府的计划是在2014年內(即公众参与活动完成一年多后)才向公众交代不同铁路项目的未来路向,有关的跟进工作需时甚长的原因、有否评估这个工作速度是否有违公众的期望,以及可否提前向公众作出交代;若然可以,时间表为何;若不可以,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把较有逼切需要的新铁路项目的未来路向,提前向公众交代;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4. 陈健波议员问:


国务院近日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建立上海自由贸易区("自贸区")。建立自贸区的目标包括开放人民币资本项目、实施促进投资的稅收政策,以及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有分析认为,自贸区的建立将会对香港构成威胁,冲击本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亦有人担心中央人民政府正在內地复制香港模式的经济体系。然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局长")却对传媒表示,自贸区只是"经济开放的试验田",香港不应过于担心会被抢走生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就自贸区对香港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特别是其对香港的经济及金融发展的短期及长期影响,以及对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评估局长认为自贸区只是试验田而非离岸中心的看法会否过分乐观;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二)有否制订计划,寻求与自贸区合作的机会,例如以本港完善的金融基建、与国际接轨的银行服务及整个金融市场的配套,与自贸区加强联系,增加香港与上海的合作,以达至互惠互利;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面对自贸区带来的挑战,当局有何具体措施巩固本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例如会否考虑与广东省和澳门当局合作,发展粵港澳自贸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5. 李卓人议员问:


关于2001年和2011年人口普查,以及2006年中期人口统计所得的住戶每月租金、按揭供款、借贷还款及收入的数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上述3年每年的下列数字:
  • (一)就居于租住楼宇单位的住戶,按住戶人数及屋宇单位类型划分的(i)住戶每月租金及(ii)住戶每月租金与收入比率的下四分位数、中位数及上四分位数(使用与表一及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按年列出);

    表一 年份:                    
    住戶人数住戶每月租金屋宇单位类型
    公营租住房屋单位私人住宅单位所有居于租住单位的住戶
    1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2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3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4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5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6人或以上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总计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表二 年份:                    
    住戶人数住戶每月租金与收入比率屋宇单位类型
    公营租住房屋单位私人住宅单位所有居于租住单位的住戶
    1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2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3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4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5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6人或以上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总计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二)就居于自置单位而有按揭供款或借贷还款的住戶,按住戶人数及房屋类型划分的(i)住戶每月按揭供款及借贷还款及(ii)住戶每月按揭供款及借贷还款与收入比率的下四分位数、中位数及上四分位数(使用与表三及表四相同格式的表格按年列出);

    表三 年份:                    
    住戶人数住戶每月按揭供款及借贷还款房屋类型
    资助出售单位私人永久性房屋所有居于自置单位而有按揭供款或借贷还款的住戶
    1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2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3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4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5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6人或以上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总计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表四 年份:                    
    住戶人数住戶每月按揭供款及借贷还款与收入比率房屋类型
    资助出售单位私人永久性房屋所有居于自置单位而有按揭供款或借贷还款的住戶
    1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2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3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4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5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6人或以上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总计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三)按住戶人数、居所租住权及屋宇单位类型或房屋类型划分的扣除租金或按揭供款及借贷还款后的住戶每月收入的下四分位数、中位数及上四分位数(使用与表五相同格式的表格按年列出);及

    表五 年份:                    
    住戶人数扣除租金或按揭供款及借贷还款后的住戶每月收入居于租住单位的住戶居于自置单位的住戶所有住戶
    有按揭供款或借贷还款沒有按揭供款或借贷还款所有居于自置单位的住戶
    公营租住房屋单位私人住宅单位所有居于租住单位的住戶资助出售单位私人永久性房屋小计
    1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2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3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4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5人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6人或以上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总计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四)按居所租住权及屋宇单位类型或房屋类型划分的扣除租金或按揭供款及借贷还款后的住戶每月人均收入的下四分位数、中位数及上四分位数(按表六列出)?

    表六
    年份扣除租金或按揭供款及借贷还款后的住戶每月人均收入居于租住单位的住戶居于自置单位的住戶所有住戶
    有按揭供款或借贷还款沒有按揭供款或借贷还款所有居于自置单位的住戶
    公营租住房屋单位私人住宅单位所有居于租住单位的住戶资助出售单位私人永久性房屋小计
    2001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2006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2011下四分位数         
    中位数         
    上四分位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6. 谢伟俊议员问:


启德邮轮码头("邮轮码头")首个泊位已于本年6月启用。然而,政府表示拟议兴建连接启德发展区及九龙东的环保连接系统("连接系统"),即使现时落实兴建,其启用日期亦不会早于2023年。据悉,有市民批评邮轮码头配套不足,其用途因而受到限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考虑在落实及完成连接系统前,研究其他方法(例如兴建观塘与邮轮码头之间供人、车使用的连接桥,并加建行人设施连接茶果岭、油塘海滨及鲤鱼门),便利登岸邮轮旅客前往观塘及鲤鱼门景点及购物点,以提高邮轮码头整体经济效益,并推动九龙东商业及旅游业产生协同效应;

    (二)预计邮轮码头未来3年,每年有多少天沒有邮轮停泊;

    (三)有否研究,除举行展览活动外,邮轮码头场地设施在沒有邮轮停泊期间是否也可作演唱会、社区活动或其他表演用途;如研究结果为可以,预计可容纳观众数目、场地申请手续、租金收费及表演类别为何,以及有关活动可为邮轮码头带来的经济效益为何;如研究结果为否,原因为何;及

    (四)有否如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于去年10月24日本会会议上,答覆一项口头质询时所言,就本港实际需要及独特环境,从技术、营运、安全及法例等方面,研究提供水上的士或其他水上运输服务连接邮轮码头的可行性;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可否立即研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7. 林大辉议员问:


政府早前公布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免费电视牌照")申请的结果。在3家申请机构中,奇妙电视有限公司及香港电视娛乐有限公司的申请获原则上批准,而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香港电视")的申请则不获接纳,引起公众关注和大批市民上街抗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有大批市民上街抗议政府是次发牌决定,而政府在审批牌照申请时其中一个考虑因素是公众利益,当局会否重新审视有关的申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香港电视主席表明将就政府是次发牌决定提起法律诉讼,政府有否评估(i)该行动对申请获原则上批准的两家申请机构有甚么影响,以及(ii)会否影响发出正式牌照的程序;如评估结果为会,详情为何;如评估结果为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行政长官在2013年10月17日本会答问会上表示,政府已收到有关发牌决定的司法覆核申请,故不宜再进一步评论,该申请由谁人/哪家机构提出;以及为何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在该答问会后仍然多次就发牌决定向传媒作出评论(例如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在10月20日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政府考虑到如原则上增发3个牌照,将不利市场健康及有秩序发展);

    (四)鉴于有两家现有免费电视牌照持有机构会在今年11月30日或之前递交他们的续牌申请,政府何时会就申请作出决定,以及续牌的评审准则为何;

    (五)政府会否主动约见香港电视的主席与其举行闭门会议,解释其不获发牌的原因;如会,将于何时举行会议;如否,原因为何;

    (六)鉴于行政会议("行会")召集人于本月20日回应传媒时表示,《基本法》规定行会成员是顾问角色,在免费电视发牌一事上,已尽了最大努力向行政长官表达意见,亦有个别行会成员表示局方及特区政府高层应尽可能把握机会,向公众阐述发牌的考虑,他们并要求政府披露更多申请者不获发牌的理由,政府会否考虑向公众进一步披露更多详情;如会,何时披露;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鉴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于本月1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明,审批免费电视牌照申请不设上诉机制,为何当局不设上诉机制;该项安排是否一直沿用至今;过去有否机构就其申请被拒绝而提出上诉?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8. 陈家洛议员问:


政府在2013年10月16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指出,现时法定图则中规划为"乡村式发展"的土地的总面积为33平方公里(约占香港总陆地面积3%),可供兴建低密度住宅,包括新界小型屋宇(俗称"丁屋")。按现行政策,现时642条认可乡村的男性原居民,每人可以一生人一次向当局申请批准在其所属乡村范围內兴建一所丁屋自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政府在2013年2月6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规划署在制定法定图则的乡村式发展地带时,会考虑未来10年丁屋需求量的估算和其他因素,但又同时表示政府并无掌握每条认可乡村的合资格原居民未来对丁屋的需求,在此情况下,政府根据甚么准则衡量需要预留多少土地应付未来兴建丁屋的需求;

    (二)鉴于过去10年,地政总署接获兴建丁屋的申请不足17 000宗,有否评估该等申请所涉及的土地面积为何;

    (三)有沒有评估现时尚未兴建丁屋的乡村式发展用地可供兴建的丁屋数目;若有,详情是甚么;若沒有,政府根据甚么理据预留约932公顷的土地作乡村式发展;

    (四)政府会不会再考虑释放部分乡村式发展用地作其他住宅发展用途;若会,预计可释放的土地总面积是多少;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五)鉴于现时有不少认可乡村的原居民已在香港拥有其他居所或已移居海外,政府有沒有调整对各条认可乡村原居民兴建丁屋的土地需求的估算;若沒有,原因是甚么;及

    (六)鉴于现时有不少丁屋并非由原居民或其后代居住,已偏离政策原意,政府会不会考虑立即开展丁屋政策的检讨工作;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9. 邓家彪议员问:


根据水务署的资料,现时香港99.9%的人口获自来水供应,而未有自来水供应的人口约为6 000人,包括大屿山大浪村及蒲台岛的居民。有大浪村的居民向本人投诉,他们依赖山水作为生活用水,但在秋、冬两个旱季期间山水会枯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按区议会分区列出香港现时未获自来水供应的乡村名称,以及每个乡村的住戶数目和人口为何;

    (二)过去3年,水务署每年收到居民就未获自来水供应求助或投诉的宗数,以及投诉所涉地区为何;

    (三)过去3年,当局有否就敷设食水管连接未获自来水供应的地区,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及经济效益评估;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当局曾制订"新界余下偏远乡村的供水计划",并曾分阶段为部分偏远乡村(例如乌蛟腾村和大蚝村)供水,有否制订向现时仍未获自来水供应的所有余下乡村的住戶供应自来水的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鉴于政府曾表示如偏远乡村的毗邻地区的发展令供水计划更符合经济原则,会重新考虑对有关乡村供水,现时未获自来水供应的乡村的毗邻地区在过去10年是否均沒有发展,以致政府沒有重新考虑供水计划;若是,详情为何;

    (五)2003年至今,水务署就未获自来水供应的地区或乡村的居民所提供的供水服务详情为何;过去3年,有关服务所耗公帑为何;有否措施确保依赖山水作为生活用水的乡村的居民,在山水枯竭期间,仍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可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政府有否签署任何国际公约,承诺确保香港市民可获稳定而清洁的生活用水供应;如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20. 莫乃光议员问:


由教育局推行的电子教科书市场开拓计划("市场开拓计划")第一期("第一期计划")的申请已于2012年9月底截止。有13间机构的申请获批准,涉及30个电子教科书项目。第二期计划正接受申请,当局已将计划伸延至涵盖高中课程。然而,有电子教科书开发商向本人反映,市场开拓计划的条款令他们难以遵从,因此影响他们的申请意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截至本年9月底为止,有多少个第一期计划下的项目已经完成、该等项目的课程资料为何、当中有多少个项目编制的电子教科书已获伙伴学校计划的伙伴学校试用,以及每个项目获多少间学校试用和涉及的学生和教师人数为何;

    (二)当局就已完成的项目所订的成效指标为何,例如有否评估项目对学生成绩的影响、师生对项目的满意程度,以及开发机构的意见等;现时有否相关的统计数字;如有,详情为何;推行第二期计划前有否参考有关的指标及数据相应地调整计划,以提升教材使用率及开发商的申请意欲;如有,详情为何;

    (三)鉴于当局曾向报章表示,第一期计划有3间获批准的申请机构尚未与当局签订市场开拓计划的协议,当中涉及"个别原因",该等原因为何,以及当局跟进这3间机构落实有关项目的进展为何;及

    (四)鉴于第二期计划现阶段只涵盖小学至初中的科目及高中6个科目(即英文、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及化学),当局会否把所有高中科目纳入计划;如会,推行时间表及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21. 梁家杰议员问:


行政长官于本月17日公布成立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政改咨询专责小组("专责小组"),处理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及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公众咨询工作。专责小组的其他成员包括律政司司长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该专责小组最快于今年年底发表政改咨询文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专责小组何时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及其后会否每周召开会议;

    (二)专责小组的各项工作的时间表为何,包括何时展开各个阶段的咨询工作、各个咨询阶段和总结咨询结果所需的时间,以及何时可就具体的政改方案咨询公众;鉴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4年所通过,关于《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已确立政改程序须经过5个步骤(俗称"五部曲"),该5个步骤的时间表为何;

    (三)政改咨询工作的预算开支及所需的人手为何;及

    (四)首阶段咨询的咨询文件会否就下列问题咨询市民:

    (i)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应否采用公民提名候选人的机制(即有意参选的人士若获得某个数目的选民提名,便可成为有效的行政长官候选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ii)应否重划2016年立法会选举的地方选区的分界;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iii)应否在2016年取消立法会分组点票制度,以及应否改变立法会功能界别选举产生的议席与地方选区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席的比例?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22. 郭家麒议员问:


据报,儿童现时需轮候逾1年才获安排在卫生署辖下的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测验中心")接受识别有否学习障碍的评估,而且在评估后大部分家长只获发简单的评估报告,小部分家长则获发详细报告。就支援有学习障碍的儿童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年 -

    (i)分别有多少名儿童由医生、学校及其他途径转介到测验中心接受评估;

    (ii)儿童接受评估的平均轮候时间;

    (iii)接受评估的儿童人数按评估后被确认的学习障碍类别分类的数字;

    (iv)分别获发简单及详细版本的评估报告的儿童人数;及

    (v)由儿童接受评估后至其家长获发简单或详细报告分别平均相隔多久;

    (二)测验中心以何准则决定发出简单或详细的报告;

    (三)现时全港的学龄儿童当中,有学习障碍的人数及百分比,并按学习障碍的类别列出分项人数;及

    (四)会否考虑参考邻近地区(例如台湾),立法保障有学习障碍的学童的权益;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案



1.根据《破产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批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于2013年6月18日订立的《2013年破产(修订)规则》。

(该项规则载于附录I,并已于2013年10月17日
随立法会CB(3) 61/13-14号文件发出)

2.根据《破产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批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于2013年6月18日订立的《2013年破产(费用及百分率)(修订)令》。

(该令载于附录II,并已于2013年10月17日
随立法会CB(3) 61/13-14号文件发出)

3.根据《公司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批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于2013年6月18日订立的《2013年公司(费用及百分率)(修订)令》。

(该令载于附录III,并已于2013年10月17日
随立法会CB(3) 61/13-14号文件发出)

4.根据《公司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批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于2013年6月18日订立的《2013年公司(清盘)(修订)规则》。

(该项规则载于附录IV,并已于2013年10月17日
随立法会CB(3) 61/13-14号文件发出)

IV. 议员就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提出的议案



1.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3年10月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3年邮政署(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13年第147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3年11月27日的会议。

2.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3年10月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a)《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根西岛)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3年第148号法律公告);

(b)《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意大利共和国)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3年第149号法律公告);及

(c)《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卡塔尔国)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3年第150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3年11月27日的会议。

3.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郭荣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3年10月1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3年仲裁(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13年第153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3年12月4日的会议。

V. 议员法案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3年专业会计师(修订)条例草案》梁继昌议员

莫乃光议员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3年10月21日
随立法会CB(3) 73/13-14号文件发出)

VI. 议员议案



1.跨性别婚姻

陈志全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终审法院早前裁定变性人享有结婚权利;裁决表示,《婚姻条例》及《婚姻诉讼条例》的有关条文确定某人性别的准则仅限于生理因素属违宪;终审法院亦认为,某人如欲注册结婚时,与评定有关其性别身份的所有情况,包括生理、心理及社会元素和有否进行变性手术均需考虑;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尽快遵照终审法院的裁决,修订《婚姻条例》及《婚姻诉讼条例》,让跨性别人士能够按其所采纳的性别享有结婚及相关的法律权利,并尽快制定性别承认条例,处理因变性而衍生的各种法律问题。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何秀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裁定"之前删除"终审法院早前",并以"本港家庭政策的基本原则,是认同和宣扬家庭是社会的基石,以达致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及减少社会问题的目标,但本港法例未有确认性小众注册伴侶关系或结婚组成家庭的权利;而终审法院今年5月亦"代替;在"结婚权利;"之后加上"裁决指出,以欠缺大多数人的共识为由而拒绝少数人的申索,在原则上有损基本的权利,而且受宪法保障的人权的其中一个功能  可能是目前最重要的功能  就是要保障少数人,尤其是备受误解的少数人;就变性人的结婚权利,";在",让"之后加上"所有性小众人士,包括变性和";在"按其"之后加上"性取向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以确保性小众组织的家庭得以享有平等的权利"。

(ii)黃碧云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终审法院早前"之前加上"鉴于";在"结婚权利"之后删除";裁决表示,《婚姻条例》及《婚姻诉讼条例》的有关条文确定某人性别的准则仅限于生理因素属违宪;终审法院亦认为,某人如欲注册结婚时,与评定有关其性别身份的所有情况,包括生理、心理及社会元素和有否进行变性手术均需考虑;就此";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让跨性别人士能够按其所采纳的性别享有结婚及相关的法律权利,并尽快制定性别承认条例,处理因变性而衍生的各种法律问题"。

(iii)梁美芬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终审法院早前"之前加上"因应";在"变性人"之前删除"裁定",并以"就"代替;在"结婚权利"之后删除";裁决表示,《婚姻条例》及《婚姻诉讼条例》的有关条文确定某人性别的准则仅限于生理因素属违宪;终审法院亦认为,某人如欲注册结婚时,与评定有关其性别身份的所有情况,包括生理、心理及社会元素和有否进行变性手术均需考虑;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尽快遵照终审法院的裁决,",并以"的裁决,本会认为政府可考虑在不改变本港现行'一男一女'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下,研究是否需要"代替;在",让"之后删除"跨性别人士能够按其所采纳的性别享有结婚及",并以"生理上完成变性手术的人士能够享有"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并尽快制定性别承认条例,处理因变性而衍生的各种法律问题"。

出席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2.制订政策时需以'港人优先'为依归

范国威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积极处理中港矛盾,并在制订政策时需以'港人优先'为依归。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毛孟靜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中港矛盾日益加剧,";在"处理"之后删除"中港矛盾",并以"相关社会问题"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具体措施应包括:(一) 鼓励社会各界保留使用广东话及繁体字,并积极推广香港本土特色文化;及(二) 全面落实种族共融政策,让香港人不分族裔地享有相同待遇及发展机会"。

(ii)梁继昌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政府多年来沒有就香港的人口变化制订全面的政策,以至个别的社会服务出现供求失衡的情况,引起社会出现中港矛盾的情绪,";在"政府"之后删除"积极处理中港矛盾,并在制订政策时需以",并以"根据现有人口数据,制订相应措施,以应付社会的需要;政府并应制订长远的人口政策,在房屋、教育、就业及医疗等方面为香港的未来人口结构做好相应准备;政府在制订相关政策时,除了顾及"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为依归",并以"外,亦应同时确保政策的理念符合基本人权的原则"代替。

(iii)田北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中港矛盾问题近年备受关注,";在"处理"之后删除"中港矛盾,并",并以"相关问题,"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之余,亦应考虑政策对国家可能带来的影响"。

(iv)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內地和香港的社会矛盾有加深的趋势,";在"处理"之后删除"中港矛盾,并",并以"有关两地利益矛盾的议题,"代替;在"政策时"之后删除"需",并以"可"代替;在"'港人优先'"之后加上"的考虑";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并呼吁各界不应以带有任何歧视的思维和眼光来看待新移民和访客,更不应发表歧视的言论,加深社会矛盾及种族和族群撕裂"。

(v)叶国谦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促请"之前删除"本会",并以"香港是一个多元、开放及包容的社会,但碍于文化差异、生活空间及资源发展跟不上需求等因素,致使內地居民与本港居民在交往过程中时有出现误解及磨擦;但有人藉此刻意挑拨两地矛盾,甚至在境外刊登广告,公然歧视为家庭团聚来港的新来港人士;就此,本会反对歧视新来港人士的言行,并"代替;在"积极"之后删除"处理中港矛盾,并在制订政策时需",并以"扩展社会及经济发展的空间,以及检视两地交往的合作政策;在制订涉及公共资源分配的政策时应"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删除"为依归",并以",以确保本港居民享有的服务与资源不受影响"代替。

(vi)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中港"之前删除"本会促请政府积极处理",并以"近年,"代替;在"矛盾"之后加上"日趋尖锐,其根本原因在于北京当局财大气粗,以为滥推经济优惠政策,就可以收买人心,以为紧管香港,就是体现一国主权,而特区政府面对北京干预只懂唯唯诺诺,不仅放弃香港的高度自治,更主动将香港大陆化;再者,两地政府施政偏袒资产阶级,拒绝推行财富再分配政策,同时任由财团榨取经济利益,遗留下来的社会民生恶果则由两地人民承担;就此,本会重申,维持香港的独特性,乃'一国两制'的精髓,亦符合中港两地人民的利益,并促请特区政府敢于拒绝北京当局插手香港事务,坚守特区施政的自主性";及在"政策时"之后删除"需以'港人优先'",并以"以优先维护香港的核心价值和保障港人的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等基本权利"代替。

(vii)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中港矛盾,"之后删除"并";在"政策"之后加上"及规划社会发展";在"'港人优先'"之后加上"及确保港人利益";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维护香港的独特性及规划自主、坚守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港人家庭团聚的权利,以及坚决反对仇外和歧视新移民或其他族群的言论"。

出席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