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3/14-7

立法会

议程

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1.第24号-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第二季
核准开支预算所作出的修改报告
《公共财政条例》:第8条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2.第25号-香港海关福利基金
截至2013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其摘要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3.第26号-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
截至2013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4.第27号-尤德爵士纪念基金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信托委员会报告书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5.第28号-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
2007-2008年报


6.第29号-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
2008-2009年报


7.第30号-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
2009-2010年报


8.第31号-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
2010-2011年报


9.第32号-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
2011-2012年报


10.第33号-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
2012-2013年报
(第28至33号文件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1.第34号-审计署署长报告书
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审计结果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12.第35号-审计署署长第六十一号报告书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 - 二零一三年十月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13.第36号-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14.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3/13-14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黃碧云议员问:


人口政策督导委员会上月发表的咨询文件显示,2012年女性的整体劳动人口参与率为百分之49.6,较男性的百分之68.7为低,而30至39岁年龄组别的女性劳动人口参与率更急遽下降。有妇女向本人反映,她们在大约30岁步入结婚及生育的人生阶段时,由于当局提供的托儿服务不足,唯有被迫放弃工作以照顾子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有否定期审视各区议会分区內各种托儿服务的名额及轮候人数,以了解各区內各种托儿服务能否满足需求;若有,详情为何,并按年、区议会分区及托儿服务类别列出过去3年的数据;若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有否具体的计划改善托儿服务的质和量,令更多有年幼子女的妇女可以重投劳动市场,从而释放妇女的劳动力;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本人得悉,加拿大、瑞典、英国及新加坡等国家均有向家长提供托儿福利金、儿童福利金等补助,当局会否借鉴外国经验,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照顾儿童津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 谢伟铨议员问:


《郊野公园条例》(下称"《条例》")就郊野公园和特别地区的指定、管制和管理,以及设立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委员会等事宜,提供法律依据。关于郊野公园的指定、管制和管理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按《条例》指定为郊野公园范围內的土地当中,私人土地所占的面积为何;政府根据甚么机制、准则和考虑因素,决定是否将某幅土地指定为郊野公园;过去10年,当局有沒有定期检讨及有否修改有关的机制、准则、考虑因素,以及郊野公园的位置、范围和面积;若有,检讨及修改的详情为何;若沒有检讨,原因为何,以及日后会否定期进行检讨;

    (二)市民可透过甚么机制就郊野公园的指定向政府表达意见或诉求,而政府处理该等意见及诉求的机制为何;过去10年,政府每年接获多少宗市民就郊野公园的范围、使用和管理等事宜作出的投诉;该等投诉的类别、所涉郊野公园的名称,以及跟进结果分别为何;及

    (三)现时在各个郊野公园供市民享用的主要设施为何;过去5年,每年各个郊野公园內的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及管理开支分别为何;当局有否就该等设施的使用率和效益进行评估;若有评估,结果为何,以及有何具体的改善建议(例如提高使用率、优化设施,或新增合适的设施);若沒有评估,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3. 陈家洛议员问:


据报,较早前有社会人士建议,2017年普选产生行政长官时应规定任何人必须先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称"中国宪法"),才获准成为行政长官选举的候选人;有一名行政会议成员对此建议表示赞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沒有就上述建议进行內部讨论和相关的研究;若有,该等讨论和研究的详情和结论是甚么;若沒有,当局会不会进行研究;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二)鉴于现行法例规定,当选行政长官的人在履行其任何职责前,必须作出法定的行政长官誓言,当局有沒有研究一个人在当选行政长官后作出该誓言,而他在成为行政长官选举的候选人前曾按上述建议作另一誓言,会否在法律上构成冲突和混淆的地方;若研究的结果为会,当局将如何处理此情况;若研究的结果为不会,理据是甚么;及

    (三)鉴于在上述建议中,行政长官选举的候选人所作誓言须包含拥护中国宪法的提述,因此,不愿宣誓拥护中国宪法的人便不能成为候选人,当局有否研究该建议是否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载,公民无分政见均应有被选权的规定;若研究的结果为符合,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4. 谢伟俊议员问:


较早前,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下称"行会")否决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当局曾以须遵从行会保密制为理由,拒绝进一步披露否决该项申请的理据。其后,前任及现任立法会主席、前政务司司长及数名前行会成员分别指出,政府需检讨行会的委任、职能及运作,或行政长官只不过是以行会保密制作挡箭牌,拒绝进一步披露否决申请的理据,而此做法并不妥当和与民意脫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研究,发牌事件为何竟发酵成为行政长官被指摘,借行会保密制掩饰其拒绝发牌真正原因的政治风暴;以及有甚么改善方案以免重蹈覆辙;

    (二)将会怎样回应及处理上述熟悉行会运作人士对行会的委任、组成、运作,以及保密制所提意见;及

    (三)有否评估政府不正面回应上述意见,以及不检讨行会的运作、角色及代表性,对政府未来施政会带来甚么负面影响;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沒有,可否立即进行评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5. 林大辉议员问:


行政长官于本年10月31日主持第3次经济发展委员会(下称"经委会")会议后向传媒表示,会议讨论了香港未来经济发展所需的土地资源、现在土地的使用情况,以及将来规划土地时如何配合和支持不同产业的发展。经委会辖下4个工作小组的召集人亦分别就"航运业"、"制造、高新科技及文化创意产业"、"会展及旅游业"和"专业服务业"方面作出汇报。然而,有评论指出,经委会至今仍未提出具体的发展和支援经济的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面对本港土地供应不足,政府在计划未来经济发展所需的土地资源时,有否评估应支持发展哪些产业;若有,如何分配工、商业用地予不同产业,以及该等用地的面积及位置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经委会专业服务业工作小组召集人表示,该工作小组希望政府可爭取参与制订国家政策,令专业服务不会被忽略,以及为香港专业服务界带来机遇,特别是在爭取享有相同国民待遇方面,政府准备在哪些方面落实两地专业互认资格,以及有否具体的目标及时间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经委会会展及旅游业工作小组召集人表示,希望将旧启德机场跑道末端发展成为一个世界级、非常具吸引力的旅游景点,政府估计该旅游景点何时落成、每年可吸引多少名旅客来港、会为香港带来多少收益,以及可创造的职位数目为何;若沒有作出估计,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6. 梁国雄议员问:


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现时把部分地区的综合家庭服务交由非政府机构辖下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下称"中心")营办。本人收到投诉,指称该等中心的主任或社工经常在沒有把个案送交社署评估下,直接拒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他市民(下称"求助人")的福利服务申请(例如体恤安置、有条件租约计划或公屋分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研究上述求助人可否就中心职员拒绝其福利服务申请的决定提出司法覆核;若研究结果为不可以,理据为何;

    (二)当中心职员在提供家庭服务时作出违规行为,或他们的行为被平等机会委员会、香港申诉专员公署或法庭裁定为违规或违法时,政府有否机制对该等职员及其所属中心施加惩处;若有机制,详情为何,包括会否立即终止中心的服务合约或停发补助金;若沒有机制,该等中心的服务表现是否不受监管;及

    (三)社署会否接管现时由中心提供的综合家庭服务,以保障市民的法律权利及确保综合家庭服务的质素;若会,何时接管;若否,原因如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7. 葛珮帆议员问:


据报,现时有不少国家和地区(例如南韩、日本及台湾)实施电子游戏产品发行前送检和评级的制度,并规定其包装须贴上评级标签。近日有一款血腥暴力的电子游戏产品,分别在美国及加拿大被评为"只准售予17岁以上人士"的级别,而在英国和澳洲则被评为"禁止售予18岁以下人士"的级别。另一方面,本港法例却沒有这类发行前送检和评级的制度。此外,该类游戏产品部分贴有的"禁止18岁以下人士购买"警告标签,只不过是代理商自发贴上及沒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不少店铺有出售该等电子游戏产品予未成年人。有青少年服务机构指出,该等电子游戏渲染暴力,容易令青少年模仿游戏中的暴戾行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会否参考海外地方的做法,立法规定电子游戏产品在发行前必须送检、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被评为血腥暴力的电子游戏产品,以及规定该等产品的包装在出售前须贴有上述的警告标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尽管当局现时可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390章),检控向未成年人发布被评为第II类(不雅)物品的血腥暴力电子游戏产品的人士,但据报由2010年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只有一宗定罪个案,而被定罪人士仅被罚款2,000元,当局会否修订该条例以加重有关的罚则,以遏止向未成年人售卖该等产品;及

    (三)当局会否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使青少年及其家长认识到血腥暴力电子游戏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祸害,以及帮助青少年警惕及避免沉迷该等游戏;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8. 吴亮星议员问: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评论政府统计处于本年10月17日发表的2013年第3季失业及就业不足统计数字时表示,劳工市场依然偏紧,失业率维持于3.3%的低水平,而就业人数和职位数目则分别按年上升2.7%及增加10万个。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本港经济近年发展蓬勃,各行业对劳工的需求均十分殷切,显示劳动力供应日趋紧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关的政府部门有否:
  • (一)评估劳工市场紧绌会否制约香港经济的持续发展;如有,制约的程度为何;及

    (二)考虑制订相应的政策及措施,以缓解现时劳工市场紧绌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9. 单仲偕议员问:


据报,近日有政党建议对菲律宾实施各种制裁措施,迫使菲律宾政府答应马尼拉人质事件的伤者及死者家属提出的4项诉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政府每年用于采购菲律宾货品的开支;

    (二)过去3年,每年从菲律宾进口的货品总值,并按下表的货品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年份:                    
    货品类别货品总值
    木材 
    蔗糖 
    加工食品 
    半导体 
    电子管 
    电脑 
    电讯设备和零件 

    (三)是否知悉,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法定机构及受政府资助的演艺团体在过去3年,邀请菲律宾的相关团体来港参与文化交流活动的次数,并按发出邀请的单位及年份以下表列出;及

    年份201020112012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艺术发展局   
    香港电影发展局   
    香港艺术中心   
    西九龙文化区管理局   
    香港管弦乐团   
    香港中乐团   
    香港话剧团   
    香港舞蹈团   
    香港小交响乐团   
    中英剧团   
    进念•二十面体   
    香港芭蕾舞团   
    城市当代舞蹈团   
    PIP文化产业   

    (四)过去5年,每年首次获批来港工作的菲律宾籍家庭佣工的人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0. 陈家洛议员问:


较早前,油尖旺区议会部分议员建议缩减旺角行人专用区每星期的实施日数,油尖旺民政事务处已就此委托一间大学进行问卷调查,收集使用者的意见。活跃于该区的街头表演者向本人反映,实施上述建议将会扼杀香港的街头表演文化,同时加剧行人专用区內使用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关于推广及管理街头表演活动的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现时有沒有就推广街头表演活动制订任何政策或措施;若有,详情是甚么;若沒有,当局会否考虑制订有关政策;若会,有关工作的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二)鉴于有部分街头表演者向本人反映,他们的表演场地主要是各区的行人专用区,但行人专用区的大部分空间经常被商业推销活动占用,当局有沒有积极联系行人专用区內不同使用者并进行协调,使行人专用区內的各项活动有规划和秩序地进行,减少有关活动对有关地区的居民的影响;若有,协调工作的详情是甚么;若沒有,当局会否进行协调;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鉴于有街头表演者建议当局考虑引入发牌机制,以合理地规划和管理街头表演活动,并划定专用的街头表演区,当局会否研究该建议是否可行,并全面咨询街头表演者及公众;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1. 梁志祥议员问:


据悉,深圳当局曾透露,在香港出生而目前在深圳居住的儿童("港人子弟")约有3万名,当中约有1万7千名在港就读,其余则于深圳就读。此外,內地当局预计2018年在深圳居住的港人子弟总数将达5万名。有评论指出,上述数字显示港人子弟跨境就学问题未来会日趋严重,而单靠增加香港北区及元朗等地区的学额,不足以解决该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现时有两间由私人办学团体在深圳开办的港人子弟学校的学生,据报可参加香港升中派位机制,政府会否考虑向此类学校买位,让港人子弟留在內地就学;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就第(一)项提及的港人子弟学校,政府有否为它们提供办学指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过去5年,政府有否接获本港私人办学团体因筹划在內地开办港人子弟学校时遇到困难而求助;若有,求助团体主要遇到甚么困难,以及政府提供甚么协助;政府会否鼓励本港的私人办学团体在內地开办港人子弟学校,并为该等团体提供支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政府有否计划在內地开办港人子弟学校,让该等儿童可留在內地升学,以纾缓北区及元朗等地区的学额供应紧张的问题;若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內地当局据报正研究有关特区政府在內地兴办官立学校的可行性,政府有否就此事宜与內地当局进行商讨或参与有关的研究;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2. 马逢国议员问:


教育局推行的"电子教科书市场开拓计划"("市场开拓计划")的第一期("第一期计划")及第二期("第二期计划")的申请已先后于2012年9月24日及2013年11月1日截止。获选的机构完成编制的电子教科书将会自动获得认可,纳入正逐步制订的2014-2015年的电子适用书目表內。第一期计划有30份申请获批,但当局未能就其中3份申请与有关的获选机构签订项目协议,另据报有7份申请被获选机构撤回。有报道指出,有开发电子书的机构认为市场开拓计划的条款严苛和细节不清。另外,政府曾表示,教育局将会为市场开拓计划进行中期检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第一期计划中有7份获批的申请被撤回的原因分别为何;

    (二)当局如何评估第一期计划有三分之一获批的申请被撤回或获选机构无法与当局达成协议,对伙伴学校试用教电子教科书的计划有何影响;

    (三)当局在中期检讨中,有否因应第一期计划的部分获批的申请被撤回或获选机构无法与当局达成协议的情况,调整第二期计划的有关安排,以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上述中期检讨的详细结果为何;当局进行检讨时咨询了哪些及多少个持份者;

    (五)第二期计划的申请情况为何;获批的申请数目与第一期计划如何比较;当局对第二期计划的申请情况有何总结及评估;

    (六)当局是否已订立电子教科书质素评审和保证机制;如否,将于何时订立,以及如何确保沒有参与市场开拓计划的机构所出版的教科书,能在公平及公开的评审机制下,纳入2014-2015年的电子适用书目表內;

    (七)在推动电子教科书市场发展的同时,当局有何长远的计划或策略,推动电子学习(包括改善学校的软硬件配套、加强教师在电子教学方面的培训、调整教学理念及学习模式,以及协助出版机构开发电子教材等);及

    (八)当局有否打算就电子教科书及电子学习的未来发展成立咨询委员会,邀请持份者就电子教科书及电子教学的发展策略提供意见;如有,详情为何,包括该委员会的组成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3. 蒋丽芸议员问:


现时,九龙西不少私人楼宇的外墙悬挂着商戶的巨型招牌。有不少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向本人求助,表示法团现时难以阻止一些商戶未经法团同意而强行在其大厦外墙悬挂招牌,而法团亦投诉无门。他们担心,如果这些招牌堕下造成伤亡,有关大厦的业主可能须负上刑事及民事责任。另一方面,屋宇署在今年9月初推出违例招牌检核计划("检核计划"),以加强监管招牌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现时全港有多少个悬挂在大厦外墙的招牌,以及当中分别有多少个有堕下危险及属僭建物,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如沒有该等数字,为何本会于2008及2010年曾两度向当局查询相关数字,但当局至今仍未进行有关的统计;

    (二)过去5年,当局每年收到法团就商戶结业后弃置招牌的投诉宗数为何,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如未能提供该等数字,原因为何;

    (三)过去5年,按区议会分区划分,当局每年:

    (i)视察招牌的数目;

    (ii)就危险或弃置招牌发出的"拆除危险构筑物通知"("通知")的数目;

    (iii)因有关人士未有遵从通知而发出传票的数目;及

    (iv)清拆危险、遭弃置及违例的招牌的数目分别为何;

    (四)现时参与屋宇署的检核计划的招牌拥有人数目为何;如未能提供该项资料,原因为何;及

    (五)屋宇署有否委派专责人员推行检核计划;如有,各职系的人员的职责分别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4.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的《2013-2014年世界竞爭力报告》("报告"),香港在涵盖148个国家/经济体的全球竞爭力指数整体排名中,今年上升两位,名列第七位。尽管整体排名有所进步,香港在数个范畴的排名显著偏低(例如香港的小学和中学入学率的排名分别维持在第89和93的低位)。报告建议香港需要在高等教育(名列第22位)和创新(名列第23位)方面作出改善。报告又表示,香港应解决研究机构质素(名列第31位)及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名列第32位)有限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加大力度提高香港的中、小学入学率;

    (二)将会如何提升香港在研究机构质素及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方面的竞爭力;会否拨款提升本地科研机构的质素,以及修改移民政策以吸引更多海外科学家和工程师来港工作和生活;及

    (三)鉴于报告载述,在港营商的5项最大障碍是(i)创新能力不足、(ii)政府的官僚体制欠缺效率、(iii)通胀、(iv)政策搖摆不定,以及(v)劳动人口的教育水平不高,政府有否推出或会否推出针对性的措施消除该等障碍;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5. 莫乃光议员问:


当局在2000年落实开放电视市场(包括免费电视及收费电视市场),并在2003年开放电讯市场。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的指引表明,沒有就批出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免费电视牌照")、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收费电视牌照")及电讯服务的传送者牌照的数目预设上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自2000年至今,前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及通讯局接获多少份免费电视牌照的申请;广管局或通讯局评核当中多少份申请为符合发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要求及财务要求),并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推荐发牌;获推荐的申请当中有多少份被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否决;

    (二)自2000年至今,广管局及通讯局接获多少份收费电视牌照的申请;广管局或通讯局评核当中多少份申请为符合发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要求及财务要求),并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推荐发牌;获推荐的申请当中有多少份被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否决;及

    (三)自2003年至今,前电讯管理局("电讯局")及通讯局接获多少份传送者牌照的申请,以在港提供公共电讯服务;当中多少份获电讯局或通讯局评核为符合发牌要求;最终前电讯局长或通讯局否决了多少份符合发牌要求的申请,并按《电讯条例》(第106章)以书面向申请人提供拒绝的理由?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6. 陈克勤议员问:


政府在2013年7月就"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规划及工程研究"发表了第三阶段公众参与报告("报告")。报告提出修订古洞北和粉岭北新发展区("新发展区")的建议发展大纲图。新发展区将可作为粉岭及上水新市镇的扩展部分,配合铁路及新道路网络,可以协同发展成为配套完善、商住兼备的新市镇。新发展区规划已预留足够土地,并会适时提供作交通配套、医疗和社区设施、学校、就业和休憩之用,除了新发展区人口可以享用该等设施,邻近已发展地区的居民亦同样受惠。政府并会增加新发展区的发展密度,以提供额外13 400个住宅单位,区內人口亦会增加40 900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评估新发展区的新增人口,对北区区內及对外的道路交通、港铁东铁线及落马洲支线的载客量、周边乡郊地区排水系统的防洪能力、社区设施及其他民生设施的需求的影响;若有,评估的结果为何;

    (二)鉴于有联和墟及石湖墟的居民表示,区內社区设施老化,未必可以协助应付新发展区带来的新需求,政府有否计划翻新或增加北区区內的社区设施;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如何确保新发展区未来的交通配套、医疗和社区设施等,除供该区居民享用外,亦可惠及邻近已发展地区的居民?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7. 郭家麒议员问:


北大屿山医院已于本年9月投入服务。近日,本人接获东涌居民的投诉,表示该医院的急症室服务时间过短和太少专科提供门诊服务,未能满足他们的需要,而往返该医院的交通配套亦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曾表示该医院急症室的服务时间将由现时的每日8小时(上午9时至下午5时)分阶段扩展至全日24小时,政府是否知悉各阶段的最新推行时间表及计划为何;以及实施各阶段所需的医护人手及其他资源为何;

    (二)除了该医院的夜间普通科门诊服务在星期一至五会维持至晚上11时45分外,政府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其他计划,确保在该医院提供全日24小时的急症室服务之前,大屿山的居民在深夜时份可获得诊治;如有计划,各项计划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医管局曾表示,该医院的专科门诊服务将由现时的內科和精神科两个专科,分阶段扩展至包括外科、矫形及创伤科、儿科及妇科,政府是否知悉各阶段的最新推行时间表及计划为何;以及实施各阶段所需的医护人手及其他资源为何;及

    (四)鉴于现时往返该医院的公共交通工具只有的士及途经该医院但经常客满的37及38号线新大屿山巴士,当局有否计划开设往返该医院及大屿山各地点(包括东涌港铁站、大澳及梅窝)的专营巴士及专线小巴服务;如有计划,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8. 张国柱议员问:


有提供少数族裔支援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向本人反映,鉴于少数族裔人士在求职方面不时遇到困难,劳工处应设立就业服务科,专责为少数族裔人士及有关雇主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及招聘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年向劳工处登记求职的健全少数族裔人士的数目,以及当中成功就业的数目分别为何,并按国籍/种族(例如印尼人、菲律宾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尼泊尔人、日本人、泰国人、韩国人、其他亚洲人及白种人等)提供分项数字;

    (二)过去3年,每年向劳工处展能就业科登记求职的残疾少数族裔人士的数目,以及当中成功就业的数目分别为何,按国籍/种族(例如印尼人、菲律宾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尼泊尔人、日本人、泰国人、韩国人、其他亚洲人及白种人等)提供分项数字;及

    (三)劳工处会否设立专责为少数族裔人士提供服务的就业服务科;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9. 陈志全议员问:


据报,行政署近日为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內的会议室购入一批按人体工学设计并属某知名品牌的座椅。鉴于该批座椅的售价高达每张5,905元,有市民认为过于奢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行政长官办公室及政务司、财政司和律政司的司长办公室內的会议室所采用的座椅及其他主要家具的详情,包括品牌、型号、数量及单位售价为何;

    (二)为政府部门办事处內的会议室选购家具的准则,是否包括使用有关会议室的官员的职级;若是,內容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检讨家具的采购准则,以节约公帑开支,腾出更多资源投入扶贫工作;若会,內容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20. 郭伟强议员问:


有工会指出,发展商近年在设计楼宇时为求令楼宇有豪宅的华丽外观以吸引买家,往往在楼宇外墙采用大量铝板、云石及大幅的落地玻璃。然而,采用该等物料会令楼宇日后维修外墙困难,亦增加维修工人从高处堕下的风险,而小业主亦可能因而须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每年室內装修及楼宇维修业的职业伤亡数字,并按年份、行业及伤亡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当中有多少宗及百分比的个案涉及楼宇外墙的设计及外墙维修工作;当局有否计划检讨现时外墙维修工作的安全指引,并针对新建成楼宇的外墙设计缺陷,尽快推出补救措施,以保障维修工人的职业安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5年,当局共接获多少宗小业主就楼宇维修和保养事宜求助的个案;会否严格规定发展商须在住宅物业的销售文件、大厦公契及其他相关文件內,列明有关的维修和保养责任的详情,使准业主清楚了解自己的法律责任;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建造业人士向本人反映,不少发展商及其建筑设计团队并不重视屋宇署就建筑物外部检查及维修设施发出的作业守则,当局会否考虑参考英国的建筑物设计及管理条例,立法规定发展商呈交的建筑图则,必须仔细考虑日后楼宇外墙维修的问题,并设置永久通道设施(包括(i)提供安全及合适的进出通道及工作台、(ii)在大厦外墙加设"羊眼圈"及螺栓等永久锱固装置供工人悬挂安全带、(iii)在安全及合适位置装置吊船并提供合适进出通道及设备,及(iv)在外墙装设吊船定位设备以稳定吊船),以改善在建筑物外部进行维修期间的工作安全水平,确保工人的职业安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21. 胡志伟议员问:


政府在2002年5月向本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表示,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管理局总监("总监")(即渔农自然护理署署长)在取得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指示后,已根据《海岸公园条例》(第476章)("《条例》")为拟议的大屿山西南海岸公园和索罟群岛海岸公园("拟议海岸公园")拟备未定案地图,并已初步划定拟议海岸公园的界线。该文件又提及,总监计划在同年8月至9月间确定未定案地图及在宪报刊登公告,并预计拟议海岸公园可于2003年初获得指定。然而,拟议海岸公园至今仍未指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同意总监按《条例》就拟议海岸公园拟备地图并划定界线,为何政府其后又停止指定海岸公园的法定程序;

    (二)政府停止指定拟议海岸公园的法定程序前,有否咨询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委员会及公众;如有,咨询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计划在未来24个月內恢复指定拟议海岸公园的法定程序;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22. 冯检基议员问:


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交津计划")在2011年10月推出,并在2013年1月实行优化措施,让交津计划申请人选择以住戶或个人为基础提出申请(俗称"双轨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目前领取交通津贴的人数,以及获发放全额(即每月600元)和半额(即每月300元)津贴的人数和由交津计划推出至今已发放的津贴总额分别为何,并按申请人住址所属的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目前的交通津贴申领人数与政府当初预计的合资格申请人数目(约43.6万)如何比较;

    (二)由交津计划推出至今,当局分别接获多少宗关于该计划的查询及投诉,以及该等查询及投诉的內容为何;

    (三)当局如何宣传双轨制及有否评估宣传工作的成效;现时推行交津计划的人手编制和每年的行政开支为何;

    (四)鉴于公共交通票价连年上升,而有基层组织的调查发现,居于新市镇的基层劳工每月的跨区交通费开支平均达784元,当局有否就交通津贴的金额进行检讨;会否因应市民的交通费负担增加而将全额津贴的金额增加至每月800元;若会,具体的建议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有报道指出,当局在订立贫穷线后正研究有关推出贫穷家庭低收入补贴的建议,当局有否评估该建议对交津计划的影响,包括需否修订或取消交津计划,或将其纳入新的低收入补贴计划;若有评估,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2013年乡郊代表选举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2013年乡郊代表选举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民政事务局局长

IV. 议员议案



1.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何秀兰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就2013年10月1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3年郊野公园(指定)(综合)(修订)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13年第152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13年12月4日的会议。

2.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

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察悉于2013年11月13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內务委员会第3/13-14号报告:

项目编号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1)《2013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规例》 (2013年第151号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应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陈鉴林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今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区'),预计自贸区将实施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和利率市场化,亦会透过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快开放金融、航运、商贸、专业及文化等服务领域;自贸区的发展将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及商贸中心带来影响;就此,本会促请特区政府在加强香港金融创新建设、爭取与內地服务贸易自由化及与邻近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合作等方面,积极研究及制订相关政策与措施,以应对內地进一步加快市场开放改革的步伐,从而巩固本港作为中国面向全球的国际金融及商贸中心的地位。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吴亮星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今年"之前加上"中国內地正启动新一轮经济领域的改革开放;";在"影响"之后加上",包括使香港服务业更全面地发展跨境服务";在"步伐"之后加上"及配合酝酿中的粵港澳自由贸易园区的发展";及在"巩固"之后加上"及提高"。

(ii)郭家麒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领域;"之后加上"特区政府须评估";在"带来"之后删除"影响",并以"甚么影响,并善用香港的营商优势,抓紧自贸区带来的发展机遇"代替;及在"措施,"之后加上"以及维持香港的营商优势,包括维护司法独立、言论自由、资讯流通及廉洁管治,并确保《基本法》订明的'一国两制'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不受侵蚀,"。

出席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4.反对扩大输入外地劳工

郭伟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政府近日公布'集思港益'人口政策咨询文件,该文件提及部分行业出现人力短缺问题,引发本地是否需要输入外地劳工的讨论;但实情是近年经济环境虽然兴旺,租金大幅飙升,蚕食了工资的增长,导致'打工仔女'不但未能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并且要面对工时长和待遇差等恶劣的工作环境;若输入更多外地劳工,将进一步削弱本地劳工的议价能力;就此,本会反对扩大输入外地劳工。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潘兆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之前加上"鉴于";在"公布"之后加上"的";在"咨询文件"之后删除",该文件提及",并以"指出"代替;在"问题,"之后删除"引发",并以"社会各界对"代替;在"需要输入外地劳工"之后删除"的讨论;但实情是",并以"进一步表示关注;事实上,本港已有既定的输入外地劳工机制,以处理任何输入外地劳工的建议;"代替;及在"近年经济"之后删除"环境"。

(ii)易志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之前加上"鉴于";在"咨询文件"之后删除",该文件";在"引发"之后加上"不同界别的人士讨论";在"需要输入外地劳工"之后删除"的讨论;但实情是近年经济环境虽然兴旺,租金大幅飙升,蚕食了工资的增长,导致'打工仔女'不但未能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并且要面对工时长和待遇差等恶劣的工作环境;若输入更多外地劳工,将进一步削弱本地劳工的议价能力",并以";而实际上不少工时较长或体力劳动要求较高的行业如建造、运输、物流、零售、饮食、医疗及安老等行业却存在招聘困难问题,一些空缺长期乏人问津,影响这些行业的正常发展"代替;及在"本会"之后删除"反对",并以"要求政府在优先照顾本地工人就业的同时,也要兼顾经济发展,平衡处理输入人才的需要,并尽快和适度地就个别行业"代替。

(iii)蒋丽芸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之前加上"输入外地劳工是本港极富爭议的政策;";在"需要"之后加上"扩大";在"讨论;"之后删除"但实情是";在"兴旺,"之后删除"租金大幅飙升,蚕食了",并以"但高通胀蚕食了'打工仔女'实质"代替;在"导致"之后删除"'打工仔女'不但",并以"他们"代替;在"成果,"之后删除"并且",并以"部分'打工仔女'更"代替;在"工作环境;若"之后加上"贸然";在"外地劳工,将"之后加上"令本地工人产生";在"削弱"之后删除"本地劳工的",并以"其"代替;在"能力"之后加上"的忧虑;但另一方面,本地劳动市场仍出现'有工无人做,有人无工做'的就业错配情况,对一些行业的发展造成障碍";在"本会"之后删除"反对",并以"促请政府必须以确保本地工人优先就业,以及推动本港经济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就业支援、保障和培训,以提升本地劳工的质素和工作待遇;政府亦必须推动家庭友善雇佣措施,以及支援残疾人士和少数族裔人士就业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释放本地劳动力;另外,政府必须审慎处理"代替;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的事宜,并只在个别劳工持续短缺的工种,以及在取得劳工顾问委员会的共识下才推行有关安排"。

(iv)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并促请政府加强保障本地工人的权益和工作待遇,以及采取措施释放香港的潜在劳动力;有关措施应包括:(一) 大幅增加托儿和课余托管服务,并以正职薪津聘请社区保姆,让有意工作的家务劳动者可重返劳动市场;(二) 透过提供稅务和退休金供款优惠、立法禁止年龄歧视,以及保障兼职工人权益等,协助和鼓励有意工作的长者或退休人士继续工作;(三) 在政府和公营部门实行残疾人士就业配额制度、鼓励私营企业增聘残疾人士,以及补助残疾人士最低工资差额,让更多残疾人士享有工作机会;及(四) 加强对青少年、新来港定居人士和少数族裔的支援,包括适切的教育和职业训练,以提高他们的就业机会和生产力"。

出席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