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3/14-9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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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古物及古迹(历史建筑物的宣布)公告》 | 186/2013 |
1. | 第40号 | - | 消防处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一年的 基金管理报告及财务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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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41号 | - | 地产代理监管局 2012/13年报 |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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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42号 | - | 香港房屋委员会
2012/13年度年报 |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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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43号 | - |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截至2013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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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44号 | - |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
向行政长官提交二○一二年周年报告(连同依据《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第49(4)条作出的陈述)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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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45号 | - | 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 2012/13工作报告 |
(由该委员会副主席陈健波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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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46号 | - | 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六十号衡工量值式
审计结果报告书提交的补充报告书 (2013年11月 -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六十A号报告书) |
(由该委员会主席石礼谦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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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5/13-14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
(一) | 会否即时发出清晰的指引,协助家长决定需否为儿童接种肺炎疫苗;如会,指引的內容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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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即时的措施确保药厂有充足的疫苗供应;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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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补种计划最快何时实施;在补种计划实施前,政府有否应对侵入性肺炎疫症爆发的紧急措施;若有,详情为何,包括在甚么情况下实施;若否,政府如何确保疫情受到控制? |
(一) | 鉴于《基本法》第二十二条订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当局有否制订机制或程序,处理出现该等干预香港自行管理事务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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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以特权法索取文件是否属于《基本法》第二十二条所指香港特区自行管理的事务;若评估结果为是,有否评估中联办官员与本会议员讨论该事宜,有沒有违反《基本法》的上述条文;若评估结果为有违反,当局有否向中联办反映,其官员在此事上表达意见违反了《基本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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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该行会成员的上述意见是否反映行会的看法;若然,行会所持的理据为何? |
(一) | 学校处理教师及其他职员涉嫌欺凌学生事件的现行程序及指引为何,以及在该等事件中,教育局、校董会及校长的权责分别为何;政府会否修订法例,订明教师如涉及严重欺凌事件或涉嫌触犯刑事罪行,教育局可基于学生利益直接指令学校暂停有关教师的职务;如会,时间表及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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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否参考社工、律师、医生、护士等专业的操守规管机制,设立监管教师专业操守的独立组织,替代现时的安排;如会,时间表及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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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10年,教育局接获教师涉嫌欺凌学生的投诉宗数,以及当中投诉成立的个案数目和有关的教师被施加的惩罚为何? |
(一) | 现时的各级全职公立医院急症室医生的每周平均工时为何,以及按该等工时计算,各级医生的时薪(包括底薪及常规津贴)中位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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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的各级兼职公立医院急症室医生的时薪中位数分别为何,以及有关薪酬水平的厘定准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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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医院管理局在过去3年有否公开招聘急症室兼职医生;如有,招聘的日期及渠道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会否考虑把学校派位结果的公布日期,提前到直资学校所定学生回覆是否接受学位的限期之前,以便获直资学校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可选择入读直资学校,还是入读获派的官立或津贴学校;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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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如学校派位结果不会提前公布,当局会否考虑提高学校自行分配学位的比例,并要求有关学校提早公布有关的分配结果;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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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意见认为,教师的经验直接影响学校对资优学生的吸引力,以及现时教师人才面临断层,政府会否考虑延后校长及教师的退休年龄,协助收生有困难的学校维持教学质素,以吸引学生报读;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当局会否加快制订全面的能源政策;当局制订能源政策时所考虑的燃料组合的短、中、长期目标及落实该等目标的时间表为何;当局在制订2015年污染物减排的短期目标时,有否充分考虑及评估天然气比例增加对电价及民生的影响;在制订2020年的中期减低碳排放目标方面,当局会否参考日本最近宣布减低就碳排放所订的最新目标及因应经常改变的环境因素,而考虑作出相应的检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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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就污染物减排及减低碳排放目标而须制订新的燃料组合,当局有否制订方案(例如设立天然气燃料稳定价格基金),确保发电燃料的供应稳定和电费价格处于合理及市民可负担的水平;若有方案,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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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就长远的电网发展规划方面,当局会否研究不同的开放电网或联网方案,以配合日后的燃料组合目标,例如以"专线"方式引入內地的可再生能源;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最早于何时及透过甚么渠道知悉国安委成立的决定;警队及律政司会否因应国安委的宗旨,改变现行的执法及检控政策;如果会,详情为何;政府会否因应该宗旨,重新启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工作;如果会,时间表及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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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在国安委成立后,港澳办及中联办在根据《基本法》处理涉及中央和香港特区关系的事宜方面担当的角色,会否有相应的变化;如果会,详情为何;有否研究,港澳办及中联办有否法律依据在港执行贯彻国安委的宗旨的工作;如果有法律依据,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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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基本法》第二十二条订明,中央各部门的人员均须遵守香港特区的法律,政府有否向中央查询,国安委人员会否在本港进行活动,包括处理与"占领中环"运动有关的事宜,以确保他们遵守香港特区的法律;如果他们会进行活动,法律依据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评估此举会否违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以及在香港实行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 |
(一) | 目前全港有多少间持牌找換店,以及香港海关现时有何措施监管有关的经营者遵守牌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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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持牌找換店当中有多少间在香港的银行设有戶口;如沒有相关资料,会否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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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当局有否接获持牌找換店的经营者就无法在银行开立戶口而作出的投诉或求助;如有,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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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香港金融管理局现时有何机制及措施,协助持牌找換店的经营者开立银行戶口及接受有关的申诉? |
(一) | 过去5年,每幅以短期租约出租的物流用地的下列资料(以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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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土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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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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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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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现行承租人获批首份租约的日期,以及累计至今的租用年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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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每份租约的开始日期、固定年期、与上一份租约比较的租金升幅(%),以及租约终止的原因(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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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否考虑以较长固定年期(例如5至7年)的租约出租物流用地,让承租人有机会收回基础投资的成本;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当局有何措施减少承租人因短期租约未获延续而蒙受的经济损失;会否考虑在重新招标物流用地时,让已就该用地投入大量资金的原承租人优先承租,并按上一份租约经累积通胀率调整后的租金厘定新租金,而非按附近土地的价值变动来厘定新租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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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未来3年,当局将以短期租约形式出租的物流土地的详情,并按下列表格提供该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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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鉴于环保署指出,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第499章),上述报告并非法定报告,环保署就工厂东主上述更改核准土地用途的申请向地政总署提供意见前,曾否考虑该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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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环保署有否测量工厂的废气、污水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量;若有,测量的结果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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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工厂东主在2000至2002年期间曾9度因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第311章)而被罚款,环保署为何仍数度向工厂续发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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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地政总署申明,环保署"不反对"工厂东主提出把以短期租约批出的核准土地用途由碎牛骨改为提炼猪油的申请,环保署提出"不反对"的意见的理据为何;环保署会否因应居民对污染和恶臭的顾虑而撤回其"不反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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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本人获悉,环保署官员在今年较早时举行的乡事委员会会议上表示,就工厂提出把以短期租约批出的核准土地用途由碎牛骨改为提炼猪油的申请,环保署有所保留,该署对是项申请是否仍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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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村民告知本人,上述报告属公共资讯,而政府根据该报告作出影响他们的决定,环保署会否公开该份报告;若会,何时公开;若否,理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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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申诉专员在2012年表示,地政总署未有执行有关土地契约的条款,容许该工厂东主违反核准土地用途的规定,地政总署为何不执行有关土地契约的条款并终止该工厂的短期租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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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地政总署是否已决定续订工厂的短期租约,漠视村民提交的证据、申诉专员的报告及环保署环境评估科的意见?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本港国际学校的平均入读率为何;现时各所国际学校的轮候入读学生人数及当中最长的轮候时间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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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尽管教育局据报曾表示目前国际学校学额整体足够,但鉴于商界指称港岛及九龙区的国际学校小学学额尤其不足,政府有否研究各区的学额是否有供求失衡的问题;若有此问题,有何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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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教育局有否评估,配偶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妇女在香港所生的子女(俗称"双非儿童")来港就学,会否加剧国际学校学额不足的问题;若会,当局有否研究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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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会否考虑加快审批办学团体改建空置校舍为国际学校的申请,以解决国际学校学额不足的问题;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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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除了分配空置校舍予办学团体开办国际学校外,政府有否其他措施解决国际学校学额不足的问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在过去5年,每年向公立医院不育治疗服务单位求助的夫妇数目及其年龄分布、当中接受生殖科技治疗的夫妇数目,以及有关服务的成功率、轮候时间和平均单位成本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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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生殖科技治疗服务在未来10年的需求;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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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为应付第(二)项所述的需求而加强公立医院生殖科技治疗服务所涉的开支为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进行评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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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现时公立医院的生殖科技专家及相关专业人员的数目;当局有否评估现时是否有足够的人手拓展有关服务,以满足第(二)项所述的需求;若评估结果为否,会否培训更多人手;若会,详情为何? |
(一) | 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目前全港公营及私营骨灰龛设施所提供的龛位数目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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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预计未来5年骨灰龛位的需求,以及全港公私营骨灰龛设施可提供的龛位数目;若有,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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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全港共有多少间非法占用政府土地,或非法在私人楼宇、商业楼宇及工厂大厦经营的骨灰龛,以及它们所提供的龛位数目为何(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过去3年,每年当局就该等非法骨灰龛曾采取执法行动的次数及发出清拆命令的数目分别为何;该等清拆命令一般所定的宽限期为何,以及有多少间非法骨灰龛已按清拆命令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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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在上述24幅用地上发展的骨灰龛设施预计分别可提供多少个龛位,以及它们的落成时间表(按区议会分区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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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根据政府最近公布的人口政策咨询文件,到2041年,香港每3人中便会有约1人年届65岁或以上,当局预计现有及正计划兴建的骨灰龛位,可应付多少年的需求,以及能否应付人口老化所带来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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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政府的私营骨灰龛资料中,被列入第二部分的96间(截至今年9月的数目)私营骨灰龛(即不属第一部分符合土地契约用途限制及法定城市规划规定及未有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骨灰龛)须符合甚么条件,政府才会批准它们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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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骨灰龛位的需求殷切,政府会否规管私营骨灰龛位的价格,以防止炒卖活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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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当局会否考虑,给予符合某些条件(例如由慈善团体、殡仪馆或殓葬商所营运,或其提供的龛位达某指定数目,或存在已久)的私营骨灰龛豁免,无须遵守新订的发牌制度;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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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鉴于某些私营骨灰龛向市民作出"全数退款"及"以龛換龛"的保证,当局就此曾经提醒市民:"应明白购买未符合相关法定规例及政府要求骨灰龛位存在的风险,以及必须详细了解营运者承诺任何保证的细节及落实方法",当局有否向该等不符合相关法定规例的骨灰龛采取执法行动,以免市民误信它们的保证;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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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鉴于当局表示会积极探讨各项新措施,包括(i)就不同的骨灰龛楼订明不同的拜祭时间,以疏导车辆及人流,以及(ii)订立龛位放置骨灰的年限,透过续期或再次配售方式重用骨灰龛位,以增加龛位的供应,当局有否就该等措施进行可行性研究;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如研究结果为可行,预计何时落实;若沒有研究,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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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鉴于本人获悉有沙田区议会议员要求当局在落实于沙田两个选址兴建公众骨灰龛设施时,一并改善该区的交通配套设施,当局会否答应该诉求;若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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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鉴于政府现正就大埔选址兴建公众骨灰龛设施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有关的最新进展为何,以及有否评估会遇到甚么困难? |
(一) | 医管局以甚么准则把已诊断患上慢阻肺病的病人转介至呼吸系统专科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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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在各医院联网辖下的呼吸系统专科门诊的慢阻肺病病人数目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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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医管局有否收集普通科门诊的慢阻肺病病人的数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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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现时医管局把上述拨款分配予呼吸系统专科门诊、普通科门诊及普通內科门诊诊所的款项分别是多少? |
(一) | 政府车队采用更多电动车辆有何困难;政府会否考虑进一步提高电动车辆在政府车队的比例,以起带头作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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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现时全港的约1 000个充电设施(包括有500多个安装在政府公众停车场)是否足以应付需求;若评估结果为足够,理据为何;若评估结果为不足够,有何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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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去年房委会停车场的充电设施使用率偏低,当局有否采取措施提高使用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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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部分市民不购买电动车辆的原因是主要的汽车经销商沒有出售电动车辆,以及电动车辆的外型设计不如一般汽车吸引,政府会否考虑,在未来10年,除继续为使用电动车辆的人士提供经济诱因(包括豁免首次登记稅及绿色运输试验基金)外,实施政策以推动汽车经销商把更多电动车辆引进香港,以增加市民的选择;政府会否为汽车经销商把內地制造的电动车辆引进香港提供便利措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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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政府于2009年4月成立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的推动使用电动车辆督导委员会,至今共举行了多少次会议,以及其主要的工作成果为何? |
(一) | 就购买版权特许事宜,为何康文署和民政署采取不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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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康文署向协会购买音乐版权特许的开支为何,以及有关的特许的有效期是一年还是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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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民政署会否考虑仿效康文署的做法,为辖下会堂的公开表演活动统一购买版权特许;若否,民政署会否就购买版权特许事宜向租用会堂的团体提供协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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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除了协会外,康文署日后会否向另两家特许公司(即香港音像版权有限公司及香港音像联盟)购买有关作品的版权特许,使场地使用者在演出时有更广阔的音乐作品或影片片段可供选择? |
(一) | 可否提供各间注册庙宇过去3年收支状况的资料;若未能提供该等资料,原因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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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现时哪些注册庙宇有经营骨灰龛位售卖业务或其他商业活动,并以表列列出每间庙宇过去3年的各项有关收入;当局会不会考虑运用《条例》赋予的权力,要求有关庙宇把盈余拨入华人庙宇基金;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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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当局有沒有接获有关注册庙宇的行政或财政管理失当的投诉;若有,投诉的数目、內容、涉及的庙宇名称及相关跟进工作是甚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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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将于何时完成《条例》的检讨工作,以及有沒有就《条例》的修订工作和相关咨询程序制订工作计划和时间表;若有,详情是甚么;若沒有,会否在短期內制订有关计划;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
(一) | 是否知悉,按电讯服务的种类(例如固网电话、流动电话、对外电讯和宽频上网等)及投诉內容分类,过去12个月,通讯办及消费者委员会分别接获涉及营办商滥收费用的投诉宗数,以及投诉属实的个案涉及的营办商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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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第(一)项所述的个案当中,投诉人成功追讨赔偿的个案数目,以及被检控的营办商的名称及他们被检控的次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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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除了继续实施现行监管营办商的措施外,当局会否采取新的监管措施,以加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会否因应上述情况,再次考虑对専员委任制度进行研究及加以改善,例如在甄选专员的人选时加入更多客观准则、尽量避免委任尚未脫离或日后可能重返公务员队伍的人选,以及提高委任过程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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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应否对专员问责制度进行检讨及加以改善,以确保廉署有效地调查涉及行政长官贪污或凟职指控的投诉;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沒有评估,可否立刻进行评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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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硏究,现行的专员委任及问责制度会否或曾否导致公众质疑廉署能否公正地调查前任或现任行政长官涉嫌凟职的投诉;如有硏究,结果为何;如沒有硏究,会否立即进行研究? |
(一) | 行会保密制度的历史背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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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行会保密制度的法律基础为何,以及曾否作出修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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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意见认为,行会未能在保密制度和公众知情权之间取得平衡,当局会否重新考虑检讨及修改行会的保密制度,允许行政长官、行会召集人及负责有关政策的司长或局长,向公众交代行会作出各项重大决策的理据的详情? |
(一) | 当局有否统计无牌食肆的数目;若然,过去3年无牌食肆的数目为何,以及当中多少属食环署食肆扣分制度下被扣满分而被饬令停牌但仍继续无牌营业的食肆;当局过去3年对无牌食肆提出检控的宗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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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否公布无牌食肆的名单,让消费者以资识别;若然,何时实施;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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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食环署署长是否有权饬令无牌食肆即时停止经营;若然,详情为何;若否,限制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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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过去3年,有否发生市民怀疑因在无牌食肆用餐而食物中毒的事件;若然,详情为何,以及是否知悉,法庭对因出售不宜供人食用的食物而被定罪的无牌食肆所施加的惩处,是否较持牌食肆的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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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何短期及长期的措施解决元朗市及天水围食肆占用行人通道以扩展营业范围的问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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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关于申诉专员提出的17项建议,当局已经、正计划,以及不会实施的建议分别为何;已实施的建议的执行详情为何,以及尚待实施的建议何时实施? |
住宅物业交易价格 | (a) 由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购入的私人住宅物业 | (b) 以公司名义购入的私人住宅物业 | (a+b) 交易总数 | (a+b) 交易总值 | ||
交易宗数 | 交易总值 | 交易宗数 | 交易总值 | |||
400万元以下 | ||||||
400万至800万元 | ||||||
800万以上至2,000万元 | ||||||
2,000万元以上 |
(一) | 当局现时以何准则界定《基本法》第二十二条所载,特区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的范围;当局有否制订机制和准则,用以评估有否出现违反该条文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评估在沒有机制和准则的情况下,行政长官和决策局官员会否基于某些原因(例如在施政困难时需要拉拢各方支持,讨好中央官员或顺应中央意旨),邀请或容许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干预属特区自行管理的事务;当局在过去5年,有否发现该等干预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当局有何跟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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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在审批牌照申请的整个过程中,行政长官、行会成员及相关的决策局官员等,有否直接或间接地接获中央政府官员或中联办官员等就审批牌照申请表达的意见;若有,该等意见为何,当局如何回应和跟进,以及当局有否评估该等內地官员此举有否违反《基本法》(包括"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以及香港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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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行政长官、行政长官办公室的官员、行会成员及相关的决策局官员有否要求中联办协助游说本会议员反对上述议案;若有,细节和该做法的理据为何;若否,有否评估中联办就该事件接触本会部分议员,有否违反《基本法》(包括"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以及香港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若评估结果为有违反,当局会否向中央人民政府表达不满;若不会表达不满,原因为何? |
1. | 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委员会于2013年10月4日订立的《2013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订)规则》。 (该项规则载于附录I,并已于2013年11月11日 随立法会CB(3) 160/13-14号文件发出) | ||||
2. |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13年10月25日订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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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两项规例载于附录II及III,并已于2013年11月7日
随立法会CB(3) 145/13-14号文件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