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3/14-24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
1. | 《稅务(稅项资料交換)(美国)令》 | 54/2014 |
2. | 《2014年通讯社注册(修订)规例》 | 55/2014 |
3. | 《2014年报刊注册及发行(修订)规例》 | 56/2014 |
4. | 《2014年海外律师(认许资格)(修订)规则》 | 57/2014 |
1. | 第96号 | - | 优质教育基金
截至2013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 |||
2. | 第97号 | - | 教育发展基金
截至2013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 |||
3. | 第98号 | - | 语文基金
截至2013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
(一) | 自邮轮码头启用以来,有多少艘邮轮在码头停泊;是否知悉,邮轮泊岸后平均需时多久才能疏导全部登岸旅客前往目的地、该等旅客使用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的百分比,以及登岸旅客平均轮候超过1小时才能乘搭的士的情况出现了多少次;若沒有上述统计数字,原因为何;
|
(二) | 有否向邮轮码头营运商了解,为何经常出现登岸旅客大排长龙等候乘搭的士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三) | 当局和邮轮码头营运商会否推出新措施,吸引更多的士在邮轮泊岸期间进入码头接载旅客,并加强宣传工作,鼓励旅客使用接驳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发生多少宗重型吊臂车在吊运时翻侧或吊臂折断的工业意外及其引致的伤亡人数;
|
(二) | 有否统计和分析第(一)项所述的工业意外的成因,并改善现行监管此类重型机械操作的措施,例如提高违例的罚则;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三) | 会否参考其他地区的经验,设定此类重型机械的最长可使用年期,以期减少由机械老化引致的意外,并规定该等机械只可由曾接受专业训练及具备认可资格的人员操作;若会,详情及实施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现时学资处辖下各项资助计划的受助人当中,少数族裔人士的数目及百分比为何,并按该等受助人的种族列出分项资料;
|
(二) | 学资处为资助计划印备的单张及申请表格有否少数族裔语言版本;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三) | 有何措施确保学校向有经济困难的少数族裔家长派发学资处的单张及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协助;
|
(四) | 是否知悉,获民政事务总署资助的"融汇-少数族裔人士支援服务中心"的传译及翻译服务(包括电话传译及查询服务、即场传译服务、视译服务及笔译服务)去年的使用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少数族裔人士去年为申请学生资助而使用该等服务的人次;及
|
(五) | 学资处有否就如何处理不懂中、英文的申请人的查询或投诉,向前线员工发出具体指引;如有,指引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按现行价格水平计算,十大基建项目各别和总计的造价,以及与当初预算的造价比较,该等造价的升幅为何;及
|
(二) | 当局会否考虑重新评估该等基建项目的迫切性,并押后完成部分迫切性较低的基建工程,以纾缓施工高峰期对建造业人手构成的压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财政司司长曾于去年与发起拉布的议员会面,政府今年有否向上述议员进行游说工作,促请他们撤回部分或所有修正案,并向他们解释(i)条例草案不能在限期前通过的后果和影响,以及(ii)政府在本年度不向每名市民派发1万元及不落实全民退休保障计划的理据;如有,详列进行游说工作的官员的职称、与该等议员会面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形式,以及讨论內容;如否,原因为何;
|
(二) | 有否评估是次拉布将会招致的额外公帑开支;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三) | 有否评估是次拉布会对各政府部门的运作有何具体影响;如有,哪些政府部门会受影响及影响(包括提供服务及招致额外开支等方面的影响)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四) | 拉布会阻碍政府落实哪些《2014-2015财政预算案》中的纾困措施,以及各项措施所涉款额为何;
|
(五) | 有否评估拉布对行政与立法机关之间的关系造成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六) | 有否评估社会各界人士对是次拉布的观感(包括他们对政府和本会的印象),以及各政党对是次拉布的反应;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七) | 有否向立法会主席提出"剪布"的要求;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八) | 鉴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表示,临时拨款仅足以应付政府约两个月的运作开支,有否评估当条例草案未能在本年5月底前获得通过,政府何时会出现"财政悬崖",以及届时本港会因此出现甚么具体状况;有否措施避免出现财政悬崖;如有措施,详情为何;如否,后果为何;及
|
(九) | 有否就本会未能在本年5月底前通过条例草案的情况制订应对方案;如有,详情为何,以及会否考虑再次申请临时拨款;如会,何时提出申请;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3年,各区议会分区內的公私营Wi-Fi服务(i)每月平均使用量、(ii)每月使用量的按年增长率、(iii)平均的上载及下载速度,以及(iv)平均的断线率分别为何;过去3年,Wi-Fi服务使用量最高的地区;
|
(二) | 有否评估Wi-Fi通服务的数据传输速度是否切合一般使用者的需要;若评估的结果为是,详情为何;若评估的结果为否,原因为何;
|
(三) | 上述的新增Wi-Fi热点将会设于何处;鉴于Wi-Fi热点数目将会倍增至2万个,Wi-Fi服务覆盖的范围将会扩展多少;
|
(四) | 有否计划于Wi-Fi通服务使用量最高或使用量增长率最高的地区推行先导计划,将该服务覆盖全区;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五) | 过去3年,有否提升各区Wi-Fi通服务的技术水平;现时有否计划提升Wi-Fi通服务的技术水平;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沒有计划,原因为何;
|
(六) | 有否考虑于本港所有旅游景点提供Wi-Fi通服务;
|
(七) | 根据政府的估算,把Wi-Fi通服务质素提升至私营Wi-Fi服务需动用多少开支;及
|
(八) | 鉴于政府在"数码21"策略中提出将香港打造成为Wi-Fi城市,至今为推行有关措施而动用的公帑有多少? |
(一) | 是否知悉,2003至2013年,每个由港铁公司以招标方式批出发展权的项目的详情,包括(i)招标年份、(ii)项目名称、(iii)发展商、(iv)每平方呎楼面地价、(v)住宅总楼面面积、(vi)住宅单位数目、(vii)住宅平均层数、(viii)商场总面积、(ix)社区及康乐设施的面积、(x)泊车位数目,以及(xi)竣工/预计竣工日期(以表列出);
|
(二) | 是否知悉,港铁公司在2003至2013年期间进行招标但流标的项目的详情,包括(i)招标年份、(ii)土地地点、(iii)港铁公司在招标时预期的每平方呎楼面地价、(iv)地盘面积、(v)住宅总楼面面积,以及(vi)住宅单位数目(以表列出);
|
(三) | 鉴于港铁公司在过去3年未有批出任何项目的发展权,而局长亦表示"政府需要做功夫,港铁公司亦需努力",政府有否与港铁公司就此进行检讨;若否,原因为何;若有,流标的主要原因为何,以及港铁公司会否降低招标条件,以增加批出发展权的机会;
|
(四) | 鉴于天荣轻铁站上盖项目最近再次流标,政府会否收回该幅用地作兴建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之用;若会,有关项目的地积比率会否比现时附近房屋的为高;会否就该幅用地的发展咨询区內居民;及
|
(五) | 港铁公司目前拥有发展权的项目详情为何;以及政府有否就检讨该等发展权制订时间表? |
(一) | 鉴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0及11条订明,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残疾人士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切实享有固有的生命权,以及确保在危难情况下残疾人士获得保护和安全,当局有否评估消防守则是否合乎该等条文的规定;
|
(二) | 过去5年,有否残疾人士因建筑物欠缺妥善逃生设施而在火灾中受伤或死亡;若有,每年的个案数字及他们受伤的原因;
|
(三) | 现时有多少项为残疾人士而设的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及教育设施(包括特殊学校、院舍、日间照顾服务中心、地区支援中心等),不符合《消防守则》的要求,以及有关的服务单位为何;及
|
(四) | 修订《消防守则》的时间表及修订的內容为何;如未有修订时间表,原因为何? |
(一) | 目前鲤鱼门区的公众泊车位数目及其地点分布为何;该区的公众泊车位的需求;是否知悉上述两个露天停车场在假日晚上的高峰期的使用率分别为何;
|
(二) | 为纾缓鲤鱼门泊车位供应紧张的问题,会否考虑在上述及邻近的私人住宅发展项目的卖地条款,规定发展商提供更多公众泊车位;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三) | 在上述私人住宅发展项目施工期间,会否采取措施避免鲤鱼门的公众泊车位不足问题恶化(例如设立新的临时停车场);若会,具体的措施、时间表及可提供的公众泊车位数目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四) | 会否从促进地区旅游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改善鲤鱼门的交通配套设施,包括增加公众泊车位、提供更方便的旅游巴士停泊地点,以及改善区內交通挤塞问题;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现时全港可由乙类许可证持有人担任的保安职位有多少个,以及当中有多少个可由甲类许可证持有人担任,并按18个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
(二) | 现时65岁以上的甲类许可证持有人的数目为何;
|
(三) | 过去5年,每年乙类许可证的申请/续期申请因申请人年龄为65岁或以上而不获批准的数目为何;及
|
(四) | 当局会否要求委员会(i)研究扩阔甲类许可证持有人可执行护卫工作的楼宇的类别,以及(ii)参考甲类许可证的签发准则,研究放宽乙类许可证持有人的年龄上限;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打造东大屿都会所涉及的大型基建项目创造的建造业职位的估计数目为何;有否评估是否有足够的本地建造业工人应付该等项目的人手需求;如有评估而结果为否,当局会否输入外地劳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二) | 鉴于政府表示已初步检视在上述口岸的相关基建配套,以探讨在该口岸发展大型购物、餐饮、娛乐和酒店等设施的可行性,初步检视的详情为何,以及该等商业设施的落成时间表为何;及
|
(三) | 鉴于港珠澳大桥及屯门至赤𫚭角连接路将分别于2016及2018年落成,有否评估在上述口岸发展的商业设施未能同步落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按最新的评估,高铁香港段的正式通车日期为何;有否评估高铁工程的延误对该工程的整体造价及对香港经济和整体发展会有何影响;若有评估,结果为何,以及当局有何应对措施;
|
(二) | 有否检讨现行监察制度是否未能让政府更早知悉高铁工程出现延误;若有检讨,结果为何;政府会否全面检讨及调整该监察制度;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三) | 政府过去有否核实港铁公司就高铁工程向其提交的所有资料(包括工程进度的评估结果);若有,如何核实及结果为何,以及当发现资料有误时有否施加处罚和有何应对措施;若沒有核实,原因为何,以及日后会否加强核实工作;如何确保港铁公司不会拖延向政府通报或隐瞒有关工程进度的最新资料;及
|
(四) | 鉴于局长表示已责成路政署署长就高铁工程延误进行独立的审视和评估,该项工作涉及哪些具体范畴,有关详情为何,预计何时完成和提交报告,以及政府会否公开有关报告? |
(一) | 过去5年,有多少名退役运动员申请参加香港运动员就业及教育计划,以及有多少名退役运动员获得该计划的协助,并按支援项目(包括语文进修课程、生活技能及师徒计划、大专教育奖学金计划、就业计划等)列出分项数字;每名运动员在该计划下可获得的资助额有多少,以及有沒有获发生活费补贴;
|
(二) | 过去5年,运动员综合教育及职业发展计划协助了多少名拟退役的运动员、该等运动员在哪些方面获得支援及受资助的金额是多少,以及受惠于该计划的运动员人数及其占现役全职运动员总数的百分比分别是多少;及
|
(三) | 鉴于上述两项计划已运作逾5年,当局会不会进行检讨,以完善该等计划;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
(一) | 自2010年11月实施额外印花稅至今,每月有多少宗须缴付该稅项的住宅物业交易,以及涉及的物业总值和稅款总额,并按有关物业所属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资料;及
|
(二) | 自2012年10月实施买家印花稅至今,每月有多少宗须缴付该稅项的住宅物业交易,以及涉及的物业总值和稅款总额,并按有关物业所属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资料? |
(一) | 今年首两月的贷款和垫款总额增幅较大的原因;本地经济活动增加是否原因之一;若是,该等经济活动对本地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为何;
|
(二) | 今年首两月的贷款和垫款总额增幅较大主要可归因于哪些行业的资金需求增长;及
|
(三) | 贷款和垫款总额增幅较大会否增加本港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若有研究而得出结果为会,当局的应对措施为何? |
(一) | 过去5年,当局接获多少宗工伤工人的投诉,表示在该等地点遭索偿代理或律师行职员滋扰;
|
(二) | 现时劳工处及各公立医院如何处理闲杂人等在该等地点逗留的情况;当局会否研究在该等地点设立限制进入的地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有何其他措施防止工伤工人在该等地点受到滋扰;
|
(三) | 当局现时就聘用索偿代理及包揽诉讼的律师所涉及的风险,向工伤工人进行的宣传工作详情为何;会否加强有关的宣传工作;及
|
(四) | 过去5年,当局就工伤申索的涉嫌包揽诉讼个案进行调查及提出起诉的数目分别为何,以及当中涉案人士被定罪的数目及有关案件的详情;会否加强有关的调查及检控工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现时全港有多少个公众空间,当中有多少个由业主委任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私人管理"),以及有多少个是24小时开放,并按18个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
(二) | 是否知悉,过去3年,市民在私人管理公众空间內受伤的个案宗数为何,并按有关设施的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
(三) | 过去3年,有否收到市民就私人管理公众空间管理不善作出的投诉;
|
(四) | 现时有否机制监管私人管理公众空间的管理事宜;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制订该机制;及
|
(五) | 过去3年,政府有否主动对各私人管理公众空间进行恒常及突击巡查,以检查该等空间是否适合供公众使用;如有,巡查的次数及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行业 | 2003 | 2004 | 2012 | 2013 |
零售业 | ||||
饮食业 | ||||
物业管理及保安业 | ||||
清洁服务业 | ||||
安老服务业 | ||||
陆路运输业 | ||||
运输、仓库、邮政及速递服务 | ||||
制造业 | ||||
进出口贸易 | ||||
批发业 | ||||
资讯及通讯业 | ||||
金融及保险业 | ||||
电力及燃气供应 | ||||
污水处理、废弃物管理及污染防治 | ||||
住宿及膳食服务 | ||||
整体 |
首读
| |||
1. | 《201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 ||
2. | 《2014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 ||
3. | 《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条例草案》
| ||
4. | 《2014年建造业工人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 ||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 |||
1. | 《201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 : | 律政司司长
|
2. | 《2014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
3. | 《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条例草案》 | :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
4. | 《2014年建造业工人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 : | 发展局局长
|
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 |||
《2014年拨款条例草案》 | : | 财政司司长
| |
全体委员会处理
《2014年拨款条例草案》预算总目的修正案 | |||
陈伟业议员、梁国雄议员、陈志全议员、毛孟靜议员、黃毓民议员、单仲偕议员、涂谨申议员、黃碧云议员、范国威议员、胡志伟议员、李卓人议员、张超雄议员、张国柱议员及何秀兰议员动议载于附录的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 |||
(该等修正案并已分别于2014年4月17日及24日
随立法会CB(3) 566/13-14及CB(3) 573/13-14号文件发出) | |||
(《2014年拨款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 (于2014年4月28日随立法会CB(3) 594/13-14号文件发出))
| |||
出席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其他政府官员 | : |
政务司司长 律政司司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环境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教育局副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