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3/14-34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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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4年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 (修订)(第2号)规例》 | 96/2014 |
2. | 《2014年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关于附录II及III物种的豁免)(修订)令》 | 97/2014 |
3. | 《2014年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修订附表1及3)令》 | 98/2014 |
4. | 《2014年高等法院规则(修订)(第2号)规则》 | 99/2014 |
5. | 《2014年区域法院规则(修订)规则》 | 100/2014 |
6. |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西班牙)令〉(生效日期)公告》 | 101/2014 |
7. | 《〈2012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102/2014 |
1. | 第110号 | - | 犯人福利基金
惩教署署长就基金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 一年內的管理情况所提交的报告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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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111号 | - | 香港贸易发展局
2013/14年报 |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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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112号 | - | 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
二零一三年周年报告 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由律政司司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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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113号 | - | 戴麟趾爵士康乐基金
2013-2014年报 |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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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114号 | - | 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
2013-14年报 |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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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115号 | - | 建造业议会
2013年报 |
(由发展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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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116号 | - | 2014申诉专员年报 |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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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117号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
2013年报 |
(由廉政公署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委员梁君彦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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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118号 | - | 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
二零一三年年报 |
(由该委员会的委员林健锋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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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21/13-14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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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14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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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民政事务委员会2013-2014年度报告 | ||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马逢国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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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保安事务委员会2013-2014年度报告 | ||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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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政制事务委员会2013-2014年度报告 | ||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谭耀宗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
(一) | 医委会最近向当局提交的改革建议的主要内容为何;除建议增加业外审裁顾问的人数外,改革建议有否包含采取类似英国的医务总会业内及业外委员各占一半比例的做法;如否,是否知悉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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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虽然医委会已将医生执业资格的考试次数由每年一次增加至两次,但《医生注册条例》规定有限度注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政府会否修订法例放宽该规定,并敦促医委会批出较长有效期的注册;如否,原因为何,以及鉴于医院管理局聘用海外医生的合约期亦只得1年,当局有何计划,吸引海外医生(特别是具国际声望的医生)来港以有限度注册的方式执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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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每年向医委会提供多少资源;鉴于医委会需要更多人手及其他资源,以提高运作效率和透明度,从而提升专业监管水平,政府有否计划向医委会增拨资源;如有计划,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根据当局的研究,有哪些可行的方法控制访港旅客的人数,以及有关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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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详细评估,削减自由行旅客人数百分之十至三十,会对香港的经济及民生造成甚么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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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今年"五一黃金周"访港旅客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而有旅游业人士指出,近月访港旅客的消费力有下降趋势,当局会否因应该等最新情况,调整今年访港旅客数目和自由行旅客对香港的经济贡献的预测? |
(一) | 鉴于现时部分救护员可在指定的三小时內用膳,该项安排的运作详情为何,包括如何能确保救护员的用膳时间无须因奉召出勤而被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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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救护员指出,现时的补偿用膳配额不足够,令部分救护员需把用膳时间过度延后甚至放弃申请补偿用膳,而此情况长远会打击救护员的士气和危害健康,消防处会否对补偿用膳安排作出改善;如会,具体方案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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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考虑增加出勤率较高的行动区域的救护站数目及救护员人手,以改善救护员用膳时间经常被打断及补偿用膳配额不足的情况;政府会否考虑救护员会提出的下述建议:在每个行动区域成立一支全日候命的特别支援队,以便当某救护站未能应付其服务范围內的紧急召喚时,有额外的救护车及救护员资源应付服务需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行政长官在5月22日的答问会上表示,政府要待社会对取消对沖安排有共识时,才会进行修例的工作,有否评估这是否反映行政长官并不打算履行他的竞选承诺,在今届任期內启动取消对沖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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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不再把对沖安排纳入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聘用条款,以及规定政府外判服务承办商与其雇员签订的合约不可包含对沖安排,以起带头作用;并同时设立专项款额,以供在不对沖强积金供款前提下,偿还向议员的助理及其他职员支付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开支;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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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成立跨部门联合工作小组,专责处理及研究取消对沖安排的事宜,以及订立取消对沖安排的立法时间表,务求在本届政府任期內完成取消对沖安排的立法工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3年,每年未成年人配戴OK镜的人数, 以及因感染性角膜炎到公营眼科专科门诊诊所求诊或入住公立医院的个案数字,并按求诊人是否成年和感染原因(例如:因配戴普通隐形眼镜、配戴OK镜或其他原因)以表格列出分项数字;如不知悉,会否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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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按现行法例,OK镜是否属于视光用具,以及视光师可否配处或提供OK镜;如可以,有关的条文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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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OK镜的健康风险,当局有无应对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无,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当局发出了多少个新的学生服务批注;是否知悉现时有多少辆非专巴提供校巴服务,以及现时有多少名学童使用校巴或学校私家小巴的服务;有否评估现时及下学年的校巴服务是否足以应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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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设立机制规限校巴服务收费每年的加幅,例如设定加幅上限;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鉴于有家长表示难以负担校巴服务的高昂收费,政府会否向有需要的学童提供额外的车船津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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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家长指出,港珠澳大桥启用后,预计会有更多非专巴转为提供接载过境旅客服务,政府如何确保校巴服务足以应付需求;有否与非专巴业界加强沟通、会否考虑降低有关的牌照费用,以及会否放宽申请有关批注的条件(例如申请时须提供的校巴服务合约的所需有效期),以吸引更多非专巴加入提供校巴服务? |
(一) | 有否统计过去24个月,每月(i)当局对多少名怀疑从事水货活动的內地人士进行入境讯问、(ii)当局拒绝了多少名怀疑从事水货活动的內地人士入境,以及(iii)被拒绝入境的怀疑水货客当中,有多少人持一年多次赴港个人游签注(即"一签多行")试图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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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水货活动主要涉及哪些类型的货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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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有否检讨自2012年以来采取的多项打击水货活动措施的成效,以及会否进一步加强打击水货活动的力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当局打算在新规管机制下将所有可释放能量的仪器(例如激光及彩光机)界定为医疗仪器的详细理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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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否考虑在新规管机制下准许受过适当培训并考获相关资格的美容业从业员操作可释放能量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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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采纳工作小组的建议,在新规管机制下成立专家小组,就引入创新仪器进行新颖美容程序的风险水平和作出适当监管方面提供意见;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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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当局建议在新规管机制下成立由相关持份者团体成员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就医疗仪器的分类及日后所订法例的推行和实施的有关事宜,向卫生署提供意见,当局会否作出承诺,该委员会的成员会包括美容业界的代表;如会作出承诺,各类持份者(例如美容业界、医生及学术界)在该委员会的成员组合中将会占的比例分别为何? |
(一) | 有否统计过去5年,平均每日分别有多少名成年內地人士和香港居民在同一日內出入境本港两次及3次或以上(一来一回算作一次),以及他们分别占总数的百分比为何,并以下表列出有关数字;若沒有统计,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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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调查第(一)项提及的人士入境本港的目的;若有,详情为何,包括从事水货活动人士占该等人士的比例;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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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新措施进一步打击水货活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欧盟或其他国家有否禁止使用赤霉酸;若有禁止,详情为何,以及为何政府不跟随有关国家的做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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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订定指引,教导农民正确安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包括适量的份量);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有何新措施有效打击关于大厦维修工程的围标行为,以及如何保障对维修工程提出质疑的业主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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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即使在不少于5%的业主要求下,管委会主席一职悬空时业主大会亦无法召开,有否评估《条例》是否有漏洞;若评估为有,政府会否在短期內修订《条例》堵塞漏洞;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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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沒有审视上述第二宗个案中的管委会有否真诚地及以合理方式履行《条例》第18条所订的法团的职责;若评估为否,主管当局会否根据《条例》第40B条命令该管委会在指明的合理期间內,委任建筑物管理代理人管理其屋苑? |
(一) | 当局有否就基金组织指出的主要风险作出评估;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否,理由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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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就该等主要风险采取何种防范性及具前瞻性的措施,以提高本港金融体系承受冲击的能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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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有否计划按照现时的市场环境,采取新一轮的逆周期审慎监管及财政措施;如有计划,详情为何;如否,理由为何? |
(一) | 鉴于环境局官员于本年6月3日与土沉香关注团体及本人举行的会议上,承诺会考虑研究将土沉香纳入《林务规例》(第96章,附属法例A),禁止任何人售卖、要约售卖、管有、保管或控制土沉香或其任何部分,当局有否就此展开跟进行动;如有,详情为何,有否制订立法时间表;如沒有跟进行动,原因为何,以及预计何时展开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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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报道指出,进行非法砍伐活动的人士大多来自內地,而他们藏有的斧头及电锯等砍伐工具可作武器之用,对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警方有否调查该等砍伐活动是否由犯罪组织策划进行;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何时会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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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现时巡逻林区的详情为何,并按林区地点列出负责的政府部门、巡逻人员数目,以及巡逻的频密程度;当局会否就保护土沉香加强执法行动,例如加强巡逻或围封植有土沉香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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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环保团体反映,近年大埔滘自然护理区內有多棵土沉香被砍伐,当局会否加强在该区的巡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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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过去3年,警方及香港海关截获走私土沉香的个案宗数及详情为何;有否计划加大力度打击走私土沉香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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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过去5年,每年当局接获非法砍伐受保护树木的举报宗数(并按树木的品种及树龄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被定罪人士的一般惩罚为何,并按他们的国籍列出分项人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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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有环保团体指出,台湾政府为保护境內的珍贵树木,于自然保护区內安装红外线侦测系统以遏止非法砍伐,当局会否采取类似的做法,以保护本港的土沉香? |
(一) | 过去5年,获基金资助的申请人数目,并按申请人修毕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后可取得的学历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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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基金成立至今,获批资助的申请人和个案的数目分别为何,并按申请人所属年龄组别(例如18-30岁、31-50岁及51-65岁)及性别列出分项数字;有否评估基金的现时结余可向多少名申请人提供资助;若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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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尽管财政司司长曾表明基金不应被视作长远的经常措施,但鉴于经济环境已经改变并向多元化发展,当局会否考虑再向基金注资;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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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报道指出,在2013-2014学年,自资专上院校所办的部分课程的学费加幅高达25%,但每名申请人最高一万元的累计资助额自基金成立以来一直维持不变,当局会否提高该资助额上限,以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措施鼓励私人机构制订政策,资助雇员进修或参加培训计划;若有措施,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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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政府于2013年发出的人口政策咨询文件指出,建造业、零售及饮食业,以及护理服务业正面对劳工短缺的问题,现时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中分别有多少项与该等行业相关,以及基金自成立以来资助了多少人报读有关课程;有否统计过去3年,分别有多少人在修毕有关课程后的一年內转职到该等行业;有否计划把更多与该等行业有关的课程纳入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以鼓励更多人投身该等行业,从而纾缓劳工短缺问题? |
(一) | 上述两幅用地的有关工程计划的最新进展;当局打算何时向本会财务委员会提出有关的拨款申请,以及预计的工程展开及完成日期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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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本人得悉上述海帆道用地的有关工程未能展开,是由于康文署尚未收到建筑署的设计图则,现时有多少宗类似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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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全港有多少幅规划为"休憩用地",而其最终用途已定但有关工程尚未展开的用地;以表格列出有关用地的地段编号、面积、最终用途、决定作该用途至今有多少年,以及有关工程尚未展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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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第(三)项的用地当中,有多少幅的最终用途是公园;当中有多少幅现时已移交康文署;以表格列出各公园用地的地段编号及移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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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康文署有沒有就接收了公园用地后多少年內须完成有关工程,制订服务承诺;如有,详情为何;如沒有,有沒有考虑制订该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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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否计划把现时部分尚未施工的公园用地改划作其他用途;如有,以表格列出有关详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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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过往3年,有多少幅原规划用途为"休憩用地"的用地改划作其他用途,并以表格列出有关用地的地段编号及新的规划用途? |
(一) | 按地政处分区划分,过去3年,地政总署每年(i)处理多少宗在私人农地上搭建作住宅用途的违契构筑物的个案,以及(ii)就多少宗该类个案援引《条例》收回有关土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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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报道指出,地政总署早期发现上述砖屋属违契构筑物后,已在该处张贴告示以作警告,但旋即被人撕掉,故此上述求助人不知道购入的砖屋是违契构筑物,地政总署会否考虑使用其他更有效的途径,让公众知悉哪些建筑物属违契构筑物,以免类似的事件发生? |
(一) | 上述的小组至今为筛检计划拟定的筛检方法、服务模式及运作安排的详情为何;筛检计划未能在今年內推出的详细原因及所牵涉的技术性问题为何;各小组会于何时完成研究报告;在该等研究完成后,当局的后续工作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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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大肠癌患者多为50岁或以上的人士,但筛检计划首阶段的服务对象只涵盖65至70岁的人士,当中的考虑因素为何;分阶段推行筛检计划的拟议详情为何;当局如何设定各阶段所涵盖的年龄组别,当中有否研究筛检计划分阶段推行引致属较后阶段所涵盖年龄组别的人士,因未能及早获得诊断患上大肠癌而延误接受治疗的个案估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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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据报当局会考虑与私家医院合作推行筛检计划,以免影响公立医院的日常服务,当局至今接获私家医院就筛检计划所提具体意见为何;会否参考医疗券的做法,向合资格人士派发大肠癌筛检券;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其他考虑中的合作模式为何;除私家医院外,当局会否寻求与大学的大肠癌教育中心及其他提供筛检服务的机构合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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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会否收集筛检计划的有关数据和成立筛查资料库,并进行系统性分析,以研究该计划的成效,作为决定下一步的路向(包括研究扩大筛检范围至其他癌症或高危疾病)的参考;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5年前及现时,本港(i)不设最低开戶金额及(ii)不设最低戶口结余要求的银行的数目及名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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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去年10月有22家银行签署《公平待客约章》("《约章》"),是否知悉现时设最低开戶金额及低戶口结余收费的银行有否签署《约章》;如该等银行有签署,当局有否评估该等银行有否违反《约章》;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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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消委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于过去5年曾接获关于本港银行设最低开戶金额及低戶口结余收费的投诉的宗数及內容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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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意见指出,银行设最低戶口结余要求不利于低收入人士享用基本银行服务,当局除了推动银行落实《约章》外,会否建议银行考虑取消有关费用或扩阔有关豁免收费的范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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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有否政策及措施确保低收入人士可享用基本的银行服务;如否,会否研究推出相关政策及措施? |
(一) | 有否要求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在各车站设置指明的无障碍设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当局如何监督港铁车站提供无障碍设施的情况;是否知悉港铁公司有否定期与残疾人士团体代表会面,听取他们对车站无障碍设施的意见;如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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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现时各港铁车站装设连接车站大堂和地面的升降机("大堂/地面升降机")的情况(按下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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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在金钟站装设大堂/地面升降机的拟议工程将会配合南港岛线工程一并进行,但近日金钟站有关南港岛线的工程滞后,是否知悉该站的大堂/地面升降机会否如期于2015年投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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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在炮台山站装设大堂/地面升降机的方案何时落实,以及有关工程何时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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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会否考虑安排月台助理协助残疾人士上落列车,包括协助轮椅越过月台空隙及呼吁其他乘客腾出空间或通道予残疾人士,并为月台助理提供相关训练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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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现时港铁公司可提供接驳月台与列车的活动折板让轮椅驶过空隙较大的月台,是否知悉轮椅使用者需要提前多久预约有关服务;鉴于有残疾人士团体反映有不少轮椅使用者不知悉有此服务,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会否加强推广该服务;鉴于据报由于每班列车停站时间有限,港铁公司人员每班停站的列车只能为一位轮椅使用者提供该服务,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会否考虑按需要增加个别车站的活动折板及有关人手;现时每个设有多用途空间的列车车厢最多可容纳多少辆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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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鉴于港铁公司现时主要透过站內广播系统公布列车突发事故或班次延误的资讯,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会否考虑把有关讯息同时显示在月台及大堂的屏幕上,以方便听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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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鉴于有报道指出,港铁公司曾研究在月台幕门顶部加装闪灯以示幕门快将关闭,以方便听障人士的计划,但有意见指闪灯会引发癫痫症患者病发,是否知悉该计划的最新安排为何,以及港铁公司有否研究平衡该两类人士需要的解决方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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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鉴于有视障人士团体指出,现时不同铁路线的列车车门在开关时有不同的提示声音,而部分车站的上下行扶手电梯的距离太近,使它们的提示声音重叠,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会否考虑统一有关的提示声音,以及设定上下行扶手电梯的最近距离,以方便视障人士? |
(一) | 鉴于在新订立的《2013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 (修订)规例》实施后,该堆填区只限接收无气味的建筑废物,该规例的实施日期为何;有否措施确保该堆填区不会接收危害健康的建筑废物;如有,详情为何,以及以何准则进行有关的检测;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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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当局会尽量多用海路运载废物到将军澳填料库,以减少运载建筑废物车辆在将军澳区內对交通及环境的影响,当局兴建有关设施的进度如何;有否订立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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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就该堆填区不再接收污泥的措施订立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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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现时每天清洗将军澳环保大道的工作详情为何,包括清洗的次数、时间及方法,以及有否评估清洗工作能否有效清除空气中因途经的垃圾车渗漏而产生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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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尽管政府表示,在环保大道录得的PM 2.5颗粒物的水平(24小时平均值),与香港其他一般空气监测站录得的水平相若,但鉴于很少垃圾车会在该堆填区开放时间以外途经环保大道,政府可否公布在该堆填区开放时间內,环保大道一带的PM 2.5颗粒物的每小时平均值,以及该水平的空气污染物会否危害居民的健康;如会危害健康,政府有否措施保障市民健康;如有措施,详情为何;如沒有指施,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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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上述规例规定所有进入堆填区或垃圾转运站的垃圾车须装设金属尾盖和废水贮存缸,是否知悉何时所有私营垃圾车完成安装该等设施,以及当局有否订立限期;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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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会否就防止泥头车在运送沙泥的途中造成环境污染(例如渗出泥沙)进行立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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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鉴于当局表示会加强执法,对付在环保大道及附近一带非法弃置废物的问题,当局由本年1月至今提出有关检控的宗数;除加强巡逻外,有否其他针对性的措施遏止非法倾倒废物;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政府有否计划参照澳门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做法,以立法方式规范现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以确保政策的持续性;如有计划,立法工作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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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民政事务局局长去年6月10日于《香港商报》撰文指出,普查发现本港多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持有者年事已高,后继乏人,但当局除了编制清单及进行推广工作外,并沒有就此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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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除了依靠粵剧发展基金、卫奕信勋爵文物信托及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的拨款资助外,政府会否考虑参考日本政府资助"重要非物质文化财产"持有者/团体的做法,或采取其他财政措施,促进本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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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政府表明会制订和推行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包括进行确认、立档、深入研究、保存、宣传和承传等工作)的详情为何,以及当局打算怎样解决上述的承传问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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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为何清单沒有纳入源于香港的截拳道、港式粵语流行曲、香港漫画等项目及逾百项在普查报告中被列为需跟进调查研究的项目(以列表方式逐一说明具体原因)? |
(一) | 警方进行网上巡逻的具体工作及方式为何;香港警务处辖下哪些部门有进行网上巡逻及有关的人手编制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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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警方进行网上巡逻时,会否保存有关网页的资料,包括文字及影像;如会,保存的方式及准则为何,以及有否规定,不会作检控用途的资料须在指定时间內销毀;如有规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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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警方进行网上巡逻的规模为何,包括在过去5年,每年检视及保存的网页的数目分别为何;警方就网上巡逻所定成效指标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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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过去5年,每年警方在进行网上巡逻时揭发的罪案数目,以及有关的检控和定罪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并按罪行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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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过去5年,每年当局根据普通法下"作出有违公德行为"罪行对作出网上行为的人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以及当中的定罪个案数目? |
首读
《2014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 |||
《2014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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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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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加拨款(2013-2014年度)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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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4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 : |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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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4年6月26日 随立法会CB(3) 757/13-14号文件发出) | |||
(《2014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 (于2014年6月30日随立法会CB(3) 778/13-14(01)号文件发出))
IV. 议案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54A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的议案。 | |||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4年6月16日
随立法会CB(3) 723/13-14号文件发出) 陈志全议员及陈伟业议员就拟议决议案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4年6月27日 随立法会CB(3) 767/13-14号文件发出) | |||
(拟议决议案的表决安排已于2014年6月30日随立法会CB(3) 770/13-14号文件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