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文件编号
事项
1.
EC(2013-14)24
建议保留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辖下保险业监理处的1个助理保险业监理专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由2014年5月25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以继续执行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和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201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所订明的新规管职能。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助理保险业监理专员(执法))
2.
EC(2013-14)25
建议在房屋署开设3个常额职位,即1个总建筑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1个总结构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和1个总工程师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以应付因公营房屋新建屋量目标而大幅增加的工作量,以及管理和推行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总目711项下与房屋相关的基建项目。
(出席人员: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房屋)/房屋署副署长(发展及建筑))
3.
EC(2013-14)26
建议在民政事务局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为期2年,以支援启德体育园区的详细规划,以及就私人游乐场地契约进行全面的政策检讨。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副秘书长/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康乐及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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