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14年5月2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二十二次会议

议程

I.

通过2014年4月11日举行的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387/13-14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i)《2014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48/13-14号文件)

(ii)《201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立法会LS44/13-14号文件)

(iii)《2014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50/13-14号文件)

(iv)《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条例草案》
(立法会LS47/13-14号文件)

(v)《2014年建造业工人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46/13-14号文件)

(b)2014年4月11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45/13-14号文件)

(c)2014年4月25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4年4月30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49/13-14号文件)

IV.

将于2014年5月7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7/13-14号报告
(立法会CB(2)1389/13-14号文件已于2014年4月28日随立法会CB(3)596/13-14号文件发出)

(b)质询
(立法会CB(3)590/13-14号文件)

(c)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i)《2014年司法(杂项条文)条例草案》

(ii)《物业管理服务条例草案》

(iii)《2014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d)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e)议员议案

(i)何秀兰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4)条就《2014年除害剂条例(修订附表1)公告》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4年4月25日随立法会CB(3)580/13-14号文件发出)

(ii)冯检基议员就"扶贫小组委员会访问团考察台湾及日本的扶贫经验的报告"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4年4月17日随立法会CB(3)560/13-14号文件发出)

(iii)田北俊议员就"确保公营房屋及基建工程如期落成"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4年4月23日随立法会CB(3)572/13-14号文件发出)

V.

将于2014年5月14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589/13-14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d)议员议案

(i)范国威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4年4月25日随立法会CB(3)585/13-14号文件发出)

(ii)李卓人议员就"六四事件"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4年4月29日随立法会CB(3)598/13-14号文件发出)

(iii)黃国健议员就"成立'未来基金'以建立综合退休保障制度"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4年4月30日随立法会CB(3)603/13-14号文件发出)

V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2014年除害剂条例(修订附表1)公告》小组委员会报告

小组委员会主席何秀兰议员作口头汇报。

VI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1388/13-14号文件)

VIII.

建议寻求立法会授权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调查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工程延误一事及相关事宜;并授权该专责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行使《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9(1)条下的权力



(a)范国威议员的函件
(范国威议员于2014年4月16日及30日的来函(立法会CB(2)1363/13-14(01)CB(2)1421/13-14(01)号文件))

(b)黃毓民议员的函件
(黃毓民议员于2014年4月17日的来函(立法会CB(2)1363/13-14(02)号文件)

IX.

陈家洛议员建议寻求立法会授权內务委员会行使《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9(1)条下的权力,以命令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到內务委员会席前,出示运输及房屋局就2012年10月1日南丫岛附近撞船事故对海事处人员行为的调查报告全文


(陈家洛议员于2014年4月25日的来函(立法会CB(2)1399/13-14(01)号文件)

X.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