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4年1月13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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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2时30分 |
地 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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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 ||
立法会CB(4)270/13-14号文件
(于2014年1月6日随立法会CB(4)271/13-14号文件发出) | - | 2013年11月8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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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274/13-14号文件
(于2014年1月2日随立法会CB(4)275/13-14号文件发出) | - | 2013年11月11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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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无 | ||
III. |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 ||
立法会CB(4)272/13-14(01)号文件
(于2014年1月7日发出)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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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272/13-14(02)号文件
(于2014年1月7日发出) | - | 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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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280/13-14(01)号文件
(于2014年1月7日发出) | - | 莫乃光议员于2013年12月18日的来信,內容有关当局就检讨对社论形式节目和个人意见节目的规管进行的公众咨询(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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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280/13-14(02)号文件
(于2014年1月7日发出) | - | 莫乃光议员于2014年1月3日的来信,內容有关通讯事务管理局接获香港电讯有限公司拟收购CSL New World Mobility Limited的申请(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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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294/13-14(01)号文件
(于2014年1月9日发出) | - | 毛孟靜议员于2014年1月8日的来信就有关共用发射站提供流动电视服务的事宜(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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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参与第IV及V项的讨论。 IV. | 现有3G流动服务的频谱指配期届满时有关1.9-2.2吉赫频带內频谱的安排(下午2时35分至3时45分) | ||
立法会CB(4)272/13-14(03)号文件
(于2014年1月7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供第三代流动服务使用的1.9-2.2吉赫频带频谱在现有频谱指配期届满后的安排及频谱使用费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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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52/13-14(01)号文件
(于2013年11月18日发出) | - | 2013年11月15日的新闻公报,內容有关通讯事务管理局(下称"通讯局")就重新指配3G流动服务频谱的安排所作的决定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对于厘定相关频谱使用费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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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52/13-14(02)号文件
(于2013年11月18日发出) | - | 2013年11月15日的联合声明,內容有关通讯局就重新指配3G流动服务频谱的安排所作的决定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对于厘定相关频谱使用费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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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52/13-14(03)号文件
(于2013年11月18日发出) | - | 有关采用混合方案重新指配3G流动服务频谱对服务质素的影响的量化评估顾问报告(只备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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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52/13-14(04)号文件
(于2013年11月18日发出) | - | 顾问报告摘要(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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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74/13-14(01)号文件
(于2013年11月22日发出) | - | 毛孟靜议员于2013年11月18日的来信,內容有关供第三代流动服务使用的1.9-2.2吉赫频带频谱在现有频谱指配期届满后的安排及频谱使用费事宜(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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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272/13-14(04)号文件
(于2014年1月7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就供第三代流动服务使用的1.9-2.2吉赫频带频谱在现有频谱指配期届满后的安排及频谱使用费事宜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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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均获邀参与第IV及V项的讨论。 V. | 有关亚洲电视有限公司及电视广播有限公司不平均共用多频网以提供数码地面电视服务的事宜(下午3时45分至4时30分) | ||
立法会CB(4)272/13-14(05)号文件
(于2014年1月8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与电视广播有限公司不平均共用多频网以提供数码地面电视服务的事宜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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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4)173/13-14(01)号文件
(于2013年11月22日发出) | - | 莫乃光议员于2013年11月13日的来信,內容有关亚洲电视有限公司及电视广播有限公司不平均共用多频网以提供数码地面电视服务的事宜(只备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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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下午4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