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修订议程
(截至2014年3月17日)
I.

确认通过先前会议的纪要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立法会CB(2)1029/13-14号文件
(于2014年3月14日随立法会CB(2)1030/13-14号文件发出)

-2014年2月7日会议的纪要

II.

自上次会议举行至今发出的资料文件


(上午10时50分至10时55分)

立法会CB(2)865/13-14(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4年2月13日发出)

-公共申诉办事处就中港家庭的入境政策作出的转介

立法会CB(2)979/13-14(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4年2月28日发出)

-梁继昌议员有关警方处理市民辱骂行为的指引的函件

立法会CB(2)999/13-14(01)号文件
(于2014年3月5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建议调整香港警务处辖下服务的收费提供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2)1032/13-14(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4年3月12日发出)

-范国威议员有关政府飞行服务队购置两部定翼机的运付事宜的函件

立法会CB(2)1032/13-14(02)号文件
(于2014年3月12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范国威议员有关政府飞行服务队购置两部定翼机的运付事宜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1035/13-14(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4年3月12日发出)

-涂谨申议员有关警方在区议会会议上执法的函件

立法会CB(2)1062/13-14(01)号文件
(于2014年3月14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资料文件,內容关乎调整消防处多项服务收费的建议,以及调整判定债权人须付给惩教署的判定债务人生活给养津贴的建议

立法会CB(2)1063/13-14(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14年3月14日发出)

-香港难民援助中心有关处理免遣返声请统一审核机制的函件

立法会CB(2)1067/13-14(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4年3月17日发出)

-张超雄议员有关处理免遣返声请统一审核机制的函件

立法会CB(2)1079/13-14(01)号文件
(中文本于2014年3月17日发出,英文本容后奉上)

-政府当局就涂谨申议员2014年3月10日有关警方在区议会会议上执法的函件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1083/13-14(01)号文件
(容后奉上)

- 中西区民政事务处就涂谨申议员2014年3月10日有关警方在区议会会议上执法的函件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I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上午10时55分至11时)

立法会CB(2)1031/13-14(01)号文件
(于2014年3月12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2)1031/13-14(02)号文件
(于2014年3月12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IV.

警方使用随身摄录机


(上午11时至11时30分)

立法会CB(2)1031/13-14(03)号文件
(于2014年3月12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2)1031/13-14(04)号文件
(于2014年3月14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V.

警方对严重袭击及伤人案件的处理


(上午11时30分至下午12时10分)

立法会CB(2)1031/13-14(05)号文件
(中文本于2014年3月14日随立法会CB(2)1068/13-14号文件发出,英文本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2)1061/13-14(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4年3月14日发出)

-范国威议员2014年3月11日的函件

立法会CB(2)1031/13-14(06)号文件
(于2014年3月14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此事项的讨论VI.

在将军澳鱿鱼湾村道兴建海关关员级宿舍


(下午12时10分至12时25分)

立法会CB(2)1031/13-14(07)号文件
(于2014年3月12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2)1031/13-14(08)号文件
(于2014年3月14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此事项的讨论VII.

廉政公署执行处更換无线电通讯系统工程


(下午12时25分至12时40分)

立法会CB(2)1031/13-14(09)号文件
(于2014年3月12日发出)

-廉政公署提交的文件

VIII.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此事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