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4年6月3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

修订议程
(截至2014年6月3日)
I.

确认通过先前会议的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2分)

立法会CB(2)1619/13-14号文件
(于2014年5月28日随立法会CB(2)1620/13-14号文件发出)

-2014年4月8日会议的纪要

II.

自上次会议举行至今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2时32分至2时35分)



I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立法会CB(2)1621/13-14(01)号文件
(于2014年5月30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1621/13-14(02)号文件
(于2014年5月30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IV.

警队鼓励地区参与防止罪行的工作


(下午2时40分至3时15分)

立法会CB(2)1621/13-14(03)号文件
(中文本于2014年5月28日发出,英文本于2014年5月29日随立法会CB(2)1651/13-1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2)1621/13-14(04)号文件
(于2014年5月28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参考便览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此事项的讨论V.

在警务处开设一个总警司常额职位,主管新成立的「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


(下午3时15分至3时45分)

立法会CB(2)1621/13-14(05)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4年5月28日发出,中文本于2014年5月30日随立法会CB(2)1657/13-1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VI.

统一审核机制运作情况


(下午3时45分至4时25分)

立法会CB(2)1621/13-14(06)号文件
(于2014年5月28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2)1621/13-14(07)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14年5月28日发出)

-Justice Centre Hong Kong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57/13-14(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14年5月30日发出)

-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致保安局局长并抄送副本致事务委员会主席的联署函件

立法会CB(2)1675/13-14(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14年5月30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发出并抄送副本致事务委员会主席的联署函件所作的回覆

立法会CB(2)1677/13-14(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随文附上)

-帝理律师行于2014年5月30日的来函

立法会CB(2)1677/13-14(02)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随文附上)

-香港大律师公会于2014年5月31日致保安局局长及入境事务处处长并抄送副本致事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

立法会CB(2)1621/13-14(08)号文件
(于2014年5月30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最新背景资料简介

VII.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此事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