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
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a)第一次2小時的會議於下午4時45分開始;

(b)第二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7時15分開始;及

(c)第三次2小時的會議將於下午9時25分開始。

金錢利益: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A條及84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錢利益的情況下表決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15-16)29*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7月10日和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16日24日30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15年6月16日、24日和30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PWSC(2015-16)9 興建東九文化中心

PWSC(2015-16)22 清水灣道與匡湖居之間的一段西貢公路分隔車道工程及蠔涌區內通路改善工程

PWSC(2015-16)33 九龍東環保連接系統詳細可行性研究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助理署長(演藝)/建築署署長/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處長/路政署總工程師(主要工程)/運輸署總工程師(交通工程)(新界東)/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務)2/土木工程拓展署九龍拓展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啟德辦事處專員)

2.FCR(2015-16)23#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6月26日、7月3日、10日和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把2013年薪酬水平調查結果應用於公務員

(這項目請各委員-

(a)批准因應2013年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由2014年10月1日起,對公務員薪級表作下述調整-

(i)把總薪級表第45至49點或相等薪級薪點的金額上調3%;以及

(ii)把首長級薪級表、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表和一般紀律人員(指揮官級)薪級表上各薪點,以及警務人員薪級表第55至59點的金額上調3%;以及

(b)批准相應調整有關撥款,以便按同樣幅度上調與職位級別5薪金範圍相同的資助學校教學和非教學人員的薪酬。)

(出席人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薪酬及假期)/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秘書長)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2月16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3.FCR(2015-16)24#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6月26日、7月3日、10日和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2015-16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a)因應2015-16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由2015年4月1日起,對公務員薪級表作下述調整-

(i)把首長級和高層薪金級別的薪點的金額上調3.96%;以及

(ii)把中層和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點的金額上調4.62%;

(b)相應調整撥付予資助學校的款項;

(c)相應調整撥付予廉政公署的款項;以及

(d)相應調整撥付予資助機構的款項,但只限於資助額計算公式包括一個按公務員薪酬調整而變動的因子的資助機構。)

(出席人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薪酬及假期)/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秘書長)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6月22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4.FCR(2015-16)25#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6月26日、7月3日、10日和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44-環境保護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回收基金」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一筆為數10億元的新承擔額,用以設立回收基金。)

(出席人員:環境局副局長/環境保護署副署長/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減廢及回收)/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副總裁(科技發展)/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首席顧問)

(環境事務委員會已在2014年7月23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5.FCR(2015-16)26#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6月26日、7月3日、10日和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181-工業貿易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項目524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和發展支援基金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把「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和發展支援基金」的核准承擔額增加15 億元,即由37億5,000萬元增至52億5,000萬元。)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商)/工業貿易署署長/工業貿易署助理署長(工商業支援部))

(工商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6月16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6.FCR(2015-16)27#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6月26日、7月3日、10日和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總目159─政府總部:發展局(工務科)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加強建造業人力技術水平」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1億元的承擔額,以支援建造業議會推出先導計劃,培訓半熟練建造業技術工人成為熟練技術工人。)

(出席人員: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務)/建造業議會建造業訓練委員會主席/建造業議會總監(培訓及發展))

(發展事務委員會已在2015年5月26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7.FCR(2014-15)36A#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6月26日、7月3日、10日和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新總目「政府總部:創新及科技局」
分目000運作開支

(這項目請各委員由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54A條通過的有關移轉法定職能的決議(2015決議)生效日期起,一併考慮FCR(2014-15)36號及FCR(2014-15)36A號文件,並批准為成立創新及科技局而開設3 個非公務員職位及4個公務員常額職位。)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創新科技署署長/創新科技署副署長/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顧問服務及營運)/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政策及數碼社會))

8.FCR(2014-15)37A#註釋符號代表2015年6月26日、7月3日、10日和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新總目「政府總部:創新及科技局」

總目47-政府總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總目55-政府總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

總目155-政府總部:創新科技署

(為成立新的創新及科技局,請各委員一併考慮FCR(2014-15)37號及FCR(2014-15)37A號文件,並批准把2015-16 年度開支預算修訂如下-

(a)在政府一般收入帳目下開立1個名為「政府總部:創新及科技局」的新開支總目及1個經常開支分目,由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擔任管制人員;

(b)更改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的開支總目和管制人員職銜名稱;

(c)假設新局能於2015-16年度內成立,為新開支總目提供為數不多於2,549萬5,000元的撥款;以及

(d)就新開支總目設定編制上限為1,348萬5,000元(折合為按薪級中點估計的年薪總值),並相應更改以下的編制上限-

總目47-政府總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總目55-政府總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名稱將改為政府總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創意產業科);以及

總目155-政府總部:創新科技署)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創新科技署署長/創新科技署副署長/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顧問服務及營運)/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政策及數碼社會))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已在2014年4月14日5月3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工商事務委員會亦已在2014年4月15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 2015年7月10日和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 2015年6月26日、7月3日、10日和14日會議未完成審議而要順延的議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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