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截取通讯及监察(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日 期:2016年1月4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修订议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情况)
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0分至4时25分)

立法会CB(2)546/15-16(01)号文件
(于2015年12月31日随立法会CB(2)553/15-16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就2015年12月15日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443/15-1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5年12月11日随立法会CB(2)460/15-16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15年12月14日随立法会CB(2)465/15-16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就2015年11月9日及16日会议上所提事项及郭荣铿议员和涂谨申议员分别提出的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下称"修正案")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275/15-16(03)号文件
(第二次修订本于2015年12月31日随立法会CB(2)553/15-16号文件发出)

-涂谨申议员于2015年12月31日的函件,当中夹附其就《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下称"《条例》)新订第65A条提出的修正案第二次修订本

立法会CB(2)280/15-16(02)号文件
(修订本于2015年12月31日随立法会CB(2)553/15-16号文件发出)

-涂谨申议员于2015年12月31日的函件,当中夹附其就《条例》第59条提出的修正案修订本

立法会CB(2)280/15-16(03)号文件
(于2015年11月17日发出)

-涂谨申议员于2015年11月16日的函件,当中夹附其就进一步的授权提出的修正案

立法会CB(2)561/15-16(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涂谨申议员于2015年12月31日的函件,当中夹附其就《条例》第38A条提出的修正案修订本

立法会CB(2)561/15-16(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涂谨申议员于2015年12月31日的函件,当中夹附其就《条例》第53条提出的修正案修订本

立法会CB(2)561/15-16(03)号文件
(随文附上)

-涂谨申议员于2015年12月31日的函件,当中夹附其就《条例》第58条提出的修正案修订本

相关文件

立法会CB(3)441/14-15号文件
(于2015年2月6日发出)

-条例草案

立法会CB(2)1172/14-15(03)号文件
(于2015年4月2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就条例草案拟修订的相关条文拟备的标明修订事项文本

(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14-15/chinese/bc/bc51/general/bc51.htm)

II.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