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4/15-7

立法会

议程

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2014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公众游乐场地)(修订附表4)(第2号)令》140/2014

其他文件

1.第32号-入境事务队福利基金
入境事务处处长法团根据《入境事务队(福利基金)规例》第12(b)条拟备的基金管理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2.第33号-地产代理监管局
2013/14年报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3.第34号-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
向行政长官提交二○一三年周年报告(连同依据《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第49(4)条作出的陈述)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4.第35号-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
2013-2014年报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5.第36号-香港房屋委员会
2013/14年度年报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6.第37号-香港房屋委员会
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7.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4/14-15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8.《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梁继昌议员提交)

9.《201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谭耀宗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汤家骅议员问:


政府耗资逾82亿元兴建的启德邮轮码头(下称"码头")在去年6月投入服务,并以发展为亚洲邮轮枢纽为目标。政府已把码头的10年期营运和管理租约批予营运商。营运商须向政府支付总数约1,300万元的固定租金,以及按照随总收入水平递升的百分比计算的浮动租金。在码头停泊的邮轮截至本年底共只有37船次,而预计明年亦只有55船次。另一方面,据报位于新加坡和上海并于2012年启用的邮轮码头,在启用第二年已分别有逾百船次的邮轮停泊,并且获不少邮轮选作母港,香港的表现相形见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 (一)码头自投入服务以来的财务状况,包括营运商向政府支付的固定和浮动租金,以及各项经常性和非经常性开支;码头在未来10年的收支预算为何;

    (二)营运商现时向邮轮收取的停泊收费为何,以及出租码头商业设施所得每年租金收入为何;政府现时每年向营运商收取的浮动租金数额及其占营运商全年总收入的百分比;及

    (三)除了一家本身是营运商股东之一的邮轮公司,会把旗下一艘邮轮于明年的4个月期內以码头作母港外,有否邮轮公司打算选择码头作旗下邮轮的母港;当局在规划兴建码头时,有否就有多少邮轮以码头作母港、每年邮轮停泊船次,以及每年码头总收入设定目标;如否,原因为何;如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 梁耀忠议员问:


一年一度由香港业余田径总会(下称"田总")举办的香港马拉松赛事(下称"港马")将于明年1月25日举行。港马近年的安排屡次为人诟病,并被指远远落后于欧、美、日本等地区举行的同类赛事。例如,田总为参赛者提供的补给物资极之不足、港马路线大部分路段设在难以前往的快速公路,以致市民无法夹道为参赛者打气,以及轮椅赛的比赛时限过短,以致大部分轮椅运动员无法完成比赛等。此外,港马的帐目亦欠缺透明度,而田总被质疑从中敛财,因此有跑手呼吁罢跑今年的港马,以示抗议。虽然田总一直以自负盈亏方式举办港马,但政府为该赛事提供不少支援,例如交通改道安排、维持秩序,以及提供救护服务等,耗用大量公共资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考虑开放市中心的道路,使港马路线可绕过市中心,并且延长封路时间,让港马走入社区,市民可以为跑手打气,增加互动;

    (二)会否建议田总延长轮椅赛的比赛时限,让运动员有足够时间完成比赛;会否考虑向伤残人士提供资助,让他们有更多机会参与轮椅赛;及

    (三)会否要求田总公开港马的帐目;会否考虑引入竞爭,鼓励其他本地及外地机构申办港马;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3. 单仲偕议员问: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下称"委员会")于上月23日在日內瓦举行会议,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特区")政府就履行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情况所提交的报告。委员会在本月7日发表结论意见,当中向特区政府提出多项建议。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委员会关注香港的10星期分娩假未能符合国际标准,并促请当局延长分娩假,以及加大力度推动灵活工作安排和侍产假,从而鼓励男士公平地分担照顾儿童的责任,当局会否接纳和落实委员会的建议,以期符合国际标准;

    (二)鉴于委员会指出,特区女性参政的人数偏低,并建议当局研究功能团体选举制度对女性平等地参政有何影响,当局会否进行该项研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委员会关注女性外籍家庭佣工(下称"外佣")受到剝削和面对不利的工作条件,并促请当局加强保障外佣免受歧视,以及不会被雇主和职业介绍所剝削,当局会否接纳该项建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4. 谭耀宗议员问: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有一些具法律背景并支持非法占领道路行动的政客近日多次发表有关法治的言论,有误导公众之嫌。例如,该等政客声称,如有人刻意违法,只要其后自首以承担法律后果,便无损法治,而且法治不是无条件遵守法律。此外,该等政客又批评警方早前拘捕两名涉嫌在公众地方与另外3人打架的占领人士,并声称该两名占领人士当时只不过是行使《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101A条(下称"第101A条")下的公民拘捕权,阻止该3人向占领人士投掷物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研究该等政客的上述言论(即刻意违法后自首便无损法治,以及法治不是无条件遵守法律等),对市民掌握正确的法治概念有何影响;若研究结果为有不良影响,当局会如何驳斥该等言论;若研究结果为沒有不良影响,理据为何;

    (二)会否加强宣传及教育工作,向市民灌输正确的法治观念;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可否清晰及具体地解释第101A条下的"公民拘捕权",包括根据甚么准则界定市民是否合法地行使该权力,以及他们在拘捕疑犯时可使用何种程度的武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律政司司长

5. 郭荣铿议员问:


本会环境事务委员会辖下有关空气、噪音及光污染事宜小组委员会已于本年2月向该事务委员会提交报告,就政府改善空气质素等事宜提出多项建议。关于政府就该等建议承诺进行的跟进行动的进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空气质素指标按法例须每5年检讨最少一次,而当局亦承诺于明年年底前,向本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拟备检讨方法的进展,该项工作的进展为何,包括当局会否在汇报进展前定期向事务委员会提交进度报告,以便第一次检讨能在2019年启动;当局打算按甚么准则评估空气污染对健康的风险;

    (二)鉴于当局表示环境保护署正利用路边遙测设备及功率机进行废气测试,加强管制汽油和石油气车辆的废气排放,而运输署亦计划使用功率机为进行年检的车辆测试其废气排放,该两项工作的进展及成效为何;该两个部门有否互相合作,以提升该等测试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何在;及

    (三)鉴于当局早于去年中已表示正提升一套称为"大气污染物在香港的传播"(即"PATH")的空气质素模型系统,为何新系统需于明年1月才推出,以及有关工作现时的进度为何;当局会采取甚么措施,以协助大学、环保团体等研究机构了解新系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6. 梁继昌议员问:


本月1日,警方在湾仔一个单位揭发双重谋杀案,两名印尼籍女子遇害。据报,该两名女子是持旅游签证来港的性工作者,而其中一人已逾期逗留。关于性工作者(特别是持旅游签证入境者)的人身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每年有多少人(包括內地居民)持旅游签证入境,当中有多少人属逾期逗留但未有被拘捕,以及分别有多少人因涉嫌逾期逗留及违反逗留条件而被捕;该等被捕人士按国籍分类的人数;该等被捕人士当中,有多少人涉嫌从事性工作;当局有何措施减少持旅游签证入境者逾期逗留及违反逗留条件的情况;

    (二)当局保障性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包括教育该等人士如何保护自己)的措施,以及过去3年的具体执行情况;及

    (三)警方有否估计现时全港性工作者的数目;过去5年,每年警方分别接获性工作者被恐吓、殴打、盜窃、非礼、强奸及谋杀的案件数目,以及当局对该等案件的疑犯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当中有多少宗案件涉及持旅游签证入境者;警方在调查该等涉及性工作者的案件时,有何措施保障该等人士的私隐、安全,以及不被歧视?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7. 张宇人议员问:


有旅游、展览、零售及饮食业人士向本人反映,启德邮轮码头("码头")自2013年6月投入服务至今,一直未被充分利用,以致码头大楼的访客稀少和商戶生意惨淡。然而,今年10月底,移师至码头举行的美酒佳肴巡礼的总入场人次高达破纪录的18万,反映码头具备举办大型展销活动或国际盛事的潜力,因而为上述行业创造更多商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码头营运商计划于明年在码头举行的活动名称为何,以及预计每项活动的参加人次及带来的消费额分别为何;

    (二)有否计划将码头打造成一个可供举办大型展销活动或国际盛事的场地,并就此进行宣传活动;如有计划,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上述业界人士亦反映,由于私家车泊位不足和附近道路容量有限,码头及一带难以容纳大量私家车进入,以致限制码头可举行的展销活动类别,当局对此有何改善措施;及

    (四)有否研究如何透过在码头举办的展销活动及国际盛事,吸引更多高消费力的旅客乘搭停泊码头的邮轮访港?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8. 田北辰议员问:


有多个位于上坡地区的屋苑由于未设置扶手电梯及升降机,该等屋苑的居民出入时需上落多个梯级或斜坡,而长者和残疾人士尤为不便。就此,当局于2009年为兴建上坡地区自动扶梯连接系统和升降机系统订立了一套评审制度("评审制度")。当局其后根据该评审制度为全港18项工程建议进行评分并订出推行优次。据报,该等项目的兴建工程大部分仍未展开,完工无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当局制订评审制度下的评分准则和决定各项考虑因素(即周边环境、效益及实施因素)所占比重的依据为何;

    (二)鉴于当局在评审某项建议的周边环境因素时,会考虑有关地区的现时行人流量稳定性,当局会否同时考虑该地区的人口结构,以期更准确地评审各项建议;及

    (三)鉴于当局不是一次过就上述18项工程建议展开可行性研究,有关研究需时2至4年,而大部分项目建议现时仍处于设计和咨询阶段,当局会否采取措施(例如增加路政署的人手),加快有关研究和工程的进度,使上坡地区的居民早日受惠?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9. 毛孟靜议员问:


本人近日收到某学校的家长、学生及前教师的投诉,指该学校为免因收生不足而被政府根据统整学校政策要求停办(俗称"杀校"),不断录取少数族裔学生。然而,该学校未有为该等学生提供适当的学习支援,他们因而成为现行教育政策的牺牲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教育局有否收到有关少数族裔学生在学校得不到适当的学习支援的投诉;若有,教育局如何跟进该等投诉;若否,教育局会否主动了解少数族裔学生的学习情况,并考虑成立专责小组进行调查;

    (二)教育局有否措施防止学校为免被杀校而录取数量超出其教学资源可以应付的少数族裔学生;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教育局会否定期检视录取较多少数族裔学生但学生总数却偏低的学校有否足够的教学资源,以确保少数族裔学生得到适当的学习支援,并融入校园生活;

    (四)在2013-2014和2014-2015学年,每所录取10名或以上少数族裔学生的学校的名称(如不方便公开名称,请以代号显示)、学校所在地区,以及按少数族裔人士的种族及级别列出每所学校录取的少数族裔学生的人数及其占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的分项数字;及

    (五)在2014-2015学年,录取少数族裔学生的学校数目,并按少数族裔学生的人数(10人以下、10至19人、20至29人及30人或以上)及其占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提供分项数字?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0. 黃定光议员问:


有外籍家庭佣工("外佣")中介公司早前向本人表示,有本港居民指派其在港聘请的外佣前往其內地物业料理家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了解雇主指派外佣前往其內地物业料理家务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包括该情况是否越来越普遍;若沒有了解,原因为何;现行法例有否规管雇主的该做法;

    (二)过去3年,有否接获外佣因被雇主指派前往內地料理家务而作出的投诉,以及身处內地期间因工受伤的求助个案;若有,当局有否为该等外佣提供协助;该等外佣身处內地期间是否受香港的劳工法例所保障;及

    (三)会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外佣和外佣中介公司对雇员权益、雇主向外佣指派工作的限制,以及职业安全的认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1. 刘慧卿议员问:


上任行政长官于2012年2月26日宣布成立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独立检讨委员会("委员会"),并委任退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为主席。委员会负责检讨适用于行政长官、行政会议非官方成员,以及政治委任制度下官员,用以防止利益冲突的规管制度。委员会于同年5月提交报告("报告"),提出36项建议。该等建议包括立法成立一个独立委员会处理批准行政长官索取和接受利益的事宜,以及修订《防止贿赂条例》("《条例》"),令《条例》第3条适用于行政长官,并规定行政长官收受利益,要得到该独立委员会许可。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报告发表至今已超过两年半,当局仍未向本会提交修订《条例》的建议的原因,包括遇到的问题为何;当局预计何时向本会提交有关建议;

    (二)当局至今已研究和处理了报告的多少项建议;哪些建议会在明年落实,以及哪些建议不获当局接纳及其原因分别为何;及

    (三)有否评估当局迟迟不落实报告的多项建议,会否令公众忧虑当局沒有决心去处理和防止行政长官、行政会议非官方成员和政治委任官员的潜在利益冲突问题;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12. 陈家洛议员问:


近年,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专上院校("资助院校")的副学位、学士学位和研究院课程("资助院校课程")录取不少非本地学生。关于该等学生在港就学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3个学年,每年修读资助院校课程的非本地学生的人数为何,并按院校、课程类别及学生原居地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过去3个学年,每年非本地学生被揭发以虛报或伪造的学历报读资助院校课程的个案数目,以及政府及有关院校的跟进行动为何,并按院校列出该等资料;

    (三)是否知悉,过去3个学年,每年修读资助院校课程的非本地学生因未能适应在港的校园生活而向校方求助的个案数目,以及有关院校的跟进行动为何,并按院校及个案性质列出该等资料;

    (四)是否知悉,各院校及政府现时有哪些措施协助非本地学生适应香港的学习环境,以及有沒有计划在短期內检讨该等措施;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

    (五)有沒有计划调整有关资助院校录取非本地学生就读副学位及学士学位课程的政策;若有,详情为何;及

    (六)有沒有计划调低资助院校课程录取非本地学生的比例上限,以避免个别课程有过高比例的非本地学生修读,令本地学生修读该等课程的机会减少;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3. 葛珮帆议员问:


中国香港世界地质公园內的印洲塘景区覆盖沙头角及荔枝窝等地点。有居于该景区附近的居民向本人反映,印洲塘景区的交通配套设施不足,导致到访的旅客非常稀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现时旅客前往荔枝窝的主要途径是在沙头角码头("码头")乘船,但旅客须持有警方签发的禁区通行证方可进入位于边境禁区內的码头,政府会否考虑放宽有关限制,例如向团体旅客签发禁区通行证,方便他们经码头前往荔枝窝,从而带动沙头角的经济发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考虑把码头一带从边境禁区的覆盖范围中剔除,以方便旅客前往印洲塘景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把下列工作纳入旅游事务署负责的政策范畴:印洲塘景区的旅游发展、改善区內的配套设施(例如有关的码头设施),以及向外国游客推广该景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4. 莫乃光议员问:


由中央政策组提供研究和会议支援服务的策略发展委员会("策发会")于今年7月31日举行会议,讨论香港在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定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有策发会委员在会议上建议探讨香港如何参与內地的网上融资业务,当局有否就此制订具体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包括香港的定位,以及如何确保香港现行或将来的金融规管制度可保持在国际上的公信力;

    (二)鉴于有策发会委员在会议上建议研究如何收窄香港与內地涉及金融服务的网上保安系统方面的差异,当局有否研究有关的差异,包括两地在网上保安系统的要求和指标方面的分别为何;如有研究,详情为何;有否考虑香港采用內地的网上保安系统标准,以收窄两地差异;如有考虑,详情为何;如否,当局有甚么具体措施强化香港的网上保安制度,以及推动內地采用香港的网上保安系统标准,以提升两地网上保安系统的保安水平和国际公信力;当局有否计划在金融服务以外的范畴,加强与內地在网上保安系统方面的合作;如有计划,详情为何;及

    (三)当局有否评估,香港在网上融资及网上保安系统方面与內地合作,会对香港的资讯自由带来甚么影响,以及当局会采取甚么措施确保香港与內地的合作,不会令香港的资讯自由因內地实施网络审查而受到影响;如有评估,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5. 谭耀宗议员问:


位于屯门小榄的屯门公路(往九龙方向)巴士转乘站已于2012年12月启用,而位于屯门大榄角的屯门公路(往屯门方向)巴士转乘站亦已于去年7月启用。就该等转乘站的使用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在工作日的下列时段,使用上述转乘站的平均巴士架次及巴士路线数目为何;

     往九龙方向
    (架次)
    往屯门方向
    (架次)
    路线数目
    上午7时至8时   
    上午8时至9时   
    下午7时至8时   
    下午8时至9时   
    下午9时至10时   

    (二)有否设定该等转乘站的的使用量达到甚么水平便属饱和;如有,详情为何;

    (三)有否评估,当使用该等转乘站的巴士数目超出其容量时,会否对驶经该处的其他车辆构成危险;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四)有否计划扩建该等转乘站,以供更多巴士使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6. 葛珮帆议员问:


审计署在2003及2008年就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管理辖下公众街市的工作进行审查,发现有不少街市的档位长期空置或不营业,并向食环署提出改善建议。然而,最近有报道指出上述情况丝毫沒有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每个公众街市的空置率为何;

    (二)鉴于公众街市档位租戶把档位作储物用途而不营业属违反租约,食环署会采取甚么措施杜绝该情况;

    (三)食环署有否新措施增加高空置率街市的人流,以改善其营运环境,以及政府有否计划将该等街市重建作其他用途,以善用公共资源;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如何;

    (四)鉴于有人建议政府参考台湾上引水产市场的经营模式,把一些位于市区的公众街市改建并打造成新景点,藉以活化街市,政府会否研究该建议是否可行;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如何;及

    (五)鉴于有意见认为政府应把公众街市的管理外判予私营公司,以提高管理效率,政府会否研究该做法是否可行;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如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7. 梁继昌议员问:


政府于本月6日发出新闻稿,表示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工程计划的开支可能会较核准预算超出50亿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该工程计划下各个工程项目的核准及最新预算开支,以及各个工程项目中,相当可能会出现超支的主要开支项目(例如:工资、建筑物料、工程器材)的开支升幅及其占该等开支项目的核准预算开支的百分比分别为何;

    (二)现时有否机制及方法,减低建造价格的调整对该工程计划整体开支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及

    (三)有否就该工程计划超支的问题进行研究,透过优化招标、采购、分工及合约设计等工作,降低超支金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8. 方刚议员问:


政府在本年1月提交本会事务委员会的文件中表示,已物色到152幅具房屋发展潜力的用地,并预计在未来5年(即2014-2015至2018-2019年度)內推出发展,以提供约215 000个住宅单位。然而,当局须修订该等用地的相关法定图则,以更改土地用途和增加发展密度,然后才可用作房屋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该152幅用地每幅的位置/地址、面积及原来用途(按区议会分区顺序在表一列出);

    表一

    区议会分区位置/地址面积
    (平方米)
    原来用途
    中西区   
    湾仔   
    ...   

    (二)该152幅用地预计可提供的215 000个住宅单位,按房屋类别(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及私人房屋)及区议会分区分类的数字(在表二列出);

    表二

    区议会分区预计可提供的住宅单位数目
    公屋居屋私人房屋地区总数
    中西区    
    湾仔    
    ...    
    总数    

    (三)修订该152幅用地的相关法定图则的进度为何;当中有多少幅用地可按原先预计的进度进行住宅发展,以及该等用地可提供的单位数目为何;及

    (四)除了该152幅用地外,政府有否物色到新的具房屋发展潜力用地;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9. 林健锋议员问:


据报,自占领道路行动("占领行动")发生以来,大部分前线警务人员需要逾时工作,他们更不时受到示威者和支持占领行动的人士指骂,导致身心疲累,甚至影响他们与家人的关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自占领行动发生至今,(i)警务人员的轮更情况、(ii)在警队任职并因执行与占领行动相关的职务而逾时工作的人员数目及他们逾时工作的总时数和日数,以及(iii)当中分别属正规警务人员、辅助警务人员及文职人员的数目,以及该等数目分别占有关的人员总数的百分比为何;

    (二)警方如何就第(一)项提及的人员的逾时工作向他们作出补偿;

    (三)自占领行动发生至今,有多少名警务人员在执行与占领行动有关职务期间受伤,或因压力太大而出现情绪问题、病倒或向香港警务处求助;及

    (四)有否评估至今占领行动对警队人手造成的影响为何;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20. 陈克勤议员问:


政府已制定《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以落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规定。然而,据悉香港现时仍是濒危物种非法交易的热门地方,而有关的非法交易在互联网上亦日渐猖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由2011年至今,(i)当局每年破获第586章所涵盖物种的非法交易的个案宗数、(ii)该等个案涉及的物种的种类、数量、市值,以及(iii)有关人士被定罪的数目,以及他们被判处的最高和最低惩罚分别为何;该等案件的数目近年有否上升的趋势;如有,当局会如何加强遏止该等非法活动;

    (二)当局有否就互联网上的濒危物种非法交易进行执法工作;如有,过去5年当局每年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处的惩罚为何;当局有否在互联网上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濒危物种的意识;

    (三)当局检获的濒危物种源自哪些国家/地区;当局有否与该等国家/地区设立通报机制,并联手执法;

    (四)由2011年至今,当局每年就濒危物种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及证明书的数目,并按物种列出分项数字;该等数字近年有否上升的趋势;如有,原因为何;当局会否考虑减少签发该等文书;及

    (五)当局如何处理在执法时检获的濒危物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局局长

*21. 王国兴议员问:


据报,较早前有27名小学生集体染上急性肠胃炎,而他们之前曾饮用来自大埔海滨公园內饮水机的水,此事故引起公众关注。关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公园內饮水机("公园饮水机")的卫生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当局已就上述事故从大埔海滨公园部分饮水机抽取水样本以进行化验,有关的化验结果(包括有关的饮水机曾否受到污染)为何;

    (二)过去3年,康文署接获有关市民因饮用来自公园饮水机的水后感到不适而求医及入院的报告宗数分别为何;康文署收到多少宗就饮水机的卫生情况作出的投诉,以及跟进该等投诉的机制为何;

    (三)康文署有否定期化验公园饮水机的水质;如否,原因为何;如有,过去3年就此动用的人手及开支金额分别为何;化验结果是否显示水质符合饮用标准;

    (四)康文署会否加强清洁及保养公园饮水机,以及提高饮水机的饮用水的水质;如会,详情为何,包括会否增拨人力及财政资源进行该等工作;如否,原因为何;现时清洁及保养公园饮水机的工作是否交由外判承办商负责;如是,会否考虑改由公务员负责该等工作,以期改善饮水机的卫生情况;及

    (五)鉴于有感染及传染病专家指出,饮水机容易成为传播病原体的媒介,康文署会否全面更換公园饮水机,以加强保障市民的健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22. 梁家杰议员问:


根据政府于上月20日向本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2014年正式选民登记册载有3 507 786名地方选区的登记选民,登记率为73.5%。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2012至2014年,每年合资格登记为选民的人数为何;

    (二)2012至2014年,每个区议会分区每年的(i)合资格登记为选民的人数,以及(ii)当中未登记为选民的人数,并按他们所属年龄组别和性别在表一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就过去3次每次区议会換届选举(在2003、2007及2011年举行)分别而言,每个区议会分区的(i)合资格登记为选民的人数和(ii)当中未登记为选民的人数,以及(iii)在该次选举中投票的人数,并按他们所属年龄组别和性别,使用与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分项数字?

    表一

    区议会分区 年龄组别总数
    18-2021-2526-3031-3536-4041-4546-5051-5556-6061-6566-7071以上
     
    中西区(i)                         
    (ii)                         
    湾仔(i)                         
    (ii)                         
    ...                          

    表二

    区议会分区 年龄组别总数
    18-2021-2526-3031-3536-4041-4546-5051-5556-6061-6566-7071以上
     
    中西区(i)                         
    (ii)                         
    (iii)                         
    湾仔(i)                         
    (ii)                         
    (iii)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草案》律政司司长

律政司司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4年11月18日
随立法会CB(3) 176/14-15号文件发出)

(《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4年11月25日随立法会CB(3) 208/14-15(01)号文件发出))

2.《201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律政司司长

律政司司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4年11月20日
随立法会CB(3) 182/14-15号文件发出)

(《201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4年11月25日随立法会CB(3) 209/14-15(01)号文件发出))

IV. 议员议案



1.政制改革

汤家骅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尽快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政制改革方案。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之前加上"鉴于中央政府公开承诺2017年香港可以普选产生行政长官,以及之后普选立法会全部议员,";在"可行"之后加上"及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基本法》和大多数市民支持";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令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成为一个符合国际标准、有竞爭性和无政治筛选的选举,让不同政见人士可以成为候选人,令选民有真正的选择;此外,本会亦促请政府不迟于2020年废除立法会所有功能界别议席,全面普选立法会议员"。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


2.保障职业安全

潘兆平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本港工伤意外及致命工业意外数字持续高企,本会促请政府成立专责委员会,全面检讨香港雇员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政策,包括职业病的保障范围,以及改善高危工种工人的工伤保障(即保险、赔偿、治疗及康复服务)。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邓家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港"之前删除"鉴于",并以"近年,"代替;在"高企"之后加上",但现行的法例并未能为雇员提供全面的保障;以交通运输业为例,每年职业伤亡人数达双位数字,但由于欠缺清晰的雇佣关系,一些职业司机不受《雇员补偿条例》保障,而《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亦不包括车辆的司机座位,令交通运输业的职业安全健康规管不尽完善;有见及此";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等,以扭转现时倚赖业界对职业安全健康自我规管的政策;具体建议如下:(一) 加强日常监管及巡查工业场所,严厉惩处违法的雇主,并公布劳工处巡查时作出检控的项目;(二) 订立专门法例,订明高空工作的施工程序、安全措施及刑责等,从而减少建造业工人从高处堕下的意外;并就建造业使用的机械设定使用限期,以保证有关机械的效率和安全性;(三) 推动雇主切实承担保障雇员职业安全健康的责任,如投放资源培训员工、提供保障雇员职业安全健康的设施及工作环境;(四) 订明凡雇员(包括外判及自雇人士)于工作地点发生意外及患上职业病,雇主、承办商或地盘负责人必须向政府当局作出申报,否则会被视为刑事罪行,以保障雇员的权益;(五) 全面检讨《雇员补偿条例》,包括在附表1损伤类别內增加精神创伤,以及将筋肌劳损、中暑列为附表2內的法定职业病;而除向雇员给予经济补偿外,更应完善工伤及职业病预防及复康的机制,以协助受伤雇员尽快回复健康,重投社会;及(六) 设立'中央职业保险补偿基金'或行业性的雇员补偿基金(例如'职业司机中央雇员补偿基金'),为所有因工作伤亡或引发职业病的'打工仔女',不论雇佣关系均获全面的补偿保障"。

(ii)陈健波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工人的"之后加上"安全意识及";在"保险"之后删除"、",并以"及"代替;在"赔偿"之后删除"、治疗及康复服务";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并检讨目前工伤工人的康复政策,包括参考本港及海外工伤康复管理的经验及概念,协助雇主、劳工团体及保险业联手推动工伤工人康复计划,令工伤工人可以尽早接受妥善的诊断和治疗,从而早日康复"。

出席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