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4/15-7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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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公众游乐场地)(修订附表4)(第2号)令》 | 14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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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32号 | - | 入境事务队福利基金
入境事务处处长法团根据《入境事务队(福利基金)规例》第12(b)条拟备的基金管理报告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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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33号 | - | 地产代理监管局
2013/14年报 |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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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34号 | - |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
向行政长官提交二○一三年周年报告(连同依据《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第49(4)条作出的陈述)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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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35号 | - |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
2013-2014年报 |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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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36号 | - | 香港房屋委员会
2013/14年度年报 |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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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37号 | - |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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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4/14-15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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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梁继昌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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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1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 ||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谭耀宗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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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码头自投入服务以来的财务状况,包括营运商向政府支付的固定和浮动租金,以及各项经常性和非经常性开支;码头在未来10年的收支预算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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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营运商现时向邮轮收取的停泊收费为何,以及出租码头商业设施所得每年租金收入为何;政府现时每年向营运商收取的浮动租金数额及其占营运商全年总收入的百分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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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除了一家本身是营运商股东之一的邮轮公司,会把旗下一艘邮轮于明年的4个月期內以码头作母港外,有否邮轮公司打算选择码头作旗下邮轮的母港;当局在规划兴建码头时,有否就有多少邮轮以码头作母港、每年邮轮停泊船次,以及每年码头总收入设定目标;如否,原因为何;如有,详情为何? |
(一) | 会否考虑开放市中心的道路,使港马路线可绕过市中心,并且延长封路时间,让港马走入社区,市民可以为跑手打气,增加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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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建议田总延长轮椅赛的比赛时限,让运动员有足够时间完成比赛;会否考虑向伤残人士提供资助,让他们有更多机会参与轮椅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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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要求田总公开港马的帐目;会否考虑引入竞爭,鼓励其他本地及外地机构申办港马;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委员会关注香港的10星期分娩假未能符合国际标准,并促请当局延长分娩假,以及加大力度推动灵活工作安排和侍产假,从而鼓励男士公平地分担照顾儿童的责任,当局会否接纳和落实委员会的建议,以期符合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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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委员会指出,特区女性参政的人数偏低,并建议当局研究功能团体选举制度对女性平等地参政有何影响,当局会否进行该项研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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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委员会关注女性外籍家庭佣工(下称"外佣")受到剝削和面对不利的工作条件,并促请当局加强保障外佣免受歧视,以及不会被雇主和职业介绍所剝削,当局会否接纳该项建议? |
(一) | 有否研究该等政客的上述言论(即刻意违法后自首便无损法治,以及法治不是无条件遵守法律等),对市民掌握正确的法治概念有何影响;若研究结果为有不良影响,当局会如何驳斥该等言论;若研究结果为沒有不良影响,理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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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加强宣传及教育工作,向市民灌输正确的法治观念;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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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可否清晰及具体地解释第101A条下的"公民拘捕权",包括根据甚么准则界定市民是否合法地行使该权力,以及他们在拘捕疑犯时可使用何种程度的武力? |
(一) | 鉴于空气质素指标按法例须每5年检讨最少一次,而当局亦承诺于明年年底前,向本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拟备检讨方法的进展,该项工作的进展为何,包括当局会否在汇报进展前定期向事务委员会提交进度报告,以便第一次检讨能在2019年启动;当局打算按甚么准则评估空气污染对健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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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当局表示环境保护署正利用路边遙测设备及功率机进行废气测试,加强管制汽油和石油气车辆的废气排放,而运输署亦计划使用功率机为进行年检的车辆测试其废气排放,该两项工作的进展及成效为何;该两个部门有否互相合作,以提升该等测试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何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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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当局早于去年中已表示正提升一套称为"大气污染物在香港的传播"(即"PATH")的空气质素模型系统,为何新系统需于明年1月才推出,以及有关工作现时的进度为何;当局会采取甚么措施,以协助大学、环保团体等研究机构了解新系统? |
(一) | 过去5年,每年有多少人(包括內地居民)持旅游签证入境,当中有多少人属逾期逗留但未有被拘捕,以及分别有多少人因涉嫌逾期逗留及违反逗留条件而被捕;该等被捕人士按国籍分类的人数;该等被捕人士当中,有多少人涉嫌从事性工作;当局有何措施减少持旅游签证入境者逾期逗留及违反逗留条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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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保障性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包括教育该等人士如何保护自己)的措施,以及过去3年的具体执行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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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警方有否估计现时全港性工作者的数目;过去5年,每年警方分别接获性工作者被恐吓、殴打、盜窃、非礼、强奸及谋杀的案件数目,以及当局对该等案件的疑犯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当中有多少宗案件涉及持旅游签证入境者;警方在调查该等涉及性工作者的案件时,有何措施保障该等人士的私隐、安全,以及不被歧视? |
(一) | 是否知悉,码头营运商计划于明年在码头举行的活动名称为何,以及预计每项活动的参加人次及带来的消费额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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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计划将码头打造成一个可供举办大型展销活动或国际盛事的场地,并就此进行宣传活动;如有计划,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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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上述业界人士亦反映,由于私家车泊位不足和附近道路容量有限,码头及一带难以容纳大量私家车进入,以致限制码头可举行的展销活动类别,当局对此有何改善措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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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研究如何透过在码头举办的展销活动及国际盛事,吸引更多高消费力的旅客乘搭停泊码头的邮轮访港? |
(一) | 当局制订评审制度下的评分准则和决定各项考虑因素(即周边环境、效益及实施因素)所占比重的依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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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当局在评审某项建议的周边环境因素时,会考虑有关地区的现时行人流量稳定性,当局会否同时考虑该地区的人口结构,以期更准确地评审各项建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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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当局不是一次过就上述18项工程建议展开可行性研究,有关研究需时2至4年,而大部分项目建议现时仍处于设计和咨询阶段,当局会否采取措施(例如增加路政署的人手),加快有关研究和工程的进度,使上坡地区的居民早日受惠? |
(一) | 过去3年,教育局有否收到有关少数族裔学生在学校得不到适当的学习支援的投诉;若有,教育局如何跟进该等投诉;若否,教育局会否主动了解少数族裔学生的学习情况,并考虑成立专责小组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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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教育局有否措施防止学校为免被杀校而录取数量超出其教学资源可以应付的少数族裔学生;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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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教育局会否定期检视录取较多少数族裔学生但学生总数却偏低的学校有否足够的教学资源,以确保少数族裔学生得到适当的学习支援,并融入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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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在2013-2014和2014-2015学年,每所录取10名或以上少数族裔学生的学校的名称(如不方便公开名称,请以代号显示)、学校所在地区,以及按少数族裔人士的种族及级别列出每所学校录取的少数族裔学生的人数及其占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的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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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在2014-2015学年,录取少数族裔学生的学校数目,并按少数族裔学生的人数(10人以下、10至19人、20至29人及30人或以上)及其占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提供分项数字? |
(一) | 有否了解雇主指派外佣前往其內地物业料理家务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包括该情况是否越来越普遍;若沒有了解,原因为何;现行法例有否规管雇主的该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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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有否接获外佣因被雇主指派前往內地料理家务而作出的投诉,以及身处內地期间因工受伤的求助个案;若有,当局有否为该等外佣提供协助;该等外佣身处內地期间是否受香港的劳工法例所保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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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外佣和外佣中介公司对雇员权益、雇主向外佣指派工作的限制,以及职业安全的认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报告发表至今已超过两年半,当局仍未向本会提交修订《条例》的建议的原因,包括遇到的问题为何;当局预计何时向本会提交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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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至今已研究和处理了报告的多少项建议;哪些建议会在明年落实,以及哪些建议不获当局接纳及其原因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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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当局迟迟不落实报告的多项建议,会否令公众忧虑当局沒有决心去处理和防止行政长官、行政会议非官方成员和政治委任官员的潜在利益冲突问题;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3个学年,每年修读资助院校课程的非本地学生的人数为何,并按院校、课程类别及学生原居地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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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过去3个学年,每年非本地学生被揭发以虛报或伪造的学历报读资助院校课程的个案数目,以及政府及有关院校的跟进行动为何,并按院校列出该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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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过去3个学年,每年修读资助院校课程的非本地学生因未能适应在港的校园生活而向校方求助的个案数目,以及有关院校的跟进行动为何,并按院校及个案性质列出该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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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各院校及政府现时有哪些措施协助非本地学生适应香港的学习环境,以及有沒有计划在短期內检讨该等措施;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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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沒有计划调整有关资助院校录取非本地学生就读副学位及学士学位课程的政策;若有,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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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沒有计划调低资助院校课程录取非本地学生的比例上限,以避免个别课程有过高比例的非本地学生修读,令本地学生修读该等课程的机会减少;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现时旅客前往荔枝窝的主要途径是在沙头角码头("码头")乘船,但旅客须持有警方签发的禁区通行证方可进入位于边境禁区內的码头,政府会否考虑放宽有关限制,例如向团体旅客签发禁区通行证,方便他们经码头前往荔枝窝,从而带动沙头角的经济发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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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考虑把码头一带从边境禁区的覆盖范围中剔除,以方便旅客前往印洲塘景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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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考虑把下列工作纳入旅游事务署负责的政策范畴:印洲塘景区的旅游发展、改善区內的配套设施(例如有关的码头设施),以及向外国游客推广该景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有策发会委员在会议上建议探讨香港如何参与內地的网上融资业务,当局有否就此制订具体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包括香港的定位,以及如何确保香港现行或将来的金融规管制度可保持在国际上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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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策发会委员在会议上建议研究如何收窄香港与內地涉及金融服务的网上保安系统方面的差异,当局有否研究有关的差异,包括两地在网上保安系统的要求和指标方面的分别为何;如有研究,详情为何;有否考虑香港采用內地的网上保安系统标准,以收窄两地差异;如有考虑,详情为何;如否,当局有甚么具体措施强化香港的网上保安制度,以及推动內地采用香港的网上保安系统标准,以提升两地网上保安系统的保安水平和国际公信力;当局有否计划在金融服务以外的范畴,加强与內地在网上保安系统方面的合作;如有计划,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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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有否评估,香港在网上融资及网上保安系统方面与內地合作,会对香港的资讯自由带来甚么影响,以及当局会采取甚么措施确保香港与內地的合作,不会令香港的资讯自由因內地实施网络审查而受到影响;如有评估,详情为何? |
(一) | 现时在工作日的下列时段,使用上述转乘站的平均巴士架次及巴士路线数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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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设定该等转乘站的的使用量达到甚么水平便属饱和;如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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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当使用该等转乘站的巴士数目超出其容量时,会否对驶经该处的其他车辆构成危险;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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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计划扩建该等转乘站,以供更多巴士使用? |
(一) | 现时每个公众街市的空置率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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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公众街市档位租戶把档位作储物用途而不营业属违反租约,食环署会采取甚么措施杜绝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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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食环署有否新措施增加高空置率街市的人流,以改善其营运环境,以及政府有否计划将该等街市重建作其他用途,以善用公共资源;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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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人建议政府参考台湾上引水产市场的经营模式,把一些位于市区的公众街市改建并打造成新景点,藉以活化街市,政府会否研究该建议是否可行;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如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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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有意见认为政府应把公众街市的管理外判予私营公司,以提高管理效率,政府会否研究该做法是否可行;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如何? |
(一) | 该工程计划下各个工程项目的核准及最新预算开支,以及各个工程项目中,相当可能会出现超支的主要开支项目(例如:工资、建筑物料、工程器材)的开支升幅及其占该等开支项目的核准预算开支的百分比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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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有否机制及方法,减低建造价格的调整对该工程计划整体开支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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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就该工程计划超支的问题进行研究,透过优化招标、采购、分工及合约设计等工作,降低超支金额? |
(一) | 该152幅用地每幅的位置/地址、面积及原来用途(按区议会分区顺序在表一列出);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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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该152幅用地预计可提供的215 000个住宅单位,按房屋类别(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及私人房屋)及区议会分区分类的数字(在表二列出);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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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修订该152幅用地的相关法定图则的进度为何;当中有多少幅用地可按原先预计的进度进行住宅发展,以及该等用地可提供的单位数目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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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除了该152幅用地外,政府有否物色到新的具房屋发展潜力用地;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自占领行动发生至今,(i)警务人员的轮更情况、(ii)在警队任职并因执行与占领行动相关的职务而逾时工作的人员数目及他们逾时工作的总时数和日数,以及(iii)当中分别属正规警务人员、辅助警务人员及文职人员的数目,以及该等数目分别占有关的人员总数的百分比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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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警方如何就第(一)项提及的人员的逾时工作向他们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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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自占领行动发生至今,有多少名警务人员在执行与占领行动有关职务期间受伤,或因压力太大而出现情绪问题、病倒或向香港警务处求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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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评估至今占领行动对警队人手造成的影响为何;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
(一) | 由2011年至今,(i)当局每年破获第586章所涵盖物种的非法交易的个案宗数、(ii)该等个案涉及的物种的种类、数量、市值,以及(iii)有关人士被定罪的数目,以及他们被判处的最高和最低惩罚分别为何;该等案件的数目近年有否上升的趋势;如有,当局会如何加强遏止该等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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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有否就互联网上的濒危物种非法交易进行执法工作;如有,过去5年当局每年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处的惩罚为何;当局有否在互联网上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濒危物种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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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检获的濒危物种源自哪些国家/地区;当局有否与该等国家/地区设立通报机制,并联手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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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由2011年至今,当局每年就濒危物种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及证明书的数目,并按物种列出分项数字;该等数字近年有否上升的趋势;如有,原因为何;当局会否考虑减少签发该等文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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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如何处理在执法时检获的濒危物种? |
(一) | 鉴于当局已就上述事故从大埔海滨公园部分饮水机抽取水样本以进行化验,有关的化验结果(包括有关的饮水机曾否受到污染)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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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康文署接获有关市民因饮用来自公园饮水机的水后感到不适而求医及入院的报告宗数分别为何;康文署收到多少宗就饮水机的卫生情况作出的投诉,以及跟进该等投诉的机制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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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康文署有否定期化验公园饮水机的水质;如否,原因为何;如有,过去3年就此动用的人手及开支金额分别为何;化验结果是否显示水质符合饮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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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康文署会否加强清洁及保养公园饮水机,以及提高饮水机的饮用水的水质;如会,详情为何,包括会否增拨人力及财政资源进行该等工作;如否,原因为何;现时清洁及保养公园饮水机的工作是否交由外判承办商负责;如是,会否考虑改由公务员负责该等工作,以期改善饮水机的卫生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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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有感染及传染病专家指出,饮水机容易成为传播病原体的媒介,康文署会否全面更換公园饮水机,以加强保障市民的健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2012至2014年,每年合资格登记为选民的人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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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2至2014年,每个区议会分区每年的(i)合资格登记为选民的人数,以及(ii)当中未登记为选民的人数,并按他们所属年龄组别和性别在表一列出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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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就过去3次每次区议会換届选举(在2003、2007及2011年举行)分别而言,每个区议会分区的(i)合资格登记为选民的人数和(ii)当中未登记为选民的人数,以及(iii)在该次选举中投票的人数,并按他们所属年龄组别和性别,使用与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分项数字?
表一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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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草案》 | : | 律政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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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4年11月18日 随立法会CB(3) 176/14-15号文件发出) | |||
(《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4年11月25日随立法会CB(3) 208/14-15(01)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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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 : | 律政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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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动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4年11月20日 随立法会CB(3) 182/14-15号文件发出) | |||
(《201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4年11月25日随立法会CB(3) 209/14-15(01)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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