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4/15-16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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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年应课稅品(酒类)(修订)规例》 | 20/2015 |
2. | 《2015年应课稅品(酒牌)(费用)(修订)规例》 | 21/2015 |
3. | 《2015年应课稅品(修订)规例》 | 22/2015 |
4. | 《2015年土地测量(费用)(修订)规例》 | 23/2015 |
5. | 《2015年版权特许机构注册(修订)规例》 | 24/2015 |
6. | 《2015年商标(修订)规则》 | 25/2015 |
7. | 《2015年注册外观设计(修订)规则》 | 26/2015 |
8. | 《2015年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修订附表1)令》 | 27/2015 |
9. | 《2015年港口管制(公众货物装卸区)令》 | 2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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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65号 | - | 政府飞行服务队福利基金
政府飞行服务队总监拟备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年度內的基金管理报告及财务报表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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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1/14-15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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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政府会否立即加强现时公布流感疫情消息的工作,包括在流感高峰期间,透过新闻稿及政府网站,每日公布公立医院各相关重点医疗服务的情况及流感疫情的数据(包括因感染流感相关疾病而需入住深切治疗部及死亡的人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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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针对H3N2瑞士型流感的预防疫苗最快要到本年3至4月才能大量生产,当局有否即时的措施确保在有疫苗大量供应前,公立医院的普通病房、急症室、传染病房、深切治疗部、人工肺等资源,足以应付流感大爆发;若有,各项措施的详情、所涉人手及其他资源为何;若否,会否立即制订该等措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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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制订其他应付流感大爆发的紧急措施,例如在社区推行预防感染措施、制订医治流感患者的临床及用药指引,以及实施学校停课安排等;若有,措施的详情为何;若否,会否立即制订该等措施? |
(一) | 《规例》中载列的各种食物內重金属含量的安全标准上次的修订日期,以及修订的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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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开设了上述常额职位后,是否已展开检讨食物內重金属含量的安全标准;若然,详情为何,以及检讨有否包括修订《规例》的相关条文;若然,立法时间表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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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一直采用较国际标准宽松的食物內重金属含量安全标准,对市民(尤其是儿童)的健康带来甚么影响;若有评估,详情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香港目前有多少间驳脚经纪行,证监会自何时及为何准许持牌证券交易商以介绍经纪方式经营业务,以及证监会有否计划向投资者宣传驳脚经纪行的业务与一般持牌证券交易商的差异,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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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条例》规定持牌法团如无能力按照规定维持财政资源,须尽快通知证监会,政府是否知悉在过去10年,证监会每年接获多少项由驳脚经纪行发出的通知,以及每年向驳脚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撤销其牌照及向法庭申请冻结其资产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以及该等个案中涉及诈骗的个案数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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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证监会有何措施核实驳脚经纪行每月提交的财政资源申报表的內容真确,以及证监会会否考虑提高驳脚经纪行需要维持的速动资金水平,或订立新规则以确保驳脚经纪行符合有关的财政资源规定;如不会考虑,原因为何? |
(一) | 有否研究建议兴建的第三条跑道的航道安排是否符合飞行安全的要求,以及机管局是否已充分掌握深圳境內低空空域目前的繁忙情况,对第三条跑道的航道安排的影响;若有研究,结果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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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与大陆当局商讨把深圳境內部分空域让予香港航班使用;当局会否在与大陆当局达成有关协议后才落实兴建第三条跑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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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评论指出,深圳机场正不断扩展而该机场的航班升降数目日益增加,因此大陆当局未必愿意把部分空域让予香港航班使用,当局有否研究在此情况下,三跑道系统投入运作后是否可达到预期中每小时102架次的最高升降量;若研究结果为否,三跑道系统可达到的每小时最高升降量为何? |
(一) | 政府在总会的角色,以及会否参与总会的运作、向总会提供财政支援或与总会合办活动;如会,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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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研究及评估,驻港部队协助本港制服团体培训青少年,包括在军事训练营內提供实弹射击、武器分解结合、军体拳及军事知识等训练,是否违反《基本法》第十四条所载,驻港部队不干预香港地方事务的规定,以及《公安条例》的任何条文;如研究及评估结果为有违反,详情为何;如研究及评估结果为否,理据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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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驻港部队在总会的角色,以及会否参与总会的运作、向总会提供财政支援或与总会合办活动;如会,详情为何;鉴于有评论指出,驻港部队过去在港一直保持低调作风而且绝少介入香港的地方事务,政府有否向內地当局了解,驻港部队近期是否已改变该作风,透过协助培训总会的成员,积极介入香港的地方事务? |
(一) | 决定是否在新发展区设立永久或临时公众街市时的主要考虑因素;有否计划在日出康城毗邻的将军澳85区设立永久或临时公众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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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修订有关的规划准则,在新发展区设立更多公众街市,以引入竞爭和便利居民购买新鲜粮食及生活用品;如会修订,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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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计划检讨在现有公众街市加装空调系统的门槛,以及制订更公平的空调费用分摊方式等;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有否按码头现时的经营情况及营运和管理租约条款,推算政府何时才能收回上述82亿公帑投资;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可否立即推算,并尽早向公众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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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下称"康文署")现正占用码头天台花园內其中一个拥360度全海景的单位,该单位的总楼面面积、康文署把该单位作何用途、使用该单位的职员数目及他们的工作范畴为何;有否评估将该单位出租予私人机构,每年可为码头带来多少租金收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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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因应上述旅游业界及市场学学者的评论,检讨码头定位及营运模式,并借镜在码头举办的美酒佳肴巡礼取得佳积,落实天台公园酒吧街建议、增加出租码头场地作演唱会或其他表演用途、或探讨其他开源方法,以提高码头收益,缩短回本期? |
(一) | 现时全港有多少条供公众使用的行人天桥是按私人发展项目地契的要求兴建,以及当中有多少条行人天桥的管理及保养责任由土地承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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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在甚么情况下会从土地承租人接收供公众使用的行人天桥的管理及保养责任;有否先例;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当局在有关个案的考虑因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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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措施协助私人屋苑业主应付屋苑范围內供公众使用的行人天桥的维修及保养开支(例如设立一笔维修基金);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在2012-2013及2013-2014年度,表明是残疾人士的新入职公务员人数,并按下表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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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政府指引订明,残疾申请人如符合有关职位的基本入职条件,无须经过任何筛选程序便会直接获邀参加遴选测试或面试,与其他申请人在同等基础上竞爭,而招聘部门须主动询问个别残疾申请人是否需要任何协助或调节安排,以便该名人士参加测试或面试,当局有否规定招聘部门须于接到申请后若干日內联络残疾申请人邀请他们参加该等测试或面试;当局有否评估招聘部门沒有联络残疾申请人因而沒有为其提供所需的协助或调节安排,会否违反《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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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指引订明,招聘部门会因应残疾申请人的特别需要,适度调整遴选测试或面试程序,例如视乎残疾申请人的残疾程度和试题难度延长考试时间,过去3年的残疾申请人当中,获得招聘部门适度调整遴选测试或面试程序的人数及百分比为何,以及部分残疾申请人未获得该等调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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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据悉部分残疾申请人虽然获招聘部门延长测试时间或安排独立试场,但因残疾申请人数目较少而被安排到位处不便地点的试场应试,当局有否评估此做法有否构成差别待遇,令残疾申请人在参加测试时不能享有平等机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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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有一些按短期或1年期合约受聘于政府部门的残疾雇员向本人反映,他们需定期覆诊但所获发的到诊纸不被部门接纳,因而被要求就覆诊而损失的工时补时工作或被扣减薪金/有薪假期,当局会否考虑接受残疾雇员以到诊纸作为有效的病假证明书? |
(一) | 2014年访港內地旅客经各陆路管制站出入境的总人次及平均每日人次为何,并按管制站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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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入境事务处有否重新评估现时各陆路管制站的人手是否足以应付出入境高峰期的工作量;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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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与內地当局商讨制订提高两地口岸旅客通关效率的措施,例如内地居民和港澳居民在內地口岸改用不同的电子通道或增加电子通道的数目;若有商讨,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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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研究延长落马洲、罗湖及深圳湾管制站的开放时间,以及实施其他提高各陆路管制站旅客通关能力的措施;若有研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每年警方接获关于访客在港从事卖淫活动的举报宗数为何,并按被捕人士来自的国家/地区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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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访客因在港从事卖淫活动而被控违反逗留条件的人数、被定罪的人数,以及法庭对被定罪人士施加的监禁年期及罚款额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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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有何新措施遏止访客来港从事卖淫活动,以及会否考虑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有关罚则,以及拒绝曾被定罪的该类人士入境? |
(一) | 暂宿服务现时的整体使用率及轮候时间,并按残疾人士的残疾类别及程度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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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制订增加暂宿服务名额的长远策略,以期改善为残疾人士提供的社区照顾服务,以免因暂宿服务名额不足而增加长期住宿照顾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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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为有高度护理需要的残疾人士(例如有造口及需要使用呼吸机的残疾人士)提供的暂宿服务现时的供求情况;政府有否计划增加该等服务的名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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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电脑化中央平台所载暂宿服务资料的更新频率,以及有否评估该等资料能否切合使用者的需要;有甚么因素限制更频密地更新资料? |
(一) | 是否已就拟议的深港通制订有关详情,包括实施时间表;若是,该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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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在沪港通实施不久便推出深港通,将会对香港金融监管制度构成的风险;若有评估,详情为何,以及有否制订措施以减低有关风险;若沒有评估,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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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检讨沪港通的成就及缺失(包括使用投资额度低于市场预期的情况),以及上海股票市场近日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打击孖展信贷活动而骤跌的影响;若有检讨,详情为何,而有关检讨结果会如何影响拟议的深港通;若沒有检讨,原因为何? |
(一) | 当局上次检讨破产程序所涉及的法定收费及缴存款项的水平时,有否参考再上一次检讨后的消费物价指数变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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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去年法院接获由债务人提出的破产呈请数目,以及破产管理署接获代名人报告的自愿安排个案数目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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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在第(二)项提及的债务人当中,有否债务人向当局表示无法支付上述法定收费及缴存上述款项;若有,政府在现行机制下有否向他们提供协助;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在该等债务人当中,成功提交破产呈请的人数为何;若沒有提供协助,政府会否检讨现行机制,透过社会福利署或其他政府部门向无法支付有关费用的人士提供协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委员会成员的委任程序、任期及现时的名单是甚么;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有沒有参与委任委员会的成员和委员会的运作;若有,原因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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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每年教育局接获哪些机构申请资助举办旨在推广国民教育的內地交流计划,并按申请机构列出申请资助额、申请结果及批出的资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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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可否公开(i)委员会按何程序处理把某项目纳入薪火相传系列的申请,以及根据甚么具体准则和指引作出该等决定、(ii)所有与委员会处理申请相关的文件(包括评分准则),以及(iii)教育局审批资助申请的具体程序、评选准则及相关文件;若可,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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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向委员会申请把项目纳入薪火相传系列并向教育局申请资助的机构当中,部分机构的主要领导亦是委员会成员,在委员会审批由该等机构提交的申请期间,该等成员有沒有参与;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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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有报道指出,有机构委托其主要成员拥有的私人公司营办获教育局资助的国民教育推广活动,教育局会不会采取跟进行动(包括进行调查);若会,跟进行动的详情和进展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
(一) | 有否措施增加牙医的数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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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港目前牙科治疗师和牙科手术助理员的数目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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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就牙科治疗师、牙科手术助理员和牙齿卫生员进行人力推算;有否评估该等专业人员现时是否短缺;若评估结果为有短缺,有否措施增加他们的数目? |
(一) | 当局有否统计上述支付系统自推出以来的使用情况,并收集各方意见,以检讨该系统的成效及作出改善;当局于来年投放在宣传使用该系统的资源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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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来年有否计划推出其他精简行政的措施及电子系统,以吸引更多成员整合其强积金戶口;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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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考虑放宽关于投资于外地股市的上述规限,令强积金计划可有更多的投资选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的每一年,上述4个区议会选区內供各类车辆停泊的泊车位数目分别为何(使用与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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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的每一年,各类车辆在上述4个区议会选区內违例停泊的检控/定额罚款通知书数目分别为何(使用与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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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计入荃湾区将于未来5年內落成的屋苑后,上述4个区议会选区需增加多少个各类车辆的泊车位,才可符合《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有关标准;未来5年,会否在该等选区內增加各类车辆的泊车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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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检讨现行提供各类车辆泊车位的规划标准和相关政策,以确保有足够的泊车位;如会检讨,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调薪决定于何时作出;为何安排在深夜公布该等决定;在公布前有否考虑该等公布时间(i)会否产生政府处事鬼祟的公众观感,以及(ii)会否令传媒无法在主要新闻时段报道该等决定,因而削弱公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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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评论指出,虽然调薪决定被描述为回复至2009年上述职位的人员自愿提出减薪前的水平,但该等职位的现任人员实质上获加薪5%,加上行政长官和政治委任官员在调薪前的薪酬已较大部分其他国家/地区的元首和部长的薪酬为高,当局作出调薪决定前,有否考虑现时有不少市民不满意现届政府的表现;若有考虑,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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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行政长官曾于2012年候任期间承诺,不会实施上届政府就本届政府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加薪以回复至2009年实质薪酬水平的建议,而其团队的薪酬会冻结在2012年的水平,当局有否评估调薪决定有否违反该承诺,以及会否考虑撤回决定? |
(一) | 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棵珍贵品种树木遭非法砍伐;当中分别属罗汉松、土沉香(又名牙香树)及小果柿品种的树木各有多少;政府有否进行普查,以掌握该等品种的树木的数目及其分布;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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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每年发现非法砍伐珍贵品种树木的个案数目,以及因非法砍伐树木而被检控及定罪的人数分别为何;该等人士当中,非香港居民的数目为何;除第96章外,当局还有引用哪些法例检控有关人士;当局会否就遏止非法砍伐树木制定全面的法例,并提高有关罚则;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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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每年用以打击非法砍伐树木的执法人手及开支为何;当局进行该项工作时有否遇到困难;如有,详情为何;当局会否加强巡查非法砍伐树木黑点及加强防止树木被砍伐的措施;如会,详情为何;当局会否采用由海外或本地专上院校研发的护树监控系统,以防止树木被砍伐? |
(一) | 有否要求巴士公司提供营运数据,以评估油价大幅下降对巴士公司营运成本的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启动可加可减票价调整机制的程序,要求巴士公司调低巴士票价;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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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6个月,有否向油公司取得营运数据,以调查它们有否合谋操控油价;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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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措施促进车用燃油市场进一步开放,以加强油公司之间的竞爭;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自第二轮公众咨询展开至今,负责政改的政府官员曾分别会见了哪些政党、政治团体和组织的成员,以及立法会议员;有关的会面次数、日期、人数及內容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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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第二轮公众咨询展开至今,负责政改的政府官员曾出席多少次有关的公开论坛、简介会及咨询活动;有关活动的日期、內容及主办单位分别为何;在余下的咨询期內,政府官员有否计划出席类似的活动;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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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自第二轮公众咨询展开至今,政府分别透过电邮、传真、信件和电话,收集到多少份市民的意见;有关意见的內容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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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负责政改的政府官员会否逐一约见27名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若会,已约见哪几位议员;若否,原因为何;他们有否计划在余下的咨询期內约见其余的立法会议员,以及各政党、政治团体和组织,游说他们支持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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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负责政改的政府官员有否计划在余下的咨询期內,约见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和学民思潮的代表;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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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政府在制订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方案时,如何决定公众意见所占的比重,以及有关考虑的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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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有否评估市民对今年《施政报告》的即时满意程度较低,会否影响他们支持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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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鉴于有评论认为占领中环行动令青年人和学生关心政改的程度大增,教育局局长会否就政改问题与他们直接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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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有否评估行政长官亲自接见和游说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会否增加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的机会;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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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有否评估行政长官批评《学苑》的言论会否削弱大专学生对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的支持,甚至令他们杯葛参与第二轮咨询;若有否评,详情为何;若否评估,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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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会否考虑扩大政改咨询专责小组的成员名单,纳入更多官员参与咨询和游说工作;若会考虑,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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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鉴于行政长官表示有外部势力插手香港政治事务,有否评估有否外部势力影响或插手政改问题及第二轮咨询;若有否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评估何时才是适当时候公开有关外部势力插手香港政治事务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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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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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公投",会否影响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的机会;若有否评,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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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预计何时发表第二轮咨询的报告及何时向立法会提交政改方案? |
(一) | 自法定最低工资制度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每年停止领取综援金的住戶数目为何,并按个案类别及受助人所属年龄组别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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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的综援住戶当中,有最少一名住戶成员是就业人士的住戶在上月的住戶入息分布和该等成员的平均工时数目,并按个案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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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的综援住戶当中,每月住戶入息在贫穷线下的住戶数目;该等住戶当中,租住私人楼宇单位并正领取租金津贴的住戶数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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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现时居港少于7年的综援受助人数目,以及成员全属少数族裔的综援住戶数目分别为何;过去3年,该等受助人停止领取综援金的个案数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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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上月向低收入类别综援住戶发放综援金的开支总额,特别是租金津贴开支总额为何;根据当局的估算,在所有低收入综援住戶转为领取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的情况下,有关的津贴开支总额为何? |
首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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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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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5年结算及交收系统(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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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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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 | : | 律政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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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5年结算及交收系统(修订)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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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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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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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I的议案。 |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5年1月21日
随立法会CB(3) 379/14-15号文件发出) | |
2. | 根据《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II的议案。 |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5年1月21日
随立法会CB(3) 379/14-15号文件发出) | |
3. | 根据《职业性失聪(补偿)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III的议案。 |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5年1月21日
随立法会CB(3) 379/14-15号文件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