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4/15-27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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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年防止贿赂条例(修订附表1)令》 | 84/2015 |
2. | 《领事关系(增补特权及豁免)(日本)令》 | 85/2015 |
3. | 《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南非共和国)令》 | 86/2015 |
4. | 《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令》 | 87/2015 |
5. | 《2015年稅务(关于收入稅项的双重课稅宽免和防止逃稅)(日本国)(修订)令》 | 88/2015 |
6. | 《2015年道路交通条例(修订附表3)令》 | 89/2015 |
7. | 《2015年道路交通条例(修订附表10)令》 | 90/2015 |
8. | 《2015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规例》 | 91/2015 |
9. | 《2015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规例》 | 92/2015 |
10. | 《2015年建筑物(管理)(修订)规例》 | 93/2015 |
11. | 《2015年建筑物(小型工程)(费用)(修订)规例》 | 94/2015 |
12. | 《2015年〈2014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95/2015 |
13. | 《证券及期货(场外衍生工具交易 - 汇报及备存纪录责任)规则》 | 96/2015 |
14. | 《证券及期货(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及结算所)公告》 | 97/2015 |
15. | 《2015年〈201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98/2015 |
16. | 《2015年香港大学规程(修订)规程》 | 9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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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94号 | - | 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六十三号(2015年2月)
报告书的政府覆文 |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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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20/14-15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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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过去5年,当局每年收到多少宗区议会转介有关野鸽造成环境卫生问题的投诉,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当局如何处理该等投诉;现时有何措施处理有关的环境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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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有否研究野鸽于人口密集地区聚集的原因;如有,研究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现时有多少个野鸽聚集的地点及其位置为何;当局会否设立野鸽聚集黑点名单,并制订相应措施以减少野鸽对市民的影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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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当局有否监察野鸽的数目;如有,每年的数目为何;去年的野鸽数目有否上升;如有,增加了多少,以及当局有否研究有关的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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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过去5年,每年当局向多少名因喂饲野鸽而违反《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BK)第4(1)条(在公众地方倾卸扔弃物)的人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当局会否加强执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会否提出上诉;若会,何时进行;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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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关部门要求律师何时向行政当局提交法律意见;会否公布法律意见的详情和下一步行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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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行政当局决定不发牌给港视前,有否征询法律意见;若有,详情(包括就不发牌给港视的法律理据)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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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重新审批港视的牌照申请;若会,详情为何,以及何时会将有关建议提交行政当局讨论;若否,考虑因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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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评估政府在是次诉讼中败诉,有否影响管治威信、公众对政府的观感和有关官员的民望等;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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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鉴于亚视的牌照不获续期,会否因应此最新情况,重新审批港视的牌照申请;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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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会否因应上述判决检讨牌照的审批程序和政策;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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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鉴于有意见指发牌工作是"黑箱作业",会否就此再公布清晰的评核准则和指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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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会否重新审视电视市场的承受能力,并考虑发出更多牌照,让观众有更多免费电视节目选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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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鉴于现时的《广播条例》(第562章)沒有设定当局批出牌照数目的上限,但在甚么情况下,当局才会考虑为牌照数目设置上限? |
(一) | 过去5年面世的新药物(i)由在香港注册至获医管局纳入药物名册的平均时间为何,以及(ii)不获列入药物名册的药物的百分比及其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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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医管局现时考虑是否将新药物纳入自费药物名单的具体准则为何;医管局以何标准衡量新药物的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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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医管局辖下的药物建议委员会会否采取措施(例如增加会议次数)提高审批新药物的速度,以配合医疗科技的急速发展;如会,详情为何;医管局有否考虑增加该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并邀请不同界别的持份者(包括病人组织代表)加入,以提高该委员会的工作透明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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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医管局会否全面检讨药物名册制度;如会,详情及具体时间表为何;医管局会否考虑向医护人员发出指引,要求他们向病人提供药物名册外药物(特别是病人较关心的癌症标靶药物)的全面资讯;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现时本港有多少间上述类型的儿童游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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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厦的土地租契是否禁止开设儿童游乐中心和出售婴儿及儿童用品;如是,过去5年,当局有否就此进行巡查;如有,违契个案数目为何;有否作出检控;被定罪人士所受到的处罚为何;有否公布违反土地租契条款的儿童游乐中心名单;如有,如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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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儿童游乐中心的经营者可否向当局申请豁免遵守有关的土地租契条款;如可,审批有关申请的准则为何;以"私人会所"名义在工厦开设,并以会员制度提供服务或出租房间予其会员、商业机构及注册团体的儿童游乐中心,有否违反土地租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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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上述类型的儿童游乐中心是否受《幼儿服务条例》(第243章)规管;如是,有多少间是已根据该条例注册的幼儿中心;过去5年,违例经营的儿童游乐中心数目为何;当局有否作出检控;被定罪人士所受到的处罚为何;有否公布违例经营的儿童游乐中心名单;如有,如何公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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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有否定期巡查全港的儿童游乐中心;如有,相隔多久巡查一次;如否,原因为何;当局在收到有人违例经营儿童游乐中心的举报后,一般会于多少日內进行巡查,以及由哪一个部门负责巡查? |
(一) | 现时警方审批禁区纸申请所采用的政策及准则为何;警方在过去一年有否调整或收紧有关政策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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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按申请人类别(包括原居民/原住渔民、居民、探访近亲人士、探访(非近亲关系)亲友人士、拥有/管理禁区物业人士、受托代为管理禁区物业人士、接送于禁区內学校就读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沙岭扫墓人士、因工作需要进入禁区人士、政府部门人员/传媒人士)列出过去5年每年签发的禁区纸的分项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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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每年以其他的特殊原因申请禁区纸的个案数目及该类申请的审批准则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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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现时哪些类别的人士(i)合资格担任区外人士/机构为进入区內参与社区活动而提出的禁区纸申请的担保人,及(ii)可协助当区居民向警方提出覆核其拒发禁区纸的决定;该等类别人士是否包括当区区议员及乡事委员会成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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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预计于本年內实施的第三阶段缩减禁区范围(涵盖梧桐河至莲麻坑段)的计划的详情为何;会否考虑进一步放宽限制进入沙头角禁区的政策,包括放宽旅客须持有禁区纸方可进入沙头角码头禁区范围的规定,以利便在该码头乘船前往荔枝窝的旅客? |
(一) | 有否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制订在败诉情况下的应变方案;若有,应变方案是尽快重新审议有关的牌照申请,还是无论如何必定提出上诉,直至终审法院;若沒有制订应变方案,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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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不少市民对行政当局不向港视发牌的决定表达强烈关注,而该决定在社会上引起爭议,当局有否检视作出该决定的过程和理据,以查找不足之处;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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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行政长官在高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表示,有关部门会请律师向行政当局提供法律意见,以在决定下一步行动时"有法律依据",此事的最新进展为何;行政当局在决定下一步行动时,下列因素所占比重为何:维护管治权威的需要、彰显行政当局对法院判决的尊重、市民早前对行政当局不接纳港视牌照申请的反应,以及政治因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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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考虑向法庭申请在等候上诉聆讯期间暂缓执行上述裁决;若否,原因为何;会否在等候上诉聆讯期间重新审议有关的牌照申请,以示对法院判决的尊重;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由1997年7月1日至今有多少宗婴儿出生翌日起计届满12个月但仍未办理出生登记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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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由1997年7月1日至今有多少宗婴儿出生翌日起计42天届满后但在12个月內办理的出生登记个案,以及所涉登记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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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由1997年7月1日至今有多少宗婴儿出生翌日起计届满12个月后办理的出生登记个案,以及当中最长逾期多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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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当局有甚么方法减少不办理或逾期办理出生登记的个案? |
(一) | 有关当局有否查核民研计划的财政管理和资源运用情况;
若有,由2010-2011至2014-2015学年,有关的详情,包括: | |
(i) | 主要的经费来源及分项数额(例如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的经常及非经常拨款、捐款(并注明捐款条件和用途)和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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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主要的支出项目及分项数额(例如员工薪酬开支、办事处运作开支、向港大支付的费用和业绩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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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员工数目,并按有关职位的薪金来源(即教资会经常拨款、受委托进行项目的资金、校外机构的赞助及其他收入)及员工类别(例如研究人员和行政人员)列出分项数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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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进行的各研究项目的详情,包括获教资会资助的研究项目,以及为港大和校外机构进行的项目的详细內容、合作机构,以及相关财政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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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否,有关当局会否进行全面查核,并要求民研计划提高与校外机构合作的透明度,以确保公帑不会被滥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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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据报有一名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于2013年5月至去年2月期间,分别向港大法律学院、文学院及民研计划转交共130万元的"神秘捐款",而当中80万元付予民研计划,有关当局(i)对民研计划接受捐款有否具体规定,包括违规的罚则,以及(ii)会否就民研计划接受上述捐款进行全面调查? |
(一) | 过去5年,各急症医院內的放射诊断医疗仪器的数目分别为何,以及该等仪器的平均使用年期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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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有否订立机制,以作出购买及淘汰放射诊断医疗仪器的决定;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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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每年每间急症医院的每类放射诊断服务(i)使用人次及(ii)第25、50、75和90个百分值的轮候时间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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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医管局于2012年5月起推行"公私营协作放射诊断造影先导计划",为指定癌症组别的病人提供全额资助,让他们接受指定私营服务提供者的电脑断层扫描和磁力共振扫描检查,医管局有否计划扩展该先导计划,以纳入其他种类的检查服务(例如超声波和乳房X光造影检查),为患有其他疾病的合资格病人提供检查服务,以及增加服务名额? |
(一) | 过去3年,警方每年接获有关信用卡帐戶资料遭盜用作网上购物的举报数目、侦破的个案数目、所涉总金额及拘捕的人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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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本人得悉现时新批出的信用卡均已预设网上交易的功能,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会否要求发卡银行,规定信用卡的网上交易功能须由持卡人进行确认手续后才会开通;如会,何时实施;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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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现时部分购物网站的保安措施或有漏洞,例如进行网上购物只需提供信用卡的号码、到期年份及月份、持卡人姓名及信用卡背面所示的验证码,便可以进行信用卡付款,金管局会否规定发卡银行加强信用卡网上购物的认证程序,例如引入双重认证;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驾驶人士因在停牌期间驾驶而被检控的人数为何,并按车辆种类列出分项数字;现时有何措施打击驾驶人士在停牌期间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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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年,每年驾驶人士或获其授权人士向警方申请《过往定罪事项证明书》的个案宗数为何;据悉该证明书只备英文本,当局会否考虑提供中文本;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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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运输业人士表示,虽然他们有定期检查所雇用的司机是否持有有效驾驶执照,但驾驶执照一般有效期为10年而且沒有持证人违反交通规例的资料,当局有沒有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研究,在甚么条件下可提供"黑名单"供雇主或车主参考,以免误聘已停牌的司机;如有,详情为何;如沒有,原因为何,会否进行有关研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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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在本会运输业保险事宜联合小组委员会2012年4月的会议上,有委员建议当司机涉嫌触犯交通罪行时,警方向有关车主发出拟检控通知书副本或通知有关车主,而政府官员当时承诺会研究该建议,有关研究的进展为何;会否推行该建议;如会,详情为何;如不会,当局有何措施协助车主(包括的士/公共小巴车主)知悉租用其车辆的司机涉及交通意外,以便跟进他们有否被停牌? |
(一) | 过去5个学年,每个学年修读下述类别课程的人士向扩展贷款计划(a)申请贷款、(b)获批贷款的人数分别为何,以及(c)有关借款人拖欠还款的数目(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按学年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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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已获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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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由具自行评审或学科范围评审资格的院校(包括其辖下持续及专业进修学院)提供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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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毅进文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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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指定夜间成人教育课程资助计划"所涵盖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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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由本地法定组织提供或资助的培训及发展课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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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根据《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第493章)注册和获豁免注册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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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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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5个学年,每个学年在职人士向扩展贷款计划申请及获批贷款的人数分别为何,以及该类借款人拖欠还款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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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家庭学资处会否检讨扩展贷款计划的申请资格,以确保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才可获批贷款;如会,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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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家庭学资处将如何回应私隐公署的意见,以及会否在私隐公署不同意的情况下,采纳申诉专员公署的上述建议;如会,原因为何? |
(一) | 有否统计自法定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各个行业每年总薪酬开支的增长率;若有统计,按行业列出有关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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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法定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保安、饮食和零售业的兼职和全职员工人数的增长情况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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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研究法定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经营及招聘员工方面造成的影响;若有研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在港铁列车车厢、每个港铁车站和港铁拥有的物业范围內以各种形式展示的上述广告的数目分别为何;以各种形式展示的该等广告的平均日数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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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是否须就展示该等广告缴付费用;若是,以各种形式展示的广告的收费分别为何,以及政府是否知悉该等收费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就商业广告收取的费用如何比较? |
(一) | 过去3年,怀疑由內地人士在港干犯的严重罪案的数目及其分类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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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按入境方式在下表列出过去3年,因涉嫌在港犯罪而被捕的內地人士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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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3年,怀疑由內地人士在香港干犯的严重罪案当中,分别由本港警方或內地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所占的百分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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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评估內地人士在港犯罪的案件数目近年有否上升的趋势;若评估结果为有,原因为何,以及当局有何应对措施? |
(一) | 过去5年,警方有否就怀疑滥发病假纸的个案展开调查;若有,个案的数目,以及当中因未有足够证据而沒有提出起诉及定罪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被定罪的医生及求诊者受到的惩罚一般为何,以及当中有多少名医生遭医委会从医生名册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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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目前警方有否就医生滥发病假纸的投诉个案进行搜证;若有,有否遇到困难;若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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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5年,警方有否派遣警务人员乔装求诊者收集证据;若有,行动次数为何;若否,警方有否其他方法搜证;若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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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有部分私家诊所(特别是中医诊所)目前仍以人手纪录病人的病历,以致翻查有关医生发出病假纸的纪录费时失事,当局是否掌握现时私家诊所以电脑储存病人病历的情况;当局有否措施鼓励医生全面以电脑储存病人病历(包括向病人签发病假纸的纪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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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医委会近年有否推行措施,加强医生的专业操守;若有,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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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是否知悉医委会会否考虑加重对滥发病假纸的医生的惩罚,以提高阻吓性;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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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拨款条例草案》 | : | 财政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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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委员会处理
《2015年拨款条例草案》预算总目的修正案 | ||
陈家洛议员、毛孟靜议员、黃毓民议员、陈伟业议员、范国威议员、郭家麒议员、陈志全议员、梁国雄议员、刘慧卿议员、黃碧云议员、何俊仁议员、胡志伟议员、涂谨申议员、何秀兰议员、李卓人议员、张国柱议员及张超雄议员动议载于附录的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该等修正案并已分别于2015年4月20日及21日随立法会CB(3) 602/14-15及CB(3) 613/14-15号文件发出) ((《2015年拨款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已于2015年4月20日及5月12日随立法会CB(3) 607/14-15及CB(3) 670/14-15号文件发出)) | ||
出席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其他政府官员 | : | 政务司司长
律政司司长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环境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环境局副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 教育局副局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
1.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54A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废除立法会于2014年10月29日提出和通过并在宪报以2014年第132号法律公告刊登的决议。 |
(上述议案并已于2015年4月30日
随立法会CB(3) 646/14-15号文件发出) | |
2.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54A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动议载于附件的议案。 |
(上述议案并已于2015年4月30日
随立法会CB(3) 646/14-15号文件发出) 陈志全议员及陈伟业议员就此项拟议决议案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5年5月19日 随立法会CB(3) 684/14-15号文件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