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至上午10时30分
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举行会议
文件编号
事项
1.
EC(2014-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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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2014年11月12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建议开设7个常额司法职位,即3个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职位(司法人员薪级第17点)、1个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职位(司法人员薪级第16点)、1个区域法院法官职位(司法人员薪级第13点)和2个裁判官职位(司法人员薪级第7至10点);1个非公务员行政总监职位;以及2个常额公务员职位,即1个总系统经理(首长级薪级第1点)职位和1个总库务会计师(首长级薪级第1点)职位,并删除1个高级库务会计师职位,以作抵销,以加强司法机构政务处的首长级人员架构,由即日起生效
(出席人员:司法机构政务长/司法机构副政务长(运作)/署任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支援))
2.
EC(2014-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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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2014年11月12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建议保留2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3点)职位和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位,为期5年,以便继续为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科辖下的医疗规划及发展统筹处提供首长级人员的支援
(出席人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卫生)/食物及卫生局医疗规划及发展统筹处处长)
3.
EC(2014-15)13
建议保留民政事务局2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3点)职位和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位,由2015年4月1日起,为期4年,以继续监察西九文化区计划的推行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民政事务局副秘书长/民政事务局工程策划总监/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西九文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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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2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