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
事项
决定
1.
EC(2014-15)14
建议保留保安局禁毒处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编外职位,为期3年,至2018年2月16日止,以持续打击吸毒问题
通过
2.
EC(2014-15)15
建议保留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科2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3点)职位和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位,由2015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为期3年,以便继续督导和带领电子健康纪录统筹处推展电子健康纪录计划
审议中
3.
EC(2014-15)16
建议由2015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把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的1个副首席政府律师职位变更为常额职位,以便推展持续提倡和推动香港更广泛使用调解作为解决爭议方法的工作,并处理关于调解和其他解决爭议方式的职务
尚未处理
4.
EC(2014-15)17
建议保留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经事务科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编外职位,由2015年11月1日起,为期26个月,和1个助理保险业监理专员(首长级薪级第2点)编外职位,由2015年11月1日起,为期11个月;以及建议开设1个首席行政主任(首长级薪级第1点)编外职位,由2015-16年度起,为期18个月,以肩负与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相关的主要工作
尚未处理
5.
EC(2014-15)18
建议开设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编外职位,由2015年4月1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为期2年6个月,以便统筹及指导《公共交通策略研究》中《角色定位检视》的工作
尚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