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
事项
决定
1.
EC(2014-15)19
建议开设香港警务处刑事部1个总警司(警务人员薪级第55点)常额职位,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领导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从而防止并打击科技罪行及应付网络安全事故
否决
(
点名表决
-
赞成 - 9
反对 - 14
弃权 - 0)
2.
EC(2014-15)20
建议开设2个常额职位,即1个总机电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1点)职位,以领导运输署车辆安全及标准部;以及1个首席行政主任(首长级薪级第1点)职位,以担任运输署部门主任秘书一职,并删除1个总行政主任(总薪级表第45至49点)常额职位,以作抵销,由财务委员会批准起即时生效
审议中
3.
EC(2015-16)1
建议在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机场扩建工程统筹办公室(下称「机场扩建统筹办」)开设3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席政府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3点)职位、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位,以及1个总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1点)职位,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为期约3年,至2018年3月31日,以统领机场扩建统筹办,督导和协调推展三跑道系统计划的相关工作
尚未处理
4.
EC(2014-15)21
建议保留路政署铁路拓展处1个总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1点)编外职位,由2015年7月7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为期最长4年6个月,以继续提供专责支援,并监察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完成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工程项目
尚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