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
事项
决定
1.
EC(2014-15)21
建议保留路政署铁路拓展处1个总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1点)编外职位,由2015年7月7日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以较后的日期为准),为期最长4年6个月,以继续提供专责支援,并监察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完成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工程项目
中止讨论
(
点名表决
-
赞成 - 18
反对 - 9
弃权 - 0)
2.
EC(2015-16)2
建议开设房屋署发展及建筑处1个总建筑师(首长级薪级第1点)常额职位,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生效,以应付因《2014年施政报告》及《长远房屋策略2014》承诺进一步提高公营房屋建屋量目标所产生的额外工作量
通过
3.
EC(2015-16)3
建议开设环境保护署2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3点)职位和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位,为期3年,由财务委员会批准起即时生效,以领导新设立的废物管理(特别职务)科
尚未处理
4.
EC(2015-16)4
建议开设消防处总部总区1个副消防总长常额职位,由财务委员会批准起即时生效,以推行质素保证及训练课程认证机制
尚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