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

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8时30分在立法会会议室1举行会议

决定的纪录

 文件编号事项决定
1.EC(2015-16)3建议开设环境保护署2个编外职位,即1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3点)职位和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职位,为期3年,由财务委员会批准起即时生效,以领导新设立的废物管理(特别职务)科

通过
(点名表决 -
赞成 - 22
反对 - 3
弃权 - 0)

2.EC(2015-16)4建议开设消防处总部总区1个副消防总长常额职位,由财务委员会批准起即时生效,以推行质素保证及训练课程认证机制

通过

3.EC(2015-16)5建议在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科第五分科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编外职位,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为期约5年,至2020年3月31日,以指导和监督促进香港航运业的长远发展的工作

尚未处理

4.EC(2015-16)6建议在司法机构的司法机构政务处的发展组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编外职位,为期3年,由财务委员会批准起即时生效,以于未来数年督导及监督法例修订的工作

尚未处理

5.EC(2015-16)7建议在机电工程署开设2个常额职位,即1个总机电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1点)职位和1个总电子工程师(首长级薪级第1点)职位,由财务委员会批准起即时生效,以加强对现有铁路服务及新铁路项目的安全巡查及监管

尚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