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

最新议程
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50分)

立法会CB(4)264/14-15(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4)220/14-15(01)号文件
(于2014年12月4日发出)

-葛珮帆议员于2014年11月28日的来函,函中要求事务委员会讨论处理性罪行案件的措施一事(只备中文本)

立法会CB(4)264/14-15(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跟进行动一览表

III.

法律改革委员会的《逆权管有》报告书


(下午4时50分至5时30分)

立法会CB(4)264/14-15(03)号文件
(于2014年12月16日发出)

-法律改革委员会的《逆权管有》报告书的摘要

立法会CB(4)264/14-15(04)号文件
(于2014年12月16日发出)

-法律改革委员会提供有关《逆权管有》报告书的电脑投影片简介资料

立法会CB(4)264/14-15(05)号文件
(于2014年12月16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法律改革委员会的《逆权管有》咨询文件"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4)264/14-15(06)号文件
(于2014年12月16日发出)

-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IV.

法律改革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附表3所列的例外罪行的报告书


(下午5时30分至6时10分)

立法会CB(4)264/14-15(07)号文件
(于2014年12月16日发出)

-法律改革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附表3所列的例外罪行的报告书的摘要

*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讨论的事项V.

建议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开设一个副首席政府律师常额职位


(下午6时10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4)264/14-15(08)号文件
(于2014年12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题为"建议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开设一个副首席政府律师常额职位"的文件

立法会CB(4)264/14-15(09)号文件
(于2014年12月16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开设一个副首席政府律师编外职位的建议"的背景资料简介

VI.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 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获邀参与讨论的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