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

最新议程
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4)832/14-15(01)号文件
(于2015年4月21日发出)

-司法机构政务处提供题为"有关诉讼人储存金规则的法例修订建议"的资料文件

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立法会CB(4)825/14-15(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4)825/14-15(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跟进行动一览表

III.

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训


(下午4时40分至5时55分)

立法会CB(4)825/14-15(03)号文件
(于2015年4月21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就"对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训进行全面研究的进展"及"暂定全面研究的时间表"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4)825/14-15(04)号文件
(于2015年4月21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香港律师会的意见书

立法会CB(4)825/14-15(05)号文件
(于2015年4月21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的意见书

立法会CB(4)825/14-15(06)号文件
(于2015年4月21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的意见书

立法会CB(4)825/14-15(07)号文件
(随文附上)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有关"香港律师会拟引入统一执业试的建议"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4)850/14-15(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只备中文本)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校友会的意见书

立法会CB(4)850/14-15(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只备英文本)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的意见书

与团体代表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1.香港大律师公会

2.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3.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

4.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5.香港树仁大学法律与商业学系

6.香港城市大学学生会法律学科联会干事会

7.香港大学法律毕业生会

8.香港经济民生联盟

9.香港法律专业人员协会

IV.

律师每小时收费率的检讨


(下午5时55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4)825/14-15(08)号文件
(于2015年4月21日发出)

-司法机构政务处有关"律师每小时收费率的检讨"的文件

V.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4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