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5年2月24日(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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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2时30分 |
地 点: | 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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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过会议纪要(下午2时30分至2时32分) | ||
立法会CB(1)547/14-15号文件
(在2015年2月16日随立法会CB(1)564/14-15号文件发出) | - | 2014年11月25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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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 ||
立法会CB(1)556/14-15(01)号文件
(中文本在2015年2月13日发出,英文本在2015年2月16日随立法会CB(1)561/14-15号文件发出) | - | 政府当局因应陈家洛议员于2014年11月24日就有关《城市规划条例》及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事宜发出的函件(立法会CB(1)299/14-15(01)号文件)所作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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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下午2时32分至2时35分) | ||
立法会CB(1)546/14-15(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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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546/14-15(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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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该等事项的讨论。该等事项涉及拨款建议。IV. | 工务计划项目第3450RO号 - 改建骏业街游乐场为观塘工业文化公园(下午2时35分至3时25分) | ||
立法会CB(1)546/14-15(03)号文件
(在2015年2月13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3450RO - 改建骏业街游乐场为观塘工业文化公园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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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该等事项的讨论。该等事项涉及拨款建议。V. | 3个与屯门第54区拟议发展有关的工务计划项目(666CL、681CL及99WC)(下午3时25分至4时25分) | ||
立法会CB(1)546/14-15(04)号文件
(在2015年2月13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666CL - 屯门第54区的土地平整、道路及渠务工程 - 第1期;及681CL - 屯门第54区的土地平整、道路及渠务工程 - 第2期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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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554/14-15(01)号文件
(在2015年2月13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99WC - 屯门西北区供水计划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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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符号代表立法会其他议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该等事项的讨论。该等事项涉及拨款建议。VI. | 工务计划项目第181WF号 - 沙田滤水厂原地重置工程(南厂) - 前期工程(下午4时25分至5时25分) | ||
立法会CB(1)546/14-15(05)号文件
(在2015年2月13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181WF - 沙田滤水厂原地重置工程(南厂) - 前期工程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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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1)546/14-15(06)号文件
(在2015年2月13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就关于沙田滤水厂(南厂)原地重置工程拟备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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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其他事项(下午5时25分至5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