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15年6月22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2时
地 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3

议程
I.

通过会议纪要



立法会CB(1)979/14-15号文件
(在2015年6月12日随立法会CB(1)980/14-15号文件发出)

-2015年4月27日会议的纪要

I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951/14-15(01)号文件
(在2015年6月8日发出)

-立法会议员于2015年2月5日与乡议局议员举行会议后把新界策略性堆填区、废物转运站及综合废物管理设施发展的事宜转交处理的文件(只备中文本)(只限委员参阅)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2时至2时05分)

立法会CB(1)995/14-15(01)号文件
(在2015年6月16日发出)

-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995/14-15(02)号文件
(在2015年6月19日发出)

-待议事项一览表

*注释符号代表事务委员会邀请所有其他立法会议员参与讨论议程第IV及VI项,议程第VI项与立法建议有关。IV.

香港都市节能蓝图2015~2025+


(下午2时05分至3时10分)

立法会CB(1)995/14-15(03)号文件
(在2015年6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香港都市节能蓝图2015~2025+"提供的文件

V.

就控制海洋污染因船只漏油、海上弃置废物及漂浮垃圾的安排


(下午3时10分至3时50分)

立法会CB(1)995/14-15(04)号文件
(在2015年6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就控制海洋污染因船只溢油、海上弃置废物及漂浮垃圾的安排"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1)995/14-15(05)号文件
(在2015年6月16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船只漏油、海上弃置废物及漂浮垃圾所造成的海洋污染"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注释符号代表事务委员会邀请所有其他立法会议员参与讨论议程第IV及VI项,议程第VI项与立法建议有关。VI.

《2015年〈2013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及新界东南堆填区废物分流计划


(下午3时50分至4时25分)

立法会CB(1)995/14-15(06)号文件
(在2015年6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2015年〈2013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及新界东南堆填区废物分流计划"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1)995/14-15(07)号文件
(在2015年6月16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2015年〈2013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VII.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 事务委员会邀请所有其他立法会议员参与讨论议程第IV及VI项,议程第VI项与立法建议有关。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