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 |
---|---|
時 間: | 上午9時30時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2A
|
I. |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 ||
立法會CB(1)478/15-16號文件 (於2016年1月22日隨立法會CB(1)479/15-16號文件發出) | - | 2015年12月15日會議的紀要
| |
I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2時25分) 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 ||
立法會CB(1)480/15-16(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因應2016年1月11日會議席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 |
立法會CB(1)480/15-16(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政府當局因應所接獲的意見書及團體與委員於2016年1月11日會議上提出的事宜的回應
| |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從條例草案第8條 - 第4AA部第34DE條開始 | |||
立法會CB(3)135/15-16號文件 (於2015年11月13日發出) | - | 條例草案文本
| |
立法會CB(1)287/15-16(01)號文件 (於2015年12月14日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條例草案標明修訂本(只限委員參閱)
| |
檔案編號:MPF/2/1/39C(2015) Pt.2 (於2015年11月10日發出)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
立法會LS12/15-16號文件 (於2015年11月26日隨立法會CB(2)353/15-16號文件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報告
| |
立法會CB(1)396/15-16(03)號文件 (於2016年1月7日發出) | - |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5年12月23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 |
立法會CB(1)396/15-16(04)號文件 (於2016年1月8日隨立法會CB(1)410/15-16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於2015年12月23日的函件中所作查詢的回應
| |
(較早前發出的相關文件一覽表載於立法會網站:http://www.legco.gov.hk/yr15-16/chinese/bc/bc03/general/bc03.htm)
| |||
III. | 其他事項(下午12時25分至12時30分) |